第五十三节 文字风波
沈嘉木忽然记起,那人面鸟身狮爪人他见过。一个来自西域的蕃客在长安病故,他生前使用的一个铜壶送给了沈嘉木的一个朋友,那个铜壶上就有这种人面鸟身狮爪人图案,据说此人是拜火教徒,上面的鸟人是拜火教的灵光神。
而葬礼抓破面的乃是突厥人特有习俗,最早是在葬礼上以刀划面、破耳、割发。且拜火教在突厥帝国最强大时盛行一时,看来阿依族确有突厥血统,可是他们的语言却不是突厥语。
阿奴听闻沈嘉木的推测,连忙写了一行字给他看,沈嘉木大奇:“这不是突厥文,这是梵文。”他催促阿奴多写几行,抓了跑去找阿波。
突厥?阿奴没想到自己会跟草原大漠上的那个古老民族有联系,现在好像西域已经没有了突厥汗国,阔阔说要回故乡,难道要迁移到茫茫大漠中去?之前自己提议搬迁,也只是想迁出白玛岗,找个安全一点的地层,虫蛇少一点的地方而已。
梵文,那是古印度文,自己又成了印度人了?想起宝莱坞的鼻环美女,美则美矣,阿奴还是一阵恶寒,鼻子一阵发酸。
纳达岩进来时,看见阿奴在揉鼻子,以为阿奴还在为她舅舅伽尔的无礼而难过,忙劝道:“毕竟他最疼你阿妈,想想他的心情,不要跟他计较。”
阿奴没好气:“那谁想过我呢?哪里去变出那么多金子给她涂身体。那个女人说自杀就自杀,一句话也不留,连刚生的儿子都不管了,哪里像个母亲!”
越说她的怨气就越往上冲:“什么女王?真真好笑,就算几百年前的祖先真是尊贵的女王,女王最后的荣光也不属于她,属于那个倒霉亡国的祖宗。现在这个小寨子连一个国家都不是,她凭什么叫女王,搁在中原,不过人家一个小村子,就是一户富裕人家的人口也比这里多些。”
纳达岩无语,阿奴一心向往中原,从小就对阿依族的一切漠不关心。如今两人已经继任,这一族之人该何去何从?真要像阔阔说得那样迁移回故乡吗?其实具体故乡在哪,只怕连阔阔也讲不清楚。
他抱过阿奴,低声安慰道:“过去就算了,想想今后怎办,真要搬出白玛岗?”毕竟阿依族已经在这里生长了几百年,对他们来说,白玛岗就是故乡,真要长途迁徙到陌生的北方草原上,只怕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生活。
阿奴也头疼:“搬哪去呢?哪里的土地没有主人?谁能容得下我们?外面都叫我们巫族,黑族,我还怕出去像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呢,乌蛮人那块倒是合适,大家都崇巫,可是他们地盘护的紧,排外的很,从不与人通婚,这次肯让索玛姐姐嫁给刘畅我都觉得奇怪。”
阿奴又将沈嘉木的想法说了一下,再给纳达岩解释突厥是草原大漠的一支剽悍民族,曾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后来又消失了,具体飘荡去到哪了她也不知道,毕竟那是游牧民族。
搬到北方草原毕竟不现实,两人一时无计,干脆丢开了,刚刚遭了地震和洪灾,要做的事情很多。
选定了吉日将阔阔和美蒂火化后。骨灰装了起来,准备明年春天下葬。
阿错等人脸上的血痕刚刚结痂,在火化的时候又被抓破一次。阿奴边给他们边上药边唠叨,手指甲一定要洗干净,别不小心得了破伤风。阿错他们不知道破伤风是什么,阿奴只好再解释那是一种无法救治的病,得了会死人。
直忙到冬天,房子总算全部盖好,其间达果又来过几次,说金杜不愿意让道。阿奴现在也不知道要怎办,对此无可无不可。
他们上山收集了很多达谢和达荠,这是一种棕榈野生植物,淀粉含量很高,是白玛岗的人渡过荒年的主要食物,也就是那些吐蕃人说的糌粑树。达谢就是选择粗壮结果的达谢树,砍去根和梢,茎部去皮切片舂碎,经水浸泡去渣后制成淀粉。达荠也差不多,就是加工时间长些,待发酵后,再过滤沉淀。吃法有两种,一是烙饼,二是做稠糊,还可以酿酒。
寨子里的女人们还采集了很多树皮以及咬人草,里面的纤维可以织布缝衣。
沈嘉木继续着他的夫子生涯。因为大雪封山出不去,无事可做,向巴、罗桑和阿波也兴致勃勃的当上了老师。这次阿奴把一些阿依族孩子扔给了他们,同时阿罗、阿都和阿坤三兄弟也被阿奴赶进了竹楼学堂。
这两个野惯了的双胞胎新鲜两天就不干了。两只小白虎被阿罗和阿都硬拗走,阿罗给老虎起名叫阿都,阿都给他那只起名叫阿罗,两人吵起来,最后阿奴被他们烦得头疼,指着阿罗的那只说叫‘罗罗’,再指着阿都的那只说叫‘都都’。她威胁两人马上回去上课,再有异议,上次的痒痒粉还没有用完。阿奴明显心气不好,两人吓得噤声,那个痒痒粉厉害,他们背都快抓烂了,到了半夜才好起来。
阿坤才五岁,母亲去世后,达玛无心管他,他嘟着肥肥的小下巴天天粘着阿奴,阿奴对着他一通乱亲,亲的他咯咯笑,最后背着拉妲做的小书包,也被阿奴忽悠着去上学了。
忽然有一日,阿奴发现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想起阔阔去世前吩咐阿错去找东西,最后阿错拿来了一个牛皮革囊,因为太忙,搁在架子上都给忘记了。
这个牛皮革囊用火漆封得很严实,所以水没有渗透进去。她用刀割开一看,是一些写满了字的羊皮纸,还有画像,上面的字她不认识。
她去找纳达岩,纳达岩正在和向巴谈笑风生。阿奴皱眉,阿岩向来很少情绪外露,这么高兴真是难得。她不想搅了他的兴致,转身走了。
那些羊皮纸,纳达岩看过了后说他也不认识上面的字。至于画像,四男三女有七张,大概是祖先的画像。
阿奴拿了一张羊皮给沈嘉木看,沈嘉木和阿波摇头,上次阿奴写的的确是梵文,这上面的他们就不认识了。
沈嘉木问道:“你梵文跟谁学的?”
阿奴看向纳达岩,纳达岩摸摸鼻子:“我天生就会这种文字。”
阿奴张大嘴,他还教了自己和阿错梵文,这种文字居然不是阿依族的。阿奴知道纳达岩跟自己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残片,只是自己的记忆内容比他更多些。纳达岩只记得自己在一个茫茫草原的古旧寺庙里修行的片段,这个他曾经告诉阿奴,所以阿奴很不愿意他去寺庙,生恐他想起和尚生涯,抛下自己一去不回头。但是他从没有说过这种文字是他前世学过的。
阿奴越想越惶恐,眼泪一滴滴落下来。纳达岩本没在意,忽然发现阿奴垂泪,大惊失色,想破头也不知道哪里又惹到了阿奴,只好陪着小心看阿奴脸色行事,哪知道阿奴这以后就再不肯理他。
直到晚上,纳达岩哄了半天,阿奴才漏出口风,说纳达岩隐瞒她文字的事。纳达岩想起当年的事,那时候是阿奴说要学写字,阿依族没有文字,自己想起记忆深处里有一种文字,就一点一点的回想起来融会贯通后再教给阿奴,没想到今天她为了这个哭了半天。
阿奴听他解释完,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搂着他的脖子撒娇。纳达岩只要她不哭就好,哪里敢真的生气。
山中夜凉,两人躺在火塘边偎依着取暖,耳鬓厮磨,渐渐唇舌交缠,纳达岩最后用了很大控制力才将自己和阿奴分开,阿奴‘吃吃’地坏笑,被纳达岩打了一下,他颓丧地问道:“今年应该是二十七了吧。”
“嗯,长的真慢。”阿奴很抱歉。
两人没有秘密,她很早就告诉了纳达岩自己也有前世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些东西阿奴尽量转换成他能理解的东西,然后再讲解给他听。阿奴的前世虽然是草根,但是生活富裕,吃穿不愁,转生在这个蛮荒部落里,若没有阿岩这个同盟者,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挨得下去。只是奇怪的是,记忆里没有多余的情感,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每日重复的上学读书,读书上学,居然还记得几个老师,同学的印象是几乎都没有了,最后的记忆终止在十六岁。而纳达岩的记忆里也是每日念经、打坐、撞钟,生活比阿奴更单调,但是他过去的记忆在不停的增加中,阿奴总是害怕他有完全想起来的一天。
年终岁末,阿奴清闲下来,有时间开始看书画画,书自然是沈嘉木带来的。她已经开始学画画,上次求刘仲画地图,现在连地图的一根线也没有看见,求人不如求己,阿奴干脆自己学上了。
有时候人发懒,她就什么也不做。
那天刘仲和云丹来找她时,阿奴正捧着青柠檬蜂蜜茶倚在竹窗前发呆,窗外一树繁花,落英满地,见他们前来,阿奴恍然一笑,眼波流转,两青涩少年顿时心跳如鼓,刘仲蓦地想起阿奴和自己已经十二岁了。
尽管发生了那么多事,这一年还是转眼就过了。(未完待续)
而葬礼抓破面的乃是突厥人特有习俗,最早是在葬礼上以刀划面、破耳、割发。且拜火教在突厥帝国最强大时盛行一时,看来阿依族确有突厥血统,可是他们的语言却不是突厥语。
阿奴听闻沈嘉木的推测,连忙写了一行字给他看,沈嘉木大奇:“这不是突厥文,这是梵文。”他催促阿奴多写几行,抓了跑去找阿波。
突厥?阿奴没想到自己会跟草原大漠上的那个古老民族有联系,现在好像西域已经没有了突厥汗国,阔阔说要回故乡,难道要迁移到茫茫大漠中去?之前自己提议搬迁,也只是想迁出白玛岗,找个安全一点的地层,虫蛇少一点的地方而已。
梵文,那是古印度文,自己又成了印度人了?想起宝莱坞的鼻环美女,美则美矣,阿奴还是一阵恶寒,鼻子一阵发酸。
纳达岩进来时,看见阿奴在揉鼻子,以为阿奴还在为她舅舅伽尔的无礼而难过,忙劝道:“毕竟他最疼你阿妈,想想他的心情,不要跟他计较。”
阿奴没好气:“那谁想过我呢?哪里去变出那么多金子给她涂身体。那个女人说自杀就自杀,一句话也不留,连刚生的儿子都不管了,哪里像个母亲!”
越说她的怨气就越往上冲:“什么女王?真真好笑,就算几百年前的祖先真是尊贵的女王,女王最后的荣光也不属于她,属于那个倒霉亡国的祖宗。现在这个小寨子连一个国家都不是,她凭什么叫女王,搁在中原,不过人家一个小村子,就是一户富裕人家的人口也比这里多些。”
纳达岩无语,阿奴一心向往中原,从小就对阿依族的一切漠不关心。如今两人已经继任,这一族之人该何去何从?真要像阔阔说得那样迁移回故乡吗?其实具体故乡在哪,只怕连阔阔也讲不清楚。
他抱过阿奴,低声安慰道:“过去就算了,想想今后怎办,真要搬出白玛岗?”毕竟阿依族已经在这里生长了几百年,对他们来说,白玛岗就是故乡,真要长途迁徙到陌生的北方草原上,只怕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生活。
阿奴也头疼:“搬哪去呢?哪里的土地没有主人?谁能容得下我们?外面都叫我们巫族,黑族,我还怕出去像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呢,乌蛮人那块倒是合适,大家都崇巫,可是他们地盘护的紧,排外的很,从不与人通婚,这次肯让索玛姐姐嫁给刘畅我都觉得奇怪。”
阿奴又将沈嘉木的想法说了一下,再给纳达岩解释突厥是草原大漠的一支剽悍民族,曾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后来又消失了,具体飘荡去到哪了她也不知道,毕竟那是游牧民族。
搬到北方草原毕竟不现实,两人一时无计,干脆丢开了,刚刚遭了地震和洪灾,要做的事情很多。
选定了吉日将阔阔和美蒂火化后。骨灰装了起来,准备明年春天下葬。
阿错等人脸上的血痕刚刚结痂,在火化的时候又被抓破一次。阿奴边给他们边上药边唠叨,手指甲一定要洗干净,别不小心得了破伤风。阿错他们不知道破伤风是什么,阿奴只好再解释那是一种无法救治的病,得了会死人。
直忙到冬天,房子总算全部盖好,其间达果又来过几次,说金杜不愿意让道。阿奴现在也不知道要怎办,对此无可无不可。
他们上山收集了很多达谢和达荠,这是一种棕榈野生植物,淀粉含量很高,是白玛岗的人渡过荒年的主要食物,也就是那些吐蕃人说的糌粑树。达谢就是选择粗壮结果的达谢树,砍去根和梢,茎部去皮切片舂碎,经水浸泡去渣后制成淀粉。达荠也差不多,就是加工时间长些,待发酵后,再过滤沉淀。吃法有两种,一是烙饼,二是做稠糊,还可以酿酒。
寨子里的女人们还采集了很多树皮以及咬人草,里面的纤维可以织布缝衣。
沈嘉木继续着他的夫子生涯。因为大雪封山出不去,无事可做,向巴、罗桑和阿波也兴致勃勃的当上了老师。这次阿奴把一些阿依族孩子扔给了他们,同时阿罗、阿都和阿坤三兄弟也被阿奴赶进了竹楼学堂。
这两个野惯了的双胞胎新鲜两天就不干了。两只小白虎被阿罗和阿都硬拗走,阿罗给老虎起名叫阿都,阿都给他那只起名叫阿罗,两人吵起来,最后阿奴被他们烦得头疼,指着阿罗的那只说叫‘罗罗’,再指着阿都的那只说叫‘都都’。她威胁两人马上回去上课,再有异议,上次的痒痒粉还没有用完。阿奴明显心气不好,两人吓得噤声,那个痒痒粉厉害,他们背都快抓烂了,到了半夜才好起来。
阿坤才五岁,母亲去世后,达玛无心管他,他嘟着肥肥的小下巴天天粘着阿奴,阿奴对着他一通乱亲,亲的他咯咯笑,最后背着拉妲做的小书包,也被阿奴忽悠着去上学了。
忽然有一日,阿奴发现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想起阔阔去世前吩咐阿错去找东西,最后阿错拿来了一个牛皮革囊,因为太忙,搁在架子上都给忘记了。
这个牛皮革囊用火漆封得很严实,所以水没有渗透进去。她用刀割开一看,是一些写满了字的羊皮纸,还有画像,上面的字她不认识。
她去找纳达岩,纳达岩正在和向巴谈笑风生。阿奴皱眉,阿岩向来很少情绪外露,这么高兴真是难得。她不想搅了他的兴致,转身走了。
那些羊皮纸,纳达岩看过了后说他也不认识上面的字。至于画像,四男三女有七张,大概是祖先的画像。
阿奴拿了一张羊皮给沈嘉木看,沈嘉木和阿波摇头,上次阿奴写的的确是梵文,这上面的他们就不认识了。
沈嘉木问道:“你梵文跟谁学的?”
阿奴看向纳达岩,纳达岩摸摸鼻子:“我天生就会这种文字。”
阿奴张大嘴,他还教了自己和阿错梵文,这种文字居然不是阿依族的。阿奴知道纳达岩跟自己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残片,只是自己的记忆内容比他更多些。纳达岩只记得自己在一个茫茫草原的古旧寺庙里修行的片段,这个他曾经告诉阿奴,所以阿奴很不愿意他去寺庙,生恐他想起和尚生涯,抛下自己一去不回头。但是他从没有说过这种文字是他前世学过的。
阿奴越想越惶恐,眼泪一滴滴落下来。纳达岩本没在意,忽然发现阿奴垂泪,大惊失色,想破头也不知道哪里又惹到了阿奴,只好陪着小心看阿奴脸色行事,哪知道阿奴这以后就再不肯理他。
直到晚上,纳达岩哄了半天,阿奴才漏出口风,说纳达岩隐瞒她文字的事。纳达岩想起当年的事,那时候是阿奴说要学写字,阿依族没有文字,自己想起记忆深处里有一种文字,就一点一点的回想起来融会贯通后再教给阿奴,没想到今天她为了这个哭了半天。
阿奴听他解释完,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搂着他的脖子撒娇。纳达岩只要她不哭就好,哪里敢真的生气。
山中夜凉,两人躺在火塘边偎依着取暖,耳鬓厮磨,渐渐唇舌交缠,纳达岩最后用了很大控制力才将自己和阿奴分开,阿奴‘吃吃’地坏笑,被纳达岩打了一下,他颓丧地问道:“今年应该是二十七了吧。”
“嗯,长的真慢。”阿奴很抱歉。
两人没有秘密,她很早就告诉了纳达岩自己也有前世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些东西阿奴尽量转换成他能理解的东西,然后再讲解给他听。阿奴的前世虽然是草根,但是生活富裕,吃穿不愁,转生在这个蛮荒部落里,若没有阿岩这个同盟者,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挨得下去。只是奇怪的是,记忆里没有多余的情感,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每日重复的上学读书,读书上学,居然还记得几个老师,同学的印象是几乎都没有了,最后的记忆终止在十六岁。而纳达岩的记忆里也是每日念经、打坐、撞钟,生活比阿奴更单调,但是他过去的记忆在不停的增加中,阿奴总是害怕他有完全想起来的一天。
年终岁末,阿奴清闲下来,有时间开始看书画画,书自然是沈嘉木带来的。她已经开始学画画,上次求刘仲画地图,现在连地图的一根线也没有看见,求人不如求己,阿奴干脆自己学上了。
有时候人发懒,她就什么也不做。
那天刘仲和云丹来找她时,阿奴正捧着青柠檬蜂蜜茶倚在竹窗前发呆,窗外一树繁花,落英满地,见他们前来,阿奴恍然一笑,眼波流转,两青涩少年顿时心跳如鼓,刘仲蓦地想起阿奴和自己已经十二岁了。
尽管发生了那么多事,这一年还是转眼就过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