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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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陆恒蹭饭,可比留在门派食堂吃残羹冷炙幸福多了。
  陆恒虽然习惯单打独斗,不爱与人同行,但考虑到璧山弟子也要去景州,定会开个传送阵,不坐白不坐,应能省下许多路上的经费。
  他还向清霄子坦言,在蚀月鼎上刻下了难以磨灭的追踪符,知道雾影带着鼎正往东去,很可能也会经过景州。
  清霄子听到雾影踪迹,恨不能杀之而后快,命薛英菱一有消息立刻汇报,他会亲自赶来。
  弟子们领命后,清霄子目光又落到陆恒身上。
  左看右看,都看不出此青年身上带有任何灵气,确是个彻头彻尾的凡人。
  清霄子出于好心奉劝道:
  “魔族凶残暴虐,危险程度不亚于雾影。多钱兄弟若发现他们踪迹,第一时间交给英菱他们处理就好,切莫亲身犯险。”
  陆恒微仰着脸,音色淡淡,却掷地有声:
  “谢掌门关心。然在下毕生心愿,便是屠尽世间妖魔,为此,亲身犯险又有何惧?万死亦不足惜。”
  ……
  群玉揪着他衣袖的手忽地松开了。
  方才才听他说,少时曾有心愿,想为吴忧江大宴掌勺。
  不知过去几年,在她耳边明明只是须臾,他毕生心愿,已变作屠尽世间妖魔,不死不休。
  璧山派是有妖怪弟子的,陆恒这话毫不避讳地说出来,多少令清霄子和弟子们感到无言以对。
  气氛凝滞了一瞬,陆恒率先缓解尴尬,岔开话题,问起动身的时间和传送阵使用事宜。
  他声音很是温沉,刚才那突然间的直抒胸臆,一字一字饱含的杀意,很快消散在炎炎夏风中,仿佛从未存在过。
  -
  两日后。
  璧山派的传送阵就开在景州城内,客栈一早就定好了。群玉和陆恒的房费由璧山派包圆,住得还是上好的雅间,床宽六尺,上面覆着柔软干净的绸褥子,群玉晚上头一沾枕头便睡死了,大天亮才醒,舒服得直想再赖几个时辰。
  跟着大门派混就是好,她都有点舍不得璧山派了。
  晨间辰时,吃过早饭,薛英菱带着师弟师妹去和万剑宗弟子碰头,陆恒和群玉不方便再跟着他们,便相携去景州城里闲逛。
  群玉原以为璧城已足够繁华富庶,来到景州后,她才知道自己的见识有多浅薄。
  一排排高耸的楼阁伫立街道两侧,檐牙高啄,长桥缀连,极目远眺望不见尽头,仿佛能一路延伸到天边去。
  琳琅纷繁的商铺看得人眼花缭乱,美食小吃、绸缎衣饰、奇珍异宝应有尽有,三步一茶楼,五步一酒肆,商贾云集,人声鼎沸,群玉行走在宽阔熙攘的大街上,好像茫然的河鱼钻入大海,被这富丽堂皇的景象迷晕了眼睛,除了惊叹连连,不知道还能说点什么。
  “景州是中原经济中心,恰逢大宴举办,这几日的热闹程度堪比过年了。”
  陆恒走在离群玉身侧,为她介绍景州的知名景点,
  “最有名的莫过于吴忧江畔的望江楼,我就不赘述了,大宴到时就在那里举办,你可以亲眼看到。”
  群玉一边听,一边悄无声息地抓住了陆恒的手腕,生怕被人群冲散。
  她的目光在街市上荡来荡去,除了她从前最喜欢的吃食摊贩,还莫名在意起了那些新奇华丽的衣裙钗饰。
  景州城里行走的女子,身上皆是绸服罗绮,花团锦簇,翠绕珠围,即便有着荆钗布裙的,布料也鲜妍明媚,不像她身上这套,原就是浅粉带点灰的粗布,洗了无数次之后粉色几乎掉干净了,变得灰扑扑的,土里土气,走在街上分外格格不入。
  同为女子,姜七敏锐地察觉到了群玉的心思。
  “主人,叫陆恒给你买几套新衣服吧。就那么两件破布衣,来来回回地穿,你不爱美,我都看腻味了。”
  群玉心念微动,犹豫道:“可是,那是他的钱。”
  姜七:“你都救了他几条命了?再说,璧山派给的银两,本来也有你的份,全被他收着,你就不怕他卷钱跑了。”
  “陆恒才不是那样的人。”
  群玉偷看他一眼,心里确实挺想买衣服的,可是话到嘴边,又觉得实在不像自己往日的作风,怎么也说不出来。
  ?正巧前方不远有一家成衣铺子,铺面不大不小,既不奢侈也不寒酸,门口摆着几件样衣,布料和式样都挺讨年轻女孩喜欢的。
  群玉的脚步下意识放慢,走到成衣铺子正前方,她默默叹了口气,正欲抬步经过,手腕忽然被身旁之人拉了拉。
  “要不要买套新衣服?”
  陆恒问她,“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吃大宴。”
  “好呀!”群玉的喜悦溢于言表,“我也是这么想的。”
  进入成衣铺,群玉和陆恒都不太会挑衣服,就叫来铺子里的伙计推荐。
  陆恒让伙计先给群玉挑,伙计上下打量群玉,见她打扮得像个山野村姑,不像有钱买好料子的,就领着她走到最后排的便宜衣料前,问她喜欢什么颜色。
  “红色吧,红色鲜艳,显气色。”姜七推荐道。
  “青色也好,青色雅致,显得有风度。”青雁推荐道。
  群玉挑来捡去,看了半天,看中一匹桃粉色带茶花印子的棉布料,瞧着是所有布料里最便宜的一匹。
  “这个粉色有点俗。”青雁评价。
  “对呀,你整天穿粉色,还是换点新鲜的吧。”姜七附和道。
  群玉纠结得不行,想问问陆恒意见,这时才发现他不在身边,而是立在铺子门口展示的几套成衣前,伸手摸了摸布料质感,似是觉得不错,然后回过头来,遥遥问群玉:
  “这个怎么样?”
  那是一套鹅黄色对襟上衫搭金丝百褶裙。晨间日光斜照进铺子,恰好落了几缕在蓬松垂顺的裙摆上,映照得那丝缎的裙面熠熠辉辉,光彩照人,整套看起来不仅精致华美,价格也一定能令人大开眼界。
  “二十两?”
  群玉听到价格,整个人都不好了。
  “成衣的价格肯定偏贵一些,如果只买布料,那就能便宜很多。”
  铺子老板见他们对贵价的衣服感兴趣,亲自走过来推销,
  “小姑娘,瞧着是第一次来景州吧?不瞒你说,这套裙子可是景州城内最流行的款式,布料也用了最新潮最鲜嫩的颜色,若不是看你漂亮,合我眼缘,我还不想卖你,留着给我铺子的熟客多好。现在仅有这一套合你尺寸的,你再去街上逛一圈回来可就没有了昂。”
  群玉抿了抿唇,显然被说动了。
  “店里能试穿吗?”
  陆恒深谙推销之道,必不可能闭着眼睛当冤大头。
  店主说能试穿,陆恒微微转身,轻声对群玉道:
  “你去试一试,若好看我们就买,若尺寸有不合适的,也好再改一改。等你穿好出来,我会故意挑几个刺,看看能把价格杀到多少。”
  群玉被他深谋远虑的头脑所折服,乖巧地点点头,抱着那套柔软金贵的衣服进入铺子深处的隔间。
  隔间狭窄,挤了一人一鬼,好在姜七能穿墙,半边身子嵌在墙里头,只露出脸和手,麻利地帮群玉整理衣裙。
  店里女工恰好不在,店主生怕群玉那乡野丫头笨手笨脚,把他的金贵衣裙弄坏了,谁知群玉很快就换好衣裙走出来,朴素的草鞋被裙摆盖住,姜七用灵识指挥着她,缓步慢行,舒肩挺胸,单手提起裙摆,走到外人跟前再轻轻放下。
  店主的目光彻底呆住,眼皮都不舍得眨一下,还以为隔间里头飘出了个仙女。
  群玉仅是换了套衣服,却仿佛不会走路了似的,脚底飘飘然,双手也不知道往哪儿摆,不知所措地立在铺子中央,没过多久,就吸引了全店所有顾客和伙计无比惊艳的视线。
  鹅黄鲜嫩的布料衬得她肌肤如雪,双颊似桃,五官艳丽仿佛春日花靥,一条宽绦束在对襟衫下,掐出盈盈一握的腰身,百褶裙自绦下散开,浮金碎玉,折射出晨光翩跹,宛如仙气绕裙而生,柔婉动人,不可方物。
  等了半天,没听到任何评价,说好的挑刺杀价也没有发生。
  群玉悻悻地抬起眼睛看陆恒,就见他根本没看她这边,而是侧着头望着靠墙的一排精美成衣,目光巡视一圈,忽然抬手,指着那边对店主说:
  “所有这些,合她尺寸的,全买了。”
  第三十七章
  陆恒大手一挥, 一百多两砸进去,群玉喜获六套颜色款式各异的新衣裙,成衣铺老板笑得合不拢嘴,这边使唤伙计去收银包装, 那边又带着群玉逛到另一个货架, 要给她搭配发饰。
  群玉一步三回头看着陆恒, 直到老板说买衣服送发饰,她才安了心,注意力落到面前几个红漆妆奁上。
  毕竟不是首饰店, 这里的簪钗花钿款式不多,用料也普通, 仅有一只辛夷花缠枝的梨木发簪, 瞧着较为新奇惹眼。
  群玉拿起那只簪子, 对着铜镜照了照,抬手便要往头上插。
  “等等。”
  老板叫停她,“姑娘梳的丱发,这簪要往哪儿插?好歹换个发型吧。”
  丱发简单轻便,左右分成两股, 往头顶上一盘就好了,群玉每天都梳丱发,也只会梳丱发。
  她尴尬地放下簪子,这时, 侧旁忽然伸出一只白净瘦长的手,捡起了她刚放下的簪子。
  “我来吧。”
  陆恒按了按群玉肩膀,让她坐到旁边的绣墩上。
  待群玉坐好, 他指尖一勾,少女束发的丝绦便松开, 乌黑的长发披落下来,如云如瀑,散发出淡淡的药香,
  群玉记得,陆恒家里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年纪比他小挺多,长辈外出工作时,弟弟妹妹都由他看顾。
  原来他不仅给他们做饭,还会照顾他们起居,连给女孩绾发髻都擅长。
  她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两个女娃娃缠着半大的少年,央求他给她们梳上京时新发髻的温馨画面。
  梳篦的齿尖陷入发中,轻轻蹭过头皮,带出一阵阵酥麻又舒服的痒意。
  他的指尖总是凉的,不小心触到群玉滚烫的耳尖,群玉总忍不住轻颤一下,双手紧紧揪住裙摆,正襟危坐,如临大敌的模样。
  “好几年没梳了,手有点生,要是痛了就告诉我。”
  群玉慌忙摇头,没摇两下就被陆恒按住了脑袋。
  “一点也不痛。”
  她瓮声瓮气道,只觉陆恒的动作行云流水,哪像生疏的样子,好奇问道,
  “梳的什么髻啊?”
  “衣裳鲜亮,配个十字垂髫髻,应该会好看。”
  陆恒一边说,一边将群玉的长发在脑后盘成四朵花苞似的十字,用那根梨木簪子固定住。两侧垂下的头发,再拿妆奁里崭新的浅色丝绦束成垂髫,大体完成之后,他又绕到群玉跟前,随手拿走妆奁里的三只簪花插梳和两枚花钿,通通插到群玉的发髻前方,一时间珠翠满头,货柜上的妆奁几乎要被他搬空。
  店铺老板立在他俩身侧,脸有些发绿,陆恒睨他一眼,笑道:“买了那么多衣服,老板总不能只送一只簪子吧?”
  若不是再插会不好看了,陆恒真想把这些发饰全部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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