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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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并不符合常理,赵束心知是沈敬年提前交代了。
  周碧云以女性长辈的身份嘱咐赵束平时多吃点,眼睛的事别担心,沈继昌以男性长辈的身份称赞赵束年轻有为,这么年轻就置办下产业。
  赵束礼貌而客套的回应,心中却思绪万千。
  羡慕沈敬年吗?
  羡慕的。
  而羡慕与嫉妒大多会有一个伴生词,那就是自卑。时至今日,他早已拥有不让任何人看扁的条件,却独独缺那么一份自信。
  这份自信求索无门,偏偏能给他的人不想给,想给他的人却给不了。
  赵束觉得自己最近总有些矫情,愿意想些有的没的,整个人娘们唧唧的。
  他把自己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伴着一口热粥顺喉咙口滑进嗓子,再滚落胃袋,想那么多干嘛呢,活一天算一天!
  餐近尾声,又来到了熟悉的环节。
  周碧云和沈继昌对视一眼,都笑吟吟掏出一个薄薄的红包。眼前的红包里是啥沈敬年早就知道,是支票。
  赵束从容应对,从裤兜掏出一个深棕色的锦布包递给周碧云,“阿姨,这是给您准备的小礼物,希望您喜欢。”
  赵束给党永顺准备弥勒佛时,沈敬年知道也赞成,但这次他真不知道。
  从锦布包以及内容物的形状看,是条镯子。除了两人初相识,赵束一门心思坑他时,沈敬年几乎没在赵束身上见过低于普通人三年工资的物件。
  他伸手把棕色小包按在桌子上,“干嘛呀,叫你来是收礼的,哪能让你送礼。”
  赵束道谢接过,接着拍开沈敬年的手,执拗地把棕色布包往前送。
  当初第一次见沈敬年父母,他确实紧张到忘了,事后被赵启一顿数落。后来见党永顺的时候,他虽说想起来了,但没送出去,又挨赵启一顿骂。
  这次出发前,赵启千叮咛万嘱咐如果人家给红包了,一定要给人家回礼。赵启的原话是:挑最好的,不能让人家觉得咱们不懂礼数,也不能让人家看扁了。
  餐桌上的四人仿佛被按下ctri+alt+a一样,定格在水晶大吊灯的璀璨华光下。周碧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笑意满满地接过小布包,打开后又定那儿了。
  小布包里是一条冰透老坑玻璃种带辣绿飘花的厚胚贵妃镯,沈敬年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家的装修算豪华的,但从这条镯子见光的那一刻,真真明白了什么叫蓬荜生辉。
  以这条镯子为圆心,方圆几米内的所有物件仿佛瞬间被集体喷了农药似的,全部黯然失色。
  无论是镶金边儿的骨瓷餐具,还是六位数的红酒,抑或是蹲在一旁“哈赤哈赤”的沈元宝,都成了这条冰透镯子的陪衬。
  从沈敬年的视角望过去,能够直接透过镯子看到周碧云的指腹。莹润的外表面在灯光下微微泛起冰蓝光,而点缀其中的几抹浓郁辣绿更是如同山水画中的小亭子,笔墨不多却足够抓人眼球。
  影响翡翠售价的因素非常多,加之没有明确的价格计算方法,饶是周碧云也很难准确估价,只知道如果出现在拍卖行的画册上,必然在七位中数往上。
  她把镯子放回布包,婉拒道:“麦麦,阿姨心领了。”
  赵束如同在天鹅群里孤军奋战的野鸭子,咬着嘴唇扬头强迫自己熟稔天鹅的社交法则。他不接周碧云递回的镯子,硬着头皮说:“阿姨戴这个会好看的。”
  沈敬年在一旁看得心头发酸,好似这镯子直接箍他心口了似的。
  他主动接过镯子给周碧云戴上,又抓着他妈的手翻来覆去看,连连称赞:“哟~真漂亮!麦麦眼光真好!我妈这手也嫩,小姑娘似的~”
  沈继昌也在一旁起哄,“孩子的心意,喜欢就留下吧。”
  赵束抬头瞄了一眼,周碧云养尊处优数十载,手确实又白又细,很配这条镯子。
  翡翠不如黄金这般流行,其实除了价格和货源等方面,还有一点是翡翠比黄金更挑人。肤色、气质、骨骼形状、色彩意头等等,更讲究些的甚至连生辰八字都要考虑进去。
  沈敬年在桌下捏捏赵束手腕外侧凸起的小骨头,赵束偏头抿嘴乐。
  镯子戴上就不好再往下摘,周碧云顶着压力又给赵束盛了一碗汤,赵束一勺一勺喝干净,连里面的玉米都捞出来啃了。
  饭毕,周碧云问要不要住一宿。这是中国父母的通病,总是以一种毫无道理的原则希望孩子能留宿在家。
  沈敬年眉梢一挑,笑得恶劣,他拉着赵束的臂弯问:“住吗?”
  赵束当着人家父母的面不好抬腿踹,只能微笑摇头。
  沈敬年眼底压着乌漆漆的笑,偏头小声说:“你可以抱着元宝睡,我爸上午刚给它洗过澡,香喷喷的。”
  这句话准确击中了赵束的眉心,他虽然养过不少狗,但有一条算一条都是散养的流浪狗,从没有带进过自己的卧室,换句话说他从没抱过狗睡觉。
  看出他的为难,沈敬年慢条斯理开口,“逗你呢,咱把元宝偷回去”。
  沈敬年总是这样,总是能掌握一个刚刚好的尺度,多一分就唐突,少一分则无趣。这种人要么阅人无数,双商奇高;要么就是单纯的跟另一个人投缘。
  赵束觉得沈敬年应该是第一种。
  两人一狗钻进车里往家开,在地库停好车还没开门的间隙,赵束突然道:“别在我身上费这么多心思了,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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