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方九说:“那户人家觉得狗子不太靠谱,怕妖王在大陆的亲人都是这样的货……您明白的,总之,妖王的意思,就是希望我们能帮忙,让那户人家安心。”
想想,狗子虽然热情,但确实不靠谱,仔细观察的话,三言两句便能察觉。看样子,那户人家对妖王很是关心,生怕他在大陆过不好。说不定妖王一句想跟他们走,这户人家都能不假思索的答应。
如此有情有义的一家人,实在令人感叹,我考虑了一下,然后点头说:“等周绍勇回来,让他开车带咱们去,好歹是辆大宝马,充充面子。”
☆、第二百九十三章 喜当爹
很快,周绍勇带着鬼童回来,听说要给妖王涨面子,他欣然同意。当然了,他并不知道那个小男孩是一只老妖怪。只以为是我家亲戚。至于鬼童,似乎隐约看出点什么,却没有询问。她还沉浸在莫大叔的威势之中,暂时没缓过来劲。
我们五个人,刚好一辆车开到市区。途中,方九已经和王狗子联系好,在一家颇有特色的川菜馆会面。方九本打算去外国餐厅,提升b格,但香港一行,我实在对那些国外名菜提不起兴趣,总觉得吃饭,还是中国菜最好。
到了饭店门口,远远的便看到王狗子,妖王,还有另外三人在那讲话。周绍勇把车停在门口,我们下了车。抬手刚要打招呼,王狗子就哎呦一声叫起来,迎着我大喊:“姐夫,姐夫。这呢!”
我一口老血都要喷出来,你他娘喊谁姐夫呢,谁姐?这到底是我被占便宜,还是王狗子吃了亏?
更让我感觉像做梦的是,妖王也走过来,一头扑进我怀里,甜甜的喊了一嗓子:“爸……”
我是彻底呆了,怎么回事,一转身,多了个儿子?这是喜当爹啊!
妖王抱着我的腰,微微用力,像在暗示什么。见那边三人走过来。我连忙哦了一声,摸摸他的头,说:“儿子乖……”
这一声,让我和妖王身子同时一抖,都在起鸡皮疙瘩。这时,那三人已经走到跟前,其中的男人伸出手来,很是热情的对我说:“第一次见面,你好。”
他带着浓浓的香港口音,我忙伸手去握了握,说:“雷好,雷好啊……”
这三人衣着朴素,看上去并非大富大贵之人。他们看到周绍勇的车,都有些局促,男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和小睿分开了,我们一家都很想念他。所以冒然来大陆。打扰了你们。这几日,又被王先生热情款待,破费不少,实在很难为情。今天这顿饭,就让我们来请吧。”
妖王放开我,抬头对男人说:“童叔叔,老爸很有钱的,不用替他省。”
我心里呵呵一声,真是个坑爹的货,但表面上还是得做足样子,便笑着说:“没有关系,在香港的时候,他意外走丢,如果不是你们,怕会惹出不少麻烦。就冲这一点,你们就是我家的大恩人。在大陆有句话,叫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童先生是吧?这话的意思,您应该是明白的。”
“这个……”童先生说:“其实我们也没做什么,只是让小睿在家吃了几顿饭而已,算不上什么大恩。”
我笑着说:“这样吧,谁付账,等吃完饭再说,现在咱们先进去找个地方坐坐。总站在门口也不是个事,别人看到了,还以为咱们是来堵门的呢。”
他们连忙应下,看这一家的表现,联想妖王之前大致提及的香港经历,我对他们的底细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进了饭店,随意点了一桌菜,就着一壶竹叶青,我询问这几天来大陆有什么感受。说起这个,童先生不禁瞥了眼王狗子,讪讪的说:“王先生太热情了,每天都是夜总会和各大商场,这个……”
早知道会是这样,我转头瞪了眼王狗子,狗子则很不要脸的看着我,说:“姐夫,我姐呢?”扔共助技。
这狗东西,就会给我使绊子,平白的我哪弄个你姐出来。我没好气的看着他,说:“你姐被你气死了。”
“那你得多哄哄啊!”
“滚!哄个空气啊!”
也许是怕我和狗子吵起来,童先生连忙岔开话题,介绍他的家人给我认识。其实早在之前,我便对他们家有了一定的了解,男的叫童炳生,在香港开了一家很小的冷饮店。他老婆叫郑佳瑶,女儿童歆,今年刚满十七岁。这一家三口样貌平凡,出身也简单,说起来,我倒很久没接触过这样的人了。
妖王在他们家住的时候,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小睿,现在么,自然就是杨睿。在他口中,我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有钱有势。我瞥了眼周绍勇,他正给鬼童剥卤花生,似没听见一样。至于王狗子的身份么,不太重要的小人物,不提也罢。
总之,在我到来前,妖王已经把我们的身份安排好了。唯一不妥的事,我实在没地方给他找个妈……
童歆是个年轻的姑娘,她与妖王的关系最好,席间不断偷偷打量我,时不时和妖王交头接耳,不知在说些什么。我叫了两斤饭店自酿的粮食酒,与童炳生碰了几杯,他才终于放开,说出自己来大陆的真正目的。
童家的日子并不算多好,九七回归后,香港的黑社会虽然少了很多,但偶尔也会有人来找点麻烦。尤其童炳生几年前爱赌,好好的饭店被赌成了冷饮店,经常有人上门要债。按他的话来说,当年那是有人设套,想故意坑他。但不管怎么样,他没抓到人家把柄,反而留下不少欠条。
这几年,童家过的很苦,妖王虽说对现代社会了解不多,但活了那么久,城府深沉,早已是只老狐狸。他在童家的时候,靠着自己的机敏,带去了不少快乐。很久没笑过的童家三口,正因为如此,才格外想念妖王。而这次来大陆,是因为债主又登门,扬言不给钱就砸店。
他们惹不起,只能躲。童炳生说到这的时候,郑佳瑶连忙拉了他一下,示意不要再说下去,然后对我说:“杨先生,您看起来是个正经人,而且在大陆又有那么大的生意,小睿是您的儿子,我们也就放心了。等明天早上,我们就回香港。”
我愣了愣,再看被郑佳瑶小声提醒几句,反应过来后有些懊恼的童炳生,知道他们一定是怕我误会这一家三口是来要钱的。我笑了笑,说:“别急着回去,至于你们的店,把地址写给我。我会让香港那边的朋友关照一下,欠债还钱这事虽然不能解决,但应该不会再有人去逼债了。”
这话可不是吹牛,以冯烈山在香港的影响力,解决区区砸店这种问题,还是小菜一碟的。听说童家三口要回去,妖王也表现出不舍之情。他拉着童歆的手,一脸要流泪的样子,说:“童姐姐,不要走好不好。”
童歆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哪顶得住妖王的眼泪攻势,也眼眶通红的看着童炳生。但郑佳瑶不同意继续留在大陆,看得出,他们家,这位性格要强的女主人占据主导地位。
这时候,童炳生看向周绍勇,端起酒杯来,说:“还不知道这位先生……”
“我姓周,杨大师的朋友。”周绍勇也端起杯子来。
“杨大师?”童炳生有些不解的看向我。
我笑了笑,解释说:“以前经常拿扑克牌给他算命玩,时间长了,就多了这么一个绰号。”
“原来如此,你们真是有趣的朋友啊。”童炳生很是羡慕,又想起自己这两年的生活,说:“以前有点闲钱的时候,朋友来往,络绎不绝。现在倒好,知道我欠下赌债,一个个躲的见不到人。”
“还不是自作自受。”鬼童干巴巴的冒出来一句。
童炳生一愣,顿时有些尴尬,周绍勇连忙对他说不好意思,又低声训斥鬼童不要乱说话。鬼童心情看起来很不好,说:“本来就是嘛,如果不是自己要去赌,怎么会成这样。这是事实,干嘛不让说。”
桌上的气氛,顿时有些凝固,童家三口脸色很是不自然,童炳生更是放下酒杯,深深叹了口气。这时候,妖王站起来,看向鬼童,笑眯眯的说:“小妹妹,哥哥带你去看金鱼啊。”
☆、第二百九十四章 扮猪吃老虎
妖怪是什么?
东晋文人干宝的《搜神记》中说:“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
说通俗一点,草木,动物,乃至其它各类除了人以外的任何物体。一旦拥有灵气,就可以被称之为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聚玄宗所修的阳神,其实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妖。不过这种说法上不了台面,若让长玄风那样的人听到,非气死不可。
一般的妖怪,初步拥有智慧,有了一定灵气,可以做些其它同类无法做到的事情。例如一棵很普通的大树,忽然可以吃人来让自己成长。
稍微厉害点的妖怪,已经拥有摆脱本体,化形他物的能力。比如说以前见过的那虎头怪等,他们表面看上去,已经与人类无异,可如果想施展全部力量,就必须恢复本体。至少某些重要部分要恢复。
再往上,就是妖王这种了。如果他自己不说,怕是没人能看出,这是一只妖怪。而他要施展力量。无需任何变化,也只有这种时候,你才能从力量的气息中察觉到,这是一只妖。
鬼童虽然是一种非常可怕的邪物,但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会比妖王多太多。妖怪这个概念,恐怕她心里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虽然隐隐察觉妖王似乎和普通的孩子有些不一样,但鬼童并没有当回事。再牛b的孩子,依然是人类,是人类,那就是她的玩具。我想。任何人都不会怕芭比娃娃或者旋转木马吧。
所以,妖王开口后,鬼童撇撇嘴,很是不屑的说:“小屁孩,一边玩去。”
妖王脸上的笑意更盛,他已经活了上千年,看透了人生百态,早已能做到心中惊涛骇浪,脸上不动声色的地步。别说童家三口了,就算是我,也看不出妖王到底有没有生气。但想想,如果不生气,他干嘛要把鬼童喊出去?扔共豆亡。
只见妖王冲我一笑,说:“爸爸,我带小妹妹出去玩可以吗?”
我乐呵呵的说:“当然可以,别走远。”
鬼童抬头看我一眼。哼了一声。说:“小心他出去又回不来了。”
我哈哈笑,冲妖王摆摆手,示意可以离开了。妖王与童家三口打了个招呼,然后走过来,牵起鬼童的小手,说:“小妹妹的衣服真好看。”
“你衣服真难看。”鬼童回应说。
两人就这样说着聊着,手拉手走出包厢。我笑的十分欢畅,说:“小孩子真是有趣。”
“是啊……”童炳生讪讪的笑着。
没了鬼童那个小麻烦,我们喝酒吃饭,显得更加轻松。由于我的刻意讨好,童家三口,很快便与我打成一片。他们听说武锋是个功夫高手,便很想开开眼界。武锋倒不以为意,拿来一瓶啤酒摆在桌子上,离开数米远的位置,一筷子甩过来。瓶体未动,盖子却飞了出去。
这杂技一般的手法,让童家三口大开眼界,赞叹大陆武功确实厉害。尤其是童歆,很想跟着武锋学功夫。他们家总被人欺负,自然想学点防身术能打倒那些坏蛋。郑佳瑶倒有些意动,反而是童炳生不太乐意。在他看来,欠下的赌债,正如鬼童所说,是自作自受。虽然人家当年设了局,可如果你不想钻,也没人拿刀架脖子上强迫。
欠债不还,还要打人?这样的事,童炳生干不出来。他虽然这次临时躲来大陆,但几天来,已经想清楚了。该还的,终归要还,不是逃避就能解决的。
我问了问欠下多少钱,得知这些年他辛辛苦苦,加上当初变卖家产还债,如今大概还剩下六七十万港币的帐。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我本想看在妖王的份上,先替他们垫还,但郑佳瑶坚决不同意。她本就怕我误会这次来大陆是想讨要钱财,如今听我这样说,更是脸色难看,当即要走。
没办法,我只好又道歉又是哄,这才把他们安抚下来。
饭吃了一大半,妖王带着鬼童回来了。前者脸色未变,后者则有些古怪,时不时就偷瞄一下妖王,眼中的恐惧,有些掩饰不住。我甚至听到鬼童偷偷摸摸对周绍勇说:“爸爸,我们可以回去了吗,这里不好玩……”
周绍勇有些为难,他是来看望我的,就这么回去,有点不好意思。我看了看回来后,就一直低头不说话的鬼童,心知妖王一定是把她吓到了。能把鬼童都吓的忍不住要跑,真好奇妖王究竟做了什么。不过这里人多,不太好问,想了想,我让周绍勇再多呆一会,等饭吃完再走。
周绍勇点头答应,又不住的去哄鬼童,看起来比谁都忙。
一顿饭吃完,童家三口想回去休息,妖王自然也跟他们一起。而我,则打算把狗子带走,换方九来陪着。狗子表示很不爽,他觉得自己功劳很大,把童家三口伺候的那么舒服,十万块都要花光了,这种时候,怎么能走呢?
我脸色一黑,十万块,区区三天你花个精光,还这么自豪的在这蹦,信不信我打死你?
在妖王陪着童家三口离开前,我拉住他,好奇的问:“你对鬼童干什么了,怎么她看起来好像很怕你?”
妖王笑嘻嘻的说:“也没做什么,就是让她做了场梦。”
“做梦?你们俩找地方睡觉去啦?动作真快,有你狗子哥当年的风范!”王狗子在一旁插嘴。
“一边玩泥巴去。”我训斥一声,然后更加好奇的问:“做什么梦?”
妖王叹口气,说:“也没什么,就是让她看看赤龙峡当年最繁盛的时候。”
我愣了下,赤龙峡最繁盛的时候?应该到处都是大妖怪吧……难怪鬼童脸色那么古怪,看见那么多精怪,寻常人早就活生生吓死了。而妖王既然能让她入梦,想来梦境应该也很真实,鬼童虽然没被吓死,但也够呛。而从这点来看,妖王平时虽不提赤龙峡,但这地方,一直都在他心里。
虽说是让鬼童做梦,但又何尝不是他自己回顾那往日的岁月呢。原本我以为妖王是要毒打鬼童一顿,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现在想想,真是喝多了才会那样想。以妖王的智慧和城府,怎么会和一只小小的鬼童太过计较。他只是不想让童家三口太难为情,所以才把鬼童带出去施展一点小手段,免得她再乱说话。
见妖王一脸唏嘘惆怅,我问:“难道你不能再重建赤龙峡?”
妖王说:“很难,这世上的东西,大部分都被人类污染。而只有纯净无暇的事物,才有可能产生灵气,由此修成精怪。没有妖,就算我的力量恢复,重建赤龙峡又有什么用呢。”
这倒也是,作为世上最后一只妖怪,妖王的心情,一般人很难理解。他虽然化作人形,与我们相知相交,但本质上却格格不入。妖与人,毕竟是两个种族,不可混为一谈。
我没办法帮他,只好不再提这事,想了想,我看一眼在不远处等候的童家三口,低声问:“你真的很喜欢他们三个吗?”
妖王点点头,说:“和他们在一起,是很有趣的事情,因为他们并不知晓我的真实身份。我可以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孩子,无忧无虑,也可以暗中恢复身份,去帮助他们。你不觉得,这样的事情很有意思吗?”
“扮猪吃老虎,yy小说里的经典套路,确实很有意思。”我说。
“yy?”妖王疑惑不解。
☆、第二百九十五章 苏铭的邀请
我干笑一声,不好跟他解释这俩字母啥意思,便说:“既然如此,不如跟他们回香港吧,多住一些日子。什么时候想回来就回来。”
妖王抬头看我,眼中有些不解,问:“你不怕我一去不回?”
我笑着说:“你在不在,对我的影响微乎其微。坦白说,把你从赤龙峡中带回来,我是有一定私心的。但现在,我更想和你成为朋友。如果有什么事情,能让你过的开心,那我自然举双手赞成。”
妖王看着我,忽然伸手过来抱我一下。我不解其意,听见他说:“童歆告诉我,拥抱是人类用于感谢的方式之一,最简单,也最深情。”
我一怔,随后笑起来,与他深深拥抱一下。然后走过去对童家三口说:“有一件事,希望你们能同意。”
童炳生连忙说:“您请讲。”
我把妖王往他们那推了推,说:“最近我比较忙,可能经常不在家。小睿一个人在家里。怕是过不好。虽说家里有保姆,可你们都明白,再好的保姆,也比不上家里人。所以我希望这段时间,你们能帮我照顾一下小睿,等忙完了,我会去香港接他。”
童炳生和郑佳瑶互视一眼,不等他们开口,童歆就高兴的叫起来:“这当然好啦,我们很愿意的!小睿,你愿意吗?”
在他们面前,妖王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听见童歆问,便很是腼腆的笑着说:“当然愿意啦……”
童歆很是激动的把他抱起来,用力在脸蛋上亲了一口。童炳生和郑佳瑶也笑起来,围着妖王,眼中尽是宠爱之意。我不太明白,明明彼此只相处了几天,为什么会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或许,是因为妖王太会“做人”?不过,能看见他们四个人如此高兴,也算值了。
想想,狗子虽然热情,但确实不靠谱,仔细观察的话,三言两句便能察觉。看样子,那户人家对妖王很是关心,生怕他在大陆过不好。说不定妖王一句想跟他们走,这户人家都能不假思索的答应。
如此有情有义的一家人,实在令人感叹,我考虑了一下,然后点头说:“等周绍勇回来,让他开车带咱们去,好歹是辆大宝马,充充面子。”
☆、第二百九十三章 喜当爹
很快,周绍勇带着鬼童回来,听说要给妖王涨面子,他欣然同意。当然了,他并不知道那个小男孩是一只老妖怪。只以为是我家亲戚。至于鬼童,似乎隐约看出点什么,却没有询问。她还沉浸在莫大叔的威势之中,暂时没缓过来劲。
我们五个人,刚好一辆车开到市区。途中,方九已经和王狗子联系好,在一家颇有特色的川菜馆会面。方九本打算去外国餐厅,提升b格,但香港一行,我实在对那些国外名菜提不起兴趣,总觉得吃饭,还是中国菜最好。
到了饭店门口,远远的便看到王狗子,妖王,还有另外三人在那讲话。周绍勇把车停在门口,我们下了车。抬手刚要打招呼,王狗子就哎呦一声叫起来,迎着我大喊:“姐夫,姐夫。这呢!”
我一口老血都要喷出来,你他娘喊谁姐夫呢,谁姐?这到底是我被占便宜,还是王狗子吃了亏?
更让我感觉像做梦的是,妖王也走过来,一头扑进我怀里,甜甜的喊了一嗓子:“爸……”
我是彻底呆了,怎么回事,一转身,多了个儿子?这是喜当爹啊!
妖王抱着我的腰,微微用力,像在暗示什么。见那边三人走过来。我连忙哦了一声,摸摸他的头,说:“儿子乖……”
这一声,让我和妖王身子同时一抖,都在起鸡皮疙瘩。这时,那三人已经走到跟前,其中的男人伸出手来,很是热情的对我说:“第一次见面,你好。”
他带着浓浓的香港口音,我忙伸手去握了握,说:“雷好,雷好啊……”
这三人衣着朴素,看上去并非大富大贵之人。他们看到周绍勇的车,都有些局促,男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和小睿分开了,我们一家都很想念他。所以冒然来大陆。打扰了你们。这几日,又被王先生热情款待,破费不少,实在很难为情。今天这顿饭,就让我们来请吧。”
妖王放开我,抬头对男人说:“童叔叔,老爸很有钱的,不用替他省。”
我心里呵呵一声,真是个坑爹的货,但表面上还是得做足样子,便笑着说:“没有关系,在香港的时候,他意外走丢,如果不是你们,怕会惹出不少麻烦。就冲这一点,你们就是我家的大恩人。在大陆有句话,叫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童先生是吧?这话的意思,您应该是明白的。”
“这个……”童先生说:“其实我们也没做什么,只是让小睿在家吃了几顿饭而已,算不上什么大恩。”
我笑着说:“这样吧,谁付账,等吃完饭再说,现在咱们先进去找个地方坐坐。总站在门口也不是个事,别人看到了,还以为咱们是来堵门的呢。”
他们连忙应下,看这一家的表现,联想妖王之前大致提及的香港经历,我对他们的底细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进了饭店,随意点了一桌菜,就着一壶竹叶青,我询问这几天来大陆有什么感受。说起这个,童先生不禁瞥了眼王狗子,讪讪的说:“王先生太热情了,每天都是夜总会和各大商场,这个……”
早知道会是这样,我转头瞪了眼王狗子,狗子则很不要脸的看着我,说:“姐夫,我姐呢?”扔共助技。
这狗东西,就会给我使绊子,平白的我哪弄个你姐出来。我没好气的看着他,说:“你姐被你气死了。”
“那你得多哄哄啊!”
“滚!哄个空气啊!”
也许是怕我和狗子吵起来,童先生连忙岔开话题,介绍他的家人给我认识。其实早在之前,我便对他们家有了一定的了解,男的叫童炳生,在香港开了一家很小的冷饮店。他老婆叫郑佳瑶,女儿童歆,今年刚满十七岁。这一家三口样貌平凡,出身也简单,说起来,我倒很久没接触过这样的人了。
妖王在他们家住的时候,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小睿,现在么,自然就是杨睿。在他口中,我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有钱有势。我瞥了眼周绍勇,他正给鬼童剥卤花生,似没听见一样。至于王狗子的身份么,不太重要的小人物,不提也罢。
总之,在我到来前,妖王已经把我们的身份安排好了。唯一不妥的事,我实在没地方给他找个妈……
童歆是个年轻的姑娘,她与妖王的关系最好,席间不断偷偷打量我,时不时和妖王交头接耳,不知在说些什么。我叫了两斤饭店自酿的粮食酒,与童炳生碰了几杯,他才终于放开,说出自己来大陆的真正目的。
童家的日子并不算多好,九七回归后,香港的黑社会虽然少了很多,但偶尔也会有人来找点麻烦。尤其童炳生几年前爱赌,好好的饭店被赌成了冷饮店,经常有人上门要债。按他的话来说,当年那是有人设套,想故意坑他。但不管怎么样,他没抓到人家把柄,反而留下不少欠条。
这几年,童家过的很苦,妖王虽说对现代社会了解不多,但活了那么久,城府深沉,早已是只老狐狸。他在童家的时候,靠着自己的机敏,带去了不少快乐。很久没笑过的童家三口,正因为如此,才格外想念妖王。而这次来大陆,是因为债主又登门,扬言不给钱就砸店。
他们惹不起,只能躲。童炳生说到这的时候,郑佳瑶连忙拉了他一下,示意不要再说下去,然后对我说:“杨先生,您看起来是个正经人,而且在大陆又有那么大的生意,小睿是您的儿子,我们也就放心了。等明天早上,我们就回香港。”
我愣了愣,再看被郑佳瑶小声提醒几句,反应过来后有些懊恼的童炳生,知道他们一定是怕我误会这一家三口是来要钱的。我笑了笑,说:“别急着回去,至于你们的店,把地址写给我。我会让香港那边的朋友关照一下,欠债还钱这事虽然不能解决,但应该不会再有人去逼债了。”
这话可不是吹牛,以冯烈山在香港的影响力,解决区区砸店这种问题,还是小菜一碟的。听说童家三口要回去,妖王也表现出不舍之情。他拉着童歆的手,一脸要流泪的样子,说:“童姐姐,不要走好不好。”
童歆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哪顶得住妖王的眼泪攻势,也眼眶通红的看着童炳生。但郑佳瑶不同意继续留在大陆,看得出,他们家,这位性格要强的女主人占据主导地位。
这时候,童炳生看向周绍勇,端起酒杯来,说:“还不知道这位先生……”
“我姓周,杨大师的朋友。”周绍勇也端起杯子来。
“杨大师?”童炳生有些不解的看向我。
我笑了笑,解释说:“以前经常拿扑克牌给他算命玩,时间长了,就多了这么一个绰号。”
“原来如此,你们真是有趣的朋友啊。”童炳生很是羡慕,又想起自己这两年的生活,说:“以前有点闲钱的时候,朋友来往,络绎不绝。现在倒好,知道我欠下赌债,一个个躲的见不到人。”
“还不是自作自受。”鬼童干巴巴的冒出来一句。
童炳生一愣,顿时有些尴尬,周绍勇连忙对他说不好意思,又低声训斥鬼童不要乱说话。鬼童心情看起来很不好,说:“本来就是嘛,如果不是自己要去赌,怎么会成这样。这是事实,干嘛不让说。”
桌上的气氛,顿时有些凝固,童家三口脸色很是不自然,童炳生更是放下酒杯,深深叹了口气。这时候,妖王站起来,看向鬼童,笑眯眯的说:“小妹妹,哥哥带你去看金鱼啊。”
☆、第二百九十四章 扮猪吃老虎
妖怪是什么?
东晋文人干宝的《搜神记》中说:“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
说通俗一点,草木,动物,乃至其它各类除了人以外的任何物体。一旦拥有灵气,就可以被称之为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聚玄宗所修的阳神,其实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妖。不过这种说法上不了台面,若让长玄风那样的人听到,非气死不可。
一般的妖怪,初步拥有智慧,有了一定灵气,可以做些其它同类无法做到的事情。例如一棵很普通的大树,忽然可以吃人来让自己成长。
稍微厉害点的妖怪,已经拥有摆脱本体,化形他物的能力。比如说以前见过的那虎头怪等,他们表面看上去,已经与人类无异,可如果想施展全部力量,就必须恢复本体。至少某些重要部分要恢复。
再往上,就是妖王这种了。如果他自己不说,怕是没人能看出,这是一只妖怪。而他要施展力量。无需任何变化,也只有这种时候,你才能从力量的气息中察觉到,这是一只妖。
鬼童虽然是一种非常可怕的邪物,但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会比妖王多太多。妖怪这个概念,恐怕她心里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虽然隐隐察觉妖王似乎和普通的孩子有些不一样,但鬼童并没有当回事。再牛b的孩子,依然是人类,是人类,那就是她的玩具。我想。任何人都不会怕芭比娃娃或者旋转木马吧。
所以,妖王开口后,鬼童撇撇嘴,很是不屑的说:“小屁孩,一边玩去。”
妖王脸上的笑意更盛,他已经活了上千年,看透了人生百态,早已能做到心中惊涛骇浪,脸上不动声色的地步。别说童家三口了,就算是我,也看不出妖王到底有没有生气。但想想,如果不生气,他干嘛要把鬼童喊出去?扔共豆亡。
只见妖王冲我一笑,说:“爸爸,我带小妹妹出去玩可以吗?”
我乐呵呵的说:“当然可以,别走远。”
鬼童抬头看我一眼。哼了一声。说:“小心他出去又回不来了。”
我哈哈笑,冲妖王摆摆手,示意可以离开了。妖王与童家三口打了个招呼,然后走过来,牵起鬼童的小手,说:“小妹妹的衣服真好看。”
“你衣服真难看。”鬼童回应说。
两人就这样说着聊着,手拉手走出包厢。我笑的十分欢畅,说:“小孩子真是有趣。”
“是啊……”童炳生讪讪的笑着。
没了鬼童那个小麻烦,我们喝酒吃饭,显得更加轻松。由于我的刻意讨好,童家三口,很快便与我打成一片。他们听说武锋是个功夫高手,便很想开开眼界。武锋倒不以为意,拿来一瓶啤酒摆在桌子上,离开数米远的位置,一筷子甩过来。瓶体未动,盖子却飞了出去。
这杂技一般的手法,让童家三口大开眼界,赞叹大陆武功确实厉害。尤其是童歆,很想跟着武锋学功夫。他们家总被人欺负,自然想学点防身术能打倒那些坏蛋。郑佳瑶倒有些意动,反而是童炳生不太乐意。在他看来,欠下的赌债,正如鬼童所说,是自作自受。虽然人家当年设了局,可如果你不想钻,也没人拿刀架脖子上强迫。
欠债不还,还要打人?这样的事,童炳生干不出来。他虽然这次临时躲来大陆,但几天来,已经想清楚了。该还的,终归要还,不是逃避就能解决的。
我问了问欠下多少钱,得知这些年他辛辛苦苦,加上当初变卖家产还债,如今大概还剩下六七十万港币的帐。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我本想看在妖王的份上,先替他们垫还,但郑佳瑶坚决不同意。她本就怕我误会这次来大陆是想讨要钱财,如今听我这样说,更是脸色难看,当即要走。
没办法,我只好又道歉又是哄,这才把他们安抚下来。
饭吃了一大半,妖王带着鬼童回来了。前者脸色未变,后者则有些古怪,时不时就偷瞄一下妖王,眼中的恐惧,有些掩饰不住。我甚至听到鬼童偷偷摸摸对周绍勇说:“爸爸,我们可以回去了吗,这里不好玩……”
周绍勇有些为难,他是来看望我的,就这么回去,有点不好意思。我看了看回来后,就一直低头不说话的鬼童,心知妖王一定是把她吓到了。能把鬼童都吓的忍不住要跑,真好奇妖王究竟做了什么。不过这里人多,不太好问,想了想,我让周绍勇再多呆一会,等饭吃完再走。
周绍勇点头答应,又不住的去哄鬼童,看起来比谁都忙。
一顿饭吃完,童家三口想回去休息,妖王自然也跟他们一起。而我,则打算把狗子带走,换方九来陪着。狗子表示很不爽,他觉得自己功劳很大,把童家三口伺候的那么舒服,十万块都要花光了,这种时候,怎么能走呢?
我脸色一黑,十万块,区区三天你花个精光,还这么自豪的在这蹦,信不信我打死你?
在妖王陪着童家三口离开前,我拉住他,好奇的问:“你对鬼童干什么了,怎么她看起来好像很怕你?”
妖王笑嘻嘻的说:“也没做什么,就是让她做了场梦。”
“做梦?你们俩找地方睡觉去啦?动作真快,有你狗子哥当年的风范!”王狗子在一旁插嘴。
“一边玩泥巴去。”我训斥一声,然后更加好奇的问:“做什么梦?”
妖王叹口气,说:“也没什么,就是让她看看赤龙峡当年最繁盛的时候。”
我愣了下,赤龙峡最繁盛的时候?应该到处都是大妖怪吧……难怪鬼童脸色那么古怪,看见那么多精怪,寻常人早就活生生吓死了。而妖王既然能让她入梦,想来梦境应该也很真实,鬼童虽然没被吓死,但也够呛。而从这点来看,妖王平时虽不提赤龙峡,但这地方,一直都在他心里。
虽说是让鬼童做梦,但又何尝不是他自己回顾那往日的岁月呢。原本我以为妖王是要毒打鬼童一顿,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现在想想,真是喝多了才会那样想。以妖王的智慧和城府,怎么会和一只小小的鬼童太过计较。他只是不想让童家三口太难为情,所以才把鬼童带出去施展一点小手段,免得她再乱说话。
见妖王一脸唏嘘惆怅,我问:“难道你不能再重建赤龙峡?”
妖王说:“很难,这世上的东西,大部分都被人类污染。而只有纯净无暇的事物,才有可能产生灵气,由此修成精怪。没有妖,就算我的力量恢复,重建赤龙峡又有什么用呢。”
这倒也是,作为世上最后一只妖怪,妖王的心情,一般人很难理解。他虽然化作人形,与我们相知相交,但本质上却格格不入。妖与人,毕竟是两个种族,不可混为一谈。
我没办法帮他,只好不再提这事,想了想,我看一眼在不远处等候的童家三口,低声问:“你真的很喜欢他们三个吗?”
妖王点点头,说:“和他们在一起,是很有趣的事情,因为他们并不知晓我的真实身份。我可以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孩子,无忧无虑,也可以暗中恢复身份,去帮助他们。你不觉得,这样的事情很有意思吗?”
“扮猪吃老虎,yy小说里的经典套路,确实很有意思。”我说。
“yy?”妖王疑惑不解。
☆、第二百九十五章 苏铭的邀请
我干笑一声,不好跟他解释这俩字母啥意思,便说:“既然如此,不如跟他们回香港吧,多住一些日子。什么时候想回来就回来。”
妖王抬头看我,眼中有些不解,问:“你不怕我一去不回?”
我笑着说:“你在不在,对我的影响微乎其微。坦白说,把你从赤龙峡中带回来,我是有一定私心的。但现在,我更想和你成为朋友。如果有什么事情,能让你过的开心,那我自然举双手赞成。”
妖王看着我,忽然伸手过来抱我一下。我不解其意,听见他说:“童歆告诉我,拥抱是人类用于感谢的方式之一,最简单,也最深情。”
我一怔,随后笑起来,与他深深拥抱一下。然后走过去对童家三口说:“有一件事,希望你们能同意。”
童炳生连忙说:“您请讲。”
我把妖王往他们那推了推,说:“最近我比较忙,可能经常不在家。小睿一个人在家里。怕是过不好。虽说家里有保姆,可你们都明白,再好的保姆,也比不上家里人。所以我希望这段时间,你们能帮我照顾一下小睿,等忙完了,我会去香港接他。”
童炳生和郑佳瑶互视一眼,不等他们开口,童歆就高兴的叫起来:“这当然好啦,我们很愿意的!小睿,你愿意吗?”
在他们面前,妖王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听见童歆问,便很是腼腆的笑着说:“当然愿意啦……”
童歆很是激动的把他抱起来,用力在脸蛋上亲了一口。童炳生和郑佳瑶也笑起来,围着妖王,眼中尽是宠爱之意。我不太明白,明明彼此只相处了几天,为什么会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或许,是因为妖王太会“做人”?不过,能看见他们四个人如此高兴,也算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