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一章 忽难
忽难走进大帐,他来过这里,很多次,他厌恶这里,这座卡勒部王帐中的气息,总是那么令人厌憎。
狡诈和贪婪充斥着王帐中每一个地方,无疑,最狡诈,最贪婪的是那个老家伙,不用想着在他手里获得什么赏赐,他的赏赐往往也意味着你将付出更多的东西,就像草原上的那些不公平的交易。
不过,他虽然厌憎这个地方,厌憎那个人,但当他看到一颗颗血淋淋的首级被挂在王帐四周立起来的高杆上,随风飘荡的时候,他还是有些悲哀。
卡勒部终于完了,和汪古部,麻里部,还有以前许多鞑靼大姓一样,但他心里并没有多少意外,就算圣狼的子孙没有来到草原上,就算没有这许多战士来攻打卡勒部,他想,卡勒部早晚也会是这样一个下场。
北边的乃蛮部,东边的克烈部,那些强大的部落早晚会将目光投注在这里,越来越弱小的鞑靼人,以及他们占据的大片草原,会像弃在草原上的战士尸体一样,吸引无数贪婪的目光。
当卡勒部成为猎物的时候,他有多少力量来用于反抗曾经的盟友和敌人,真的很容易便能猜的出来。
而重新回到圣狼子孙的大旄之下,也并不算什么值得庆幸的事情,虽然他之前很想带着部众前去投靠,但见过年轻的王子之后,王子那冷漠而仇视的目光让他明白。圣狼子孙的心胸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宽广。
而自己和部众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大帐中的那个人给予的恩赐。
他从这个汉人将军身上。看到了难以想象的王者气象,那些昏聩的部落首领和这个汉人将军比起来,就像是一群鸟雀和天上的雄鹰的区别。
就像当日天神做出指引,让他跪在汉人将军的马前一样,他相信这是天神给他的额外的恩赐,让他能够效忠于一个强大而又能给予他尊严的人。
当他看到圣狼子孙亲手砍下卡勒兀儿图头颅的时候,他就明白,今后自己的部落。卡勒部的部众,在圣狼子孙的眼中,更像是奴隶,一场战争的战利品,背叛者这个词将跟随他们一生,甚至于会延伸到子子孙孙的头上,他们将永远不会从新生的大汗那里得到什么。
这让他很沮丧。也让他终于下定决心,为自己找一个新的主人,没有人愿意做奴隶,即便是做圣狼子孙的奴隶。
于是他努力的笑着,跟那些以前的同族,后来的敌人。直到现在高高在上,俨然鞑靼人中的贵族的家伙们说话,献上礼物,打探着这支强大的军队的来历。
于是他知道,这支大军来自更加遥远的南方。一个叫大秦的汉人国度,是真正的汉人所率领的军队。和金国人是世仇。
强大的金国人已经被他们打败了,打败金国人的,就在率领这支军队的首领,按照汉人的称呼,他是汉人的大将军,用鞑靼人的话来说,就是大汗麾下最勇猛的万夫长。
当然,在任何鞑靼人眼中,万夫长已经是大汗之下最尊贵的那个人了,但在汉人那里,大将军能率领的人马,要远远超乎草原人的想象。
跟他说这些秘闻的一个部落首领,挥舞着双臂,狂热的比划着,想让忽难明白,那是怎样一支难以想象的军队。
其实忽难已经没必要听下去了,金国人被汉人击败了,这就已经足够了,所以汉人来到了草原上,能够打败强大的金国人,汉人的强盛已经不用怀疑。
而汉人的骑兵,轻易的便撕碎了数千王帐骑兵,虽然他们人很多,但王帐骑兵抵抗之微弱,下场之凄惨,是他亲眼所见。
所以,当被召唤至王帐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决定,当然,在此之前,他已经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礼物。
在几个汉人侍卫森冷的目光中,他掀开厚厚的帐篷帘,他想带着另外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进去,却被尽职的侍卫拦住,他张了张嘴,只能无奈的笑了笑,自己进去了。
帐篷里很亮,矮桌上摆着鲜嫩的烤羊肉,那个人即使在坐着,上身也挺的笔直,让他身形越加显得宽厚雄伟。
忽难眨了眨眼睛,没有等眼睛适应这里的光线,便伏倒在地上。
“起来吧。”
还是那种似是而非的蒙古话,无论是鞑靼人,还是乃蛮人,都将远在东北的蒙古人视作低贱肮脏之人,因为他们身上流着天神的血脉,大突厥帝国的荣光一直绵延到现在,也不曾彻底消逝。
草原上的语言虽然各式各样,但总归都有着突厥语的影子,尤其是鞑靼人和乃蛮人,他们都以突厥正统而自居,语言也更加接近。
远在东北的蒙古人虽然也差不多,尤其是在他们吞并了越来越多的部落之后,但终归不能跟天神的血脉相比。
忽难并不知道,这样强大的一个人,为何要去学蒙古人卑贱的语言,和粗俗的说话方式,但他可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敬的神色。
他站起来,躬身来到赵石的身后,就像一个卑微的仆人。
赵石并不在意这些,但他要让这个人去办一件事,所以他微微指了指自己的对面,“坐下说话。”
忽难垂着头,“卑微如我,不敢跟尊贵的您共用一个餐桌。”
赵石不由笑了笑,不在意的用布擦了擦手上的油腻,“勇士总归要有自己的尊严,我给予你和我共进餐的荣耀。”
如果是汉人地界,这样的话无疑会很可笑,但在草原上,在尊贵的人面前,所有人都卑微有如尘土,并不值得奇怪,如果显出软弱,和不必要的客套,多数人不但不会感激,而且会觉得受到了侮辱,客气这个词儿,在草原上的理解与汉人是完全不同的,显然,赵石很明白这一点,因为他在汪古部的一段日子,见识过太多部落贵族的行事。
汉人总说,皇权天授,而在草原上,贵族们的权力,也是上天赐予的,不容任何人挑战,比之受到诸多限制的皇权,犹有过之。
忽难躬身再次行礼,这才来到赵石对面,小心翼翼的坐下,他并未像汉人那般,琢磨着怎么个说辞,按照草原的惯例,他的姿态已经表明的很彻底,不需要再用什么言语来解释。
赵石也并未兜圈子,看着他坐下,直接便道:“忽难,想不想得回你把阿秃儿的称号?”
忽难一阵激动,自他扔下刀弓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去了自己的荣耀,所有能获得把阿秃儿这个称号的人,必定是部落中最勇猛也最忠诚的战士。
这个称号更像的汉人的武状元,但却是用敌人的鲜血和头颅换来的荣耀,而且还得击败部落中很多勇猛的家伙,才会获得。
所以,这个称号对许多人来说,更像是自己的生命,不战而降的人,不配拥有这个称号,所以,从前的忽难把阿秃儿变成了现在的忽难。
草原人不会有太多的客套和谦逊,忽难听到这个,脸上涨红,从新跪倒在地上,大声道:“仁慈的您啊,如果您愿意重新赐予忽难战士的荣耀,忽难愿意为您抛却生命,只愿得到您的垂青。”
赵石微微点头道:“东边的克烈部,你能找到他们在哪里吗?”
忽难伏着身子,毫不犹豫的回答:“虽然没有去过,但忽难知道,往东边走,经过十五个日落日出的日子,翻过两座小山,趟过四条细流,会看到一条大河,渡过去,再像北走,看到长满黄色树林的地方,过了那里,就是克烈部的草原了。”
赵石仰着头,算了算日子,一来一回,恐怕要一个多月,估计还是快马的速度,再算算路程,那里离东北估计也已经不远了,心里不由暗自喟叹,草原上打仗,真的很耗时日啊。
他沉吟了半晌,才缓缓道:“我与克烈部王罕的儿子桑昆曾结为安达,我派你去找到他,并转达我的问候,我的名字叫赵石,我们结为安达的地方在汪古部的草原,如果他问起你的来意,你就说,他的安达已经再次来到了草原上,并带着无数的战士,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他的安达,会在西面击败乃蛮部的骑兵,作为我们之间情谊的见证。”
忽难身子不可抑止的颤了颤,克烈部虽然在东北,一直以来,都被归为蒙古诸部中最为强大的那几个部落之一。
但克烈部与其他部落不同,他们更像是蒙古人中的贵族,甚至有些人不把他们当做蒙古人来看待。
而克烈部的大汗,正是曾经得到过金国封号的王罕,他的继承人确实也叫桑昆,这是两个在草原上很显赫的名字,即使离的如此遥远的鞑靼人,也在多年前,就已经听到过这些了。
只是没有想到,眼前这位尊贵的汉人将军,竟然还是桑昆的安达,怨不得会说出那样含混不清的蒙古语。
狡诈和贪婪充斥着王帐中每一个地方,无疑,最狡诈,最贪婪的是那个老家伙,不用想着在他手里获得什么赏赐,他的赏赐往往也意味着你将付出更多的东西,就像草原上的那些不公平的交易。
不过,他虽然厌憎这个地方,厌憎那个人,但当他看到一颗颗血淋淋的首级被挂在王帐四周立起来的高杆上,随风飘荡的时候,他还是有些悲哀。
卡勒部终于完了,和汪古部,麻里部,还有以前许多鞑靼大姓一样,但他心里并没有多少意外,就算圣狼的子孙没有来到草原上,就算没有这许多战士来攻打卡勒部,他想,卡勒部早晚也会是这样一个下场。
北边的乃蛮部,东边的克烈部,那些强大的部落早晚会将目光投注在这里,越来越弱小的鞑靼人,以及他们占据的大片草原,会像弃在草原上的战士尸体一样,吸引无数贪婪的目光。
当卡勒部成为猎物的时候,他有多少力量来用于反抗曾经的盟友和敌人,真的很容易便能猜的出来。
而重新回到圣狼子孙的大旄之下,也并不算什么值得庆幸的事情,虽然他之前很想带着部众前去投靠,但见过年轻的王子之后,王子那冷漠而仇视的目光让他明白。圣狼子孙的心胸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宽广。
而自己和部众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大帐中的那个人给予的恩赐。
他从这个汉人将军身上。看到了难以想象的王者气象,那些昏聩的部落首领和这个汉人将军比起来,就像是一群鸟雀和天上的雄鹰的区别。
就像当日天神做出指引,让他跪在汉人将军的马前一样,他相信这是天神给他的额外的恩赐,让他能够效忠于一个强大而又能给予他尊严的人。
当他看到圣狼子孙亲手砍下卡勒兀儿图头颅的时候,他就明白,今后自己的部落。卡勒部的部众,在圣狼子孙的眼中,更像是奴隶,一场战争的战利品,背叛者这个词将跟随他们一生,甚至于会延伸到子子孙孙的头上,他们将永远不会从新生的大汗那里得到什么。
这让他很沮丧。也让他终于下定决心,为自己找一个新的主人,没有人愿意做奴隶,即便是做圣狼子孙的奴隶。
于是他努力的笑着,跟那些以前的同族,后来的敌人。直到现在高高在上,俨然鞑靼人中的贵族的家伙们说话,献上礼物,打探着这支强大的军队的来历。
于是他知道,这支大军来自更加遥远的南方。一个叫大秦的汉人国度,是真正的汉人所率领的军队。和金国人是世仇。
强大的金国人已经被他们打败了,打败金国人的,就在率领这支军队的首领,按照汉人的称呼,他是汉人的大将军,用鞑靼人的话来说,就是大汗麾下最勇猛的万夫长。
当然,在任何鞑靼人眼中,万夫长已经是大汗之下最尊贵的那个人了,但在汉人那里,大将军能率领的人马,要远远超乎草原人的想象。
跟他说这些秘闻的一个部落首领,挥舞着双臂,狂热的比划着,想让忽难明白,那是怎样一支难以想象的军队。
其实忽难已经没必要听下去了,金国人被汉人击败了,这就已经足够了,所以汉人来到了草原上,能够打败强大的金国人,汉人的强盛已经不用怀疑。
而汉人的骑兵,轻易的便撕碎了数千王帐骑兵,虽然他们人很多,但王帐骑兵抵抗之微弱,下场之凄惨,是他亲眼所见。
所以,当被召唤至王帐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决定,当然,在此之前,他已经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礼物。
在几个汉人侍卫森冷的目光中,他掀开厚厚的帐篷帘,他想带着另外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进去,却被尽职的侍卫拦住,他张了张嘴,只能无奈的笑了笑,自己进去了。
帐篷里很亮,矮桌上摆着鲜嫩的烤羊肉,那个人即使在坐着,上身也挺的笔直,让他身形越加显得宽厚雄伟。
忽难眨了眨眼睛,没有等眼睛适应这里的光线,便伏倒在地上。
“起来吧。”
还是那种似是而非的蒙古话,无论是鞑靼人,还是乃蛮人,都将远在东北的蒙古人视作低贱肮脏之人,因为他们身上流着天神的血脉,大突厥帝国的荣光一直绵延到现在,也不曾彻底消逝。
草原上的语言虽然各式各样,但总归都有着突厥语的影子,尤其是鞑靼人和乃蛮人,他们都以突厥正统而自居,语言也更加接近。
远在东北的蒙古人虽然也差不多,尤其是在他们吞并了越来越多的部落之后,但终归不能跟天神的血脉相比。
忽难并不知道,这样强大的一个人,为何要去学蒙古人卑贱的语言,和粗俗的说话方式,但他可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敬的神色。
他站起来,躬身来到赵石的身后,就像一个卑微的仆人。
赵石并不在意这些,但他要让这个人去办一件事,所以他微微指了指自己的对面,“坐下说话。”
忽难垂着头,“卑微如我,不敢跟尊贵的您共用一个餐桌。”
赵石不由笑了笑,不在意的用布擦了擦手上的油腻,“勇士总归要有自己的尊严,我给予你和我共进餐的荣耀。”
如果是汉人地界,这样的话无疑会很可笑,但在草原上,在尊贵的人面前,所有人都卑微有如尘土,并不值得奇怪,如果显出软弱,和不必要的客套,多数人不但不会感激,而且会觉得受到了侮辱,客气这个词儿,在草原上的理解与汉人是完全不同的,显然,赵石很明白这一点,因为他在汪古部的一段日子,见识过太多部落贵族的行事。
汉人总说,皇权天授,而在草原上,贵族们的权力,也是上天赐予的,不容任何人挑战,比之受到诸多限制的皇权,犹有过之。
忽难躬身再次行礼,这才来到赵石对面,小心翼翼的坐下,他并未像汉人那般,琢磨着怎么个说辞,按照草原的惯例,他的姿态已经表明的很彻底,不需要再用什么言语来解释。
赵石也并未兜圈子,看着他坐下,直接便道:“忽难,想不想得回你把阿秃儿的称号?”
忽难一阵激动,自他扔下刀弓的时候,他便已经失去了自己的荣耀,所有能获得把阿秃儿这个称号的人,必定是部落中最勇猛也最忠诚的战士。
这个称号更像的汉人的武状元,但却是用敌人的鲜血和头颅换来的荣耀,而且还得击败部落中很多勇猛的家伙,才会获得。
所以,这个称号对许多人来说,更像是自己的生命,不战而降的人,不配拥有这个称号,所以,从前的忽难把阿秃儿变成了现在的忽难。
草原人不会有太多的客套和谦逊,忽难听到这个,脸上涨红,从新跪倒在地上,大声道:“仁慈的您啊,如果您愿意重新赐予忽难战士的荣耀,忽难愿意为您抛却生命,只愿得到您的垂青。”
赵石微微点头道:“东边的克烈部,你能找到他们在哪里吗?”
忽难伏着身子,毫不犹豫的回答:“虽然没有去过,但忽难知道,往东边走,经过十五个日落日出的日子,翻过两座小山,趟过四条细流,会看到一条大河,渡过去,再像北走,看到长满黄色树林的地方,过了那里,就是克烈部的草原了。”
赵石仰着头,算了算日子,一来一回,恐怕要一个多月,估计还是快马的速度,再算算路程,那里离东北估计也已经不远了,心里不由暗自喟叹,草原上打仗,真的很耗时日啊。
他沉吟了半晌,才缓缓道:“我与克烈部王罕的儿子桑昆曾结为安达,我派你去找到他,并转达我的问候,我的名字叫赵石,我们结为安达的地方在汪古部的草原,如果他问起你的来意,你就说,他的安达已经再次来到了草原上,并带着无数的战士,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他的安达,会在西面击败乃蛮部的骑兵,作为我们之间情谊的见证。”
忽难身子不可抑止的颤了颤,克烈部虽然在东北,一直以来,都被归为蒙古诸部中最为强大的那几个部落之一。
但克烈部与其他部落不同,他们更像是蒙古人中的贵族,甚至有些人不把他们当做蒙古人来看待。
而克烈部的大汗,正是曾经得到过金国封号的王罕,他的继承人确实也叫桑昆,这是两个在草原上很显赫的名字,即使离的如此遥远的鞑靼人,也在多年前,就已经听到过这些了。
只是没有想到,眼前这位尊贵的汉人将军,竟然还是桑昆的安达,怨不得会说出那样含混不清的蒙古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