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4章 音乐的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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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焰组合的演唱会进入第三天,气氛依然非常火爆,但相比前两天还是稍微差了一些,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毕竟,真正的铁杆粉丝大多第一天就来了,后来再过来的人会越来越少:尽管休顿恒星系来来往往的客商多不胜数,但是其中对音乐有兴趣的只有少部分,很多人就算不花钱都懒得把时间放在听演唱会上,更何况广场上多达百万个座位,最便宜的票价都需要数百个黑晶币?
  其中靠前排的位置,除了少部分贵宾席的入场券是免费赠送的,想要购买前排作为已经不是黑晶币能做到的,而是需要更加珍贵的灰晶。
  灰晶很珍贵。
  按理说,没有谁愿意拿这种珍贵的战略资源,来观看这种‘毫无意义’的演唱会,可是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
  就好比地球上有些人,为了追星甚至倾家荡产,在你看来这是极不合理的,但在有些人看来物有所值。
  当然,跟地球上类似的情况有所不同。
  地球上的演唱会,大多数民众都能看得起,只是愿不愿意把钱花在这上面。然而,这种用灰晶才能购买到的前排席位,却只有一些有钱人才能消费得起,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得到,哪怕一丁点这种战略级资源。
  第一天,所有座位爆满几乎爆满。
  第二天,上座率只有八成多。
  第三天,上座率则剩下不到六成。
  夜。
  原本应该一片漆黑的天空,被璀璨的灯光照的一片绚烂,重金属摇滚的呐喊声响彻广场。
  相比起广场上的璀璨灯光,其他地方虽然也是灯火通明,但光亮度却差了很多。
  突然!
  在广场左侧的一栋高楼天台上,一束束雪亮的灯光冲天而起,汇聚成一道规模不如广场舞台,但亮度却丝毫不差的光柱。这个变化来得极其突然,不过广场灯光太强音乐太吵杂,关键很多人的注意力都被舞台上的两男一女吸引,因此只有不多的人发现天台上的变化。
  叮咚……
  琵琶在炎黄被称为弹奏乐器之王,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琵琶拥有比其他乐器更强的穿透力。
  在安静的旷野上,哪怕只是普通人弹奏琵琶,其声音都能传到几里外。
  现在弹奏琵琶的不是普通人,而是将真元融入其中,本身实力强大无匹的牡丹,其声音的穿透力可想而知。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弹奏乐器之王的优势,在吵杂的环境下优势突显,纵然重金属摇滚声音极强,依然无法完全遮蔽琵琶声。
  这些观看演唱会的可不是普通人,他们同样都是武者,只是实力强弱不同罢了。
  琵琶强大的穿透性音律刚出,超过大半的观众,目光纷纷投向一侧的高楼天台,其中不少人忍不住怒骂出声:他们花钱来看演唱会,当然不希望自己喜欢的音乐,被其他的不同声音干扰。
  该死!
  以牡丹敏锐的听力,立马听到了那些很不好听的喝骂声,她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但是在骂声刚起的时候,秦焱的声音就传来了:“把他们当成傻逼就行了,用不了多久他们肯定骂不出来——别忘了,你的梦想是什么?完成梦想的过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不是吗?”
  好吧,她难得的忍住了。
  琵琶声刚刚出现,古筝的音律随之激荡而起。
  相比之下,古筝没有琵琶那么强的穿透性,但是音色更加优美,而且音域极其宽广。足足21根弦比起琵琶来,导致它的演奏技巧更丰富——这种乐器入门不难,不过想达到臻美却很难。
  两种不同的乐器各有千秋,却又弥补了各自的不足,如同琴瑟和鸣,只有这种才能进行最完美的演绎。
  剪一段时光缓缓流淌……
  流进了月色中微微荡漾……
  弹一首小荷淡淡的香……
  美丽的琴音就落在我身旁……
  果然!
  随着琵琶和古筝演绎完,刚开始一二十秒的音乐,牡丹那优美无比,透着古典的清新悠扬的歌声响起,所有的骂声被都惊讶和窃窃私语所取代。
  这与众不同的乐器,这如同清泉般的歌声,跟吵杂的重金属摇滚,形成了最为鲜明的对比。
  “这是什么音乐?怎么从来没听过?”
  “太好听了!”
  “简直就像是天外之音……”
  “明显是跟火焰组合叫板的节奏。”
  “你觉得哪个更好听?”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每个人的喜好各有不同,关键来这里的都是喜欢重金属摇滚的粉丝。
  但是!
  即便是再怎么喜欢吃的大鱼大肉吃多了,突然换上一碟爽口的青菜,也会带来不一样的感觉吧?
  更何况,火焰组合的曲风并非唯一,在高等明有很多,跟他们类似的歌手或组合,然而秦焱和牡丹的组合,无论曲风还是所使用的乐器,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这方面又占了一个‘新’字。
  新奇的东西总是更能引人瞩目,这是人类对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天性,很明显秦焱抓住了这一点。
  萤火虫点亮夜的星光……
  谁为我添一件梦的衣裳……
  推开那扇心窗远远地望……
  谁采下那一朵昨日的忧伤……
  如果说重金属摇滚是一道口味很重的大菜,那么这首仿佛清澈泉水的《荷塘月色》,就是一道口味清淡,却让人难以割舍回味无穷的山野小菜——大菜在哪里都能吃到,这种山野小菜却很难一见,吃过一次足以回味一生。
  谁能走进你的心房……
  采下一朵莲……
  是那夜的芬芳……
  还是你的发香……
  随着牡丹的歌声结束,秦焱变得无比温柔的声音,开始了一段让人心醉的吟诵,这让这首更添清新。
  女唱男咏。
  这种模式并非没有过,但是能达到这种境界,能让人完全陶醉于歌曲之中,让人们眼前仿佛浮现出真实景象的歌曲,绝对称得上前所未有——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歌,是源自于自然的东西。
  震惊的声音消失了。
  议论的声音不见了。
  甚至于,连重金属摇滚的声音也暂停了,因为火焰组合的两男一女,已经没办法继续唱下去。
  他们三个人同样沉醉于,这首让人心旷神怡的歌曲之中。
  广场只允许买票的人进入,但是秦焱和牡丹的这场演唱会,并不收取任何门票。以至于,当悠扬的歌声在夜空中传播开来,远远近近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关于跟火焰组合唱对手戏的消息,也如同长了翅膀似的传递开来。
  原本死死锁定火焰组合的影音设备,几乎全都调转了方向,那些媒体工作人员如同闻到血腥的苍蝇一般,纷纷冲向那栋大楼的天台——还有什么比这更精彩的歌声?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价值的新闻?
  终于,一首《荷塘月色》结束了,除了狗仔队发疯似的狂奔,已然围拢过来,把周围几条街都塞满了的人群,反而没有一丁点声音。
  他们,全部沉醉于这首歌的余韵之中!
  “我们成功了。”秦焱微笑着看向牡丹。
  “我们……”
  向来都是整天冷着脸的牡丹,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兴奋神色,甚至连声音都有些颤抖起来。
  这一刻是她儿时的梦想,是她所期待已久的场景,在此之前她从不认为,这个梦想还有实现的机会。
  现在,她的梦想实现了!
  还有什么比梦想实现,更让人激动的事情呢?
  “大家还想听吗?”秦焱用高八度的声音问道。
  “想……”
  “再来一首!”
  “太特么好听了,听一辈子都不会腻!”
  “偶像,你们是谁?”
  原本沉醉于余韵的人群中,顿时传来震耳欲聋的声音,于是秦焱的声音再次传去:“我只是个小配角,虽然我们是个团体,但你们只需要记住一个名字——她的名字叫做牡丹!在我的家乡,牡丹是花中之王,而她的歌声,也将成为所有声音中的王者,但这需要大家的宣传和支持!”
  “再来一首好听的,好听我们才支持!”
  “好!那就再来一首!”
  这次先响起的不是琵琶而是古筝,同时响起的还有秦焱的声音:“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纵横》。”
  短时间内,秦焱不可能凭自己的能力,写出整场演唱会所需的所有歌曲,但是别忘了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颜清音本身就很红,却被他捧到红得发紫。
  颜清舞和姜小樱原本籍籍无名,却被他送上音乐的最高神坛。
  那些年,他写下了不知多少歌曲,其中就有占了三分之一以上比例的歌曲,是以古风呈现出来的。
  其中,这首《纵横》正是他当年为颜清音量身打造,而颜清音也是凭借这首歌,拿下了劲歌金曲的年度金曲。
  如果说《荷塘月色》是清新抒情的情歌,那么《纵横》就是热血激昂的战歌,这两首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都带有古典的韵味。
  身披金甲赴疆场……
  谁笑红颜不如郎……
  看我荡尽贼与寇……
  纵横天下我为皇……
  刚刚从那清新婉约的气氛中走出来,所有人的情绪还没缓过来,小清新立马被热血沸腾所取代。
  疆场!
  厮杀!
  惨烈!
  这些听众所不知道的是,秦焱在歌曲的演唱顺序上,也有一番大道理。
  先是用一首跟重金属摇滚,截然不同的抒情歌曲,让人们有一种翻天覆地的不同感觉,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但是,这首歌是没办法吸引所有人的,特别是广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之所以听火焰组合的歌曲,不就是因为喜欢重金属摇滚吗?
  即便拿出最客观的态度,也只能说两方春花秋月各有擅长,这个叫牡丹的女歌手并不比火焰组合强。
  但是,《纵横》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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