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七阶的边缘(上)
圣殿联盟,圣城,大拍卖场。
相貌精美至极的少女静静的坐在圣盟大拍卖场后院,一袭白色长裙完美的呈现出她动人的身材。眉目如画,温柔尽显,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纯净感。只是静静坐在那里的她,宛如精灵一般,周围庭院内的一切美景似乎都因她而生色。
一名身穿红裙的少女悄悄的走到她背后,突然大叫一声,“想什么呢,小白花。”
“啊!”白裙少女被吓了一跳,猛然坐直身体,扭头看到是红裙少女,顿时嗔道:“未央姐姐,你就会吓人。都说了不要叫人家小白花,那讨厌的家伙,哼。”
这少女正是圣盟大拍卖场少主枫玲儿,至于那下了她一跳的,自然就是圣盟大拍卖场首席拍卖师,风情万种的夜未央了。
夜未央吃吃笑道:“是啊!是不应该叫你小白花,应该是小辣椒才对。每次都对人家凶巴巴的。不骂走都不甘心。也就那傻瓜会天天跑来。不过,最近你是称心如意了吧。人家走了,也不会再来烦你了。”
自从林鑫带着司马仙认识了枫玲儿之后,司马仙充分显现出了一见钟情后的执着,每天在不影响修炼的情况下,必定来圣盟大拍卖场报道,夜未央帮了不少忙,至少每次都能让他见到枫玲儿一面。然后就是夜未央刚才所说的了,直接被骂走。
至于小白花这个称呼,当然是林鑫这个损友出卖了光头牧师。也成了夜未央取笑枫玲儿的笑料。
当然,林鑫暗地里也帮了司马仙不少忙,至少每次司马仙来都带点好吃的给枫玲儿的主意就是他出的。这爱好自然是夜未央偷偷告诉他们的。
在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司马仙大包小包的带了一堆好吃的给枫玲儿。直到此时,枫玲儿还记得当时的场面。
那家伙还真是健壮,他至少带了上百斤的食物吧,背的全身都是。自己骂他,他就会傻呵呵的笑,却从不还嘴。然后就在那里停着自己骂,直到自己骂累了,他才走。
……“歇口气吧,喝点水,总是大声说话嗓子容易疼。”
“明天开始,我不能来看你了。这次也不知道要走多长时间。你自己注意身体。我知道,你不太可能喜欢上我,不过没关系,至少你让我感受到了恋爱的滋味,你当我是暗恋也好,单相思也罢,至少你不能阻止我在心里喜欢你。”
“真的谢谢你,这段时间我过的很快乐,原来每天期待着能见到一个人居然会这么开心。每天能听听你的声音,我就满足了。”
“其实,你是对的。我配不上你,而且我还是一名猎魔者。每一次执行任务,面对的都是生命危机。我这样的男人又怎么可能带给你安全感呢?这些我都明白,可是,我就是忍不住自己心中对你的喜欢。”
“你别推我了,让我说完我就走,或许,这次一别就是永诀吧。我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我唯一的心愿就是把心里话都说出来,毫无遗憾的离开,心无旁骛的杀敌,可以么?”
“这些吃的别扔了好么?至少不要浪费了。其实你喜欢吃零食是林鑫告诉我的,我是不是很笨?你看,跟你说这些,我都出汗了。今天我说的话比以前加起来都多吧。”
“你,你就当我是你人生中的一个过客好了,过了就忘了。希望我这段时间的纠缠没给你带来什么困扰。我只是希望你好好的。”
“谢谢你让我说了这么多,我走了。虽然你对我很凶,但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不好,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一朵纯洁无暇的小白花。”
“再见。”
“我……,我爱你……”
……哪怕是过去了这么多天,枫玲儿也能清晰的记得当时那一幕,司马仙走出院门,突然探头回来,喊了那三个字后,扭头就跑了。那落荒而逃却充斥着强烈满足感的样子第一次令枫玲儿心中有了悸动的感觉。
“喂,想什么呢?想的都愣神了。你不会真的喜欢上了那个光头牧师吧。”夜未央挪揄道。
“谁喜欢他了?”枫玲儿没好气的说道。
夜未央嘻嘻一笑,道:“就是,他也配不上我们的小公主啊!追求你的人,都快能从我们这里排到城门了。他一点都不温柔,也不会献殷勤,每天带点好吃的来,还是我出的主意。对了,他临走前送来的那些鱼干呢?你不吃也别浪费了,都给我吧,像以前那些一样,嘻嘻,我帮你吃了多好。”
枫玲儿白了她一眼,“未央姐,你太坏了。明明都是你想吃的东西,却赖在我头上。难道你想要还能没人买给你么?”
夜未央突然轻叹一声,道:“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我会帮那个光头牧师接近你?以前却都是帮你赶走那些狂蜂浪蝶?”
枫玲儿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夜未央道:“因为我对他们那位团长很感兴趣,很想再见见他,和他有所交流。所以,我才试图接触他身边的人,了解他。他继承了曾祖的神剑,我很想知道他是怎样的人。”
“可是,无论是林鑫还是那光头牧师,却都不肯多说。只说他们那团长一直处于闭关状态。我一直都没成功。玲儿,姐姐利用你了,你怪我么?不过,林鑫和那司马仙到都不是坏人。当普通朋友也挺好的。”
枫玲儿道:“他闭关,你就不能去直接找他么?为什么要把我牵扯进来。”言语间隐隐带出几分怒色,还有几分羞恼。
夜未央苦笑道:“因为我的自信消失了。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天的情景,一个男人的眼睛竟然能够如此清澈。”
“你不会对他动心了吧?”枫玲儿惊呼道。
夜未央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道:“是动心,可是,我恐怕连一丝机会都没有。林鑫跟我说过,他已经有了红颜知己,就是他们的副团长。”
枫玲儿道:“那有什么,他们又没结婚,以我未央姐的三十六种手段,还不是手到擒来么?”
夜未央摇了摇头,道:“不可能的。我有很强烈的感觉,这个男人绝不是能够被我摆布的。而且,我对他并不是喜欢,我说的动心,更多的是一种好奇。而且,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你应该也感受到了,无论是林鑫还是司马仙,都是极其优秀的存在。在联盟年轻一代中,都是顶尖的精英。司马仙我还不太了解,但林鑫我却认识很久了。他的爷爷,是魔法圣殿副殿主,自身更是年轻一代魔药师最出色的。现在更是一名猎魔者。我悄悄探查过他的修为,竟然已经到了六阶程度。”
“可就是这样,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每次我在他们面前提起他们的团长龙皓晨时,他们的神色中立刻都会产生一些变化,崇敬,没错,就是崇敬。他们成为猎魔者时间并不长,也就是说,龙皓晨的年纪应该是和他们差不多的。可就是这样一个年轻人,竟然能够让两位联盟年轻一代的精英人物产生出崇敬的情绪,可想而知,那龙皓晨自身是多么优秀了。所以,我对他的好奇也是越来越强。不瞒你说,每当我回忆起他举起神剑时的眼神,我心中都会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似乎我根本就配不上他似的。”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作为听众的枫玲儿却已经呆滞了,夜未央骨子里有多么高傲她最清楚,可就是高傲如此的夜未央,竟然会对一个男人产生出自惭形秽的感觉,这是何等的不可思议啊!
“未央姐,你说,他们能活着回来么?”枫玲儿低声问道。
夜未央轻轻的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枫玲儿秀眉微蹙,道:“你不是说他们很厉害么?还有那神秘的团长。那个人看起来确实有些不一般。”
夜未央道:“自身实力强是一柄双刃剑,正因为他们的实力,所以,他们选择接取的任务也肯定不一般。林鑫不过二十出头,如果其他人和他年龄差不多,那么,他们整个团队应该都不到二十五,但我却听林鑫说,他们已经是帅级猎魔团了。这意味着他们整体实力都超过六阶,而他们要接取的任务也是帅级的。”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夜未央的话,枫玲儿突然觉得心里有些难受,脱口而出道:“未央姐,你不要再吃那个家伙送给我的东西了。我留着自己吃。”
“啊?”夜未央眼含异色的看向她。
枫玲儿却恍若未见,“希望他们都能活着回来吧。”
……战场已经打扫干净,两支猎魔团经过短暂的休息后,都恢复了一些,尤其是那支王级猎魔团,他们的样子着实是有些狼狈。
“你好,我是王级十七号猎魔团团长,守护骑士天擎,感谢你们的援助。”秘银基座骑士已经摘下了他的头盔,露出一张略显沧桑却十分刚毅的面庞,他看上去三十五、六岁左右的样子,手掌宽厚、有力。
(未完待续)
相貌精美至极的少女静静的坐在圣盟大拍卖场后院,一袭白色长裙完美的呈现出她动人的身材。眉目如画,温柔尽显,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纯净感。只是静静坐在那里的她,宛如精灵一般,周围庭院内的一切美景似乎都因她而生色。
一名身穿红裙的少女悄悄的走到她背后,突然大叫一声,“想什么呢,小白花。”
“啊!”白裙少女被吓了一跳,猛然坐直身体,扭头看到是红裙少女,顿时嗔道:“未央姐姐,你就会吓人。都说了不要叫人家小白花,那讨厌的家伙,哼。”
这少女正是圣盟大拍卖场少主枫玲儿,至于那下了她一跳的,自然就是圣盟大拍卖场首席拍卖师,风情万种的夜未央了。
夜未央吃吃笑道:“是啊!是不应该叫你小白花,应该是小辣椒才对。每次都对人家凶巴巴的。不骂走都不甘心。也就那傻瓜会天天跑来。不过,最近你是称心如意了吧。人家走了,也不会再来烦你了。”
自从林鑫带着司马仙认识了枫玲儿之后,司马仙充分显现出了一见钟情后的执着,每天在不影响修炼的情况下,必定来圣盟大拍卖场报道,夜未央帮了不少忙,至少每次都能让他见到枫玲儿一面。然后就是夜未央刚才所说的了,直接被骂走。
至于小白花这个称呼,当然是林鑫这个损友出卖了光头牧师。也成了夜未央取笑枫玲儿的笑料。
当然,林鑫暗地里也帮了司马仙不少忙,至少每次司马仙来都带点好吃的给枫玲儿的主意就是他出的。这爱好自然是夜未央偷偷告诉他们的。
在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司马仙大包小包的带了一堆好吃的给枫玲儿。直到此时,枫玲儿还记得当时的场面。
那家伙还真是健壮,他至少带了上百斤的食物吧,背的全身都是。自己骂他,他就会傻呵呵的笑,却从不还嘴。然后就在那里停着自己骂,直到自己骂累了,他才走。
……“歇口气吧,喝点水,总是大声说话嗓子容易疼。”
“明天开始,我不能来看你了。这次也不知道要走多长时间。你自己注意身体。我知道,你不太可能喜欢上我,不过没关系,至少你让我感受到了恋爱的滋味,你当我是暗恋也好,单相思也罢,至少你不能阻止我在心里喜欢你。”
“真的谢谢你,这段时间我过的很快乐,原来每天期待着能见到一个人居然会这么开心。每天能听听你的声音,我就满足了。”
“其实,你是对的。我配不上你,而且我还是一名猎魔者。每一次执行任务,面对的都是生命危机。我这样的男人又怎么可能带给你安全感呢?这些我都明白,可是,我就是忍不住自己心中对你的喜欢。”
“你别推我了,让我说完我就走,或许,这次一别就是永诀吧。我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我唯一的心愿就是把心里话都说出来,毫无遗憾的离开,心无旁骛的杀敌,可以么?”
“这些吃的别扔了好么?至少不要浪费了。其实你喜欢吃零食是林鑫告诉我的,我是不是很笨?你看,跟你说这些,我都出汗了。今天我说的话比以前加起来都多吧。”
“你,你就当我是你人生中的一个过客好了,过了就忘了。希望我这段时间的纠缠没给你带来什么困扰。我只是希望你好好的。”
“谢谢你让我说了这么多,我走了。虽然你对我很凶,但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不好,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一朵纯洁无暇的小白花。”
“再见。”
“我……,我爱你……”
……哪怕是过去了这么多天,枫玲儿也能清晰的记得当时那一幕,司马仙走出院门,突然探头回来,喊了那三个字后,扭头就跑了。那落荒而逃却充斥着强烈满足感的样子第一次令枫玲儿心中有了悸动的感觉。
“喂,想什么呢?想的都愣神了。你不会真的喜欢上了那个光头牧师吧。”夜未央挪揄道。
“谁喜欢他了?”枫玲儿没好气的说道。
夜未央嘻嘻一笑,道:“就是,他也配不上我们的小公主啊!追求你的人,都快能从我们这里排到城门了。他一点都不温柔,也不会献殷勤,每天带点好吃的来,还是我出的主意。对了,他临走前送来的那些鱼干呢?你不吃也别浪费了,都给我吧,像以前那些一样,嘻嘻,我帮你吃了多好。”
枫玲儿白了她一眼,“未央姐,你太坏了。明明都是你想吃的东西,却赖在我头上。难道你想要还能没人买给你么?”
夜未央突然轻叹一声,道:“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我会帮那个光头牧师接近你?以前却都是帮你赶走那些狂蜂浪蝶?”
枫玲儿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夜未央道:“因为我对他们那位团长很感兴趣,很想再见见他,和他有所交流。所以,我才试图接触他身边的人,了解他。他继承了曾祖的神剑,我很想知道他是怎样的人。”
“可是,无论是林鑫还是那光头牧师,却都不肯多说。只说他们那团长一直处于闭关状态。我一直都没成功。玲儿,姐姐利用你了,你怪我么?不过,林鑫和那司马仙到都不是坏人。当普通朋友也挺好的。”
枫玲儿道:“他闭关,你就不能去直接找他么?为什么要把我牵扯进来。”言语间隐隐带出几分怒色,还有几分羞恼。
夜未央苦笑道:“因为我的自信消失了。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天的情景,一个男人的眼睛竟然能够如此清澈。”
“你不会对他动心了吧?”枫玲儿惊呼道。
夜未央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道:“是动心,可是,我恐怕连一丝机会都没有。林鑫跟我说过,他已经有了红颜知己,就是他们的副团长。”
枫玲儿道:“那有什么,他们又没结婚,以我未央姐的三十六种手段,还不是手到擒来么?”
夜未央摇了摇头,道:“不可能的。我有很强烈的感觉,这个男人绝不是能够被我摆布的。而且,我对他并不是喜欢,我说的动心,更多的是一种好奇。而且,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你应该也感受到了,无论是林鑫还是司马仙,都是极其优秀的存在。在联盟年轻一代中,都是顶尖的精英。司马仙我还不太了解,但林鑫我却认识很久了。他的爷爷,是魔法圣殿副殿主,自身更是年轻一代魔药师最出色的。现在更是一名猎魔者。我悄悄探查过他的修为,竟然已经到了六阶程度。”
“可就是这样,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每次我在他们面前提起他们的团长龙皓晨时,他们的神色中立刻都会产生一些变化,崇敬,没错,就是崇敬。他们成为猎魔者时间并不长,也就是说,龙皓晨的年纪应该是和他们差不多的。可就是这样一个年轻人,竟然能够让两位联盟年轻一代的精英人物产生出崇敬的情绪,可想而知,那龙皓晨自身是多么优秀了。所以,我对他的好奇也是越来越强。不瞒你说,每当我回忆起他举起神剑时的眼神,我心中都会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似乎我根本就配不上他似的。”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作为听众的枫玲儿却已经呆滞了,夜未央骨子里有多么高傲她最清楚,可就是高傲如此的夜未央,竟然会对一个男人产生出自惭形秽的感觉,这是何等的不可思议啊!
“未央姐,你说,他们能活着回来么?”枫玲儿低声问道。
夜未央轻轻的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枫玲儿秀眉微蹙,道:“你不是说他们很厉害么?还有那神秘的团长。那个人看起来确实有些不一般。”
夜未央道:“自身实力强是一柄双刃剑,正因为他们的实力,所以,他们选择接取的任务也肯定不一般。林鑫不过二十出头,如果其他人和他年龄差不多,那么,他们整个团队应该都不到二十五,但我却听林鑫说,他们已经是帅级猎魔团了。这意味着他们整体实力都超过六阶,而他们要接取的任务也是帅级的。”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夜未央的话,枫玲儿突然觉得心里有些难受,脱口而出道:“未央姐,你不要再吃那个家伙送给我的东西了。我留着自己吃。”
“啊?”夜未央眼含异色的看向她。
枫玲儿却恍若未见,“希望他们都能活着回来吧。”
……战场已经打扫干净,两支猎魔团经过短暂的休息后,都恢复了一些,尤其是那支王级猎魔团,他们的样子着实是有些狼狈。
“你好,我是王级十七号猎魔团团长,守护骑士天擎,感谢你们的援助。”秘银基座骑士已经摘下了他的头盔,露出一张略显沧桑却十分刚毅的面庞,他看上去三十五、六岁左右的样子,手掌宽厚、有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