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沈百里这才收回身上凌厉之气,“你们会如此想法倒也正常,罢了,谁让我就看上你们这些东西了。等到了府中我们再好好商讨,具体什么章程到时候再详说。你们到时候也可先打听府里状况,你们会发现我们沈家是极好的合作对象。”
常喜乐不卑不亢,“彼此彼此。”
常喜盛一行人没有想到还没有到府中,第一笔生意就做成了。虽然还未最后决定,却也差不离,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原本在野外甚是难熬,可因为这么一件事,让常喜乐一行人这一晚都过得极为愉快。
第二天两队人马一同上路,这么一来倒是让常喜乐一行人省心不少。
沈家商队人多,而且跑商这么多年也有自己的势力,一路上基本不用担忧有什么不长眼的家伙会打他们的主意。
而与沈家商队结伴的第三天,沈百里寻来了三头肥羊,不仅让常喜乐找回了记忆中的味道,还让在场的人感受到了孜然的魅力。
由常喜乐指挥,沈家商队里善于灶上活计的人动手,两只烤全羊还有数串羊肉串新鲜出炉。
除了孜然,喜欢吃辣的还涂上了辣米油,那味道香得不行。一口咬在嘴里,都忍不住感叹,这味道也忒好了!
完美的掩盖了羊肉的膻味,又不会喧宾夺主,失了原本味道,两者简直就是绝配。
“我就说这东西能上餐桌!这味道也是绝了!”
最美的莫过于沈百里,吃得满嘴是油,觉得大老远背回这玩意可算是值了。
沈百里对制香毫无兴趣,不管多昂贵多好的香都觉得熏得慌,也是因此被人瞧不上。
赵掌柜对这味道也十分满意,又干掉一串羊肉串才开口道:“公子,用这玩意去斗菜,稳赢啊。茱萸虽常见,却极少有人能做得如此好,孜然也常见却都是用作制香。这两者结合起来,配上新鲜的羊肉,咱们这‘新’字就没跑了。”
沈百里得意不已,他也没有想到随便在个破庙里留宿,就能遇到这样的机缘。原本他们是无需走那条路的,也不知道当时他怎么突发奇想就往那走了,还在野外留宿。
结果,竟是遇到这么个妙人。这是老天注定,这次必是他赢,且应得非常漂亮。
“原本光有茱萸我就想了不少菜式,现在又多了孜然,这不是让人不知道上什么菜好吗。哎呀,这清风楼也是倒霉,这两样东西一出来,他们做的东西压根就不够瞧啊。”
沈百里心情大好,清风楼总喜欢跟他过不去,时不时找他的麻烦,这次一定要让对方输得心服口服。
沈百里一想到清风楼背后的人,他的火气就蹭蹭蹭的往头顶上窜。
竟然敢说他是饭桶,不知品味,真是气煞他也。这次要狠狠打他的脸,靠这两样东西,他的酒楼必是能闯出另一番天地。
“常秀才,你还真是我的福星啊!这次若是赢了,把那人的脸打肿,我必会重谢。”
常喜乐并未推辞,道:“重谢不必,只要我们两家做生意,沈公子给些方便亦可。”
这下沈百里应得没那么快了,“常秀才,你一个读书人,怎么老想着生意之事。”
常喜乐道:“此关系我整个村子的生计,自然会在意。我虽是读书人,可也不代表不懂民生,不关心家乡之事。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家人日子过得好吗,并未本末倒置。”
沈百里听这话更觉得合心意,“你这话我听着喜欢!”
他下意识看了常喜乐脸上伤疤,心中无不可惜。
常喜乐并没有将他能继续参加科考之事说出,所以沈百里并不知晓,只知道按照规矩这模样虽不至于狰狞,却也无缘了。
明明一个样貌俊朗又聪慧的少年,因为这一条伤疤,却被毁了前程。
可对方不仅没有沮丧迷失,还能另辟一条道,如此年幼之人就有如此胸襟和心性,是可结交之人。
第50章 澡堂
奔波近十日,终于来到了南瓜府。远远就看到高高的城墙,将整个城市牢牢围住,城墙上是飘扬的旗帜。还未靠近,就被他宏伟气势给震慑住。
入城的时候,与沈家结伴的好处又一次彰显出来。
排队的时候常喜乐就看到不少人都得给守门官兵好处,才能够放行,否则各种刁难。尤其是带着货物的,若不给好处,能把你的货物翻个底朝天。这就罢了,很有可能会‘失手’将货物弄坏弄脏。
大家对这样的情形都习以为常,没有人会吭声,否则只会更加倒霉,除非上头有人。
可这些守城门的官兵其他本事不知如何,但看人的本领却十分了得,极少会弄错。
守城门的官兵见到沈家的旗帜,尤其看到领头的沈百里,不仅没有刁难反而点头哈腰的示好,与之前态度形成鲜明对比。而常喜乐一行人跟在沈百里身边,也得到了同样待遇。
这种事常喜乐一行人并不是第一次见,在稻香县想要入城也同样会这般。
常喜盛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府中也是这样。”
沈百里道:“不仅仅是府里,就是到京城也是一样的。”
这话题终究敏感,大家不过提了一句就不再继续。
“方才多谢沈公子了。”常喜乐拱手道。
沈百里不乐意了,“常秀才这是与我见外了,这点小事算什么,你们可是帮了我大忙呢。”
沈百里把常喜乐一行人带来的茱萸酱和辣米油全包圆了,只留给他们一小坛子。毕竟彼此只是萍水相逢,虽说瞧着都是可靠的,可还是那句话,凡事都有万一。
他这场比赛绝对不能输,也不能让清风酒楼的人先得了消息,否则到时候对方有对策,就没法赢得痛快了。
最关键是他想要看到对方目瞪口呆的模样!
常喜乐明白沈百里的担忧,就如同他们也会担心对方会借着彼此好感会对欺骗他们一样。
所以最好就是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这样交往起来也没有压力。
常喜乐便只留下自个吃的,其他都很大方的让沈百里拿走。
而沈百里也给了很厚道的价钱,双方都非常满意。
有了沈家,常家就不用太着急的闯入府里的市场,可以一步一步来。
稳扎稳打,才不容易出岔子。他们毕竟毫无根基,一切都谨慎为妙。现在这状况比他们预计的好了许多,府里的生意有了沈家,如今是稳赚不赔。
这样的结果让一行人现在十分的放松,原本纯粹是为了过来打探情况,现在可以到处走走,去感受一下府里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而且沈百里也十分够意思,不仅拿走了茱萸酱、辣米油和这里没有的粉丝,还带走了大半府里虽不普及却也不罕见的茶籽油。这个对于沈家来说可有可无,不过是为了示好而已。
常喜乐笑道:“不管如何,能遇到沈公子可是解决了我们一大难题。要不然我们几个都是第一次进城,想要做生意还真不知从何下手。”
“同样的话就莫要多说了,这让我以后怎么安心赚你们的钱?”
这话一落,大家都乐了,不再说那客气话。
入城之后没多久,彼此就分道扬镳。
常喜乐拱手道:“沈公子,我们先就此别过,五日之后再见。”
双方约定五天以后在‘食为天’商讨合作的具体事宜,这段时间沈百里也需要修整和为合作做准备,而常喜乐一行人也要在府里调查一番,让心里有个谱。
彼此都知道对方的想法,所以沈百里也就不客套出言邀请常喜乐一行人到自家做客留宿。
沈百里作揖回礼,“好,到时候我请你吃大吃一顿!不是我吹我这食天下里的东西绝对会让你一吃就难忘……”
“是够难忘的,因为没有想到世间竟是会有这么难吃的东西!”一个嘲讽声打断了沈百里的话,沈百里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裴小白脸,你怎么在这里!”沈百里怒道,满脸都是嫌弃。
常喜乐顺声望去,入眼的是一个长得极为漂亮,难辨雌雄的十六七岁少年。他身着猩红大袖衫,头戴紫金冠,鲜红的颜色衬托他更加娇俏。在人群中十分耀眼,让人想要无视都很难。
路过的女子见到这美少年纷纷都红了脸,甚至还有人朝着他丢手绢。少年身边的仆人早就习惯这样的场面,在半路上就把姑娘扔的东西给拦截下来。
王大力一行人都看傻了眼,这人的模样也忒好看了吧!若不是沈百里的反应,他们要是在路上瞧见,肯定以为是哪家姑娘女扮男装呢。
美少年微微挑高下巴,冷哼道:“沈黑炭,这条路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我不能走。啧啧啧,才出去几天竟是又比之前黑了那么多。”
“那也比你男不男女不女的好。”沈百里一脸不屑道。
常喜乐一行人都怔了怔,他们这一路对沈百里的印象极好,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刻薄的话。虽然这小少年确实女气了些,可这么说也太伤人。沈百里不像是这种专门戳人心的,说话都留有余地。
“你……”美少年涨红了脸,咬着下嘴唇一副备受屈辱的模样,让人瞧着很是心疼,可沈百里却视而不见。
赵掌柜一行人好像早就习惯这样的场面,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常喜乐一行人正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美少年冷哼一声,露出一副高傲的模样,“我就知道你嫉妒我好看。”
沈百里直接翻了一个白眼,一副你是不是傻的表情。
美少年却不再理会他,道:“哼,我看你还能嘴硬多久,五天以后我必是让你心服口服!”
说罢便骑着马风驰离去,鲜衣怒马甚是潇洒。
赵掌柜叹道:“公子,裴公子怕是专门来迎你的,你这般不客气,只怕……”
沈百里瞪了他一眼,“我莫非还怕了他不成?明明比我年纪还大,成天装嫩讨得我外祖母喜欢,害得我成天被教训。从小到大我吃过他多少亏,他简直就是我的克星!”
赵掌柜见他恼了,顿时不再言语。
常喜乐见这一幕大概猜出这裴公子应该就是清风楼背后的老板,和沈百里是老相识,两人纯粹是天生不对盘,所以才斗得厉害。与他之前想的商业竞争什么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虽然想得明白,却依然有些无法接受这样的沈百里。
裴公子一走,沈百里又恢复到之前温文如玉的模样,语气温和道:“方才那人便是清风楼的老板,说来还是我发小,从小没少给我添麻烦,总想压我一头。早就听闻他不知哪里得了新鲜玩意,想要趁这次机会击垮我,没有想到却让我遇到了你。等五日之后你过来,正好能瞧一瞧你们家的东西如何大放异彩,看我如何赢的。”
常喜乐敛起真实情绪,笑道:“那就拭目以待了。”
说罢两人互相告辞,朝着不同的地方前进。
常喜乐一行人住的客栈是镖师寻的,这地方价格合理而且干净,最重要的是比较安全。
府里人非常多,鱼目混杂,抢劫之事从来不少。出门在外,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这府里的人可真是多啊,连乞丐都是一群一群的。”常喜庆看着路边人来人往,忍不住叹道。
这里的大道非常宽敞,足够好几辆马车并行,人也非常的多。叫卖声此消彼长,整条街都闹哄哄的。还有不少闲汉蹲在路边等活,一旦有人有雇人的意图,就涌上前去自我推销。街道两旁是林立的商铺,还有许多挑着担子叫卖的走贩穿梭在人群之中,每走几步就能看到卖艺者在街上吆喝表演。
街上多是男子,妇人虽有却并不多。
多嘴马夫瞟了那些人一眼,很快就收回目光,低声道:“你们可别一时心软给这些人钱,否则一窝蜂就给涌上来,逃都逃不掉。要是露了财,还会被些飞贼给盯上,更是麻烦。”
原本见路边一个小孩儿可怜,想要给钱的常喜寿顿时不敢吭气。
“一路上都听你说府里很乱,现在瞧着也还好啊。”王大力看着热闹繁华的街道,总觉得多嘴马夫太过小心了。
多嘴马夫并不意外王大力会这么想,很多第一次来到府里的人,包括他自己,都被这繁华光鲜景象给迷惑,觉得这里跟天宫似的。可很快就发现,压根不是那一回事。
府里好是好,可乱七八糟的事也多。
多嘴马夫也不欲解释,只道:“等过几天你还这么说话,那才算数。”
镖师找的客栈在小巷子里,颇为偏僻,若是没人领路很难找到这里。
客栈并不大,但是收拾得十分干净整洁,而掌柜的竟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妇人。虽说良国还算开明,但是妇人开店尤其是客栈还是很少的。
镖师解释,这妇人大家叫她梅三娘,丈夫以前就是跑镖的,有一次遇到匪徒被杀死了。梅三娘是个硬气的,不靠镖局补贴,拿着丈夫的抚恤金,弄了这么一个客栈,平时专门接待走镖的人。
常喜乐不卑不亢,“彼此彼此。”
常喜盛一行人没有想到还没有到府中,第一笔生意就做成了。虽然还未最后决定,却也差不离,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原本在野外甚是难熬,可因为这么一件事,让常喜乐一行人这一晚都过得极为愉快。
第二天两队人马一同上路,这么一来倒是让常喜乐一行人省心不少。
沈家商队人多,而且跑商这么多年也有自己的势力,一路上基本不用担忧有什么不长眼的家伙会打他们的主意。
而与沈家商队结伴的第三天,沈百里寻来了三头肥羊,不仅让常喜乐找回了记忆中的味道,还让在场的人感受到了孜然的魅力。
由常喜乐指挥,沈家商队里善于灶上活计的人动手,两只烤全羊还有数串羊肉串新鲜出炉。
除了孜然,喜欢吃辣的还涂上了辣米油,那味道香得不行。一口咬在嘴里,都忍不住感叹,这味道也忒好了!
完美的掩盖了羊肉的膻味,又不会喧宾夺主,失了原本味道,两者简直就是绝配。
“我就说这东西能上餐桌!这味道也是绝了!”
最美的莫过于沈百里,吃得满嘴是油,觉得大老远背回这玩意可算是值了。
沈百里对制香毫无兴趣,不管多昂贵多好的香都觉得熏得慌,也是因此被人瞧不上。
赵掌柜对这味道也十分满意,又干掉一串羊肉串才开口道:“公子,用这玩意去斗菜,稳赢啊。茱萸虽常见,却极少有人能做得如此好,孜然也常见却都是用作制香。这两者结合起来,配上新鲜的羊肉,咱们这‘新’字就没跑了。”
沈百里得意不已,他也没有想到随便在个破庙里留宿,就能遇到这样的机缘。原本他们是无需走那条路的,也不知道当时他怎么突发奇想就往那走了,还在野外留宿。
结果,竟是遇到这么个妙人。这是老天注定,这次必是他赢,且应得非常漂亮。
“原本光有茱萸我就想了不少菜式,现在又多了孜然,这不是让人不知道上什么菜好吗。哎呀,这清风楼也是倒霉,这两样东西一出来,他们做的东西压根就不够瞧啊。”
沈百里心情大好,清风楼总喜欢跟他过不去,时不时找他的麻烦,这次一定要让对方输得心服口服。
沈百里一想到清风楼背后的人,他的火气就蹭蹭蹭的往头顶上窜。
竟然敢说他是饭桶,不知品味,真是气煞他也。这次要狠狠打他的脸,靠这两样东西,他的酒楼必是能闯出另一番天地。
“常秀才,你还真是我的福星啊!这次若是赢了,把那人的脸打肿,我必会重谢。”
常喜乐并未推辞,道:“重谢不必,只要我们两家做生意,沈公子给些方便亦可。”
这下沈百里应得没那么快了,“常秀才,你一个读书人,怎么老想着生意之事。”
常喜乐道:“此关系我整个村子的生计,自然会在意。我虽是读书人,可也不代表不懂民生,不关心家乡之事。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家人日子过得好吗,并未本末倒置。”
沈百里听这话更觉得合心意,“你这话我听着喜欢!”
他下意识看了常喜乐脸上伤疤,心中无不可惜。
常喜乐并没有将他能继续参加科考之事说出,所以沈百里并不知晓,只知道按照规矩这模样虽不至于狰狞,却也无缘了。
明明一个样貌俊朗又聪慧的少年,因为这一条伤疤,却被毁了前程。
可对方不仅没有沮丧迷失,还能另辟一条道,如此年幼之人就有如此胸襟和心性,是可结交之人。
第50章 澡堂
奔波近十日,终于来到了南瓜府。远远就看到高高的城墙,将整个城市牢牢围住,城墙上是飘扬的旗帜。还未靠近,就被他宏伟气势给震慑住。
入城的时候,与沈家结伴的好处又一次彰显出来。
排队的时候常喜乐就看到不少人都得给守门官兵好处,才能够放行,否则各种刁难。尤其是带着货物的,若不给好处,能把你的货物翻个底朝天。这就罢了,很有可能会‘失手’将货物弄坏弄脏。
大家对这样的情形都习以为常,没有人会吭声,否则只会更加倒霉,除非上头有人。
可这些守城门的官兵其他本事不知如何,但看人的本领却十分了得,极少会弄错。
守城门的官兵见到沈家的旗帜,尤其看到领头的沈百里,不仅没有刁难反而点头哈腰的示好,与之前态度形成鲜明对比。而常喜乐一行人跟在沈百里身边,也得到了同样待遇。
这种事常喜乐一行人并不是第一次见,在稻香县想要入城也同样会这般。
常喜盛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府中也是这样。”
沈百里道:“不仅仅是府里,就是到京城也是一样的。”
这话题终究敏感,大家不过提了一句就不再继续。
“方才多谢沈公子了。”常喜乐拱手道。
沈百里不乐意了,“常秀才这是与我见外了,这点小事算什么,你们可是帮了我大忙呢。”
沈百里把常喜乐一行人带来的茱萸酱和辣米油全包圆了,只留给他们一小坛子。毕竟彼此只是萍水相逢,虽说瞧着都是可靠的,可还是那句话,凡事都有万一。
他这场比赛绝对不能输,也不能让清风酒楼的人先得了消息,否则到时候对方有对策,就没法赢得痛快了。
最关键是他想要看到对方目瞪口呆的模样!
常喜乐明白沈百里的担忧,就如同他们也会担心对方会借着彼此好感会对欺骗他们一样。
所以最好就是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这样交往起来也没有压力。
常喜乐便只留下自个吃的,其他都很大方的让沈百里拿走。
而沈百里也给了很厚道的价钱,双方都非常满意。
有了沈家,常家就不用太着急的闯入府里的市场,可以一步一步来。
稳扎稳打,才不容易出岔子。他们毕竟毫无根基,一切都谨慎为妙。现在这状况比他们预计的好了许多,府里的生意有了沈家,如今是稳赚不赔。
这样的结果让一行人现在十分的放松,原本纯粹是为了过来打探情况,现在可以到处走走,去感受一下府里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而且沈百里也十分够意思,不仅拿走了茱萸酱、辣米油和这里没有的粉丝,还带走了大半府里虽不普及却也不罕见的茶籽油。这个对于沈家来说可有可无,不过是为了示好而已。
常喜乐笑道:“不管如何,能遇到沈公子可是解决了我们一大难题。要不然我们几个都是第一次进城,想要做生意还真不知从何下手。”
“同样的话就莫要多说了,这让我以后怎么安心赚你们的钱?”
这话一落,大家都乐了,不再说那客气话。
入城之后没多久,彼此就分道扬镳。
常喜乐拱手道:“沈公子,我们先就此别过,五日之后再见。”
双方约定五天以后在‘食为天’商讨合作的具体事宜,这段时间沈百里也需要修整和为合作做准备,而常喜乐一行人也要在府里调查一番,让心里有个谱。
彼此都知道对方的想法,所以沈百里也就不客套出言邀请常喜乐一行人到自家做客留宿。
沈百里作揖回礼,“好,到时候我请你吃大吃一顿!不是我吹我这食天下里的东西绝对会让你一吃就难忘……”
“是够难忘的,因为没有想到世间竟是会有这么难吃的东西!”一个嘲讽声打断了沈百里的话,沈百里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裴小白脸,你怎么在这里!”沈百里怒道,满脸都是嫌弃。
常喜乐顺声望去,入眼的是一个长得极为漂亮,难辨雌雄的十六七岁少年。他身着猩红大袖衫,头戴紫金冠,鲜红的颜色衬托他更加娇俏。在人群中十分耀眼,让人想要无视都很难。
路过的女子见到这美少年纷纷都红了脸,甚至还有人朝着他丢手绢。少年身边的仆人早就习惯这样的场面,在半路上就把姑娘扔的东西给拦截下来。
王大力一行人都看傻了眼,这人的模样也忒好看了吧!若不是沈百里的反应,他们要是在路上瞧见,肯定以为是哪家姑娘女扮男装呢。
美少年微微挑高下巴,冷哼道:“沈黑炭,这条路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我不能走。啧啧啧,才出去几天竟是又比之前黑了那么多。”
“那也比你男不男女不女的好。”沈百里一脸不屑道。
常喜乐一行人都怔了怔,他们这一路对沈百里的印象极好,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刻薄的话。虽然这小少年确实女气了些,可这么说也太伤人。沈百里不像是这种专门戳人心的,说话都留有余地。
“你……”美少年涨红了脸,咬着下嘴唇一副备受屈辱的模样,让人瞧着很是心疼,可沈百里却视而不见。
赵掌柜一行人好像早就习惯这样的场面,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常喜乐一行人正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美少年冷哼一声,露出一副高傲的模样,“我就知道你嫉妒我好看。”
沈百里直接翻了一个白眼,一副你是不是傻的表情。
美少年却不再理会他,道:“哼,我看你还能嘴硬多久,五天以后我必是让你心服口服!”
说罢便骑着马风驰离去,鲜衣怒马甚是潇洒。
赵掌柜叹道:“公子,裴公子怕是专门来迎你的,你这般不客气,只怕……”
沈百里瞪了他一眼,“我莫非还怕了他不成?明明比我年纪还大,成天装嫩讨得我外祖母喜欢,害得我成天被教训。从小到大我吃过他多少亏,他简直就是我的克星!”
赵掌柜见他恼了,顿时不再言语。
常喜乐见这一幕大概猜出这裴公子应该就是清风楼背后的老板,和沈百里是老相识,两人纯粹是天生不对盘,所以才斗得厉害。与他之前想的商业竞争什么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虽然想得明白,却依然有些无法接受这样的沈百里。
裴公子一走,沈百里又恢复到之前温文如玉的模样,语气温和道:“方才那人便是清风楼的老板,说来还是我发小,从小没少给我添麻烦,总想压我一头。早就听闻他不知哪里得了新鲜玩意,想要趁这次机会击垮我,没有想到却让我遇到了你。等五日之后你过来,正好能瞧一瞧你们家的东西如何大放异彩,看我如何赢的。”
常喜乐敛起真实情绪,笑道:“那就拭目以待了。”
说罢两人互相告辞,朝着不同的地方前进。
常喜乐一行人住的客栈是镖师寻的,这地方价格合理而且干净,最重要的是比较安全。
府里人非常多,鱼目混杂,抢劫之事从来不少。出门在外,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这府里的人可真是多啊,连乞丐都是一群一群的。”常喜庆看着路边人来人往,忍不住叹道。
这里的大道非常宽敞,足够好几辆马车并行,人也非常的多。叫卖声此消彼长,整条街都闹哄哄的。还有不少闲汉蹲在路边等活,一旦有人有雇人的意图,就涌上前去自我推销。街道两旁是林立的商铺,还有许多挑着担子叫卖的走贩穿梭在人群之中,每走几步就能看到卖艺者在街上吆喝表演。
街上多是男子,妇人虽有却并不多。
多嘴马夫瞟了那些人一眼,很快就收回目光,低声道:“你们可别一时心软给这些人钱,否则一窝蜂就给涌上来,逃都逃不掉。要是露了财,还会被些飞贼给盯上,更是麻烦。”
原本见路边一个小孩儿可怜,想要给钱的常喜寿顿时不敢吭气。
“一路上都听你说府里很乱,现在瞧着也还好啊。”王大力看着热闹繁华的街道,总觉得多嘴马夫太过小心了。
多嘴马夫并不意外王大力会这么想,很多第一次来到府里的人,包括他自己,都被这繁华光鲜景象给迷惑,觉得这里跟天宫似的。可很快就发现,压根不是那一回事。
府里好是好,可乱七八糟的事也多。
多嘴马夫也不欲解释,只道:“等过几天你还这么说话,那才算数。”
镖师找的客栈在小巷子里,颇为偏僻,若是没人领路很难找到这里。
客栈并不大,但是收拾得十分干净整洁,而掌柜的竟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妇人。虽说良国还算开明,但是妇人开店尤其是客栈还是很少的。
镖师解释,这妇人大家叫她梅三娘,丈夫以前就是跑镖的,有一次遇到匪徒被杀死了。梅三娘是个硬气的,不靠镖局补贴,拿着丈夫的抚恤金,弄了这么一个客栈,平时专门接待走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