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埋骨之地!
第二天拂晓时分的时候,林封谨他们已经是疾行出去了一百五十多里路了,
这时候有着野猪外加他老婆带路,自然也就不用费心迷路,他们期间还做了个木筏,顺着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流顺流而下,算是在休息的时候也能继续的前行,不过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在木筏上休息了两个时辰以后,就发觉前方这条河流已经是巧妙的弯曲出来了一个巨大的弧度,若是继续偷懒漂流的话, 那么不免就要与本来去的地方背道而驰了。
所以林封谨他们也只能弃舟登岸,重新恢复用双腿走路的日子。
当林封谨跳下木筏的时候,立即就听到了脚下发出来了一系列“咯吱咯吱”的不堪重负的声wan书ロ巴,▼anshu≮ba.音,然后就感觉整个人朝着下方沉了下去,淤泥和腐烂掉的叶片迅速没过了林封谨的脚背,一股冲鼻子的腐臭味道直冲脑门儿,熏得人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好在林封谨脚上穿着的是青梅嗅这样的准神器,具有自洁和除秽的特殊能力,否则的话,一拔出脚来,鞋子就得变成两个大泥巴坨子。见到了这样的恶劣环境,林封谨便是将土豪金取了出来,让这厮在前方开道,顿时就听到四下里响起来了大片“悉悉索索”的声音,大量的毒蚁,恶蚊,蜈蚣,蚰蜒等等虫子感觉到了真龙蜮王的气息,立即就开始亡命逃走。
毫无疑问,若是大给给林黎来到了这里的话,一定觉得这里乃是人间的天堂,没有比这里更美好的地方了,但是对于林封谨等人来说,却是觉得这个充满了腐臭,淤泥,潮湿的地方。就仿佛是噩梦一样令人崩溃啊。
登岸走出去了一两百米之后,林封谨这时候才发觉,原来这里竟是一片沼泽,有好几条河都蜿蜒着流淌而过,灌入到了这片沼泽地当中,朝着四面八方看去,被太阳一晒,居然有的地方都冒出来了丝丝缕缕的淡黄色雾气,看起来颇有些惨淡的模样,这就是有名的瘴气。正常人都不会愿意进去体验一下的。
同时,太阳的热量传递到了地下以后,也是不时从沼泽的下方冒出来了一个个大泡,然后波的一声炸响,那声音就仿佛是一个老人在诡异的打嗝似的,格外的古怪。除此之外,还有一团一团的黑红色雾气在远处弥散着,仔细一敲就能发觉,这哪里是什么黑红色的雾气。却是不计其数的小咬,蚊子,血虻聚集在一起。
行走在了这沼泽地当中,可以说是格外的艰难。好在野猪两口子在西戎生活了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这地方最令人头疼的就是数量惊人的虫子,根据野猪的说法。哪怕是一头牛,只需要半个时辰就能将鲜血给吸个精光,只剩下来一具皮包骨的尸体。
好在有着土豪金的“护航”。所以说这一点不用担心,接下来便是泥泞潮湿无比的地面,行走起来极其费力,踩下去还好,要将腿拔出来的话,那都得耗费好几倍的力气,并且还得随时都提心吊胆会不会一脚踩下去吃不住力没顶。
这时候,野猪老婆玛纹便出手了,她外表虽然只是个十岁的小姑娘,但实际上前世的记忆回复了不少,手在半空当中划了个圈儿,居然就轻描淡写的施展出来了一个寒冰法术,林封谨和野猪的脚下,顿时就冻结出来了大片的坚硬薄冰。
这样一来的话,两人在走路的时候就仿佛是戴着脚蹼的蛙人那样,拥有着很大的脚掌,虽然走起路来也是一瘸一拐的,却是因为受力面积很大而不会直接沉下去,所以行走速度反而变快了许多。
大概走出去了十来里地之后,林封谨一干人等终于踏上了坚实的陆地,顿时就觉得从来都没有这么踏实过,以前走在平地上面的时候还不觉得,但是现在失去过后再拥有,才知道其珍贵。
不过在陆地上面又走出去了五六百米之后,前方又出现了大片大片漫无边际的沼泽地,真是让人觉得头大。好在这时候,野猪站在了高处眺望了一下,却是忽然面色古怪的道:
“莫非我们这是来到了秃噜沼泽吗?”
原来,秃噜是当地一种蘑菇的名称,顶部浑圆,个头不大,所谓的秃噜沼泽是指这里因为地势低洼,排水不畅,便是形成了庞大无比的沼泽,不过在沼泽地里面,却是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隆起来了大量的小丘,星罗棋布的分散在了里面,就像是沼泽地里面生长出来的蘑菇一般,所以就叫秃噜沼泽。
而野猪虽然对这里不熟悉,他的老婆前世却是在秃噜沼泽里面足足呆了三年的时候,为的便是要捕捉这里特有的一种萤火虫用来修炼秘术,因此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
所以,在玛纹的指点下,林封谨他们一行人弯弯曲曲的行进着,尽可能全部都在沼泽当中星罗棋布的陆岛上行走,加上他们一行人前行的速度可以说是相当的迅速,所以在太阳下山之前,便将剩余下来的路走完了。
借着夕阳的余晖,林封谨等人便见到,在前方赫然便是出现了一长排巍峨起伏的高山,而最近的那一座山峰,则是呈现出来了鸡头的形状,鸡冠,鸡嘴说是栩栩如生就有些过了,不过只要心中存了那份儿心思去仔细的瞧瞧,还真能依稀看出来,仿佛真的是有些类似一头昂首啼叫的雄鸡鸡头。
这时候林封谨等人当然也不愿意在沼泽地里面过夜,别的不说,单是沼泽地里面的那腐烂味道就能让人崩溃了,因此商议了一下,觉得鸡嘴下面的秘密也不会跑,而这里也是沼泽地的边缘,干脆走了出去,在旁边的半山处找到了一处清溪扎营下来,好好的洗刷了一番自己,当天夜里也是吃好睡好,养足了精神之后,次日才前往十几里外的鸡头山山下。
这鸡头山的高度其实也并不怎么高,两三百米而已,在鸡嘴的下方,林封谨也没有看到什么特殊的东西,无非就是一条小河流了过去,然后弯出来了一个芦苇荡,接着又流出了几百米,便是注入到了沼泽地当中。
一干人寻找了半天,却也是没有找到赤桑子所说的解开凶之术的线索,野猪的性格比较急躁,已经是很干脆的怒道:
“这老王八蛋是不是在忽悠我们啊,这里哪里有什么狗屁线索?”
林封谨抬头看了看上方的鸡嘴岩,确定自己等人乃是在鸡嘴岩的下方,皱眉不语,心中却也是觉得野猪说的搞不好都是颇有几分道理,不过此时忽然心中又想起来了赤桑子最后的那一句话: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林封谨沉吟了一会儿,忽然一挥手道:
“走,咱们上山去!”
野猪的老婆玛纹虽然只是个小女孩,听了林封谨的话以后眼前顿时也是一亮道:
“公子说得是。”
要攀登旁边的鸡头山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根本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但对林封谨一行人来说,也就是多耗费小半个时辰而已。
林封谨爬到了鸡头山上以后,也是汗流浃背,被山风一吹,顿时觉得好生舒适,他来到了鸡头上面,然后对准两三百米的下方看了下去,这一看之下,发觉景物还是那个景物,不过不知道怎么的,已经是觉得下方的草木,溪水,岩石似乎都在按着某些奇特的轨迹在排列,对于林封谨来说,属于那种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却是看得出来有些不寻常的范畴内。
更奇特的是,林封谨看着下面的景物,居然奇特的生出来了一种眼熟的感觉!仿佛是形成了一个怪异的图案,但是,一时间又说不出来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呢,只能说是依稀相识。
不过,这时候林封谨忽然发觉旁边的野猪有些不对劲,仔细一看,便是发觉野猪浑身上下都在微微的颤抖着,似乎陷入到了某种激动而癫狂的状态当中,隔了一会儿,野猪的喉咙当中才是“咯咯”作响,忽然眼中流出了泪来,半天才艰难的道:
“原来,原来师尊他竟然选择这里作为埋骨之地!”
“什么!”林封谨吃惊的道。“你的意思是,你的师尊已经去世了,并且埋葬在了这里?”
野猪激动的道:
“没错!”
接着野猪便是一把撕掉了自己上身的衣服,进入到了自己妖化的形态,激动的指着自己心口的那一处战纹道:
“你看,我身上的这条战纹,是不是和下方洼地上的图案很相同?”
林封谨顿时就恍然大悟,他看了几眼野猪纹在了心口处的那一道战纹,再朝着下方探头过去看了几眼,顿时就发觉二者不仅形似,而且神似,难怪林封谨之前就觉得这山崖下面的景物有些眼熟呢,却一直没有找到出处,主要是二者相差太远,若是没有点提示的话,很难将两者之间的关系挂钩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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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有着野猪外加他老婆带路,自然也就不用费心迷路,他们期间还做了个木筏,顺着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流顺流而下,算是在休息的时候也能继续的前行,不过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在木筏上休息了两个时辰以后,就发觉前方这条河流已经是巧妙的弯曲出来了一个巨大的弧度,若是继续偷懒漂流的话, 那么不免就要与本来去的地方背道而驰了。
所以林封谨他们也只能弃舟登岸,重新恢复用双腿走路的日子。
当林封谨跳下木筏的时候,立即就听到了脚下发出来了一系列“咯吱咯吱”的不堪重负的声wan书ロ巴,▼anshu≮ba.音,然后就感觉整个人朝着下方沉了下去,淤泥和腐烂掉的叶片迅速没过了林封谨的脚背,一股冲鼻子的腐臭味道直冲脑门儿,熏得人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好在林封谨脚上穿着的是青梅嗅这样的准神器,具有自洁和除秽的特殊能力,否则的话,一拔出脚来,鞋子就得变成两个大泥巴坨子。见到了这样的恶劣环境,林封谨便是将土豪金取了出来,让这厮在前方开道,顿时就听到四下里响起来了大片“悉悉索索”的声音,大量的毒蚁,恶蚊,蜈蚣,蚰蜒等等虫子感觉到了真龙蜮王的气息,立即就开始亡命逃走。
毫无疑问,若是大给给林黎来到了这里的话,一定觉得这里乃是人间的天堂,没有比这里更美好的地方了,但是对于林封谨等人来说,却是觉得这个充满了腐臭,淤泥,潮湿的地方。就仿佛是噩梦一样令人崩溃啊。
登岸走出去了一两百米之后,林封谨这时候才发觉,原来这里竟是一片沼泽,有好几条河都蜿蜒着流淌而过,灌入到了这片沼泽地当中,朝着四面八方看去,被太阳一晒,居然有的地方都冒出来了丝丝缕缕的淡黄色雾气,看起来颇有些惨淡的模样,这就是有名的瘴气。正常人都不会愿意进去体验一下的。
同时,太阳的热量传递到了地下以后,也是不时从沼泽的下方冒出来了一个个大泡,然后波的一声炸响,那声音就仿佛是一个老人在诡异的打嗝似的,格外的古怪。除此之外,还有一团一团的黑红色雾气在远处弥散着,仔细一敲就能发觉,这哪里是什么黑红色的雾气。却是不计其数的小咬,蚊子,血虻聚集在一起。
行走在了这沼泽地当中,可以说是格外的艰难。好在野猪两口子在西戎生活了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这地方最令人头疼的就是数量惊人的虫子,根据野猪的说法。哪怕是一头牛,只需要半个时辰就能将鲜血给吸个精光,只剩下来一具皮包骨的尸体。
好在有着土豪金的“护航”。所以说这一点不用担心,接下来便是泥泞潮湿无比的地面,行走起来极其费力,踩下去还好,要将腿拔出来的话,那都得耗费好几倍的力气,并且还得随时都提心吊胆会不会一脚踩下去吃不住力没顶。
这时候,野猪老婆玛纹便出手了,她外表虽然只是个十岁的小姑娘,但实际上前世的记忆回复了不少,手在半空当中划了个圈儿,居然就轻描淡写的施展出来了一个寒冰法术,林封谨和野猪的脚下,顿时就冻结出来了大片的坚硬薄冰。
这样一来的话,两人在走路的时候就仿佛是戴着脚蹼的蛙人那样,拥有着很大的脚掌,虽然走起路来也是一瘸一拐的,却是因为受力面积很大而不会直接沉下去,所以行走速度反而变快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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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陆地上面又走出去了五六百米之后,前方又出现了大片大片漫无边际的沼泽地,真是让人觉得头大。好在这时候,野猪站在了高处眺望了一下,却是忽然面色古怪的道:
“莫非我们这是来到了秃噜沼泽吗?”
原来,秃噜是当地一种蘑菇的名称,顶部浑圆,个头不大,所谓的秃噜沼泽是指这里因为地势低洼,排水不畅,便是形成了庞大无比的沼泽,不过在沼泽地里面,却是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隆起来了大量的小丘,星罗棋布的分散在了里面,就像是沼泽地里面生长出来的蘑菇一般,所以就叫秃噜沼泽。
而野猪虽然对这里不熟悉,他的老婆前世却是在秃噜沼泽里面足足呆了三年的时候,为的便是要捕捉这里特有的一种萤火虫用来修炼秘术,因此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
所以,在玛纹的指点下,林封谨他们一行人弯弯曲曲的行进着,尽可能全部都在沼泽当中星罗棋布的陆岛上行走,加上他们一行人前行的速度可以说是相当的迅速,所以在太阳下山之前,便将剩余下来的路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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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林封谨沉吟了一会儿,忽然一挥手道:
“走,咱们上山去!”
野猪的老婆玛纹虽然只是个小女孩,听了林封谨的话以后眼前顿时也是一亮道:
“公子说得是。”
要攀登旁边的鸡头山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根本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但对林封谨一行人来说,也就是多耗费小半个时辰而已。
林封谨爬到了鸡头山上以后,也是汗流浃背,被山风一吹,顿时觉得好生舒适,他来到了鸡头上面,然后对准两三百米的下方看了下去,这一看之下,发觉景物还是那个景物,不过不知道怎么的,已经是觉得下方的草木,溪水,岩石似乎都在按着某些奇特的轨迹在排列,对于林封谨来说,属于那种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却是看得出来有些不寻常的范畴内。
更奇特的是,林封谨看着下面的景物,居然奇特的生出来了一种眼熟的感觉!仿佛是形成了一个怪异的图案,但是,一时间又说不出来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呢,只能说是依稀相识。
不过,这时候林封谨忽然发觉旁边的野猪有些不对劲,仔细一看,便是发觉野猪浑身上下都在微微的颤抖着,似乎陷入到了某种激动而癫狂的状态当中,隔了一会儿,野猪的喉咙当中才是“咯咯”作响,忽然眼中流出了泪来,半天才艰难的道:
“原来,原来师尊他竟然选择这里作为埋骨之地!”
“什么!”林封谨吃惊的道。“你的意思是,你的师尊已经去世了,并且埋葬在了这里?”
野猪激动的道:
“没错!”
接着野猪便是一把撕掉了自己上身的衣服,进入到了自己妖化的形态,激动的指着自己心口的那一处战纹道:
“你看,我身上的这条战纹,是不是和下方洼地上的图案很相同?”
林封谨顿时就恍然大悟,他看了几眼野猪纹在了心口处的那一道战纹,再朝着下方探头过去看了几眼,顿时就发觉二者不仅形似,而且神似,难怪林封谨之前就觉得这山崖下面的景物有些眼熟呢,却一直没有找到出处,主要是二者相差太远,若是没有点提示的话,很难将两者之间的关系挂钩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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