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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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我说了今天我请客的!”宋爱民急忙说道,说着要把钱还给林暮年。
  林暮年摇了摇头,“咱们是同学,也是朋友,可中间一掺杂了钱,那味道就变了,你要是还想和我交朋友,这钱你就收了。”林暮年严肃的说道。
  宋爱民点了点头,虽然还是不想收林暮年的钱,可林暮年说的这么严重,他可不想以后连朋友都当不了,所以最后还是乖乖地把钱收了。
  “行了,今天也不早了,我也给早点回家了,对了你的□□对完了吗?”林暮年笑着问道。
  “还没呢,怎么了?”宋爱民问道,其实对不对答案对他来说不太重要,他的成绩一向不算特别差,最后这一年又因为林暮年的关系努力了一把,考个大学是肯定没问题的。
  “要是有时间就去学校对一下吧,心里有个底儿,报考的时候也轻松些。”林暮年笑着建议到,然后就跟几个人道别了,她还给去做公家车回家呢,要是不快点车就要没了,市里公交车虽然班次稍微多一些,可顶多也就到四点,可不会想往后,末班车能到□□点钟那么好。
  送走了林暮年,宋爱民拿着林暮年给的十块钱,决定把这钱拿回家当标本,绝对不花,这可是林暮年给他的,这可是友谊的证明~~~
  “诶,行了,人都走了,你还看。”赵斌平日里跟宋爱民关系最好,所以其实挺看不惯林暮年对待宋爱民的态度的,不过今天这么一看,发现人家林暮年虽然冷了些,可人品确实很不错。
  第64章
  64
  宋爱民拍开赵斌拦着自己的胳膊,“边呆着去。”宋爱民小心翼翼的把十块钱贴身收藏了,免得跟裤口袋里面的钱混了。
  “(ˉ▽ ̄~)切~~”赵斌耸耸肩,“咱们也散了?”
  “去舞厅吧,我请客。”□□笑着说道,□□比起宋爱民还有赵斌要大两岁,随意看起来更成熟,国字脸,浓眉大眼,皮肤有些黑,不过穿着比较讲究,手上戴着劳力士的手表,脚上是一双皮鞋,一看就和他们这些学生不一样。
  “也好,本来就约着去舞厅的,现在去也成。”赵斌点头附和,虽然其他人都跑了,可他们仨一起反而玩的更轻松。
  “恩?也成吧,不过”宋爱民说着看向林爱红,“林爱红,你先回家吧。”
  “我,我不能一起去吗?”林爱红问道,好不容易林暮年走了,这可是难得的能和宋爱民相处的机会,她才不要走呢。
  “我们去舞厅,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子去太危险了。”宋爱民不耐的说道,他对林爱红没什么心思,长得是不错,可和林暮年比那就是一个天一个地了,他是疯了才会喜欢她,要不是看在她总能拿到林暮年的情报,他才不耐烦待见她呢!
  林爱红没法子,只能不高兴的回了家,不过心里更加讨厌林暮年了,要是没有林暮年她就是她们那个年纪最漂亮的女生里,都是因为林暮年,处处都压了她一头,要不是宋爱民喜欢林暮年喜欢的不行,她才不会假装跟她要好呢!
  “行了,咱们哥几个也走吧。”宋爱民一挥手,哥仨一起向着市里的舞厅进发,这家舞厅还是□□他们家开的,才开张没几天,听说是从香港那边学来的,可新鲜了。
  林暮年和宋爱民几个人分开之后就直接坐公交车回了家,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五点了,一进屋就看见二哥已经回来了,正坐在桌子旁边看书,一手拿着蒲扇扇风,一手拿着书看,好不悠闲的样子。
  “回来了?”林语年含笑问道。“玩的开心吗?”
  “不错,看了电影,还去了公园,挺有意思的。”林暮年巧笑嫣然的说道,今天出去玩根本就没跟林二哥说,林暮年稍微有些小心虚,所以才笑得越发的灿烂了。
  “算了,玩的开心就好,走,咱们吃饭去。”林语年一笑,算是把这茬揭过去了。
  “恩。”林暮年笑着点点头,跟着二哥一起出门了。
  晚餐还是很丰盛的,香酥鸡翅、黄焖牛肉还有三鲜豆腐,味道都特别的好吃,其实厨师的手艺也就那样,不过好就好在现在的原材料好,味道自然好。
  吃了晚餐,林暮年又跟林语年一起去澡堂子洗了个澡才一起会的家。
  “暮年,家里最近有什么事儿吗?”林语年坐在自己的钢丝床上,一边看着书,一边和林暮年聊天。
  “倒也没什么事儿,不过……”林暮年欲言又止。
  “说吧,怎么了?”林语年其实就是随便问了问,没想到居然还真有事儿。
  林暮年就把自家大哥大嫂干的那对破事儿还有林老爹林妈妈干的那些事儿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这倒不是林暮年背着自己大哥说小话,只是林暮年对自家大哥大嫂干的那些事儿也是不满的,只是她也没法子收拾他们,毕竟她要是真的出手那就是狠得,可那些手段都是对付外人的,大哥确实做事儿有些瑕疵,可也没到了能让她出手的程度,所以只好跟自家二哥念叨一下,也算是有个出气口。
  林语年还真么想到自家大哥这才短短的几个月就办了这么不靠谱的一件事儿,今年因为他是第一次做高三的班主任,工作比较忙再加上没有经验,所以他今年农忙的时候并没有回家里帮忙,结果就这一次,他大哥就干了件蠢事儿。
  “别搭理大哥,等回去我会和他好好谈谈的。”林语年冷声说道,别看林语年总是笑模样,可熟悉的人都知道,那就是只笑面虎,所以看见二哥冷了脸,林暮年也就乖乖地点头了,反正她二哥也不能害她。
  “我知道,妈也是这么跟我说的。”林暮年过来的那天晚上,她妈就跟她说了,大哥这件事儿交给他们解决,让林暮年别管,不然对林暮年的名声不好。
  “恩,你暂时先别回去了,在我这住半个月吧,等成绩下来报完了学校再回去,到时候再说。”林语年想了下,说道。
  “诶,这可不行,我跟妈说好了,就呆两天,明天就回家的。”林暮年挠头说道,看起来有些呆。
  “没事儿,我明天刚好没事儿,我回去一趟正好给你拿衣服。”林语年说道,“睡觉。”
  林暮年还想说什么,结果被林语年的睡觉给打断了,只能乖乖的睡觉了。她二哥一向有盘算,她虽然武力值上面高,可真要比起心眼来,还是她二哥厉害。据说是遗传了她老爹的。虽然她完全没看出来自家老爹那里有心眼了= ̄w ̄=
  第二天林暮年照常醒的非常早,早早地出去吸收新鲜的木系精华去了,回来的时候才七点多,看见自家老哥还在睡,放下早点就把自家老哥从床铺上给拽起来了,是真的拽起来,谁让林暮年是个女壮士呢~
  “二哥,快起床,不是说今天要回家嘛!”林暮年摇了摇林语年的肩膀,她二哥睡觉的时候也是穿着背心裤衩的,所以倒也不担心走光。
  林语年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睛,“知道了,这就起来。”说着打了个哈欠,晃晃悠悠的掀了毛巾被起身穿衣服洗漱。
  “我想了一下,我还是跟你一起回去一趟,到时候再跟你一起回来。”林暮年把吃饭的小桌子摆了出来,桌子上面是她今天现买的早餐,今天她自己熬得棒子面粥,又在外面买了几样咸菜,还有她自己做的水煮蛋,虽然简单了一些,不过味道也是不错的。
  “恩,也行。”林语年说完,就不说话了,安静的开始吃早餐了。
  早餐之后林暮年就跟着二哥一起去了车站,两个人都也不是什么都没带,买了两斤苹果两斤桃才回去的,今天正好是周末,车上的人还挺多的,林语年护着林暮年在靠后的位置上站着,手里还提着水果也是听累的。
  好在也就那么一个多小时,而且人大部分都后半截的时候也就下去了,还能混个座位,也算是不错的。
  “哥,咱们先去农贸市场逛一圈,买些猪肉回去。”林暮年掐着指头算了一下,今天刚好是赶集的日子,肯定有卖猪肉的摊子。
  “行啊,走吧。”林语年没有反对,平日里他不怎么在家的,回了家自然要给老爹老娘多买些好吃的补补。
  当然林暮年肯定是不会挑这些东西的,你要是让他分辨一下种子,他或许还有些把握,可要说挑吃食,那还是算了吧。
  林暮年花钱买了五斤五花肉,又看见有猪骨头,也花钱买了三斤,猪骨头炖汤是最好的了,之后又去买了一些他们这边不怎么常见的新鲜海鱼,别看他们这边离海很近,可那是地理位置,现在交通不便,他们这边离着海边给有四五个小时的车程,所以新鲜的海产并不常吃,反而是河鲜还比较常见。
  买了两天至少给有三四斤的鲈鱼,林暮年还买了八只半斤左右的海螃蟹,价格一点儿都不贵,鲈鱼三毛一斤,两条花了两块五,螃蟹的价格比鱼还便宜,一毛一斤八只也才花了四毛钱,简直就跟白送一样,可其实她们这边根本就没什么人买,毕竟螃蟹没肉,吃着不过瘾,而且现在也不是螃蟹肥美的时候,大家都等□□月份才开始吃呢。
  买了东西,林语年又去成了一斤散糖,这是打算分给村里的那些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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