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血玉接骨手
自古以来,以爱之名的传世之作不胜枚举,咱不提牛郎和织女,也不表梁山泊与祝英台,单说说孟姜女哭长城。
传说在江苏松江府有个孟家庄,孟家庄有一个老汉善种葫芦,然后孟姜女就出生在了葫芦里,以此来看,这孟姜女算是葫芦娃的近亲。想那葫芦娃们个个神通广大,这孟姜女有本事哭倒长城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孟姜女长大之后,在后花园扑捉蝴蝶的时候,偶遇逃避官府抽壮丁修长城的范喜良,被他的风趣幽默满腹才华折服,便擦出了滋滋啦啦的爱情火花,于是在孟老汉的主持下,就择吉日完婚,可以说这两人是典型的一见钟情。
两人完婚刚三天,官府带兵就将新郎捉了去,该死的告密者是一直垂涎孟姜女的同村无赖,这告诉我们在你得意忘形之际,一定要认清现实,你说你还是一个逃避抓壮丁的人,连一个可靠的身份证都没有,怎么敢跟人家小姑娘成亲呢?
范喜良空有满腹才华,想着报效祖国造福人民,无奈秦君昏庸无道焚书坑儒,就算你才高八斗,也还是落了搬砖修长城的下场。
范喜良这一走就没了音信,一个漂亮的姑娘初涉爱事,刚享受了三天爱情的雨露,便守了活寡,自此孟姜女对老公就是日夜相思,想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转眼入了冬,孟姜女想到自己的老公走的时候穿的还是单衣,此时已经是大雪纷纷,路有冻死的麻雀,连狗都呆在温暖的狗窝里不愿出门,于是孟姜女便赶制棉衣想送给自己的老公,完事之后便千里迢迢,风餐饮露跋山涉水的来到了长城脚下。
她本想见到自己老公好好诉说一下相思之苦,未曾想却在民夫口中得到了自己老公已经埋骨长城下的噩耗,这一下想死的心都有了,想着自己老公死了都见不到他的尸体,于是悲从中来,放声大哭,这一哭如滴血杜鹃,哭的泪水都带血,当真是千古绝哭,肝肠寸断的相思之哭,哭得人想死的心都有。
她这一哭就是三天三夜,顿时感动天地,引发天地神力,一时间地动山摇飞沙走石,长城直接崩塌八百里,才露出了范喜良的尸骨。
这件事太过于神话,如果按我的观点来看,当时的情况很有可能是修建长城的民夫被孟姜女感动,不仅集体罢工而且为了寻找范喜良的尸体直接将修好的长城推到,所以才有了后世之人说的长城崩塌八百里的虚数的说法。
孟姜女哭长城虽然是一个美丽的爱情传说,但这说明一件事,那就是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你往往想不到以爱情之名的人会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会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
庄羽瞬间的依靠,让我内心充满无比的勇气,手持伞兵刀上前跨出一大步,叫嚣着要与巫婆莲决一死战。
巫婆莲和白眼狗似乎嘲笑我不自量力,嘴中同时发出了奇怪的嘲笑声,我顿时大怒,叫道,你俩还真小看你爷爷了,今天我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我一边喊着一边冲上前,巫婆莲冷冷地看着我,不闪不避丝毫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还未冲到她身前,那只白眼狗鱼跃而起,直接向我咬来。
我侧身躲避,白眼狗扑了个空,落地之后一个打滚站起身复又向我咬来,这下我没躲过去,被它一口咬中前襟。
我手持伞兵刀对着它的脑袋狠狠的扎了下去,白眼狗根本不知道疼痛是哪回事,刀子对它来说丝毫没有作用,它鼻梁之间出现了一道深沟,这是狗狗发怒时候的表现,就见它晃着脑袋使劲向后用力,一下子把我前胸的衣服撕下一大块。
因为它的拉扯力太大,我直接向前扑倒在地,急忙站起身,然后就见白眼狗吐掉嘴中衣服碎片,瞪着一双狗眼向我看来。
我学着它的样子呲牙咧嘴,嘴里发出吼吼的声音,虽然打不过它,咱气势上不能逊色于它。
接下来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白眼狗忽然嘴里发出呜呜哀鸣之声,夹着尾巴夺到了巫婆莲的背后。
我心道,这可奇怪了,这狗狗获得阶段性胜利,不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怎么反而躲起来了呢?难道被我奇怪的叫声吓坏了?
正当我疑惑之际,巫婆莲发出了桀桀的怪叫声,俯身抱起白眼狗,三蹦哒两蹦跶竟然蹦进了铁兵佣堆内,弹跳纵跃之间,进入墓室大厅,然后我们听到轰的一声,似乎是那巫婆莲和不死狗跳进了人殉坑。
卧槽……这下子把我惊喜的不轻,一想自己学野兽吼叫,把两个老妖怪吓跑,心下得意起来,转身看着已经看呆了的庄羽,然后说道:“我说的怎么样?说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男子汉,这下服了吧?我路见僵尸一声吼,该嘶吼时就嘶吼,吓得那个僵尸屁滚尿流……”
手持占星棒戒备的庄羽,见僵尸逃窜也很是奇怪,然后说道,那僵尸一定不是被你的吼叫声吓跑的,我估计这里面定有猫腻,或许你身上有他们惧怕的东西。
庄羽说完这话,将占星棒别在后腰,眼睛直勾勾顶着我胸前向我走来。
我说你是不是想以身相许了?这个地方不大合适吧……
庄羽上前对我额头就是一个爆栗,娇嗔道,这刚从僵尸嘴里活下来就没正形了是吧?我看你还不如死在僵尸嘴里!
我说如果我身上有被僵尸惧怕的东西,那两个家伙早就在我见到它们的时候乖乖的交出我想要的东西了。
这时庄羽走到我面前,托起我因被白眼狗撕咬裸露在胸前的玉佩,然后说道,难道古怪出在这玉佩身上?
我向她掌心看去,顿时吃了一惊,这还是我那块玉佩吗?本来好好的乳白色,现在竟然变成了血色,成为了一块名副其实的血玉。
一般而言,血玉有两种,一种是纯天然形成的血色玉石,这种血色玉石极为难得,在史料中记载很少,产于西域边陲,传说只有在吐蕃时代,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的礼单中有过记录。而另一种血玉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只要是真的透了血,透了真的血,就是血玉。
血玉的形成,一般和尸体有关,古时候,当人进行埋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玉被塞入嘴里,会随器官落入咽喉,逐渐进入到人体的器官内部,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鲜红的血玉,是所有尸体玉中最宝贵的一个,品质好的甚至能卖几百万。
因为价格昂贵,所以现代的商家会用一些方法来制造假的血玉,一种是将玉放在狗嘴中,封其嘴,狗被活活噎死之后,尸骨埋入地下,几十年后再挖掘出来就成了一种血玉。
还有一种方法是把玉放在羊的皮肤下,让血慢慢的渗到玉里也能得到血玉。
从以上最为普遍的两种制造血玉的方法可以看出,血玉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少则三五年长则数十年甚至成百上千年,然而我那块聚星日月佩,竟然在不知不觉之中,在极为短的时间内形成了血玉。
庄羽道,你这块玉佩还真是神奇,传说不仅能定位风水宝地,而且还能溶血,还能吓退僵尸,看来来历不凡。
我说道,这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玉佩,定位风水宝地的说法已经被你们证实是假的了。此前它并没有吓跑僵尸的作用,不然我们就没那么狼狈了,估计是当时巫婆莲将我肩膀咬出窟窿,然后流出的鲜血进入了玉佩内部,所以形成了血玉,血玉中有了我的气息之后,才发挥出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庄羽疑惑道,它们为什么怕这血玉呢?
我说这玉佩是当年我祖父从盛放黄河血盒子的那个青铜匣子里面的夹层获得的,而那巫婆莲传说是喝了黄河血匣子里面的红色液体才成为不死怪物的,或许这玉佩和红色液体之间有着神秘的联系,这才吓退巫婆莲和僵尸狗也说不准。
庄羽点了点头道,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危险解除,庄羽为我包扎了伤口,然后我担心斗鸡眼的安危,就走到他身旁问道,怎么样还能行动吗?
斗鸡眼发出哎吆的呻吟声,说疼死我了,我的腿断了。
我伸出手摸了摸,感觉是骨关节脱臼,而非断裂,于是对斗鸡眼说道,你这点小伤就哭爹喊娘的,还是不是爷们了?
斗鸡眼一嘴的哭腔,说道,来宝兄弟你是站着说话不害腰疼,有本事你断个腿给我看看。
我笑道,看看就看看!
说这话的瞬间,我双手发力,合拢了他错位的关节,他一时不防在那一瞬间惨叫了一声之后,甩了甩腿叫道,我没事了,竟然好了。
我说你这不是骨头断裂,是脱臼,治这个是小菜一碟。
他说来宝兄弟真是让我大开眼界,竟然身怀绝技?
我说我小时候经常打架,骨头脱臼是家常便饭,二叔经常为我接骨,后来嫌麻烦便指点了我一二,但我从未在自己身上用过。只给阿猫阿狗接过,接人骨还是头一遭。
他说厉害厉害,回头教教我。
我见庄羽走向棺椁,便不理斗鸡眼要拜我为师的话,跟了上去。
事实上,接骨之术并非我二叔的专长,他从我曾祖父留下的书中发现了一本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留下来的《分筋错骨手》,里面记载了分筋手、错骨手、接骨手三门技能,然后便学了点皮毛,指点过我一二。
这门技能并非武侠小说写的那么玄乎,错骨手是接骨的反其道用法,首先了解全身的关节,然后练习手中的力量,在与人对敌的时候,使用暴力使得敌人骨头错位脱臼,使人丧失行动能力,便是错骨手。
至于分筋手是掌握了全身血管流通的特点,能在一瞬间堵塞和切断血脉的流通,轻则使人瞬间麻痹,重则使人瞬间窒息晕死过去,是极为厉害的杀招,而非传说中的擒拿之术。
因为《分筋错骨手》是厉害的杀招,一出手几乎就要使人丧失行动能力,所以修炼这门技能的人一般戾气很重,不得善终,这也是我二叔没深入教导我的原因。
那本《分筋错骨手》在后来一次失火之中被烧毁,我并未得窥其全貌,成为憾事。
我二叔既然学了个皮毛成为我的半吊子师傅,那我更是皮毛都不毛,当别人的师傅还真是不够格。
传说在江苏松江府有个孟家庄,孟家庄有一个老汉善种葫芦,然后孟姜女就出生在了葫芦里,以此来看,这孟姜女算是葫芦娃的近亲。想那葫芦娃们个个神通广大,这孟姜女有本事哭倒长城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孟姜女长大之后,在后花园扑捉蝴蝶的时候,偶遇逃避官府抽壮丁修长城的范喜良,被他的风趣幽默满腹才华折服,便擦出了滋滋啦啦的爱情火花,于是在孟老汉的主持下,就择吉日完婚,可以说这两人是典型的一见钟情。
两人完婚刚三天,官府带兵就将新郎捉了去,该死的告密者是一直垂涎孟姜女的同村无赖,这告诉我们在你得意忘形之际,一定要认清现实,你说你还是一个逃避抓壮丁的人,连一个可靠的身份证都没有,怎么敢跟人家小姑娘成亲呢?
范喜良空有满腹才华,想着报效祖国造福人民,无奈秦君昏庸无道焚书坑儒,就算你才高八斗,也还是落了搬砖修长城的下场。
范喜良这一走就没了音信,一个漂亮的姑娘初涉爱事,刚享受了三天爱情的雨露,便守了活寡,自此孟姜女对老公就是日夜相思,想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转眼入了冬,孟姜女想到自己的老公走的时候穿的还是单衣,此时已经是大雪纷纷,路有冻死的麻雀,连狗都呆在温暖的狗窝里不愿出门,于是孟姜女便赶制棉衣想送给自己的老公,完事之后便千里迢迢,风餐饮露跋山涉水的来到了长城脚下。
她本想见到自己老公好好诉说一下相思之苦,未曾想却在民夫口中得到了自己老公已经埋骨长城下的噩耗,这一下想死的心都有了,想着自己老公死了都见不到他的尸体,于是悲从中来,放声大哭,这一哭如滴血杜鹃,哭的泪水都带血,当真是千古绝哭,肝肠寸断的相思之哭,哭得人想死的心都有。
她这一哭就是三天三夜,顿时感动天地,引发天地神力,一时间地动山摇飞沙走石,长城直接崩塌八百里,才露出了范喜良的尸骨。
这件事太过于神话,如果按我的观点来看,当时的情况很有可能是修建长城的民夫被孟姜女感动,不仅集体罢工而且为了寻找范喜良的尸体直接将修好的长城推到,所以才有了后世之人说的长城崩塌八百里的虚数的说法。
孟姜女哭长城虽然是一个美丽的爱情传说,但这说明一件事,那就是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你往往想不到以爱情之名的人会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会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
庄羽瞬间的依靠,让我内心充满无比的勇气,手持伞兵刀上前跨出一大步,叫嚣着要与巫婆莲决一死战。
巫婆莲和白眼狗似乎嘲笑我不自量力,嘴中同时发出了奇怪的嘲笑声,我顿时大怒,叫道,你俩还真小看你爷爷了,今天我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我一边喊着一边冲上前,巫婆莲冷冷地看着我,不闪不避丝毫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还未冲到她身前,那只白眼狗鱼跃而起,直接向我咬来。
我侧身躲避,白眼狗扑了个空,落地之后一个打滚站起身复又向我咬来,这下我没躲过去,被它一口咬中前襟。
我手持伞兵刀对着它的脑袋狠狠的扎了下去,白眼狗根本不知道疼痛是哪回事,刀子对它来说丝毫没有作用,它鼻梁之间出现了一道深沟,这是狗狗发怒时候的表现,就见它晃着脑袋使劲向后用力,一下子把我前胸的衣服撕下一大块。
因为它的拉扯力太大,我直接向前扑倒在地,急忙站起身,然后就见白眼狗吐掉嘴中衣服碎片,瞪着一双狗眼向我看来。
我学着它的样子呲牙咧嘴,嘴里发出吼吼的声音,虽然打不过它,咱气势上不能逊色于它。
接下来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白眼狗忽然嘴里发出呜呜哀鸣之声,夹着尾巴夺到了巫婆莲的背后。
我心道,这可奇怪了,这狗狗获得阶段性胜利,不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怎么反而躲起来了呢?难道被我奇怪的叫声吓坏了?
正当我疑惑之际,巫婆莲发出了桀桀的怪叫声,俯身抱起白眼狗,三蹦哒两蹦跶竟然蹦进了铁兵佣堆内,弹跳纵跃之间,进入墓室大厅,然后我们听到轰的一声,似乎是那巫婆莲和不死狗跳进了人殉坑。
卧槽……这下子把我惊喜的不轻,一想自己学野兽吼叫,把两个老妖怪吓跑,心下得意起来,转身看着已经看呆了的庄羽,然后说道:“我说的怎么样?说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男子汉,这下服了吧?我路见僵尸一声吼,该嘶吼时就嘶吼,吓得那个僵尸屁滚尿流……”
手持占星棒戒备的庄羽,见僵尸逃窜也很是奇怪,然后说道,那僵尸一定不是被你的吼叫声吓跑的,我估计这里面定有猫腻,或许你身上有他们惧怕的东西。
庄羽说完这话,将占星棒别在后腰,眼睛直勾勾顶着我胸前向我走来。
我说你是不是想以身相许了?这个地方不大合适吧……
庄羽上前对我额头就是一个爆栗,娇嗔道,这刚从僵尸嘴里活下来就没正形了是吧?我看你还不如死在僵尸嘴里!
我说如果我身上有被僵尸惧怕的东西,那两个家伙早就在我见到它们的时候乖乖的交出我想要的东西了。
这时庄羽走到我面前,托起我因被白眼狗撕咬裸露在胸前的玉佩,然后说道,难道古怪出在这玉佩身上?
我向她掌心看去,顿时吃了一惊,这还是我那块玉佩吗?本来好好的乳白色,现在竟然变成了血色,成为了一块名副其实的血玉。
一般而言,血玉有两种,一种是纯天然形成的血色玉石,这种血色玉石极为难得,在史料中记载很少,产于西域边陲,传说只有在吐蕃时代,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的礼单中有过记录。而另一种血玉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只要是真的透了血,透了真的血,就是血玉。
血玉的形成,一般和尸体有关,古时候,当人进行埋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玉被塞入嘴里,会随器官落入咽喉,逐渐进入到人体的器官内部,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鲜红的血玉,是所有尸体玉中最宝贵的一个,品质好的甚至能卖几百万。
因为价格昂贵,所以现代的商家会用一些方法来制造假的血玉,一种是将玉放在狗嘴中,封其嘴,狗被活活噎死之后,尸骨埋入地下,几十年后再挖掘出来就成了一种血玉。
还有一种方法是把玉放在羊的皮肤下,让血慢慢的渗到玉里也能得到血玉。
从以上最为普遍的两种制造血玉的方法可以看出,血玉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少则三五年长则数十年甚至成百上千年,然而我那块聚星日月佩,竟然在不知不觉之中,在极为短的时间内形成了血玉。
庄羽道,你这块玉佩还真是神奇,传说不仅能定位风水宝地,而且还能溶血,还能吓退僵尸,看来来历不凡。
我说道,这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玉佩,定位风水宝地的说法已经被你们证实是假的了。此前它并没有吓跑僵尸的作用,不然我们就没那么狼狈了,估计是当时巫婆莲将我肩膀咬出窟窿,然后流出的鲜血进入了玉佩内部,所以形成了血玉,血玉中有了我的气息之后,才发挥出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庄羽疑惑道,它们为什么怕这血玉呢?
我说这玉佩是当年我祖父从盛放黄河血盒子的那个青铜匣子里面的夹层获得的,而那巫婆莲传说是喝了黄河血匣子里面的红色液体才成为不死怪物的,或许这玉佩和红色液体之间有着神秘的联系,这才吓退巫婆莲和僵尸狗也说不准。
庄羽点了点头道,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危险解除,庄羽为我包扎了伤口,然后我担心斗鸡眼的安危,就走到他身旁问道,怎么样还能行动吗?
斗鸡眼发出哎吆的呻吟声,说疼死我了,我的腿断了。
我伸出手摸了摸,感觉是骨关节脱臼,而非断裂,于是对斗鸡眼说道,你这点小伤就哭爹喊娘的,还是不是爷们了?
斗鸡眼一嘴的哭腔,说道,来宝兄弟你是站着说话不害腰疼,有本事你断个腿给我看看。
我笑道,看看就看看!
说这话的瞬间,我双手发力,合拢了他错位的关节,他一时不防在那一瞬间惨叫了一声之后,甩了甩腿叫道,我没事了,竟然好了。
我说你这不是骨头断裂,是脱臼,治这个是小菜一碟。
他说来宝兄弟真是让我大开眼界,竟然身怀绝技?
我说我小时候经常打架,骨头脱臼是家常便饭,二叔经常为我接骨,后来嫌麻烦便指点了我一二,但我从未在自己身上用过。只给阿猫阿狗接过,接人骨还是头一遭。
他说厉害厉害,回头教教我。
我见庄羽走向棺椁,便不理斗鸡眼要拜我为师的话,跟了上去。
事实上,接骨之术并非我二叔的专长,他从我曾祖父留下的书中发现了一本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留下来的《分筋错骨手》,里面记载了分筋手、错骨手、接骨手三门技能,然后便学了点皮毛,指点过我一二。
这门技能并非武侠小说写的那么玄乎,错骨手是接骨的反其道用法,首先了解全身的关节,然后练习手中的力量,在与人对敌的时候,使用暴力使得敌人骨头错位脱臼,使人丧失行动能力,便是错骨手。
至于分筋手是掌握了全身血管流通的特点,能在一瞬间堵塞和切断血脉的流通,轻则使人瞬间麻痹,重则使人瞬间窒息晕死过去,是极为厉害的杀招,而非传说中的擒拿之术。
因为《分筋错骨手》是厉害的杀招,一出手几乎就要使人丧失行动能力,所以修炼这门技能的人一般戾气很重,不得善终,这也是我二叔没深入教导我的原因。
那本《分筋错骨手》在后来一次失火之中被烧毁,我并未得窥其全貌,成为憾事。
我二叔既然学了个皮毛成为我的半吊子师傅,那我更是皮毛都不毛,当别人的师傅还真是不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