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6章花都一夜,邂逅沈美人
燕山市东郊,留香酒吧。
它是东郊酒吧一条街最大最豪华的酒吧,作为夜市比较繁华的燕山市夜场扛把子,这里的热闹程度还真不是盖的。
整个酒吧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剧场,三层连通,中间是舞池,周围三层楼全是卡座,而且都和舞池相连。
精致的装潢和魅惑的灯光,让这里成了花都夜色最耀眼的部分。
可能正是因为环境好,所以每当夜色降临,这里便是美女帅哥齐聚,搭讪成功率更是高到离谱,就像网友评论的那样,别的酒吧门口充斥着捡尸文化,但留香酒吧门口没有,因为去了那里,如果是空手而归的话,那不是你口袋钱不够,也不是你长相对不起大众,而是你挑花眼了。
在这样的盛赞之下,留香酒吧自然是越来越红火。
今天也是如此,夜色降临之时,这里人满为患、酒色漫天也便罢了,现在都已经是下半夜了,这里依旧是热闹非常。
舞池里面的帅哥靓妹们就像是不知道累一样,一直在那里摇摆着身姿。
不过东边卡座里面的那三位既不是来寻找一夜*愉的,也不是来买醉的,而是来避难的。
“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他们正是丰清扬、慕容天心和郑薇薇。
下了燕山之后,他们皆是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哪知摆平了燕门,却惹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那便是满山的修行中人都在追他们呢,不是为燕门和董家堡报仇,而是来巴结的,或是求关照,或是直接求灵丹。
所以他们刚回到宾馆没到一会,不大的酒店就瞬间爆满了,各路英雄都来了,或是带着大把的钱财,或是带着自家门派的镇山之物,都想和丰清扬认识认识。
这多烦人啊,要不是他们一口一个大仙人喊的他挺舒服的,他都想打人。
不过和他们认识认识,他还是没兴趣的,于是在郑薇薇的提议下,大家来酒吧避难,顺道喝喝酒解乏。
又能喝酒,又能躲避麻烦,这么好的建议,丰大仙人自然会采纳了。
于是他们三人就来了!
两个小丫头似乎都很喜欢这样的地方,尤其是郑薇薇,一身淡蓝色丝质百褶裙的她是一边喝着冰啤,一边跟随着劲爆的音乐摇头晃脑。
但丰大仙人却是劲头不大,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他觉得这样的地方蛮新鲜,以前没有,可是去过几次之后,他就发现,这里除了**和大腿很不值钱之外,再无其它了。
不是他老不正经,这样的地方,白花花的大腿随处可见,抖动不停的**也是到处都是,第一次来,可能会为这里波涛汹涌拍手叫好,可是去了多了,就觉得有些反胃了。
再说,他忙着回去给重孙女慕容天心炼制飞剑呢,因此就提议回去了。
这都下半夜了,那帮苍蝇应该都散了吧!
“不回去,不回去,我都快被那帮人烦死了!”闻言,郑薇薇连忙摆手,不光是丰清扬,她和慕容天心也是遭到了围攻啊!
一圈人围着她们转,一开始听他们左一句仙女右一句仙女的叫着,她还觉得蛮爽,跟着丰清扬沾光了。
可是后来她就招架不住了,那帮人动不动就拿出一颗比拳头还大的珍珠,或者比沙漠之星还大一倍的钻石,说是要送给她,只求她帮忙把他们引荐给丰清扬。
这让她很为难啊,是收,还是不收?收的话不是给丰清扬添乱嘛,不收的话,看着那么大的珍珠钻石擦肩而过,又心酸,所以她打死不要回去了。
“就是,要回去你自己回去好了!对了,这里挺好啊,蛮适合你啊,怎么,是不是因为我们在,你不方便行动?好吧,只要你愿意把你的飞剑借给我玩几天,我就允许你今晚四处去泡妞,而且事后不会说你为老不尊!”依旧是一身复古装的慕容天心跟着笑到。
之所以破天荒的开始调戏丰清扬,就是因为她又看上丰清扬的飞剑了。
第一次见他的飞剑,他是把飞剑包起来杀人的,所以她没有看到他飞剑真正的风采,以至于后来看到天尊符,都觉得天尊符要比飞剑拉风。
可是今晚一见,她方才觉得,原来他的飞剑远比她想象中的要厉害啊,心中对飞剑的渴望是愈发激烈了,要不是打不过丰清扬,她都有一拳打晕他,然后抢他飞剑的想法。
要是现在丰清扬跟她说,飞剑借她三天,但她必须要亲他三下,以示晚辈的乖顺,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亲他三下。
“对对对,我也不说,只要你回头帮我炼制一颗什么驻颜丹就行了!”郑薇薇则是还记着驻颜丹的事情呢,丰清扬在燕山上说了,回头帮她炼,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两个鬼丫头……那我先回去了啊!”丰清扬摇了摇头,起身离开了。
独自把两个小丫头丢在这里,他没什么不放心的,一般的人近不了她们的身,想占她们便宜,不被她们打成废人都算他们命大。
至于高手,他能随时感应到,然后第一时间赶过来救援。
夜场寻欢?有点意思,对于他来说也是蛮新鲜,但是在重孙女面前玩这种东西,成何体统。
所以就算是想玩,他也要换个地方啊!
改天再来,他现在只想把重孙女的飞剑弄出来,早点让她用上,小丫头每天曾爷爷曾爷爷的喊着,他就该对得起这个称呼啊!
出了酒吧,月已西斜,但夜色正浓,街上特别热闹。
酒吧一条街不同于一般的地方,市中心那里寂静了,这里都还是灯火辉煌、人声鼎沸。
走在街上,丰清扬再次见识到了捡尸文化,很多人走出酒吧之后,便是噗通一声趴在了马路上,不到盏茶功夫,就会有人凑过来,或是搭讪,一边嘘寒问暖,一边将自己看中的人搀扶起来,朝不远处的旅馆奔去。
或是直接抱起自己看中的人,塞进车里,嘟嘟嘟的离开了。
要是以前,看到这种事情,他肯定是要管的,众目睽睽之下强抢民女,成何体统。
可是刚刚来的时候,天心丫头和郑薇薇就已经跟他说过了,这是捡尸文化,很多人想捡,也有很多人想被捡,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
那他还怎么管,再说了,那还有女的抢男的,咋说,众目睽睽之下强抢民男?
所以他只能是背着手向前走了,他就不明白了,这些醉汹汹的家伙抢回去能干嘛!
正在纳闷呢,忽的发现前方有一抹倩影闪过。
四周的男男女女都是喝的醉汹汹,可那人却很正常,不但是步伐稳健,还是跑动的节奏,大概是因为穿旗袍的原因,她跑不快,尽管她已经是不断迈着碎步了。
旗袍的风韵,走的优雅方能体现出来,可是她这么一跑,不但没有失去风韵,反倒是显现出了一种别样的美。
这应该是和她的傲人姿色有关,身材高挑,且并非是骨感美人,而是给人一种细皮嫩肉的感觉,这样的穿上旗袍,摆什么样的姿势都是风味十足。
外加她的一举一动本就很优雅,即便是小跑,所以她跑起来当真是酒吧街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不管是胸前的巨大晃动,还是身后的高翘摆动,还是那s形的婀娜之姿,都是让很多捡尸人两眼放光。
不过他们都是咬牙跺脚,因为那姑娘没醉啊,这怎么去捡?
“咦,那不是沈清妍沈丫头嘛!”唯有丰清扬认出了那个穿着银白色旗袍的大美女,沈清妍一边向前奔走,一边还用绣帕捂着鼻子,想必是受不了四周的混杂酒气。
沈清妍是一个懂酒之人,但这不代表她不讨厌酒臭味,恰恰相反,她很讨厌酒臭味,懂酒之人是喜欢酒的香气,而不是酒吧门口飘荡的醉汹汹的酒臭味。
“看,那个二货要上去搭讪了!”见丰清扬快步走向沈清妍,蹲在两边酒吧门口的捡尸人是纷纷咬牙。
“从酒吧出来还能保持清醒的,不是万草丛中过、雨露不沾身的女神,就是过来应酬的,所以想捡回去,实在是太难了,勾搭不好,吃耳光都有可能!”大家都在等着看笑话。
“沈老板,这么巧啊!”他乡遇故知,丰清扬自然会毫不犹豫的上去打个招呼了。
“丰先生……真是太巧了,你怎么会在这里?”沈清妍煞有其事的笑到,脸上看似满是惊讶之色,实际上是激动之色。
她为何来燕山,为何呆在酒吧,就是看看能不能遇见他,他来了燕山,而且他是一个爱酒之人,什么地方是什么酒都有?自然是酒吧了。
刚好她认识这里一家酒吧的老板娘,于是就进来守株待兔了几天。
本来以为她能适应的,等上个把月都没问题,毕竟她以前在国外的时候,是经常去酒吧玩。
哪知国内的酒吧和国外的酒吧完全不是一码事,每个人都是带着目的来的,目的达成,有人还规矩点,出门找宾馆了,有人就在酒吧厕所开战,这太让她难以接受了。
目的没达成的,就在里面喝到吐才回去,搞的酒吧里是乌烟瘴气的。
她实在是呆不下去了,另外,她越来越觉得,这样的地方,丰清扬那个喜欢小情调的家伙应该不会来吧!
那她应该去哪里和他假装偶然相遇呢?
正在发愁,他就出现了,她能不觉得惊喜吗?
“这地儿太吵,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丰清扬笑到,心中则是在想,不知道这丫头来的时候,带了她的山楂酒没有,这样的夜色,配上她的山楂酒,应该蛮不错。
“好啊,我开车来的,走吧,我们换个地方!”听到这话,沈清妍是求之不得啊,于是急忙引着丰清扬走向她的奥迪。
“考,还真让这二货搭讪成功了啊,搭讪白富美有这么容易?尼玛,早知道老子就上了啊!”看着奥迪车呼啸而去,酒吧门口的捡尸人们都是漫骂不绝,各种羡慕嫉妒恨。(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它是东郊酒吧一条街最大最豪华的酒吧,作为夜市比较繁华的燕山市夜场扛把子,这里的热闹程度还真不是盖的。
整个酒吧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剧场,三层连通,中间是舞池,周围三层楼全是卡座,而且都和舞池相连。
精致的装潢和魅惑的灯光,让这里成了花都夜色最耀眼的部分。
可能正是因为环境好,所以每当夜色降临,这里便是美女帅哥齐聚,搭讪成功率更是高到离谱,就像网友评论的那样,别的酒吧门口充斥着捡尸文化,但留香酒吧门口没有,因为去了那里,如果是空手而归的话,那不是你口袋钱不够,也不是你长相对不起大众,而是你挑花眼了。
在这样的盛赞之下,留香酒吧自然是越来越红火。
今天也是如此,夜色降临之时,这里人满为患、酒色漫天也便罢了,现在都已经是下半夜了,这里依旧是热闹非常。
舞池里面的帅哥靓妹们就像是不知道累一样,一直在那里摇摆着身姿。
不过东边卡座里面的那三位既不是来寻找一夜*愉的,也不是来买醉的,而是来避难的。
“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他们正是丰清扬、慕容天心和郑薇薇。
下了燕山之后,他们皆是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哪知摆平了燕门,却惹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那便是满山的修行中人都在追他们呢,不是为燕门和董家堡报仇,而是来巴结的,或是求关照,或是直接求灵丹。
所以他们刚回到宾馆没到一会,不大的酒店就瞬间爆满了,各路英雄都来了,或是带着大把的钱财,或是带着自家门派的镇山之物,都想和丰清扬认识认识。
这多烦人啊,要不是他们一口一个大仙人喊的他挺舒服的,他都想打人。
不过和他们认识认识,他还是没兴趣的,于是在郑薇薇的提议下,大家来酒吧避难,顺道喝喝酒解乏。
又能喝酒,又能躲避麻烦,这么好的建议,丰大仙人自然会采纳了。
于是他们三人就来了!
两个小丫头似乎都很喜欢这样的地方,尤其是郑薇薇,一身淡蓝色丝质百褶裙的她是一边喝着冰啤,一边跟随着劲爆的音乐摇头晃脑。
但丰大仙人却是劲头不大,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他觉得这样的地方蛮新鲜,以前没有,可是去过几次之后,他就发现,这里除了**和大腿很不值钱之外,再无其它了。
不是他老不正经,这样的地方,白花花的大腿随处可见,抖动不停的**也是到处都是,第一次来,可能会为这里波涛汹涌拍手叫好,可是去了多了,就觉得有些反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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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他的飞剑,他是把飞剑包起来杀人的,所以她没有看到他飞剑真正的风采,以至于后来看到天尊符,都觉得天尊符要比飞剑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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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现在丰清扬跟她说,飞剑借她三天,但她必须要亲他三下,以示晚辈的乖顺,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亲他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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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以前,看到这种事情,他肯定是要管的,众目睽睽之下强抢民女,成何体统。
可是刚刚来的时候,天心丫头和郑薇薇就已经跟他说过了,这是捡尸文化,很多人想捡,也有很多人想被捡,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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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的男男女女都是喝的醉汹汹,可那人却很正常,不但是步伐稳健,还是跑动的节奏,大概是因为穿旗袍的原因,她跑不快,尽管她已经是不断迈着碎步了。
旗袍的风韵,走的优雅方能体现出来,可是她这么一跑,不但没有失去风韵,反倒是显现出了一种别样的美。
这应该是和她的傲人姿色有关,身材高挑,且并非是骨感美人,而是给人一种细皮嫩肉的感觉,这样的穿上旗袍,摆什么样的姿势都是风味十足。
外加她的一举一动本就很优雅,即便是小跑,所以她跑起来当真是酒吧街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不管是胸前的巨大晃动,还是身后的高翘摆动,还是那s形的婀娜之姿,都是让很多捡尸人两眼放光。
不过他们都是咬牙跺脚,因为那姑娘没醉啊,这怎么去捡?
“咦,那不是沈清妍沈丫头嘛!”唯有丰清扬认出了那个穿着银白色旗袍的大美女,沈清妍一边向前奔走,一边还用绣帕捂着鼻子,想必是受不了四周的混杂酒气。
沈清妍是一个懂酒之人,但这不代表她不讨厌酒臭味,恰恰相反,她很讨厌酒臭味,懂酒之人是喜欢酒的香气,而不是酒吧门口飘荡的醉汹汹的酒臭味。
“看,那个二货要上去搭讪了!”见丰清扬快步走向沈清妍,蹲在两边酒吧门口的捡尸人是纷纷咬牙。
“从酒吧出来还能保持清醒的,不是万草丛中过、雨露不沾身的女神,就是过来应酬的,所以想捡回去,实在是太难了,勾搭不好,吃耳光都有可能!”大家都在等着看笑话。
“沈老板,这么巧啊!”他乡遇故知,丰清扬自然会毫不犹豫的上去打个招呼了。
“丰先生……真是太巧了,你怎么会在这里?”沈清妍煞有其事的笑到,脸上看似满是惊讶之色,实际上是激动之色。
她为何来燕山,为何呆在酒吧,就是看看能不能遇见他,他来了燕山,而且他是一个爱酒之人,什么地方是什么酒都有?自然是酒吧了。
刚好她认识这里一家酒吧的老板娘,于是就进来守株待兔了几天。
本来以为她能适应的,等上个把月都没问题,毕竟她以前在国外的时候,是经常去酒吧玩。
哪知国内的酒吧和国外的酒吧完全不是一码事,每个人都是带着目的来的,目的达成,有人还规矩点,出门找宾馆了,有人就在酒吧厕所开战,这太让她难以接受了。
目的没达成的,就在里面喝到吐才回去,搞的酒吧里是乌烟瘴气的。
她实在是呆不下去了,另外,她越来越觉得,这样的地方,丰清扬那个喜欢小情调的家伙应该不会来吧!
那她应该去哪里和他假装偶然相遇呢?
正在发愁,他就出现了,她能不觉得惊喜吗?
“这地儿太吵,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丰清扬笑到,心中则是在想,不知道这丫头来的时候,带了她的山楂酒没有,这样的夜色,配上她的山楂酒,应该蛮不错。
“好啊,我开车来的,走吧,我们换个地方!”听到这话,沈清妍是求之不得啊,于是急忙引着丰清扬走向她的奥迪。
“考,还真让这二货搭讪成功了啊,搭讪白富美有这么容易?尼玛,早知道老子就上了啊!”看着奥迪车呼啸而去,酒吧门口的捡尸人们都是漫骂不绝,各种羡慕嫉妒恨。(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