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玛雅金字塔(一)
二蛋睁开眼,眼睛一花,正好有一道夕阳之光照射到眼中。短暂的眼睛看不清东西,然后二蛋就愣住了,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景物。
这,这,这是哪里?二蛋想破脑袋想不到山疙瘩里头还会有这么一个地方。
一个方圆至少一公里的深坑出现在二蛋面前,二蛋就站在深坑的边缘。山坑差不多有二十米深,正好呈一个圆形,就像从山里人工开凿出来的一般,一棵树看不到,里面却长满了藤蔓和灌木丛,乍一看黑压压的一片,厚不知几许。在深坑中间有个高大的物体,乍一看像个小山包,整体被植被覆盖得严严实实,可是那一层层台阶还是格外分明的,顶头是平整的,整体呈四棱锥体。
一个名词闪现在二蛋的脑海,玛雅金字塔!
夕阳从山缝中照射进来,整个深坑全部被照射进去了。此情此景,二蛋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有压抑,有震撼,有好奇。
不错,这是一座金字塔,尚未被发现的玛雅金字塔,比已经发现的任何玛雅金字塔都要大,和埃及的胡夫金字塔有的一比。只是胡夫金字塔修建在沙漠中,显得高端大气,而这个玛雅金字塔修建在山疙瘩里头,被高大的群山环绕,显得不起眼。
一般认为,埃及金字塔是法老的陵墓,玛雅的金字塔被用来当做陵墓或者祭祀,那么这座隐藏在深山中的玛雅金字塔是用来干嘛的呢?为何修建的如此庞大?难道玛雅史上也有个牛叉哄哄的统治者?
方圆一公里的深坑有明显人工开凿的痕迹,而且边缘垂直往下,不可能是天然形成,就是小行星撞击地球,那也应该是撞出一个圆形有坡度的坑吧!!也就是说,这个“大坑”确实是人工开凿出来。
二十米的深坑,方圆一公里,这得多少人力物力才能完成啊!还有中间那座大金字塔,看起来甚至比胡夫金字塔还要霸气一些,先不管是如何建造的,建成的话,光用去的石方也是个天文数字啊!
金字塔所使用的石方会不会来自这个深坑呢?
金字塔肯定是人工垒成的,而深坑明显有人工开凿的痕迹,这么解释的话还真说得过去。
深坑已经被灌木和藤蔓覆盖住了,根本看不到坑底。坑壁上也爬满了藤蔓,条状的,有粗有细,就和蛇一样。
二蛋哪里知道,在密密麻麻的藤蔓之下有无数的累累白骨,玛雅先祖的白骨,为了建造这座金字塔而死去,数以百万计。
百万玛雅人?有这么多吗?
就拿建造胡夫金字塔来说吧!砖家叫兽曾经论证过,修建运输石料的路和金字塔的地下墓室就用了10年的时间。在建造胡夫金字塔时,胡夫强迫所有的埃及人为他做工,他们被分成10万人的大群来工作,每一大群人要劳动3个月。所有人口加起来有百万之巨,历时二十年才能完成。当然,这些数据有吹牛的成分,但是建造这么一个庞大的人,人少的话根本完成不了,数据还是有那么一些可信性的。
而这座玛雅金字塔一点也不比胡夫金字塔逊色,单论体积,高度目测也得有近两百米,而胡夫金字塔原高不过146.59米而已。当然,玛雅金字塔的高度把顶头的祭祀用的寺庙算在内了,差不多三十米的高度。
这座玛雅大金字塔的出现也许能解开一个千古谜题,玛雅文明为什么会神秘消失之谜。
玛雅人在西历909年的某一天,百分之九十的人口突然明显地消失了,仅留下未建好的寺院。整个玛雅民族离开了辛苦建筑的城池,舍弃了富丽堂皇的神庙、**巍峨的金字塔、整齐排列雕像的广场和宽阔的运动场。残留下来的玛雅人开始变得无知与颓废,或者这些被遗留的玛雅人本来就是比较愚笨没开化,也因此他们被遗留下来。
砖家叫兽一直很不解这些消失的玛雅人跑到哪儿去了。
是啊!砖家叫兽也是人,又不是神,他们怎么可能知道玛雅人为何神秘消失呢,所有的猜测注定只能是猜测。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昭然若揭了,这些消失的玛雅人来到这个二蛋所在的山疙瘩里头,建造一座史无前例的金字塔。
谜底看起来已经解开了,可是更多的疑问又接踵而至,这座金字塔到底是干什么用的?竟然值得整个玛雅种族来建造它。如果仅仅是用于祭祀的话,是有这种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因为仅仅用来祭祀的话,何必动用这么大的人力物力,几乎让玛雅种族都灭绝了。
尼玛,人都挂光了,谁他妈的来祭祀?是不是这个道理?
那还有别的可能性吗?这个玛雅金字塔会不会是个陵墓呢?
如果真的是陵墓的话,非玛雅国王莫属了。但是一个国王倾国之力为自己建造一座金字塔,会不会太傻逼?自己死后住在金字塔里是舒服了,那他的儿子,下一代国王,还当个球的国王,充其量沦落成一个小村长,管理一帮剩下来的傻子。
所以说这座玛雅金字塔是为国王建造的也说不过去,再混账的国王也不会冒着种族灭绝的代价为自己建造金字塔的。人家胡夫法老虽然也是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为自己建造金字塔,但是那时候玛雅不能和埃及比啊,相差远了去了。如果把那时候的埃及比作我们华夏中原的话,玛雅充其量是西南边陲的小国,自大的夜郎国啦,等等。
那么这座金字塔会是为谁而建?这个人他丫有什么资格让玛雅国为了这么做?
别说,还真有这么一个人,玛雅心目中的神,天狼人之一的羽蛇人。
天狼羽蛇人在自己生存的星球被灭绝了之后,经过n年的太空飘荡,其中一只人马侥幸来到了地球。
不要惊奇,那时候的天狼人科技文明远胜地球人现在的科技文明,超前n百万年了,建造宇宙飞船神马的,就和我们现在建造一艘轮船差不多。
这,这,这是哪里?二蛋想破脑袋想不到山疙瘩里头还会有这么一个地方。
一个方圆至少一公里的深坑出现在二蛋面前,二蛋就站在深坑的边缘。山坑差不多有二十米深,正好呈一个圆形,就像从山里人工开凿出来的一般,一棵树看不到,里面却长满了藤蔓和灌木丛,乍一看黑压压的一片,厚不知几许。在深坑中间有个高大的物体,乍一看像个小山包,整体被植被覆盖得严严实实,可是那一层层台阶还是格外分明的,顶头是平整的,整体呈四棱锥体。
一个名词闪现在二蛋的脑海,玛雅金字塔!
夕阳从山缝中照射进来,整个深坑全部被照射进去了。此情此景,二蛋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有压抑,有震撼,有好奇。
不错,这是一座金字塔,尚未被发现的玛雅金字塔,比已经发现的任何玛雅金字塔都要大,和埃及的胡夫金字塔有的一比。只是胡夫金字塔修建在沙漠中,显得高端大气,而这个玛雅金字塔修建在山疙瘩里头,被高大的群山环绕,显得不起眼。
一般认为,埃及金字塔是法老的陵墓,玛雅的金字塔被用来当做陵墓或者祭祀,那么这座隐藏在深山中的玛雅金字塔是用来干嘛的呢?为何修建的如此庞大?难道玛雅史上也有个牛叉哄哄的统治者?
方圆一公里的深坑有明显人工开凿的痕迹,而且边缘垂直往下,不可能是天然形成,就是小行星撞击地球,那也应该是撞出一个圆形有坡度的坑吧!!也就是说,这个“大坑”确实是人工开凿出来。
二十米的深坑,方圆一公里,这得多少人力物力才能完成啊!还有中间那座大金字塔,看起来甚至比胡夫金字塔还要霸气一些,先不管是如何建造的,建成的话,光用去的石方也是个天文数字啊!
金字塔所使用的石方会不会来自这个深坑呢?
金字塔肯定是人工垒成的,而深坑明显有人工开凿的痕迹,这么解释的话还真说得过去。
深坑已经被灌木和藤蔓覆盖住了,根本看不到坑底。坑壁上也爬满了藤蔓,条状的,有粗有细,就和蛇一样。
二蛋哪里知道,在密密麻麻的藤蔓之下有无数的累累白骨,玛雅先祖的白骨,为了建造这座金字塔而死去,数以百万计。
百万玛雅人?有这么多吗?
就拿建造胡夫金字塔来说吧!砖家叫兽曾经论证过,修建运输石料的路和金字塔的地下墓室就用了10年的时间。在建造胡夫金字塔时,胡夫强迫所有的埃及人为他做工,他们被分成10万人的大群来工作,每一大群人要劳动3个月。所有人口加起来有百万之巨,历时二十年才能完成。当然,这些数据有吹牛的成分,但是建造这么一个庞大的人,人少的话根本完成不了,数据还是有那么一些可信性的。
而这座玛雅金字塔一点也不比胡夫金字塔逊色,单论体积,高度目测也得有近两百米,而胡夫金字塔原高不过146.59米而已。当然,玛雅金字塔的高度把顶头的祭祀用的寺庙算在内了,差不多三十米的高度。
这座玛雅大金字塔的出现也许能解开一个千古谜题,玛雅文明为什么会神秘消失之谜。
玛雅人在西历909年的某一天,百分之九十的人口突然明显地消失了,仅留下未建好的寺院。整个玛雅民族离开了辛苦建筑的城池,舍弃了富丽堂皇的神庙、**巍峨的金字塔、整齐排列雕像的广场和宽阔的运动场。残留下来的玛雅人开始变得无知与颓废,或者这些被遗留的玛雅人本来就是比较愚笨没开化,也因此他们被遗留下来。
砖家叫兽一直很不解这些消失的玛雅人跑到哪儿去了。
是啊!砖家叫兽也是人,又不是神,他们怎么可能知道玛雅人为何神秘消失呢,所有的猜测注定只能是猜测。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昭然若揭了,这些消失的玛雅人来到这个二蛋所在的山疙瘩里头,建造一座史无前例的金字塔。
谜底看起来已经解开了,可是更多的疑问又接踵而至,这座金字塔到底是干什么用的?竟然值得整个玛雅种族来建造它。如果仅仅是用于祭祀的话,是有这种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因为仅仅用来祭祀的话,何必动用这么大的人力物力,几乎让玛雅种族都灭绝了。
尼玛,人都挂光了,谁他妈的来祭祀?是不是这个道理?
那还有别的可能性吗?这个玛雅金字塔会不会是个陵墓呢?
如果真的是陵墓的话,非玛雅国王莫属了。但是一个国王倾国之力为自己建造一座金字塔,会不会太傻逼?自己死后住在金字塔里是舒服了,那他的儿子,下一代国王,还当个球的国王,充其量沦落成一个小村长,管理一帮剩下来的傻子。
所以说这座玛雅金字塔是为国王建造的也说不过去,再混账的国王也不会冒着种族灭绝的代价为自己建造金字塔的。人家胡夫法老虽然也是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为自己建造金字塔,但是那时候玛雅不能和埃及比啊,相差远了去了。如果把那时候的埃及比作我们华夏中原的话,玛雅充其量是西南边陲的小国,自大的夜郎国啦,等等。
那么这座金字塔会是为谁而建?这个人他丫有什么资格让玛雅国为了这么做?
别说,还真有这么一个人,玛雅心目中的神,天狼人之一的羽蛇人。
天狼羽蛇人在自己生存的星球被灭绝了之后,经过n年的太空飘荡,其中一只人马侥幸来到了地球。
不要惊奇,那时候的天狼人科技文明远胜地球人现在的科技文明,超前n百万年了,建造宇宙飞船神马的,就和我们现在建造一艘轮船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