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不必我说,父亲不会同意的。”沈楼垂目,倒了杯茶。沈家世代守着北域,是大庸的城墙,与皇室一直保持着不近不远的微妙关系,轻易是不会与皇室联姻的。
林信撇嘴,拿吃剩下的瓜子壳丢他脑袋,“你是不是还挺遗憾的?啧,大庸有名的美人儿,哪天我功成名就了,也去求娶个公主来。”
沈楼意味深长地瞥他一眼,抬手唤黄阁来,“叫那说书的换个段子。”
“是。”黄阁颠颠地下楼去,不多时,关于玄国公世子的闲话便停了,说起了近来的怪事。
“你怎么管得住那说书的,这茶楼你开的呀?”林信觉得稀奇,修仙之人讲究无为而治,大庸的吏治一直较为松散,对于百姓的言论也不怎么管束。
“是我开的。”沈楼接过黄阁带上来的账本,随手翻看。
不食人间烟火的沈清阙,什么时候做起了这般接地气的买卖?林信诧异地盯着他,“你开茶楼做什么?还开到南域来。”
“赚钱,”沈楼淡淡地说,迅速看完了账册,账册前面是真实的账目,后半段则是搜集的各种消息,“南域的鹿璃,价钱比北域低了一成。”
“那是,南域有矿,自然价低廉。”事实上,整个大庸,也就只有南域有大矿脉,其他地方即便有鹿璃矿,也是极小的那种,几年就会挖空。因此,哪怕朱颜改脾气再坏一点,其他的几位域主和皇帝,也得对他笑脸相迎。
沈楼把账册给林信看,“这都是我的私产,你师父不给你鹿璃,我给你。不必担心鹿璃不够,莫去练那吸魂的功法了。”
听着前半句还有些飘飘然,后半句就把林信从云端踹到了泥地里,挑起一边眉毛,冷笑道:“怎么,你也觉得这是邪路?”
他吸魂力,并非害人性命,魂力虚弱之人可以靠药草和晒太阳养回来。前世要杀他的人太多,魂力是他保命的绝招,让他遭万军围困而不需惧,无论如何也得练。
刚正不阿的沈清阙,即便与他自幼相识,还是会视他为邪魔。林信摸上了装着桃花酒的竹筒,很想喝杯酒。
“大道三千,各有所长,仙途之道本无高下之分,我只是怕你伤到自己。”沈楼挪开竹筒,给他添了杯茶。
记得有一年林信与人拼斗,消耗太过,最后控制不住地连自己的魂力也抽,差点没命。
……
“不知道是不是魂力吸多了,我近来总能看到别人的记忆。昨夜梦到满室红绡,吹吹打打拜堂,我瞧见了新娘子,竟是太子侧妃周氏。”
“清阙,咱们拜堂成亲好不好?免得我忘了你,以为自己娶了别人。”
……
林信怔怔地看着他,下颌微颤,垂眼端起茶喝了一口,低声道:“我只是想试试,若是能练成就用来保命,寻常不会用的。”
“嗯。”沈楼轻声应着,转头看向楼下。
“却说东山那边,有人瞧见一怪物,鹰身兽首,长嘴漆黑如烧过的竹管。有仙者认出,乃是上古异兽吞魂蛊雕。”说书先生讲起了新传言。
“嚯,不是说蛊雕在南域以东吗?”
“这东西,一日千里,谁说得准!”
林信跟沈楼对视一眼,这蛊雕百年不曾现身,怎么他们最近总遇上?沈楼让黄阁去查,自己则带着林信离开茶馆。
回到一念宫,正瞧见一辆素色华盖马车缓缓驶来,看到钟家的标识,林信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剑。
“来送荼蘼酒的。”话多的紫枢已经上前去打听了,南域荼蘼节,各域都会给朱家送节礼,称之为荼蘼酒。
林信冷眼瞪着那辆马车,心道若是钟戮来了,定要寻个由头杀了他。当年就是因为来铸剑的时候遇上了送荼蘼酒的钟长夜和钟戮,被他们认出来,师父担心他的安危,将他留给朱颜改独自回了雁丘。
这一去,便是永别。
车帘掀开,跃下马车的乃是钟家的属臣,万户吴兆阳。六年前,在秋贡比剑上见过的那位。已经魂飞魄散的钟长夜是不能来送礼了,焦头烂额的钟随风脱不开身,便派了属臣来。
“世子!”吴兆阳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大庸的权贵们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快步走过来给沈楼行礼,“西域属臣吴兆阳,见过世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我说让你做世子夫人,是认真的
信信:我知道你是认真的呀,喵
楼楼:那你还喵什么喵!
信信:世子夫人,也可以是性感小野猫呀!_(:3」∠c3*)_喵~
楼楼:(鼻血)有道理
第26章 无常(四)
“吴理事。”沈楼微微颔首。
吴兆阳穿了钟家的素色锦袍,只是领口没有缀白虎毛。
钟长夜过世后,即便有沈歧睿镇台,西域依旧乱成了一团。无能的钟随风只能倚仗能干的属臣,本就颇受钟长夜待见的吴兆阳,立时脱颖而出。去年被封为总理事关内侯,相当于西域的丞相。
“在下眼拙,不知这位小公子是?”吴兆阳礼数周到地转向林信,因为常年带笑,眼角已经生出了深深的笑纹,仿佛锦鲤的鱼尾,见之可亲。
“朱二叔的徒弟。”沈楼简单介绍了一下,没有提林信的名字。
“原来是二爷的高徒,失敬失敬。”吴兆阳拱手见礼,没有因为林信年纪小而怠慢了他。
林信的目光落在吴万户腰间的玉佩上。贵族出身的仙者,玉佩刻的多为家族纹。不配族纹,也是吉祥如意的五蝠、双鱼之类。这人的玉佩,却是一枚桂花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面上带着几点瑕疵,瞧着像是桂花糕上散落的花瓣。
这人倒是有趣,林信眉梢微挑,以主人之姿请吴兆阳入内。回头看马车,只有几名寻常侍卫,没有钟戮的身影。
荼蘼酒并不需要国公亲自送,当初钟长夜前来,是为了跟朱颜改联络感情。钟戮作为钟长夜的疯狗,自然是主人到哪里,他到哪里。
“师父,我见到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了。”年幼的林信尚不会御剑,提着一口气跑到师父身边,尚未缓过神来,忽觉背后一身寒意。骤然回头,发现钟戮就站在窗外,用猎狗看猎物的眼神盯着他。
“亦萧,这是你的徒弟?”钟长夜走进来,鹰目微转,落在脸色发白的林信身上。
“是啊,信儿,这是钟世伯。”朱星离笑嘻嘻地揉揉林信脑袋,示意他打招呼。
林信死死盯着钟长夜,“见过钟世伯。”
“这眼神,倒是让孤想起一个人来,”剑眉微蹙,钟长夜扶起行礼的林信,“孤有两个年纪与你相仿的儿子,调皮得很,荼蘼节后,随孤去莫归山玩耍吧?”
本是寻常长辈邀请小辈的话语,听到林信耳朵里却似勾魂的咒语,令他浑身都紧绷了起来。
“莫归山鸟不拉屎的,谁要去,”朱星离嫌弃地摆手,“你上回欠我的鹿璃,几时还?”
“孤几时欠你鹿璃了?”钟长夜对于朱亦萧的胡搅蛮缠领教颇深,不想与他多说,转身便走。
朱星离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拉着林信去了清凉殿。
“哥,荼蘼节后我回去一趟,你帮我看着孩子。”朱星离凑过去,抢了朱颜改手里的酒。
“滚!”朱颜改给了他一巴掌。
“喵!”蹲在扶手上的菁夫人有样学样地跟着揍他。
朱星离抱着头窜原地打了个滚,笑嘻嘻地站起身,“就这说定了,在我回来之前,莫叫别人给拐了去,尤其是姓钟的。”
“师父?”林信疑惑地看向师父。
“傻小子,我打不过钟长夜,但你师伯能。好好呆在一念宫,等剑铸好了再回去。”有了本命灵剑,打不过钟戮可以跑,也就不必担惊受怕了。
才分离两日,带着血的摸鱼儿突然飞到了一念宫。
血,雁丘上到处都是血。一脚下去,从朱家穿出来的绛红薄履,就被血水浸了个透彻。抬脚,又粘了许多肉沫。
素白衣料像是绞碎了的纸钱,散得到处都是,与那些血肉泥浆纠缠在一起,看不出原貌。
“师父!”林信快步穿过这片死地,在残垣断壁中翻找,“朱亦萧!朱星离!”
“信儿……”虚弱的呼喊声,自乱草丛里响起。
徒手扒开碎石,朱星离就靠在杂乱的石堆上,绛红鲛绡瞧着比往日厚重许多,额间的鹿璃坠子也不知掉到了哪里,只剩一条浅金色的链子空荡荡地歪在头上。
“信儿,”朱星离睁开眼,面色平静,脖颈上的青筋却根根绷起,声音像是从老风箱里传出来的,呼呼啦啦漏着风,“杀了我……快……”
修长的双臂皆以不正常的角度弯折着,艰难地碰了一下身边的春痕剑。
林信捡起春痕,握住师父的手腕,试图渡灵力给他,却如泥牛入海。灵脉断绝,生机全无,还有什么东西在筋脉中快速游走。
“此乃毁灭仙道的邪物,”朱星离颤抖着吸了口气,完整地说出这句话,“信儿,我快撑不住了,杀了我!”
脖子上的青筋越绷越紧,朱星离终于露出了一抹难忍的痛色。
“不……师父……唔……”林信在梦中挣扎着,出了一头的冷汗。
“信信,信信!”沈楼推了推他。
猛地睁开眼,血雾褪尽,入目的是一顶薄绡帐子,耳边是哗啦啦的雨幕声。天气炎热,一念宫中最凉快的地方便是清凉殿,左右长辈都不在,林信便耍赖睡在了这里,还拉着沈楼陪他。抬眼,便能看到师父所在的石室。
师父出事的时日将近,他像个得了癔症的疯子一样,看到紧闭的石门才能安心片刻。
“做噩梦了?”沈楼单手撑在他身侧,眼神清明地看着他,不像是被吵醒,像是一直没睡。
林信看着他,唇瓣轻颤,似乎想说什么。突然翻身,一头戳进沈楼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哑声道:“沈清阙,别对我这么好。”
沈楼僵了一下,瞬间以为林信看穿了他是重生的,“怎么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沈清阙身上淡淡的草木香,总能驱散阴霾。前世所有人都说他是弑师的魔,只有沈楼问过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他就像一名陷在沙漠里的人,遍体鳞伤快要焦渴而死。沈清阙就是一汪不见底的深潭,明知跳下去会溺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向着那边爬行,哪怕为此丢了性命。
林信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他。
“咻——”轻微的破空之声,沈楼抱着林信瞬间翻了个身,抬手两指夹住了一枚银光闪闪的小剑。
“摸鱼儿!”林信抓过那只剑来看,后面刻着个“重”字,是剪重发过来的,雁丘出事了。
钟长夜已经死了,雁丘如何还能出事?
林信指尖一片冰凉,紧紧捏着那只试图往炼器室窜的小剑,“我要回雁丘,立刻,马上。”
沈楼快速起身穿衣,看看已经泛起鱼肚白的天色,“要不要叫你师父一声……”
“不行!”林信骤然提高了嗓音,紧紧攥住沈楼的手腕,“绝对不能让师父知道,一个字都不能!”
第27章 无常(五)
师弟出事了, 却不告知师父, 这种行为在他人看来,就像是林信故意要害剪重一般。
沈楼定定地看了他片刻,一口答应下来,“好,不告诉师父, 我调沈家的人来。”
南域与北域相隔最远, 沈家鞭长莫及, 沈楼能调动的人手有限, 且此刻黄阁去查蛊雕的事了, 不在身边。
“林公子,这是要去哪里?”朱江春正带着其他两个兄弟——朱江夏和朱江秋去演武场做早课,瞧见林信步履匆匆,便多问了一句。
林信撇嘴,拿吃剩下的瓜子壳丢他脑袋,“你是不是还挺遗憾的?啧,大庸有名的美人儿,哪天我功成名就了,也去求娶个公主来。”
沈楼意味深长地瞥他一眼,抬手唤黄阁来,“叫那说书的换个段子。”
“是。”黄阁颠颠地下楼去,不多时,关于玄国公世子的闲话便停了,说起了近来的怪事。
“你怎么管得住那说书的,这茶楼你开的呀?”林信觉得稀奇,修仙之人讲究无为而治,大庸的吏治一直较为松散,对于百姓的言论也不怎么管束。
“是我开的。”沈楼接过黄阁带上来的账本,随手翻看。
不食人间烟火的沈清阙,什么时候做起了这般接地气的买卖?林信诧异地盯着他,“你开茶楼做什么?还开到南域来。”
“赚钱,”沈楼淡淡地说,迅速看完了账册,账册前面是真实的账目,后半段则是搜集的各种消息,“南域的鹿璃,价钱比北域低了一成。”
“那是,南域有矿,自然价低廉。”事实上,整个大庸,也就只有南域有大矿脉,其他地方即便有鹿璃矿,也是极小的那种,几年就会挖空。因此,哪怕朱颜改脾气再坏一点,其他的几位域主和皇帝,也得对他笑脸相迎。
沈楼把账册给林信看,“这都是我的私产,你师父不给你鹿璃,我给你。不必担心鹿璃不够,莫去练那吸魂的功法了。”
听着前半句还有些飘飘然,后半句就把林信从云端踹到了泥地里,挑起一边眉毛,冷笑道:“怎么,你也觉得这是邪路?”
他吸魂力,并非害人性命,魂力虚弱之人可以靠药草和晒太阳养回来。前世要杀他的人太多,魂力是他保命的绝招,让他遭万军围困而不需惧,无论如何也得练。
刚正不阿的沈清阙,即便与他自幼相识,还是会视他为邪魔。林信摸上了装着桃花酒的竹筒,很想喝杯酒。
“大道三千,各有所长,仙途之道本无高下之分,我只是怕你伤到自己。”沈楼挪开竹筒,给他添了杯茶。
记得有一年林信与人拼斗,消耗太过,最后控制不住地连自己的魂力也抽,差点没命。
……
“不知道是不是魂力吸多了,我近来总能看到别人的记忆。昨夜梦到满室红绡,吹吹打打拜堂,我瞧见了新娘子,竟是太子侧妃周氏。”
“清阙,咱们拜堂成亲好不好?免得我忘了你,以为自己娶了别人。”
……
林信怔怔地看着他,下颌微颤,垂眼端起茶喝了一口,低声道:“我只是想试试,若是能练成就用来保命,寻常不会用的。”
“嗯。”沈楼轻声应着,转头看向楼下。
“却说东山那边,有人瞧见一怪物,鹰身兽首,长嘴漆黑如烧过的竹管。有仙者认出,乃是上古异兽吞魂蛊雕。”说书先生讲起了新传言。
“嚯,不是说蛊雕在南域以东吗?”
“这东西,一日千里,谁说得准!”
林信跟沈楼对视一眼,这蛊雕百年不曾现身,怎么他们最近总遇上?沈楼让黄阁去查,自己则带着林信离开茶馆。
回到一念宫,正瞧见一辆素色华盖马车缓缓驶来,看到钟家的标识,林信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剑。
“来送荼蘼酒的。”话多的紫枢已经上前去打听了,南域荼蘼节,各域都会给朱家送节礼,称之为荼蘼酒。
林信冷眼瞪着那辆马车,心道若是钟戮来了,定要寻个由头杀了他。当年就是因为来铸剑的时候遇上了送荼蘼酒的钟长夜和钟戮,被他们认出来,师父担心他的安危,将他留给朱颜改独自回了雁丘。
这一去,便是永别。
车帘掀开,跃下马车的乃是钟家的属臣,万户吴兆阳。六年前,在秋贡比剑上见过的那位。已经魂飞魄散的钟长夜是不能来送礼了,焦头烂额的钟随风脱不开身,便派了属臣来。
“世子!”吴兆阳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大庸的权贵们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快步走过来给沈楼行礼,“西域属臣吴兆阳,见过世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楼楼:我说让你做世子夫人,是认真的
信信:我知道你是认真的呀,喵
楼楼:那你还喵什么喵!
信信:世子夫人,也可以是性感小野猫呀!_(:3」∠c3*)_喵~
楼楼:(鼻血)有道理
第26章 无常(四)
“吴理事。”沈楼微微颔首。
吴兆阳穿了钟家的素色锦袍,只是领口没有缀白虎毛。
钟长夜过世后,即便有沈歧睿镇台,西域依旧乱成了一团。无能的钟随风只能倚仗能干的属臣,本就颇受钟长夜待见的吴兆阳,立时脱颖而出。去年被封为总理事关内侯,相当于西域的丞相。
“在下眼拙,不知这位小公子是?”吴兆阳礼数周到地转向林信,因为常年带笑,眼角已经生出了深深的笑纹,仿佛锦鲤的鱼尾,见之可亲。
“朱二叔的徒弟。”沈楼简单介绍了一下,没有提林信的名字。
“原来是二爷的高徒,失敬失敬。”吴兆阳拱手见礼,没有因为林信年纪小而怠慢了他。
林信的目光落在吴万户腰间的玉佩上。贵族出身的仙者,玉佩刻的多为家族纹。不配族纹,也是吉祥如意的五蝠、双鱼之类。这人的玉佩,却是一枚桂花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面上带着几点瑕疵,瞧着像是桂花糕上散落的花瓣。
这人倒是有趣,林信眉梢微挑,以主人之姿请吴兆阳入内。回头看马车,只有几名寻常侍卫,没有钟戮的身影。
荼蘼酒并不需要国公亲自送,当初钟长夜前来,是为了跟朱颜改联络感情。钟戮作为钟长夜的疯狗,自然是主人到哪里,他到哪里。
“师父,我见到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了。”年幼的林信尚不会御剑,提着一口气跑到师父身边,尚未缓过神来,忽觉背后一身寒意。骤然回头,发现钟戮就站在窗外,用猎狗看猎物的眼神盯着他。
“亦萧,这是你的徒弟?”钟长夜走进来,鹰目微转,落在脸色发白的林信身上。
“是啊,信儿,这是钟世伯。”朱星离笑嘻嘻地揉揉林信脑袋,示意他打招呼。
林信死死盯着钟长夜,“见过钟世伯。”
“这眼神,倒是让孤想起一个人来,”剑眉微蹙,钟长夜扶起行礼的林信,“孤有两个年纪与你相仿的儿子,调皮得很,荼蘼节后,随孤去莫归山玩耍吧?”
本是寻常长辈邀请小辈的话语,听到林信耳朵里却似勾魂的咒语,令他浑身都紧绷了起来。
“莫归山鸟不拉屎的,谁要去,”朱星离嫌弃地摆手,“你上回欠我的鹿璃,几时还?”
“孤几时欠你鹿璃了?”钟长夜对于朱亦萧的胡搅蛮缠领教颇深,不想与他多说,转身便走。
朱星离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拉着林信去了清凉殿。
“哥,荼蘼节后我回去一趟,你帮我看着孩子。”朱星离凑过去,抢了朱颜改手里的酒。
“滚!”朱颜改给了他一巴掌。
“喵!”蹲在扶手上的菁夫人有样学样地跟着揍他。
朱星离抱着头窜原地打了个滚,笑嘻嘻地站起身,“就这说定了,在我回来之前,莫叫别人给拐了去,尤其是姓钟的。”
“师父?”林信疑惑地看向师父。
“傻小子,我打不过钟长夜,但你师伯能。好好呆在一念宫,等剑铸好了再回去。”有了本命灵剑,打不过钟戮可以跑,也就不必担惊受怕了。
才分离两日,带着血的摸鱼儿突然飞到了一念宫。
血,雁丘上到处都是血。一脚下去,从朱家穿出来的绛红薄履,就被血水浸了个透彻。抬脚,又粘了许多肉沫。
素白衣料像是绞碎了的纸钱,散得到处都是,与那些血肉泥浆纠缠在一起,看不出原貌。
“师父!”林信快步穿过这片死地,在残垣断壁中翻找,“朱亦萧!朱星离!”
“信儿……”虚弱的呼喊声,自乱草丛里响起。
徒手扒开碎石,朱星离就靠在杂乱的石堆上,绛红鲛绡瞧着比往日厚重许多,额间的鹿璃坠子也不知掉到了哪里,只剩一条浅金色的链子空荡荡地歪在头上。
“信儿,”朱星离睁开眼,面色平静,脖颈上的青筋却根根绷起,声音像是从老风箱里传出来的,呼呼啦啦漏着风,“杀了我……快……”
修长的双臂皆以不正常的角度弯折着,艰难地碰了一下身边的春痕剑。
林信捡起春痕,握住师父的手腕,试图渡灵力给他,却如泥牛入海。灵脉断绝,生机全无,还有什么东西在筋脉中快速游走。
“此乃毁灭仙道的邪物,”朱星离颤抖着吸了口气,完整地说出这句话,“信儿,我快撑不住了,杀了我!”
脖子上的青筋越绷越紧,朱星离终于露出了一抹难忍的痛色。
“不……师父……唔……”林信在梦中挣扎着,出了一头的冷汗。
“信信,信信!”沈楼推了推他。
猛地睁开眼,血雾褪尽,入目的是一顶薄绡帐子,耳边是哗啦啦的雨幕声。天气炎热,一念宫中最凉快的地方便是清凉殿,左右长辈都不在,林信便耍赖睡在了这里,还拉着沈楼陪他。抬眼,便能看到师父所在的石室。
师父出事的时日将近,他像个得了癔症的疯子一样,看到紧闭的石门才能安心片刻。
“做噩梦了?”沈楼单手撑在他身侧,眼神清明地看着他,不像是被吵醒,像是一直没睡。
林信看着他,唇瓣轻颤,似乎想说什么。突然翻身,一头戳进沈楼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哑声道:“沈清阙,别对我这么好。”
沈楼僵了一下,瞬间以为林信看穿了他是重生的,“怎么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沈清阙身上淡淡的草木香,总能驱散阴霾。前世所有人都说他是弑师的魔,只有沈楼问过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他就像一名陷在沙漠里的人,遍体鳞伤快要焦渴而死。沈清阙就是一汪不见底的深潭,明知跳下去会溺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向着那边爬行,哪怕为此丢了性命。
林信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他。
“咻——”轻微的破空之声,沈楼抱着林信瞬间翻了个身,抬手两指夹住了一枚银光闪闪的小剑。
“摸鱼儿!”林信抓过那只剑来看,后面刻着个“重”字,是剪重发过来的,雁丘出事了。
钟长夜已经死了,雁丘如何还能出事?
林信指尖一片冰凉,紧紧捏着那只试图往炼器室窜的小剑,“我要回雁丘,立刻,马上。”
沈楼快速起身穿衣,看看已经泛起鱼肚白的天色,“要不要叫你师父一声……”
“不行!”林信骤然提高了嗓音,紧紧攥住沈楼的手腕,“绝对不能让师父知道,一个字都不能!”
第27章 无常(五)
师弟出事了, 却不告知师父, 这种行为在他人看来,就像是林信故意要害剪重一般。
沈楼定定地看了他片刻,一口答应下来,“好,不告诉师父, 我调沈家的人来。”
南域与北域相隔最远, 沈家鞭长莫及, 沈楼能调动的人手有限, 且此刻黄阁去查蛊雕的事了, 不在身边。
“林公子,这是要去哪里?”朱江春正带着其他两个兄弟——朱江夏和朱江秋去演武场做早课,瞧见林信步履匆匆,便多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