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谁抢她咬谁
就算盛奈赖在自家男人的背上,而且将全身的重量都放他身上,男人也没有任何的压力,依旧快速的清理着鸡毛,然后拿刀剖开鸡肚子,将里面的内脏给洗干净,然后清洗着鸡,将内脏也清理干净,准备放在鸡里面一炖着。
在大梁,动物的内脏是不吃的,因为那东西很脏。
可是有一次,自家小妻子说,这些动物的内脏也好吃,只需要弄干净,就可以了,所以至此,他们家开始吃内脏。
不过还别说,内脏也有内脏的味道。
盛奈赖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屁颠颠的去烧火,突然想起那刘婶给的土瓜儿,正好可以试试烤地瓜了。
她拿着那红薯,洗干净,然后将纸打湿,包着它,放到火里。
“这是什么?”
“土瓜儿,不过我更喜欢叫它红薯,这东西看烤着好不好吃,要好吃,我们也种一些吧。”对于吃货来说,研究好吃的,也是一大美事。
特别是,她喜欢让一些新奇又好吃的给夫君吃,看到夫君喜欢的模样,她就异常的满足。
“嗯。”
见她在捣鼓红薯的时候,男人将鸡剁成块,锅已经烧红,男人放着油,然后炒着鸡,放盐与辣,炒的差不多,放水炖着。
看到小妻子坐在那里乖乖的烧着火,因为天热,小脸都红了,道:“出去玩吧。”
摇摇头:“我不去。”
“我得守着这红薯。”
“我帮你守着,你去看鸡食还有没有。”
盛奈一听,听话的去看鸡食。
这些鸡,最近好像怪怪的,有一些无精打彩的模样。但又感觉,比以前听话一些了,只是不管吃食。
这四只鸡自从吃了那些虫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反正整只鸡都没什么精神,在那里蔫蔫的。
看着鸡食盆中还有不少的粮良,看来今天又没有吃多少,盛奈有一些担心的道:“小黄,小黑,小彩,小花,你们怎么不吃东西啊?不吃东西怎么能长大?”
四只鸡看了她一眼,小声的咯了一下,仿佛在说:我们也想吃,可吃不下。
与四只半大的鸡聊了一会儿,盛奈来到厨房,忧心的将不吃食的事情告诉了夫君。
“没事,过几天就会好的。”男人自然不在意那几只鸡,这鸡还是义母放自己这里,让自己养的。
只是小妻子喜欢的紧,所以他干脆要了过来。
“嗯。”
盛奈看了看时间,觉得红薯应该快熟了。毕竟红薯的个头不大,应该熟的快。
在鸡煮的差不多的时候,盛奈将它夹了出来,纸已经烧了一大半了,红薯看样子也熟了,但好烫。
盛奈放在手上,烫的嗷嗷叫,却也舍不得扔掉。男人赶紧上前,接过红薯:“下次别拿,让我来。”
将手放在耳朵上面,委屈的点点头,没想到这么烫。
可明明这么烫,为什么夫君拿着却像个没事人一般?
不理会小妻子的疑惑,男人将纸清理干净,再捏开,一投香甜的味道溢了出来。
盛奈又忍不住伸手碰了碰红薯,发现还是好烫,可是看着自家男人抓这红薯,完全不烫似的,崇拜的道:“夫君好厉害。”
等凉的差不多,男人这才将红薯递过去,但盛奈只拿了一半:“夫君也吃。”
男人到是听过这土瓜儿,但都只是切成一块一块的,炖汤喝,没想到这样烧着,居然也如此美味,与做成的菜味道完全不同。
所以,只要是小妻子所说的东西,总是味道极好。
红薯很小,没几口就吃完了,盛奈还有些意犹未尽,完全不过瘾。
她想着,要不要买一些种子来,在空间里面也种一些吧。到时候煮着吃,蒸着吃,烧着吃,都不错,还可以当成粮食了……越想越觉得可以的盛奈,都有些迫不及待想种些红薯了。
男人看她这表情:“还想吃?”
犹豫的点头,不过她道:“刘婶说,这红薯现在不是时候,这是她兄长去年种了放在地窖,才能存放的。所以珍贵着。”
“想要吃,明天我再给你做。”
盛奈赶紧摇头:“不用不用,我并不想吃,你可千万别去刘婶那里买着吃。到时候我们种了以后,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到时候,我给夫君蒸着吃,就跟蒸包子似的,简单又好吃。”
男人看小妻子喜欢,暗记在心,等会儿让十七从村里拿一些过来,明天他给小妻子做。
就两人吃饭,所以男人炖了一锅山鸡,炒了一个小菜以后,就开始吃饭了。
吃完饭,盛奈去洗碗,她既然不能做饭,但洗碗这样的事情,她还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洗完碗,边在院中消食,边与自家的小鸡们聊天。
比起村民,她更喜欢与自家的鸡和牛说话。
做完日常聊天,现在的天比以前天黑要早一些了,两人早早的就睡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在看到蒸红薯的时候,她惊喜外加崇拜的道:“夫君,你太厉害了,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吗?”昨晚夫君问她红薯还有什么做法,她就说了洗干净,然后蒸着吃。
没想到一早醒来,夫君就真的蒸了红薯,她都想着夫君是不是有魔法了。
这个男人,明明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庄(神)稼(秘)汉(人)?怎么能够如此厉害,而又如此宠着自己,只要自己想要的,他总是为自己弄过来,让她都觉得他太好了,自己都配不上他。
不,她配不上也得配,她才不会离开这个男人,这辈子她就跟着他了,谁也不能将他从自己身边抢走,谁抢她咬谁。
而既然自家男人这么好,自己也得变得更好。
而她觉得,挣钱,就能够让她变得更加好,想起空间的菜,只要那些菜长大,他就可以拿去卖了,这样你来,就可以赚到钱,他们以后的日子,也就越来越好了,
想到能够挣到钱,盛奈十分的开心,她相信他们以后的小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男人看着小妻子高兴的模样,也不知道这丫头哪来的这么多高兴的事情。
不过这样挺好的,知足常乐,这不正是他喜欢这丫头的原因么。
在大梁,动物的内脏是不吃的,因为那东西很脏。
可是有一次,自家小妻子说,这些动物的内脏也好吃,只需要弄干净,就可以了,所以至此,他们家开始吃内脏。
不过还别说,内脏也有内脏的味道。
盛奈赖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屁颠颠的去烧火,突然想起那刘婶给的土瓜儿,正好可以试试烤地瓜了。
她拿着那红薯,洗干净,然后将纸打湿,包着它,放到火里。
“这是什么?”
“土瓜儿,不过我更喜欢叫它红薯,这东西看烤着好不好吃,要好吃,我们也种一些吧。”对于吃货来说,研究好吃的,也是一大美事。
特别是,她喜欢让一些新奇又好吃的给夫君吃,看到夫君喜欢的模样,她就异常的满足。
“嗯。”
见她在捣鼓红薯的时候,男人将鸡剁成块,锅已经烧红,男人放着油,然后炒着鸡,放盐与辣,炒的差不多,放水炖着。
看到小妻子坐在那里乖乖的烧着火,因为天热,小脸都红了,道:“出去玩吧。”
摇摇头:“我不去。”
“我得守着这红薯。”
“我帮你守着,你去看鸡食还有没有。”
盛奈一听,听话的去看鸡食。
这些鸡,最近好像怪怪的,有一些无精打彩的模样。但又感觉,比以前听话一些了,只是不管吃食。
这四只鸡自从吃了那些虫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反正整只鸡都没什么精神,在那里蔫蔫的。
看着鸡食盆中还有不少的粮良,看来今天又没有吃多少,盛奈有一些担心的道:“小黄,小黑,小彩,小花,你们怎么不吃东西啊?不吃东西怎么能长大?”
四只鸡看了她一眼,小声的咯了一下,仿佛在说:我们也想吃,可吃不下。
与四只半大的鸡聊了一会儿,盛奈来到厨房,忧心的将不吃食的事情告诉了夫君。
“没事,过几天就会好的。”男人自然不在意那几只鸡,这鸡还是义母放自己这里,让自己养的。
只是小妻子喜欢的紧,所以他干脆要了过来。
“嗯。”
盛奈看了看时间,觉得红薯应该快熟了。毕竟红薯的个头不大,应该熟的快。
在鸡煮的差不多的时候,盛奈将它夹了出来,纸已经烧了一大半了,红薯看样子也熟了,但好烫。
盛奈放在手上,烫的嗷嗷叫,却也舍不得扔掉。男人赶紧上前,接过红薯:“下次别拿,让我来。”
将手放在耳朵上面,委屈的点点头,没想到这么烫。
可明明这么烫,为什么夫君拿着却像个没事人一般?
不理会小妻子的疑惑,男人将纸清理干净,再捏开,一投香甜的味道溢了出来。
盛奈又忍不住伸手碰了碰红薯,发现还是好烫,可是看着自家男人抓这红薯,完全不烫似的,崇拜的道:“夫君好厉害。”
等凉的差不多,男人这才将红薯递过去,但盛奈只拿了一半:“夫君也吃。”
男人到是听过这土瓜儿,但都只是切成一块一块的,炖汤喝,没想到这样烧着,居然也如此美味,与做成的菜味道完全不同。
所以,只要是小妻子所说的东西,总是味道极好。
红薯很小,没几口就吃完了,盛奈还有些意犹未尽,完全不过瘾。
她想着,要不要买一些种子来,在空间里面也种一些吧。到时候煮着吃,蒸着吃,烧着吃,都不错,还可以当成粮食了……越想越觉得可以的盛奈,都有些迫不及待想种些红薯了。
男人看她这表情:“还想吃?”
犹豫的点头,不过她道:“刘婶说,这红薯现在不是时候,这是她兄长去年种了放在地窖,才能存放的。所以珍贵着。”
“想要吃,明天我再给你做。”
盛奈赶紧摇头:“不用不用,我并不想吃,你可千万别去刘婶那里买着吃。到时候我们种了以后,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到时候,我给夫君蒸着吃,就跟蒸包子似的,简单又好吃。”
男人看小妻子喜欢,暗记在心,等会儿让十七从村里拿一些过来,明天他给小妻子做。
就两人吃饭,所以男人炖了一锅山鸡,炒了一个小菜以后,就开始吃饭了。
吃完饭,盛奈去洗碗,她既然不能做饭,但洗碗这样的事情,她还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洗完碗,边在院中消食,边与自家的小鸡们聊天。
比起村民,她更喜欢与自家的鸡和牛说话。
做完日常聊天,现在的天比以前天黑要早一些了,两人早早的就睡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在看到蒸红薯的时候,她惊喜外加崇拜的道:“夫君,你太厉害了,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吗?”昨晚夫君问她红薯还有什么做法,她就说了洗干净,然后蒸着吃。
没想到一早醒来,夫君就真的蒸了红薯,她都想着夫君是不是有魔法了。
这个男人,明明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庄(神)稼(秘)汉(人)?怎么能够如此厉害,而又如此宠着自己,只要自己想要的,他总是为自己弄过来,让她都觉得他太好了,自己都配不上他。
不,她配不上也得配,她才不会离开这个男人,这辈子她就跟着他了,谁也不能将他从自己身边抢走,谁抢她咬谁。
而既然自家男人这么好,自己也得变得更好。
而她觉得,挣钱,就能够让她变得更加好,想起空间的菜,只要那些菜长大,他就可以拿去卖了,这样你来,就可以赚到钱,他们以后的日子,也就越来越好了,
想到能够挣到钱,盛奈十分的开心,她相信他们以后的小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男人看着小妻子高兴的模样,也不知道这丫头哪来的这么多高兴的事情。
不过这样挺好的,知足常乐,这不正是他喜欢这丫头的原因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