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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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恒不假思索地道,他可以把郭勇安排进他的公司。以她的能力,做个保安队长,那是绰绰有余了。
  姜姗否决了这个提议,郭勇是个要强的女人。
  如果她知道自己是通过后门进了顾恒的公司,心里肯定不好受。
  虽然以她的实力,也是能够进入顾恒公司的,但是郭勇就是会过不去心里那一关。
  顾恒答应了姜姗会留意着点适合郭勇的职位,郭勇的事,如同俩人生活中的小插曲,只泛起了一点点水花,就过去了。
  ……
  之后的一个月,姜姗都没有和郭勇联系过,心里倒是一直记挂着郭勇的事情。
  春去夏来,姜姗和陶乐乐去了商场,逛街买夏衣去了。
  夏天,是陶乐乐最喜欢的季节。
  她可以每天换一身衣服不重样的,还能吃冰棍、冰激凌,甜筒。
  从她一早换上自己喜欢的衣服的那一刹那,她就开始开心了。
  姜姗在商场只买了两条裙子,又给顾恒买了条领带和袖扣,就没有什么逛街欲望了,陪陶乐乐慢慢的逛着。
  然后,她就被陶乐乐疯狂的购物欲给吓到了,裙子、t恤、吊带、热裤,七分裤,九分裤、背带裤、阔腿裤,只要是她看上的,一开始还兴致勃勃的试穿一下,后来看到合适的,觉得满意了,包起来包起来统统包了起来,可以说十分的可怕了。
  姜姗也给她拿了不少衣服袋子,如果不是俩人实在是拿不开了,她敢肯定,陶乐乐还会继续买。
  陶乐乐看着橱窗上的漂亮衣服,显得意犹未尽,道:“姜姗姐,明天我们还来逛街好不好?”
  想都别想!
  这次逛街,姜姗觉得自己半条命都快没了。
  逛到最后,她不看衣服了,一进店里,先找有没有地方坐,让她可以休息一下。
  看着陶乐乐精力满满,半点都没有疲倦的样子,姜姗有一点羡慕。
  “别,找你的燕哥哥去。他是男人,身强力壮的,给你拿购物袋再好不过了。你不是想和他培养感情吗?你和他一边逛街,一边培养感情正合适。累了就一起吃顿饭,再去看个电影,很有情调了。”
  陶乐乐一亮,姜姗说的话,她相当心动了。
  她夸道,“姜姗姐,你真聪明,明天我就去找他,让他陪我逛街。”
  “嗯。”去嚯嚯燕悠然就对了。
  俩人最后在一家甜品店坐了下来,随便点了些甜品坐下休息了。
  等恢复精力了,俩人打算就回去了。
  姜姗喝着饮料,无聊的打量着路边的行人。
  来来往往的,一个个都慢慢着逛着,很是悠闲,这也算是她喜欢这个城市的一个原因了,生活节奏有些慢,让人觉得很舒适。
  虽然这妖风一刮,天气会冷的叫人怀疑起人生。
  姜姗收回了视线,就要好好吃她的芋圆,余光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怔了怔,不可思议的眨了眨眼睛。
  她应该、大概、或许没有看错吧,站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的人,是林北吧。
  她看这脸,这身高都像是他。
  可这大男子主义爆棚的男人,怎么变得这么“小鸟依人”了,简直可怕。
  只见林北手里拿着两只衣服袋,手上还拎着个女士用包。
  在外人看来,他是个体贴女士的男人。
  但是在姜姗看来,林北就是“小鸟依人”。
  在姜姗眼里,林北从头到尾、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直男癌”三个字,让他主动给女士拿包,这太阳,算是从西方出来了。
  她有些好奇,能够让林北心甘情愿的做这些的女人,是何方神圣,竟然把林北□□的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社会叫做人啊。
  一个念头冒上了姜姗的脑海,那就是林北大概、或许、可能是被包养了吧,金钱让自诩高贵的林北,低下了头颅,弯下了腰。
  她不认为他是心甘情愿做这些事情的。
  姜姗低头吃芋圆,好让林北不注意到自己,然后等待着林北身上挂着的女士包的主人的出现。
  过了有五分钟之久,那个女主人还没出现。
  林北有些不耐烦了,在服装店门口来回踱步着,但最终还是没有甩袖走人。
  过了七八分钟的样子,林北背后的女人终于从服装店门口走了出来,两手空空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拿。
  林北见她一出来,立马就绽放了一个笑脸出来。
  姜姗觉得,这个模样,有些谄媚了。
  在姜姗看清了那女人的相貌后,惊得险些掉到了下巴。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郭勇。
  所以说,郭勇口中那个不听话,就会被她一天打个七顿八顿的没用男人,就是林北?
  大男子主义如林北,怎么会忍受的了?
  姜姗觉得,这个世界有点魔幻了,而她则在风中凌乱着。
  ☆、第一百四十二章
  林北这人,是北南朝首富之子。
  林首富在江南地区,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几乎达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
  而且他还乐善好施,他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爱戴。
  这林首富年轻时有这富可敌国的财富,日子过得却不是那么如意。
  因为他有人生最大的遗憾,没有子嗣。
  他侍妾众多,但每个女人的肚子都不争气,给他生了九个女儿。
  如果没有子嗣的话,他这万贯家财算是白挣了,等他百年之后,这钱就都会落到别人的口袋里。
  终于,在他夫人每月去拜送子观音后,加上林首富的心情耕耘,林夫人终于怀上了林北。
  林北出生之日,林首富知道他夫人生了个男婴,他后继有人了,简直乐疯了。
  在林北满月之时,大摆了七天七夜的流水席。
  无论何人,都能来林家吃饭。
  走的时候,他们还有银两可以拿。
  不仅如此,林首富还给送子观音庙捐了一大笔的香火钱,并且重新修缮了寺庙。
  可以说,林北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林夫人把他照顾的,那真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疼的不得了。
  他上头的那几个姐姐,也宠他宠得不得了。
  对他是千依百顺的,无论他提出合理或者过分的要求,只要她们能做到,她们都会答应他。
  环境使然,林北不太尊重女性。
  士农工商,林首富虽然很会赚钱,但是社会地位却不高。
  他期盼自己的儿子能够考取功名,让他林家人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出人头地。
  林首富花了大价钱请了先生过来教导他功课,林北头脑聪慧,学得很快,得到了各个先生的一致赞赏。
  后来林首富又安排林北娶了当地有名的才女林秀秀为妻子。
  这林秀秀的祖父是个小官,父亲是个举人,而她则自幼聪慧,接受父亲的教导学习。无论她学什么,一点就通,还会举一反三。她的父亲遗憾她不是男儿身,否则,她考取个功名不在话下。
  林首富就是看中了林秀秀这一点,让林北娶了林秀秀,让林秀秀好好辅导林北功课,使得他能够为林家挣得一份功名。
  当然,林首富还看中了林秀秀家里人当过官的家世。
  有了这么一层关系在,说他家是浑身充满铜臭味的人,会少上很多。
  林秀秀德才兼备,嫁到了林家后,侍奉双亲,教林北功课,让他上进,办的事儿样样都好看。
  新婚燕尔之时,林北很宠爱林秀秀,林秀秀也当得起他的宠爱。
  但时间一长,林夫人就不满意了。
  她的儿子,是她辛辛苦苦、一手带大的,林北最敬重、最该放在心上的女人该是她自己,而不是这个嫁过来林家没有多久的林秀秀。
  林夫人开始有意无意的找林秀秀的错处,刻意刁难她,而且还反过来对林北说,他这个媳妇哪里哪里都做的不好。
  林北对后院之事并不上心,听到母亲这么说了,下意识觉得秀秀不会这么做,但还是对林夫人说会跟秀秀好好说说的。
  在他的心里,母亲比秀秀重要。
  肯定是秀秀哪里做的惹母亲不快了,才会惹母亲生气的。
  他哪里知道,媳妇和婆婆即使没有深仇大恨,处着处着,也极有可能会生出仇恨来。
  因为她俩,都想要独占一个男人。
  林北这人吧,会做人做事。
  明面上,他当着母亲的面的时候,母亲指责林秀秀哪里做的不好了。
  他就站在旁边看着,并不帮腔。
  俩人关了门说话,他就会安慰林秀秀,说知道她受委屈了,他看了也很心疼。但是母亲年纪大了,养大他不容易,她得多担待一点。
  总之,就让林秀秀忍着。
  林秀秀很吃林北这一套,对婆婆一如既往的好,也会尽心尽力地辅导林北功课。
  林秀秀曾经有孕,她刚怀上,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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