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十八章公鸡
“喔,喔喔~!”
天色才刚亮,一声雄鸡的啼鸣在府的屋顶响起。 br>
却见一只健硕魁梧,浑身长着朱红色羽毛的大公鸡正屹立在飞檐之,迎着初阳发出了嘹亮的啼鸣。
这一声啼鸣似乎整座郭北城都能听见一般,将人从睡梦之唤醒。
坐在凉亭之的李修远闻鸡鸣而醒,他睁开眼睛之后,下意识的往那啼鸣传来的方向看去。
见到那只站在屋顶飞檐之的大公鸡时,李修远不禁微微楞了一下。
“是吞鬼雷公......”
这只朱红色的大公鸡,竟和当日吞鬼雷公下凡之后所化的九十九只大公鸡一模一样,通体朱红,魁梧健硕,寻常的公鸡大了应该有两三倍,体型都接近一只鸵鸟了。
心有些好和疑惑。
洗漱了一番之后,他找来了吕伯一问。
“吕伯,府的这只公鸡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修远问道。
吕伯想了一下说道:“回大少爷,这只公鸡应当是前些日从大少爷的书房之跑出来的,老奴一开始还以为是看错了,后来打扫大少爷书房的时候看见了一只鸡蛋的蛋壳碎了一地,想来这公鸡是从蛋壳里面孵化出来的,老奴也觉得不可思议,一只公鸡孵化没多久居然能张的这么大,大概是道长的神道术所为吧。”
“是这样......”李修远往书房的方向一看,这才记起来了。
当日吞鬼雷公下凡之后,留下了一枚朱红色的鸡蛋。
他不知道有什么用放在了书房里当摆设。
没想到自己走后没几日时间这鸡蛋居然真的孵化了出来。
那么这公鸡应当是天的雷公所化才对,又或者是雷公的后代......
不过公鸡能生蛋么?
李修远不禁这样古怪的想到。
“对了,大少爷,这公鸡出现之后一直行动古怪,也不需要喂食,也不需要照料,每天夜里都会溜出去,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但天亮之前一定会回到府打鸣,打完鸣之后便在屋顶打盹,怎么叫也不下来。”吕伯说道。
李修远说道;“这是一只不寻常的公鸡,不能把它当成寻常的公鸡看待,所以吕伯你不需要理会它。”
“老奴明白了。”吕伯点了点头。
李修远又道:“我待会儿出门一趟,去城内看看。”
吕伯又道:“城内怕是不太平,大少爷出去可得记着带护卫,吴非和次公子招募的那个神射手邢善也从望川山回来了,大少爷可以带他们到身边,这样老奴也能放心一点。”
“知道了,有劳吕伯了。”李修远点了点头。
等吕伯离开之后,他看了看那屋顶飞檐啼鸣完的公鸡,然后招了招手道:“是吞鬼雷公么?是的话飞下来一会。”
飞檐的那只朱红色的大公鸡脑袋一晃看着李修远,然后咯咯几声拍动着翅膀从屋顶之飞了下来,落到了庭院里之后便往李修远走来。
“吞鬼雷公,你留下一具化身在我这里做什么?”李修远看着近在咫尺的公鸡开口问道。
“咯,咯咯。”
可是这只朱红色的公鸡却是眨了眨眼睛,歪着脑袋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李修远见到这只公鸡如此模样不禁也有些疑惑起来:“难道不是吞鬼雷公?”
朱红色的公鸡似乎对李修远颇为亲昵,只是围着李修远身边打转,时不时的伏在地打盹,似乎一点都不怕生。
“不过怎么看也只是一只寻常的公鸡,也不知道和吞鬼雷公什么关系。”
李修远心暗道,可惜这公鸡不会开口说话,也问不出一个缘由。
不过看这样子,这只公鸡是赖在府不会走了。
也罢,让这只公鸡待在府吧,反正也不碍事。
“我出门了,你自个待在这里吧。”李修远摇了摇头,也不继续陪着这只公鸡了。
带了一些护卫便出府去了。
“吴非,你在望川山待的好好的,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身还有命案,官府的通缉令还没有撤下来呢。”路,李修远开口道。
吴非摸了摸光头咧嘴笑道:“山呆的厌烦了,便想走动走动,而且老爷也不放心大少爷一个人待在城内,让小的过来看看,再说了,前段时间涨了大水,郭北城都淹了,赈灾都来不及呢,哪里还会有功夫来通缉我。”
“这倒也是,对了,小蝶和杜春花呢?她们两个人去哪了。”李修远又问道。
吴非说道:“两位姑娘被小的派人送回县里去了,这到处涨水,死人的,小的还是觉得让两位姑娘回县里安全一点,山的灾民也多,怕生出什么乱子来。”
李修远点了点头,让小蝶和杜春花回县里去也好,县里安全,这里已经起了瘟疫,免得被传染了。
“少爷,城内的瘟疫起的古怪,一夜之间全城染病了,小的觉得此事有些蹊跷,若是真是瘟疫的话,总有人染病,有人没染病,不可能这般。”旁边的邢善沉声说道。
“你也看出来了。”李修远说道:“我之前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得去找人问问。”
一行人走在城内。
白天的时候城内还是有人烟的。
街道熙熙攘攘的有百姓走过。
不过百姓们的脸却多有病态,时不时的轻轻咳嗽,像是感冒了一样。
但是这种症状,却是疫病的征兆。
眼下时间尚短还没有爆发粗来,再等几日,病情严重了,城内只怕到处都是死人了。
往城隍庙的路,有一伙闲汉聚在街头,懒散的打诨,无所事事。
当他们瞧见李修远等一行人时候却是一下子眼睛亮了起来。
“弟兄你们看,那不是李公子么?李东家么?他回来了。”
“当着是他,还未他不想支付工钱跑了,没想到居然还敢回来,这次不能饶他,我们定要向他讨回我们的工钱。”
“是极是极。”
一群闲汉虽然面露病态,但是起小病而言,十两银子的工钱却是更加重要。
当即一伙人便齐齐的冲了过来,将李修远等人围了起来。
“东家,您可真是让我们好找啊,欠了我们的工钱居然不给,还躲起来了。”一位闲汉有些怒气冲冲的说道。
“哪来的家伙,赶紧滚,不然老子劈了你们。”吴非咧嘴一笑,摸了摸光头露出了狞笑,浑身散发出杀气。
他本来是侩子手,后面做了土匪,又杀过郭北县的县令,是一个穷凶极恶之辈,和寻常的闲汉混混是不一样的。
被这气势一震慑,这些闲汉当即心一慌,有些退缩之意。
李修远这个时候挥了挥手示意吴非退下,他道:“你们是之前赈灾的时候我雇佣的短工?”
“正是,东家记性不赖,我们之前正是应了东家的活,忙了好些日,可是一钱工钱都没拿到,这天底下哪有这般的道理,今日东家若是不给工钱,我们可不会放东家离开。”那闲汉虽然惊慌但是面对和和气气的李修远时候却又再次壮起了胆子。
李修远点头道:“前段时间赈灾你们的确是辛苦了,不过工钱的事情按照之前说好的,月结,如今一个月的时间还没有到,还有十日,你们向我们讨要工钱可不妥,我李修远不会赖账,你们也不能违背工期,提前要工钱,现在你们还是我李家的雇佣的短工,为我李家办事,你们难道是想背主?”
“什,什么背主,东家莫要胡说。”那闲汉当即面皮涨红,羞愧难当道:“我,我们只是怕东家又跑了,下回连人都找不到。”
古代的人绝大部分是很重信义的,尤其是市井闲汉,更是如此。
受了雇佣便要办事,办不好都会愧疚,更别说李修远提到背主了。
这要是传出去,以后没有人会愿意去和这种人打交道的,便是同伙也会瞧不起这类人。
李修远说道:“我怎么会跑?我李家在郭北县,你们如果一个月内拿不到工钱,大可去县里找我,我李家也是要脸面的人,岂会短缺你们这点银两,现在你们可以让开了,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办,对了,你们也可以去通知其他人,十日之后来我李府结工钱,一人十两,绝不克扣。”
“东家,此话当真?”其他几位汉子又有些激动起来。
他们本来是没有想过要会工钱的,只是想拦住李修远多少讨要一些钱财。
“我是读书人,怎么会说谎,品德有失的读书人连官都做不了,我怎么会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李修远说道。
“好,那我们再信东家一回,到时候东家不拿钱来,可别怪我们不讲道义了。”为首那闲汉一咬牙说道,然后又让同伴让开了道路。
李修远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心,钱不会少你们的,这次我回城里是来治瘟疫的,既然现在你们还是我李家的短工,那我现在再给你们一个差事,去把消息传开,让城内的百姓莫要绝望,我有办法治瘟疫,只需静等几日自会有好消息传来。”
天色才刚亮,一声雄鸡的啼鸣在府的屋顶响起。 br>
却见一只健硕魁梧,浑身长着朱红色羽毛的大公鸡正屹立在飞檐之,迎着初阳发出了嘹亮的啼鸣。
这一声啼鸣似乎整座郭北城都能听见一般,将人从睡梦之唤醒。
坐在凉亭之的李修远闻鸡鸣而醒,他睁开眼睛之后,下意识的往那啼鸣传来的方向看去。
见到那只站在屋顶飞檐之的大公鸡时,李修远不禁微微楞了一下。
“是吞鬼雷公......”
这只朱红色的大公鸡,竟和当日吞鬼雷公下凡之后所化的九十九只大公鸡一模一样,通体朱红,魁梧健硕,寻常的公鸡大了应该有两三倍,体型都接近一只鸵鸟了。
心有些好和疑惑。
洗漱了一番之后,他找来了吕伯一问。
“吕伯,府的这只公鸡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修远问道。
吕伯想了一下说道:“回大少爷,这只公鸡应当是前些日从大少爷的书房之跑出来的,老奴一开始还以为是看错了,后来打扫大少爷书房的时候看见了一只鸡蛋的蛋壳碎了一地,想来这公鸡是从蛋壳里面孵化出来的,老奴也觉得不可思议,一只公鸡孵化没多久居然能张的这么大,大概是道长的神道术所为吧。”
“是这样......”李修远往书房的方向一看,这才记起来了。
当日吞鬼雷公下凡之后,留下了一枚朱红色的鸡蛋。
他不知道有什么用放在了书房里当摆设。
没想到自己走后没几日时间这鸡蛋居然真的孵化了出来。
那么这公鸡应当是天的雷公所化才对,又或者是雷公的后代......
不过公鸡能生蛋么?
李修远不禁这样古怪的想到。
“对了,大少爷,这公鸡出现之后一直行动古怪,也不需要喂食,也不需要照料,每天夜里都会溜出去,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但天亮之前一定会回到府打鸣,打完鸣之后便在屋顶打盹,怎么叫也不下来。”吕伯说道。
李修远说道;“这是一只不寻常的公鸡,不能把它当成寻常的公鸡看待,所以吕伯你不需要理会它。”
“老奴明白了。”吕伯点了点头。
李修远又道:“我待会儿出门一趟,去城内看看。”
吕伯又道:“城内怕是不太平,大少爷出去可得记着带护卫,吴非和次公子招募的那个神射手邢善也从望川山回来了,大少爷可以带他们到身边,这样老奴也能放心一点。”
“知道了,有劳吕伯了。”李修远点了点头。
等吕伯离开之后,他看了看那屋顶飞檐啼鸣完的公鸡,然后招了招手道:“是吞鬼雷公么?是的话飞下来一会。”
飞檐的那只朱红色的大公鸡脑袋一晃看着李修远,然后咯咯几声拍动着翅膀从屋顶之飞了下来,落到了庭院里之后便往李修远走来。
“吞鬼雷公,你留下一具化身在我这里做什么?”李修远看着近在咫尺的公鸡开口问道。
“咯,咯咯。”
可是这只朱红色的公鸡却是眨了眨眼睛,歪着脑袋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李修远见到这只公鸡如此模样不禁也有些疑惑起来:“难道不是吞鬼雷公?”
朱红色的公鸡似乎对李修远颇为亲昵,只是围着李修远身边打转,时不时的伏在地打盹,似乎一点都不怕生。
“不过怎么看也只是一只寻常的公鸡,也不知道和吞鬼雷公什么关系。”
李修远心暗道,可惜这公鸡不会开口说话,也问不出一个缘由。
不过看这样子,这只公鸡是赖在府不会走了。
也罢,让这只公鸡待在府吧,反正也不碍事。
“我出门了,你自个待在这里吧。”李修远摇了摇头,也不继续陪着这只公鸡了。
带了一些护卫便出府去了。
“吴非,你在望川山待的好好的,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身还有命案,官府的通缉令还没有撤下来呢。”路,李修远开口道。
吴非摸了摸光头咧嘴笑道:“山呆的厌烦了,便想走动走动,而且老爷也不放心大少爷一个人待在城内,让小的过来看看,再说了,前段时间涨了大水,郭北城都淹了,赈灾都来不及呢,哪里还会有功夫来通缉我。”
“这倒也是,对了,小蝶和杜春花呢?她们两个人去哪了。”李修远又问道。
吴非说道:“两位姑娘被小的派人送回县里去了,这到处涨水,死人的,小的还是觉得让两位姑娘回县里安全一点,山的灾民也多,怕生出什么乱子来。”
李修远点了点头,让小蝶和杜春花回县里去也好,县里安全,这里已经起了瘟疫,免得被传染了。
“少爷,城内的瘟疫起的古怪,一夜之间全城染病了,小的觉得此事有些蹊跷,若是真是瘟疫的话,总有人染病,有人没染病,不可能这般。”旁边的邢善沉声说道。
“你也看出来了。”李修远说道:“我之前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得去找人问问。”
一行人走在城内。
白天的时候城内还是有人烟的。
街道熙熙攘攘的有百姓走过。
不过百姓们的脸却多有病态,时不时的轻轻咳嗽,像是感冒了一样。
但是这种症状,却是疫病的征兆。
眼下时间尚短还没有爆发粗来,再等几日,病情严重了,城内只怕到处都是死人了。
往城隍庙的路,有一伙闲汉聚在街头,懒散的打诨,无所事事。
当他们瞧见李修远等一行人时候却是一下子眼睛亮了起来。
“弟兄你们看,那不是李公子么?李东家么?他回来了。”
“当着是他,还未他不想支付工钱跑了,没想到居然还敢回来,这次不能饶他,我们定要向他讨回我们的工钱。”
“是极是极。”
一群闲汉虽然面露病态,但是起小病而言,十两银子的工钱却是更加重要。
当即一伙人便齐齐的冲了过来,将李修远等人围了起来。
“东家,您可真是让我们好找啊,欠了我们的工钱居然不给,还躲起来了。”一位闲汉有些怒气冲冲的说道。
“哪来的家伙,赶紧滚,不然老子劈了你们。”吴非咧嘴一笑,摸了摸光头露出了狞笑,浑身散发出杀气。
他本来是侩子手,后面做了土匪,又杀过郭北县的县令,是一个穷凶极恶之辈,和寻常的闲汉混混是不一样的。
被这气势一震慑,这些闲汉当即心一慌,有些退缩之意。
李修远这个时候挥了挥手示意吴非退下,他道:“你们是之前赈灾的时候我雇佣的短工?”
“正是,东家记性不赖,我们之前正是应了东家的活,忙了好些日,可是一钱工钱都没拿到,这天底下哪有这般的道理,今日东家若是不给工钱,我们可不会放东家离开。”那闲汉虽然惊慌但是面对和和气气的李修远时候却又再次壮起了胆子。
李修远点头道:“前段时间赈灾你们的确是辛苦了,不过工钱的事情按照之前说好的,月结,如今一个月的时间还没有到,还有十日,你们向我们讨要工钱可不妥,我李修远不会赖账,你们也不能违背工期,提前要工钱,现在你们还是我李家的雇佣的短工,为我李家办事,你们难道是想背主?”
“什,什么背主,东家莫要胡说。”那闲汉当即面皮涨红,羞愧难当道:“我,我们只是怕东家又跑了,下回连人都找不到。”
古代的人绝大部分是很重信义的,尤其是市井闲汉,更是如此。
受了雇佣便要办事,办不好都会愧疚,更别说李修远提到背主了。
这要是传出去,以后没有人会愿意去和这种人打交道的,便是同伙也会瞧不起这类人。
李修远说道:“我怎么会跑?我李家在郭北县,你们如果一个月内拿不到工钱,大可去县里找我,我李家也是要脸面的人,岂会短缺你们这点银两,现在你们可以让开了,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办,对了,你们也可以去通知其他人,十日之后来我李府结工钱,一人十两,绝不克扣。”
“东家,此话当真?”其他几位汉子又有些激动起来。
他们本来是没有想过要会工钱的,只是想拦住李修远多少讨要一些钱财。
“我是读书人,怎么会说谎,品德有失的读书人连官都做不了,我怎么会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李修远说道。
“好,那我们再信东家一回,到时候东家不拿钱来,可别怪我们不讲道义了。”为首那闲汉一咬牙说道,然后又让同伴让开了道路。
李修远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心,钱不会少你们的,这次我回城里是来治瘟疫的,既然现在你们还是我李家的短工,那我现在再给你们一个差事,去把消息传开,让城内的百姓莫要绝望,我有办法治瘟疫,只需静等几日自会有好消息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