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欺软怕硬
这次却是殷胜之终于说服了这些仙门大佬,准备一起合作,再给香取管吾来一次狠的!
没错,这些阳神真人无比忌惮香取管吾。
但是一旦现在知道香取管吾的弱点之后,发动起来,也要比任何人都更加坚决!
比殷胜之想象之中容易太多,这些阳神真人就已经下定决心,精锐齐出。
此时他们如此庞大的声势,进入这方空间,出现在那座有着巨大的海神利贝希神像的海港之中的时候,立刻惊动了这位神灵。
同时,这片空间之中的其他神灵,也一起被惊动。
自从上次殷胜之出现,并且再逃走之后。
由于猎神法师们的再次出现,此时的其他土著神灵们,都已经变成了惊弓之鸟,并且立下了攻守同盟。
发誓,只要那些猎神法师再来,他们这些神,就要联合起来,好好把殷胜之给收拾一顿。
然而,那只是建立在一个两个法师出现的情况下。
如今见到铺天盖地的“法师”出现在了这座空间,此时那些土著神灵们顿时一下子心凉了半截。
又哪里还有抵抗心思?
这个时候,大家只顾自己吧!
那海神利贝希咆哮连连,掀起滔天巨浪,振作精神,要把殷胜之这些来犯者打退。
然而滔天风浪,却被另外几股更加强大的力量给压服了。
当看清楚眼前是七位阳神等级的高手把他给包围了之后,顿时心中冷透,几乎没有哭出来。
海神利贝希看来看去,没有任何神灵前来给他帮忙。
此时这位强大的神灵,心中几乎已经绝望。已经看到自己将会变成猎物,被这些法师狩猎去的下场。
然而,这个时候,殷胜之站了出来,淡然说道:“海神利贝希,如果不想作为一个猎物,被我们猎杀,分尸,夺走神火的话,那么乖乖的给我签下这份契约吧!”
说着,手一抖,一张带着淡淡花纹的卷轴已经飞到了海神利贝希的身边。
海神利贝希很想自己很有气节的拒绝殷胜之,保持着一位神灵的尊严而死!
但是对于一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存在来说,尊严气节这些只是浮云,又能算得了什么东西呢?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啊!
不由自主的取过了这份古怪的契约,看上两眼,就松了一口气。
这契约上面的条件虽然苛刻,签下之后,他几乎就要变成殷胜之的属下,一切都要听从殷胜之的命令。
但是,好歹没有性命之忧,还能继续高高在上,做自己的神灵。
因此,几乎没有怎么考虑,这位海神利贝希就在这契约上,签下了自己的真名。
所有人都能够清楚的感觉到,海神利贝希真名签订时候,那种特有的属于法则的波动力量。
当,到了**师,或者阳神真人这个境界之后,已经初步能够感应到法则的痕迹存在。
而神灵更是天生地养,是法则所孕育而出的存在。强大的神灵,更是法则的具现,那就更加了不起了!
总之,此刻,随着海神利贝希的真名签上契约。
整个契约忽然之间化为一团燃烧的火焰,然后化光飞回到了神仙天宫之中。
原本,这团光芒应该回到盟誓碑的。
没错,这所谓的契约,正是神霄天宫之中的盟誓碑的力量具现。
然而,现在,殷胜之的神霄天宫早就已经大变模样。
现在的神霄天宫已经达到了第十级,盟誓碑已经直接化为一座单独的大殿。
这团光芒就飞回,盟誓碑所化的大殿之中,成为其中一块的最为高大的石碑。
而殷胜之以前,和那些鬼神签订的契约,比如那铁牛精,还有卫无忌的,就已经化为了两块小型的石碑,布列在大殿之中。
除了盟誓碑之外,其他的天罡地煞碑,神道碑等等,都已经化为独立的大殿,成为神霄天宫的附属建筑。
此时,那碑文落在了盟誓殿中,殷胜之露出了一抹微笑来。
只要他和海神利贝希签订的契约不毁,那么海神利贝希就永远不要想脱出他的控制。
而签订了契约的海神利贝希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变得垂头丧气起来。
虽然再不用被当做猎物被猎杀,但是被人驯服当成猎犬也停不好受。
不过,殷胜之哪里会去顾忌这位神灵的感受?
只是微笑对说道:“接下来,我们就去找其他几位神灵去吧,哦,你也可以劝劝他们。
若是老实和我签订契约,我就饶了他们。若是不愿意,那就只好当成猎物了!”
海神利贝希哭丧着脸应是,不过他很快就主动积极了起来。
因为他想通了,没有任何理由让他一个人给殷胜之控制,而其他几位神灵都还痛快自在?
自然是要想办法,把小伙伴都给拉下水,一起来陪才是!
所以,在海神利贝希的指引下,几人迅速的找到了另外一位神灵,战神丘索斯。
殷胜之还以为这位既然是战神,多少还是有骨气一点的,搞不好还是要做上一场,分出胜负。
却没有想到,这位战神的神域被包围之后,一边痛骂着海神利贝希这个带路党,一边毫不迟疑的就投降了,乖乖的和殷胜之签订了契约。
五位阳神真人一招都没有出,就看到殷胜之轻易降服这些土著神灵,心中差不多都有着一种兹了狗的感觉。
这些家伙好歹是神灵啊,是真神。是和他们同等级的存在,是高高在上,已经脱离凡俗的强大存在,是更高级的生命。
就算是这十一级空间,限制了真神的力量发挥,只能达到十三级顶尖。
但是,就算是这样,起码也该有些骨气,有些矜持吧?
然而,现在却就这么的一个个投降,甚至连反抗都没有。
亏得殷胜之开始说起,这里有着五六个土著神灵的时候,他们还很重视,以为会有苦战,将仙门精锐尽数派了出来。
也难怪这些阳神真人都是一肚子的腹诽!
不过其实,换个角度去想想,也就明白过来了。
没错,这些阳神真人无比忌惮香取管吾。
但是一旦现在知道香取管吾的弱点之后,发动起来,也要比任何人都更加坚决!
比殷胜之想象之中容易太多,这些阳神真人就已经下定决心,精锐齐出。
此时他们如此庞大的声势,进入这方空间,出现在那座有着巨大的海神利贝希神像的海港之中的时候,立刻惊动了这位神灵。
同时,这片空间之中的其他神灵,也一起被惊动。
自从上次殷胜之出现,并且再逃走之后。
由于猎神法师们的再次出现,此时的其他土著神灵们,都已经变成了惊弓之鸟,并且立下了攻守同盟。
发誓,只要那些猎神法师再来,他们这些神,就要联合起来,好好把殷胜之给收拾一顿。
然而,那只是建立在一个两个法师出现的情况下。
如今见到铺天盖地的“法师”出现在了这座空间,此时那些土著神灵们顿时一下子心凉了半截。
又哪里还有抵抗心思?
这个时候,大家只顾自己吧!
那海神利贝希咆哮连连,掀起滔天巨浪,振作精神,要把殷胜之这些来犯者打退。
然而滔天风浪,却被另外几股更加强大的力量给压服了。
当看清楚眼前是七位阳神等级的高手把他给包围了之后,顿时心中冷透,几乎没有哭出来。
海神利贝希看来看去,没有任何神灵前来给他帮忙。
此时这位强大的神灵,心中几乎已经绝望。已经看到自己将会变成猎物,被这些法师狩猎去的下场。
然而,这个时候,殷胜之站了出来,淡然说道:“海神利贝希,如果不想作为一个猎物,被我们猎杀,分尸,夺走神火的话,那么乖乖的给我签下这份契约吧!”
说着,手一抖,一张带着淡淡花纹的卷轴已经飞到了海神利贝希的身边。
海神利贝希很想自己很有气节的拒绝殷胜之,保持着一位神灵的尊严而死!
但是对于一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存在来说,尊严气节这些只是浮云,又能算得了什么东西呢?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啊!
不由自主的取过了这份古怪的契约,看上两眼,就松了一口气。
这契约上面的条件虽然苛刻,签下之后,他几乎就要变成殷胜之的属下,一切都要听从殷胜之的命令。
但是,好歹没有性命之忧,还能继续高高在上,做自己的神灵。
因此,几乎没有怎么考虑,这位海神利贝希就在这契约上,签下了自己的真名。
所有人都能够清楚的感觉到,海神利贝希真名签订时候,那种特有的属于法则的波动力量。
当,到了**师,或者阳神真人这个境界之后,已经初步能够感应到法则的痕迹存在。
而神灵更是天生地养,是法则所孕育而出的存在。强大的神灵,更是法则的具现,那就更加了不起了!
总之,此刻,随着海神利贝希的真名签上契约。
整个契约忽然之间化为一团燃烧的火焰,然后化光飞回到了神仙天宫之中。
原本,这团光芒应该回到盟誓碑的。
没错,这所谓的契约,正是神霄天宫之中的盟誓碑的力量具现。
然而,现在,殷胜之的神霄天宫早就已经大变模样。
现在的神霄天宫已经达到了第十级,盟誓碑已经直接化为一座单独的大殿。
这团光芒就飞回,盟誓碑所化的大殿之中,成为其中一块的最为高大的石碑。
而殷胜之以前,和那些鬼神签订的契约,比如那铁牛精,还有卫无忌的,就已经化为了两块小型的石碑,布列在大殿之中。
除了盟誓碑之外,其他的天罡地煞碑,神道碑等等,都已经化为独立的大殿,成为神霄天宫的附属建筑。
此时,那碑文落在了盟誓殿中,殷胜之露出了一抹微笑来。
只要他和海神利贝希签订的契约不毁,那么海神利贝希就永远不要想脱出他的控制。
而签订了契约的海神利贝希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变得垂头丧气起来。
虽然再不用被当做猎物被猎杀,但是被人驯服当成猎犬也停不好受。
不过,殷胜之哪里会去顾忌这位神灵的感受?
只是微笑对说道:“接下来,我们就去找其他几位神灵去吧,哦,你也可以劝劝他们。
若是老实和我签订契约,我就饶了他们。若是不愿意,那就只好当成猎物了!”
海神利贝希哭丧着脸应是,不过他很快就主动积极了起来。
因为他想通了,没有任何理由让他一个人给殷胜之控制,而其他几位神灵都还痛快自在?
自然是要想办法,把小伙伴都给拉下水,一起来陪才是!
所以,在海神利贝希的指引下,几人迅速的找到了另外一位神灵,战神丘索斯。
殷胜之还以为这位既然是战神,多少还是有骨气一点的,搞不好还是要做上一场,分出胜负。
却没有想到,这位战神的神域被包围之后,一边痛骂着海神利贝希这个带路党,一边毫不迟疑的就投降了,乖乖的和殷胜之签订了契约。
五位阳神真人一招都没有出,就看到殷胜之轻易降服这些土著神灵,心中差不多都有着一种兹了狗的感觉。
这些家伙好歹是神灵啊,是真神。是和他们同等级的存在,是高高在上,已经脱离凡俗的强大存在,是更高级的生命。
就算是这十一级空间,限制了真神的力量发挥,只能达到十三级顶尖。
但是,就算是这样,起码也该有些骨气,有些矜持吧?
然而,现在却就这么的一个个投降,甚至连反抗都没有。
亏得殷胜之开始说起,这里有着五六个土著神灵的时候,他们还很重视,以为会有苦战,将仙门精锐尽数派了出来。
也难怪这些阳神真人都是一肚子的腹诽!
不过其实,换个角度去想想,也就明白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