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逃婚,那一年叛离2
做一个坚强的女人,不再寄人篱下。
十八年前,附魂的那天,云沁脱掉前世特工的身份,成为了一个年仅三岁的女孩儿,那么小的孩子,完全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只能依靠别人,她收起自己所有的智慧,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子,与任何人皆无害,成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
一个人想要过的好,就得适应这人时代,懂得这个时代的一切生存法则,知晓这个时代一切可以利用的所有潜规则,另外一个前提,必须等自己长大,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这个时代。
那时,她不知道原来的魂魄去了哪里,当她附上那个小小的身体,孩子三岁前的记忆,与她自然是不存在的。
记得醒来的那刻,她就被告知自己有个未婚夫,那个漂亮的小正太想用一块玉片梆定她的一辈子,她很干脆的将玉扯下来扔到他身上:
“你是谁呀?这么小,就想娶媳妇了,没羞!”
当时,她白着眼,那么问他。
当时,他就像遇见了一桩惊天怪事一般,接着玉,楞了老半天才摸她额头,闷闷的道:
“我是秦逍啊!怎么,烧糊涂了?连我都不认得了?”
她拍开那只手,以一种怀疑的目光瞅着,直摇头:
“不认得!”
小秦逍傻楞,这是她认得他十八年时间内,他难得见过的他失常的表现之一,完全是被惊到了。
她不理会,再度问:
“我是谁?”
小正太红红的小嘴变成o字,彻底傻眼。
最后经过大夫诊断,被确诊为:烧坏脑子――他们自然不知道,这个小身体已经换了灵魂,一个小小的身子,住进了的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你姓云,你叫云沁,南燕第一首富云佰万的七小姐……你小时候,脸蛋儿被烧坏,云堡主将您送到天医馆医治,天医智叟花了两年时间,才将你脸上的疤给治好。半个月前,你母亲,八夫人燕娘带你去庙会,你实在顽皮的厉害,就和你娘亲挤散了,后来,是我捡到了你。把你带来养了四五天。直到今天才和你的家人联系上。因为我母亲喜欢你喜欢的紧,所以,就和你娘亲商定下了婚事。”
这是秦逍告诉她的,第一手资料,经调查,情况属实!
后来,母亲八夫人燕娘带她回了云家堡,从那时起,她就成了云七。
大概秦家是真的喜欢她吧,几天后,秦家人就来上门求亲,想订这门娃娃亲。
秦家,在南越也算名门,是官宦人家,官位不高,但作风很正,平常少与人往来,凑巧的是,父亲和秦家据说也是有点交情的,于是,她和秦逍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而她连反抗的意见都没有。事后才正式通知于她。
在所有人眼里,她,云沁,一个庶出的小姐,能配上秦家嫡出的儿子,而且还是最最聪明、最最最前途无量的那位,是天大的幸运事,简单的来说,就是天上掉下馅儿饼了。
在这个时代,谁会向一个才三岁的孩子商议这么一桩将会影响她一生的婚事。
女孩子啊,在这里,只能乖乖听话的做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为家族利益而奉献自己的人生,那是人之一生最最祟高的使命。
再后来的十三年里,云沁一直住在云家堡,日子算不得如何滋润,家里兄弟姐妹太多,女人太多,争伐太多,不像现代。
在现代文明里,抛开小时候那段苦难日子,自打她成为养父养母的孩子以后,她的生活便如一跤摔到了青云里,没有不公,没有争斗,她阴晦的心,因为他们而渐渐灿烂,走上了另一条迥然不同的人生。
她的乐观向上,全来自于他们的教养。
而这里,一切全是扭曲的,是变态的,是残酷,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是薄弱的。
在这里,这具身体的母亲,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妾,模样生的是挺好,可是与世无争。
一个庶出的丫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而且,母亲对她的教养又严,一直要求她凡事要忍,要低调,要收着自己的性子,所以,在云家,她搏了一个胆小怯懦的名声,是个“逆来顺受”的乖孩子。
当然,那是假相。
她只是不想争,不屑争。
在云家的十三年里,唯一能让她觉得庆幸的事,就是父亲给她配了秦逍这样一个未婚夫,不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而是因为有他,她的生命有了另一种精彩。
秦家每年会让秦逍到云家堡和她见上几回,有时,秦夫人想她了,干脆就命人来将她带去秦府住上十天半个月的,那是她最最开心的日子――秦家虽是官宦世家,但作风开明,家风亲切,不像云家堡,规矩森严,而且腐朽。
再说那秦逍,比她年长七岁,从小是一个出色的孩子,很疼她,也很能管她,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
那些年,他手把手教会她琴棋书画,暗地里还教她功夫,要是她表现好,还会带她出去游山玩水,增长见闻,博文广智。
等年岁一年一年长成,他们渐渐都长大,秦逍在不知不觉中,生的那是越来越好看,人如松,面若玉,笑若春风,才盖南燕,智无人及。
那一年,十八岁,还未考上功名的他凭一策,助南燕帝大退海贼,收伏了多年为祸的海患,一跃成为南燕帝驾下最器重的臣子之一,甚至于没有参加当年的秋围,就轻轻松松做爬上了一个人人嫉妒的尊位,成为权利圈里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如今,他官拜提督,权倾南燕。他脾气极好,温温如美玉似的,即便杀人时,也笑的温柔。
小的时候,她一直叫他逍哥哥――呃,好吧,那纯萃是被逼的。
那时,她的心智虽已经有二十五岁,不过时代不同,她在现代文明里懂的那一些,在这里,有些是不管用的。何况那时年纪小,很多事,必须依赖大人。而秦逍呢,很爱拐骗她,时温柔,时严厉,想着法的逼她哄她拐她,于是她只好委屈自己叫一个小毛孩做哥哥了。
其实,她倒是更喜欢叫他做“秦逍”,每番叫他“逍哥哥”,心里就郁结啊,后来,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能有一个哥哥挡在面前替自己解决麻烦,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那就勉勉强强叫几声吧!
原本嘛,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得尽多少女子肖想,欲嫁其为妻,借用那些女人原话来说:便是无名无份跟着,那也是毕生之幸――偏偏她就是对他不来带电,从小到大,一边腻着他,孜孜不倦的汲取他身上有力的东西为自己所用,一边则在想方设法要甩掉他。
甚至于想过用其他女人来诱惑她!
都没有什么奇效!
他一心一意做着她的未婚夫,干干净净的等着她,不对,这人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正人君子,至少,他挺爱揩她油的,亲亲搂搂抱抱的,都做了:美其名为联系感情,实际上则宣告了所有权。
但她的心,一直一直念着那个一枪毙了她命的男人:龙奕――
无数疑惑困扰着她,她总在想,这辈子,她当真还能遇上他吗?
五年前,那如同南柯一梦似的重逢,当真是他吗?
如梦如幻的三天,几乎让人怀疑那从未有存在过,匆匆的,他就被烧成了灰碳,然后,灰飞烟灭。
直到几个月以后,她有了害喜反应时,她精神仍处于恍恍惚惚中、对一切都表现的索然无味的她,终于重新振作了起来。
十五岁,她怀上了孩子,这在家族人的眼里,无疑是大逆不道的,是堕落无耻的像征,一个有着婚约的千金小姐,做出这种不知廉耻的事来,那都该沉塘。
于是,家里人开始逼她流掉。
她咬紧牙关,不肯答应。
那时,原以为秦家会就此提出解除婚约,云家堡丢不起这个脸,秦家更是:两家都是名门,都有一个显赫的家族,如何能容下一个来历无明的私生子的存在。那会令祖宗蒙羞,会被世人耻笑。
最终,秦家那边选择了沉默,何从何从,他们将选择权交给了秦逍。
不想秦逍生气归生气,末了,居然容下了她这样一个离经叛道之举。
那一个人人都想嫁其为妻的人中龙凤:秦逍,不答应退婚,也没逼她堕胎,在她与家族抗争的那些天里,他曾来找过她,对她说:
“若你执意,可留着,我会将它看作是自己的孩子。只是这肚子渐渐显怀,你一个姑娘家在娘家生产会遭人闲话,早些嫁过来吧!有事,我会替你担着。至于这孩子,我会当亲生的养!”
这个人,完美的就像圣人,包容了她所有任性和自私,还愿意用自己的肩膀替她扛下这所有了闲言碎语。
他让她感受了难能可贵的温暖,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大陆,第一次如此感动,为他的错爱和呵护。
要是,没有前世的记忆,要是她没有占领这具身体,原来的云沁,嫁入秦家那几乎是没有玄念的事,传统礼制培养出来的女孩子,不可能抗拒这样一个男子。
可她不是原本的云沁。
她不能嫁,心头藏着太多太多的疑惑,她不能随随便便将自己的一生就这么轻易交付给一个男人,她不能令不属于秦家的孩子,冠上秦氏之姓。
可她的意志,与家族的颜面来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父亲见秦家如此大量,不顾她反对,给她筹备婚礼。
就在婚礼前某一天,她大闹了一番,终与云家划地而裂,叩首绝恩,在一片大雨滂沱里离开了云家,从此,她便成为了云家一个抹不开的耻辱。
五年来,她脱离了云家,为了生活,开辟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如今的她,与五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语。
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了让自己活的更好,证明女子也能鼎天立地于这个九洲之上,她已与母亲已有五年没见。
养儿方知父母恩。
因为有囡囡,所以,越发愧疚。
她是喜欢自己那位母亲的,那是一个受着妇德规范着的才女,五年前,她与人无媒而合的事,曾令母亲伤心欲绝,母亲一度也逼她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权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她中意的是秦逍这样一个女婿。
十八年前,附魂的那天,云沁脱掉前世特工的身份,成为了一个年仅三岁的女孩儿,那么小的孩子,完全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只能依靠别人,她收起自己所有的智慧,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子,与任何人皆无害,成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
一个人想要过的好,就得适应这人时代,懂得这个时代的一切生存法则,知晓这个时代一切可以利用的所有潜规则,另外一个前提,必须等自己长大,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这个时代。
那时,她不知道原来的魂魄去了哪里,当她附上那个小小的身体,孩子三岁前的记忆,与她自然是不存在的。
记得醒来的那刻,她就被告知自己有个未婚夫,那个漂亮的小正太想用一块玉片梆定她的一辈子,她很干脆的将玉扯下来扔到他身上:
“你是谁呀?这么小,就想娶媳妇了,没羞!”
当时,她白着眼,那么问他。
当时,他就像遇见了一桩惊天怪事一般,接着玉,楞了老半天才摸她额头,闷闷的道:
“我是秦逍啊!怎么,烧糊涂了?连我都不认得了?”
她拍开那只手,以一种怀疑的目光瞅着,直摇头:
“不认得!”
小秦逍傻楞,这是她认得他十八年时间内,他难得见过的他失常的表现之一,完全是被惊到了。
她不理会,再度问:
“我是谁?”
小正太红红的小嘴变成o字,彻底傻眼。
最后经过大夫诊断,被确诊为:烧坏脑子――他们自然不知道,这个小身体已经换了灵魂,一个小小的身子,住进了的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你姓云,你叫云沁,南燕第一首富云佰万的七小姐……你小时候,脸蛋儿被烧坏,云堡主将您送到天医馆医治,天医智叟花了两年时间,才将你脸上的疤给治好。半个月前,你母亲,八夫人燕娘带你去庙会,你实在顽皮的厉害,就和你娘亲挤散了,后来,是我捡到了你。把你带来养了四五天。直到今天才和你的家人联系上。因为我母亲喜欢你喜欢的紧,所以,就和你娘亲商定下了婚事。”
这是秦逍告诉她的,第一手资料,经调查,情况属实!
后来,母亲八夫人燕娘带她回了云家堡,从那时起,她就成了云七。
大概秦家是真的喜欢她吧,几天后,秦家人就来上门求亲,想订这门娃娃亲。
秦家,在南越也算名门,是官宦人家,官位不高,但作风很正,平常少与人往来,凑巧的是,父亲和秦家据说也是有点交情的,于是,她和秦逍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而她连反抗的意见都没有。事后才正式通知于她。
在所有人眼里,她,云沁,一个庶出的小姐,能配上秦家嫡出的儿子,而且还是最最聪明、最最最前途无量的那位,是天大的幸运事,简单的来说,就是天上掉下馅儿饼了。
在这个时代,谁会向一个才三岁的孩子商议这么一桩将会影响她一生的婚事。
女孩子啊,在这里,只能乖乖听话的做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为家族利益而奉献自己的人生,那是人之一生最最祟高的使命。
再后来的十三年里,云沁一直住在云家堡,日子算不得如何滋润,家里兄弟姐妹太多,女人太多,争伐太多,不像现代。
在现代文明里,抛开小时候那段苦难日子,自打她成为养父养母的孩子以后,她的生活便如一跤摔到了青云里,没有不公,没有争斗,她阴晦的心,因为他们而渐渐灿烂,走上了另一条迥然不同的人生。
她的乐观向上,全来自于他们的教养。
而这里,一切全是扭曲的,是变态的,是残酷,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是薄弱的。
在这里,这具身体的母亲,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妾,模样生的是挺好,可是与世无争。
一个庶出的丫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而且,母亲对她的教养又严,一直要求她凡事要忍,要低调,要收着自己的性子,所以,在云家,她搏了一个胆小怯懦的名声,是个“逆来顺受”的乖孩子。
当然,那是假相。
她只是不想争,不屑争。
在云家的十三年里,唯一能让她觉得庆幸的事,就是父亲给她配了秦逍这样一个未婚夫,不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而是因为有他,她的生命有了另一种精彩。
秦家每年会让秦逍到云家堡和她见上几回,有时,秦夫人想她了,干脆就命人来将她带去秦府住上十天半个月的,那是她最最开心的日子――秦家虽是官宦世家,但作风开明,家风亲切,不像云家堡,规矩森严,而且腐朽。
再说那秦逍,比她年长七岁,从小是一个出色的孩子,很疼她,也很能管她,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
那些年,他手把手教会她琴棋书画,暗地里还教她功夫,要是她表现好,还会带她出去游山玩水,增长见闻,博文广智。
等年岁一年一年长成,他们渐渐都长大,秦逍在不知不觉中,生的那是越来越好看,人如松,面若玉,笑若春风,才盖南燕,智无人及。
那一年,十八岁,还未考上功名的他凭一策,助南燕帝大退海贼,收伏了多年为祸的海患,一跃成为南燕帝驾下最器重的臣子之一,甚至于没有参加当年的秋围,就轻轻松松做爬上了一个人人嫉妒的尊位,成为权利圈里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如今,他官拜提督,权倾南燕。他脾气极好,温温如美玉似的,即便杀人时,也笑的温柔。
小的时候,她一直叫他逍哥哥――呃,好吧,那纯萃是被逼的。
那时,她的心智虽已经有二十五岁,不过时代不同,她在现代文明里懂的那一些,在这里,有些是不管用的。何况那时年纪小,很多事,必须依赖大人。而秦逍呢,很爱拐骗她,时温柔,时严厉,想着法的逼她哄她拐她,于是她只好委屈自己叫一个小毛孩做哥哥了。
其实,她倒是更喜欢叫他做“秦逍”,每番叫他“逍哥哥”,心里就郁结啊,后来,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能有一个哥哥挡在面前替自己解决麻烦,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那就勉勉强强叫几声吧!
原本嘛,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得尽多少女子肖想,欲嫁其为妻,借用那些女人原话来说:便是无名无份跟着,那也是毕生之幸――偏偏她就是对他不来带电,从小到大,一边腻着他,孜孜不倦的汲取他身上有力的东西为自己所用,一边则在想方设法要甩掉他。
甚至于想过用其他女人来诱惑她!
都没有什么奇效!
他一心一意做着她的未婚夫,干干净净的等着她,不对,这人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正人君子,至少,他挺爱揩她油的,亲亲搂搂抱抱的,都做了:美其名为联系感情,实际上则宣告了所有权。
但她的心,一直一直念着那个一枪毙了她命的男人:龙奕――
无数疑惑困扰着她,她总在想,这辈子,她当真还能遇上他吗?
五年前,那如同南柯一梦似的重逢,当真是他吗?
如梦如幻的三天,几乎让人怀疑那从未有存在过,匆匆的,他就被烧成了灰碳,然后,灰飞烟灭。
直到几个月以后,她有了害喜反应时,她精神仍处于恍恍惚惚中、对一切都表现的索然无味的她,终于重新振作了起来。
十五岁,她怀上了孩子,这在家族人的眼里,无疑是大逆不道的,是堕落无耻的像征,一个有着婚约的千金小姐,做出这种不知廉耻的事来,那都该沉塘。
于是,家里人开始逼她流掉。
她咬紧牙关,不肯答应。
那时,原以为秦家会就此提出解除婚约,云家堡丢不起这个脸,秦家更是:两家都是名门,都有一个显赫的家族,如何能容下一个来历无明的私生子的存在。那会令祖宗蒙羞,会被世人耻笑。
最终,秦家那边选择了沉默,何从何从,他们将选择权交给了秦逍。
不想秦逍生气归生气,末了,居然容下了她这样一个离经叛道之举。
那一个人人都想嫁其为妻的人中龙凤:秦逍,不答应退婚,也没逼她堕胎,在她与家族抗争的那些天里,他曾来找过她,对她说:
“若你执意,可留着,我会将它看作是自己的孩子。只是这肚子渐渐显怀,你一个姑娘家在娘家生产会遭人闲话,早些嫁过来吧!有事,我会替你担着。至于这孩子,我会当亲生的养!”
这个人,完美的就像圣人,包容了她所有任性和自私,还愿意用自己的肩膀替她扛下这所有了闲言碎语。
他让她感受了难能可贵的温暖,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大陆,第一次如此感动,为他的错爱和呵护。
要是,没有前世的记忆,要是她没有占领这具身体,原来的云沁,嫁入秦家那几乎是没有玄念的事,传统礼制培养出来的女孩子,不可能抗拒这样一个男子。
可她不是原本的云沁。
她不能嫁,心头藏着太多太多的疑惑,她不能随随便便将自己的一生就这么轻易交付给一个男人,她不能令不属于秦家的孩子,冠上秦氏之姓。
可她的意志,与家族的颜面来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父亲见秦家如此大量,不顾她反对,给她筹备婚礼。
就在婚礼前某一天,她大闹了一番,终与云家划地而裂,叩首绝恩,在一片大雨滂沱里离开了云家,从此,她便成为了云家一个抹不开的耻辱。
五年来,她脱离了云家,为了生活,开辟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如今的她,与五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语。
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了让自己活的更好,证明女子也能鼎天立地于这个九洲之上,她已与母亲已有五年没见。
养儿方知父母恩。
因为有囡囡,所以,越发愧疚。
她是喜欢自己那位母亲的,那是一个受着妇德规范着的才女,五年前,她与人无媒而合的事,曾令母亲伤心欲绝,母亲一度也逼她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权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她中意的是秦逍这样一个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