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安之
达溪长儒是个有原则的人,当年在弘化军中就是出了名的不讲情面。所以他既然说出李闲做不到拔刀一千五百次就没有饭吃,那么哪怕李闲拔刀一千四百九十九次的时候饿昏过去,他也不会给李闲一口粥喝。
血骑四虎之一的朝求歌今夜轮值,将游骑和暗哨安排之后,无所事事的朝求歌在湖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从腰畔将酒袋子解下来往嘴里灌了一口。虽然已经过了四月,但草原上的夜风依然冷冽刺骨。裹着毡毯的血骑兵在湖边的碎石子上睡着,没有人动,安静的就好像石头。
之所以睡在湖边的石子上而不是睡在柔软的草地上,原因很简单,因为草地上虽然舒服些,但更冷。虽然他们不懂什么叫做科学,但他们有着无比丰富的经验。
那些血骑兵睡的安静的令人惊叹,竟然没有一个人打鼾。没有磨牙的声音,没有砸吧嘴的声音,没有说梦话的声音,什么声音都没有,就好像……睡了一地的死人。
不打鼾,这并不是因为这些血骑兵呼吸道没有问题,也不是他们睡得很深沉,而是因为,不能控制住睡觉打鼾的人已经都死了。
野外宿营,一个鼾声就有可能将敌人引来。
物竞天择,就好像远古时候的长颈鹿其实脖子并不长,跟马的脖子差不多,甚至还要短一些。但那个时候地面上的植被不能让它们填饱肚子,所以它们只能伸长脖子去吃树上的叶子。脖子短的一定吃不到,所以它们都饿死了。
战争不会去适应每一个人,所以每一个人都只能去适应战争。两千多名骑兵仅存一百多人,他们都是喝人血解渴吃人肉果腹活下来的。后来这几年在大草原上游荡,总会有人对他们的战马和甲胄感兴趣。现在活下来的一百零四名血骑兵,谁手上没有十几甚至几十条人命?又有谁没被追杀的落荒而逃过?
清冽的酒进了肚子,却驱散不了严寒。
朝求歌看着那边还在马背上如鬼一样抽刀收刀的少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双手那柄刀,只是他的眼睛里没有什么同情,他之所以盯着,是因为达溪长儒让他数着李闲拔刀的次数。达溪长儒知道那个真龙转世的预言,但血骑兵不知道。他们对于李闲没有什么感情,如果非要扯上一点的话,那么这个少年的毅力会让他们感到惊讶,从而对这个少年产生些许的钦佩来。
朝求歌算了算时间,应该已经过了丑时。他松了口气,心说总算不用陪着那个倒霉的少年熬到天亮了。
一千五。
朝求歌的嘴里轻轻吐出三个字,然后将酒袋子里的酒喝光,站起来朝着那个少年走了过去,他想拍拍那个少年的肩膀对他说:“干得不错,希望你能活下来。”
让朝求歌惊愕的是,他才站起来,那个少年再也坚持不住从黑马上掉了下去,重重的摔倒在草地上,将那匹黑马吓得往旁边跳了一下。不早不晚,刚好在一千五百次的时候他掉了下来,然后死猪一样在地上一动不动。
朝求歌怔住,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一件很可怕的事。
难道,那个少年在这样的状况下,头脑还保持着清醒?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抽刀多少次?而且,在黑马站立的地方,一侧有一块突起的石头,另一侧则是平坦的草地。他没有掉在石头的那一侧,难道那个少年在昏迷之前还能冷静的选择自己跌落的方向?朝求歌原地怔怔的站了足有一分钟,才苦笑着摇了摇头朝那个少年走了过去。
他将那个软得好像一滩烂泥一样的少年抱起来放在湖边,然后用毡毯将他的身子裹好。或许是因为对这个少年的好奇,朝求歌失去了困意。他挨着李闲坐下来,想喝酒却发现酒袋子已经空了。
“谢谢。”
已经神志不清的少年忽然艰难的睁开眼,真诚的对朝求歌说了两个字。
朝求歌说:“不谢……你真的记得自己拔刀的次数?”
没有回答。
朝求歌低头看了看,却发现那个面貌清秀漂亮的少年已经睡着了。他的眉头微微皱着,那是因为他即便在睡梦中也能感受到身体上巨大的痛苦。
“真是一个妖孽。”
朝求歌感慨了一声,往后一仰挨着李闲躺了下来。
当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血骑兵已经习惯姓的醒来,卷好自己的毡毯放在战马上,然后开始准备早饭。达溪长儒走到李闲的身边,在他身边蹲下来,将李闲露在毡毯外面的手臂放回去,然后帮他掖了掖被角。
“等吃饭的时候再叫醒他,如果他起不来…….就在他的屁股上刺一刀。”
达溪长儒吩咐一名血骑兵道。
少年的呼吸很平缓,只是眉头依然深深的锁着。达溪长儒知道李闲在忍受着什么样的痛苦,哪怕他是在睡梦中。
“屁股没有得罪你,希望您善待它。”
李闲缩了缩身子,没有睁开眼。
达溪长儒笑了笑:“昨晚睡的怎么样?”
李闲吸了吸鼻子,感觉自己可能是着了凉,鼻子有些不舒服:“肯定非常舒服……如果我能睡着的话。”
李闲真的没有睡着,虽然他从马背上掉了下来,虽然他困倦疲乏到有自杀的心,虽然他眷恋着硬硬的石子地不愿起来,但毫无疑问,他一夜没睡着。这一夜李闲最大的感触不是草原的夜风有多冷,不是天空中的星星有多璀璨,而是他发现自己除了脑袋之外所有部件都不属于自己了,他甚至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
当绷紧了的神经松懈下来之后,李闲连勾动小拇指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您拉我一把,我不吝啬于说谢谢。”
李闲睁开眼睛,看着达溪长儒说道。
达溪长儒伸出手,却没有等到李闲的手从毡毯里伸出来。将毡毯揭开,达溪长儒扶着李闲坐了起来。
“怎么样,今天的一千五百次还能完成吗?”
达溪长儒问。
李闲想了想说道:“我尊敬的师父,如果我做到了,你是不是考虑给我什么奖赏?”
“你想要什么?”
达溪长儒没想到,这个还剩下半条命的少年竟然还有心情提条件。
李闲叹了口气道:“如果您将送给我的表字收回去,我会感恩戴德的。我知道您不理解我为什么那么抵触那两个字,您可以认为我一听到那两个字就会便秘。师父,这样的要求虽然过分了些,但这是支撑我继续拔刀的动力。如果你不答应,我或许考虑投湖自尽。”
“你会舍得死?”
达溪长儒反问。
他站起来说道:“学了那么多小手段,练了那么漂亮的箭法,我不觉得你是一个为了理想能慷慨赴死的人。我答应你,只要今天你还能拔刀一千五百次,我就去再想一个表字换了就是。
李闲坚定的摇头:“我可以自己想一个吗?您可以说那是您赐给我的。”
“是什么?说来听听。”
达溪长儒问道。
李闲笑了起来,很漂亮,很温和,甚至还带着一点害羞。他想起前世时候看过的那本很著名的穿越小说,想起那个和自己同样叫做闲的少年。只是那个少年的命运似乎比自己好一些,最起码他身边有一个实力恐怖的瞎子,有一个给他留下大笔遗产的老娘,还有一个终究心里对他有愧的皇帝老爹,还有一支变态的重狙。而自己身边呢,有一群马贼,有一个叫张仲坚的大胡子,现在多了一个叫达溪长儒的变态师父。
“安之。”
李闲淡淡的笑着:“我喜欢这两个字,很喜欢。”
“如果你今天还能完成一千五百次,我就答应你。”
达溪长儒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李闲试着抬起自己的右臂,然后惊喜的发现左臂很自然的抬了起来。他苦笑一声,心说这样锻炼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是不是也算拔苗助长?不是他的神经错乱了,而是因为用力,右臂终究抬不起来,左臂却在力量的作用下抬了起来。
朝求歌微笑着对李闲说道:“别皱着眉头,坚持下去,用不了五天你就会适应,一年后,你的右手就能强壮起来。”
李闲依然苦笑:“小朝哥,我没担心右手,我是在担心左手……可不可以找些不用筷子的东西来给我吃?”
朝求歌发现这个少年确实很可爱,这种状态下竟然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去帮你烤一只兔子。”
朝求歌站起来,朝着重新升起来的火堆走去。昨夜睡觉前,所有的火堆都已经熄灭了,然后压上了石头,确保不会有一颗火星飞出来。
达溪长儒没有阻止李闲一个人将一整只兔子吞下去,虽然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就这样暴饮暴食对身体很不好。因为达溪长儒很清楚,李闲今天……或许只有这一顿早饭可以吃。达溪长儒的要求就是那么简单而苛刻,连续拔刀一千五百次,否则没饭吃。不是一天累计一千五百次,而是连续的不间断的。一个十一岁的少年一口气吃掉一只烤野兔不算惊世骇俗,可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在马背上一边拔刀一边吐,吐到连上个礼拜吃的东西都能回味起味道的时候,他竟然还能硬扛着手脚软得好像面条一样却倔强的继续动作,这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那只烤得很香的野兔在李闲的胃里转了一圈,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就又吐了出来。从嘴里吃进去,从嘴里吐出来,李闲就好像一个单细胞动物,成功的让菊花小门处于下岗状态。
倔强的少年啊,你有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被阳光拖长了的身影,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久违的豪情。
“悟空这两个字,真的不好吗?我还是觉得比安之这两个字强不少。”
达溪长儒试图改变李闲的想法。
“你再提这两个字,我就回花果山不回来了!就算妖精吃了你,我也不回来!”
李闲咬牙切齿的说道。
PS:将明的文字比帝胄自我感觉要漂亮些,所以写起来的速度稍微慢一些。存稿是没有的,我试试每天三更能不能保持,如果不能,最少也不会低于两更。
血骑四虎之一的朝求歌今夜轮值,将游骑和暗哨安排之后,无所事事的朝求歌在湖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从腰畔将酒袋子解下来往嘴里灌了一口。虽然已经过了四月,但草原上的夜风依然冷冽刺骨。裹着毡毯的血骑兵在湖边的碎石子上睡着,没有人动,安静的就好像石头。
之所以睡在湖边的石子上而不是睡在柔软的草地上,原因很简单,因为草地上虽然舒服些,但更冷。虽然他们不懂什么叫做科学,但他们有着无比丰富的经验。
那些血骑兵睡的安静的令人惊叹,竟然没有一个人打鼾。没有磨牙的声音,没有砸吧嘴的声音,没有说梦话的声音,什么声音都没有,就好像……睡了一地的死人。
不打鼾,这并不是因为这些血骑兵呼吸道没有问题,也不是他们睡得很深沉,而是因为,不能控制住睡觉打鼾的人已经都死了。
野外宿营,一个鼾声就有可能将敌人引来。
物竞天择,就好像远古时候的长颈鹿其实脖子并不长,跟马的脖子差不多,甚至还要短一些。但那个时候地面上的植被不能让它们填饱肚子,所以它们只能伸长脖子去吃树上的叶子。脖子短的一定吃不到,所以它们都饿死了。
战争不会去适应每一个人,所以每一个人都只能去适应战争。两千多名骑兵仅存一百多人,他们都是喝人血解渴吃人肉果腹活下来的。后来这几年在大草原上游荡,总会有人对他们的战马和甲胄感兴趣。现在活下来的一百零四名血骑兵,谁手上没有十几甚至几十条人命?又有谁没被追杀的落荒而逃过?
清冽的酒进了肚子,却驱散不了严寒。
朝求歌看着那边还在马背上如鬼一样抽刀收刀的少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双手那柄刀,只是他的眼睛里没有什么同情,他之所以盯着,是因为达溪长儒让他数着李闲拔刀的次数。达溪长儒知道那个真龙转世的预言,但血骑兵不知道。他们对于李闲没有什么感情,如果非要扯上一点的话,那么这个少年的毅力会让他们感到惊讶,从而对这个少年产生些许的钦佩来。
朝求歌算了算时间,应该已经过了丑时。他松了口气,心说总算不用陪着那个倒霉的少年熬到天亮了。
一千五。
朝求歌的嘴里轻轻吐出三个字,然后将酒袋子里的酒喝光,站起来朝着那个少年走了过去,他想拍拍那个少年的肩膀对他说:“干得不错,希望你能活下来。”
让朝求歌惊愕的是,他才站起来,那个少年再也坚持不住从黑马上掉了下去,重重的摔倒在草地上,将那匹黑马吓得往旁边跳了一下。不早不晚,刚好在一千五百次的时候他掉了下来,然后死猪一样在地上一动不动。
朝求歌怔住,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一件很可怕的事。
难道,那个少年在这样的状况下,头脑还保持着清醒?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抽刀多少次?而且,在黑马站立的地方,一侧有一块突起的石头,另一侧则是平坦的草地。他没有掉在石头的那一侧,难道那个少年在昏迷之前还能冷静的选择自己跌落的方向?朝求歌原地怔怔的站了足有一分钟,才苦笑着摇了摇头朝那个少年走了过去。
他将那个软得好像一滩烂泥一样的少年抱起来放在湖边,然后用毡毯将他的身子裹好。或许是因为对这个少年的好奇,朝求歌失去了困意。他挨着李闲坐下来,想喝酒却发现酒袋子已经空了。
“谢谢。”
已经神志不清的少年忽然艰难的睁开眼,真诚的对朝求歌说了两个字。
朝求歌说:“不谢……你真的记得自己拔刀的次数?”
没有回答。
朝求歌低头看了看,却发现那个面貌清秀漂亮的少年已经睡着了。他的眉头微微皱着,那是因为他即便在睡梦中也能感受到身体上巨大的痛苦。
“真是一个妖孽。”
朝求歌感慨了一声,往后一仰挨着李闲躺了下来。
当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血骑兵已经习惯姓的醒来,卷好自己的毡毯放在战马上,然后开始准备早饭。达溪长儒走到李闲的身边,在他身边蹲下来,将李闲露在毡毯外面的手臂放回去,然后帮他掖了掖被角。
“等吃饭的时候再叫醒他,如果他起不来…….就在他的屁股上刺一刀。”
达溪长儒吩咐一名血骑兵道。
少年的呼吸很平缓,只是眉头依然深深的锁着。达溪长儒知道李闲在忍受着什么样的痛苦,哪怕他是在睡梦中。
“屁股没有得罪你,希望您善待它。”
李闲缩了缩身子,没有睁开眼。
达溪长儒笑了笑:“昨晚睡的怎么样?”
李闲吸了吸鼻子,感觉自己可能是着了凉,鼻子有些不舒服:“肯定非常舒服……如果我能睡着的话。”
李闲真的没有睡着,虽然他从马背上掉了下来,虽然他困倦疲乏到有自杀的心,虽然他眷恋着硬硬的石子地不愿起来,但毫无疑问,他一夜没睡着。这一夜李闲最大的感触不是草原的夜风有多冷,不是天空中的星星有多璀璨,而是他发现自己除了脑袋之外所有部件都不属于自己了,他甚至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
当绷紧了的神经松懈下来之后,李闲连勾动小拇指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您拉我一把,我不吝啬于说谢谢。”
李闲睁开眼睛,看着达溪长儒说道。
达溪长儒伸出手,却没有等到李闲的手从毡毯里伸出来。将毡毯揭开,达溪长儒扶着李闲坐了起来。
“怎么样,今天的一千五百次还能完成吗?”
达溪长儒问。
李闲想了想说道:“我尊敬的师父,如果我做到了,你是不是考虑给我什么奖赏?”
“你想要什么?”
达溪长儒没想到,这个还剩下半条命的少年竟然还有心情提条件。
李闲叹了口气道:“如果您将送给我的表字收回去,我会感恩戴德的。我知道您不理解我为什么那么抵触那两个字,您可以认为我一听到那两个字就会便秘。师父,这样的要求虽然过分了些,但这是支撑我继续拔刀的动力。如果你不答应,我或许考虑投湖自尽。”
“你会舍得死?”
达溪长儒反问。
他站起来说道:“学了那么多小手段,练了那么漂亮的箭法,我不觉得你是一个为了理想能慷慨赴死的人。我答应你,只要今天你还能拔刀一千五百次,我就去再想一个表字换了就是。
李闲坚定的摇头:“我可以自己想一个吗?您可以说那是您赐给我的。”
“是什么?说来听听。”
达溪长儒问道。
李闲笑了起来,很漂亮,很温和,甚至还带着一点害羞。他想起前世时候看过的那本很著名的穿越小说,想起那个和自己同样叫做闲的少年。只是那个少年的命运似乎比自己好一些,最起码他身边有一个实力恐怖的瞎子,有一个给他留下大笔遗产的老娘,还有一个终究心里对他有愧的皇帝老爹,还有一支变态的重狙。而自己身边呢,有一群马贼,有一个叫张仲坚的大胡子,现在多了一个叫达溪长儒的变态师父。
“安之。”
李闲淡淡的笑着:“我喜欢这两个字,很喜欢。”
“如果你今天还能完成一千五百次,我就答应你。”
达溪长儒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李闲试着抬起自己的右臂,然后惊喜的发现左臂很自然的抬了起来。他苦笑一声,心说这样锻炼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是不是也算拔苗助长?不是他的神经错乱了,而是因为用力,右臂终究抬不起来,左臂却在力量的作用下抬了起来。
朝求歌微笑着对李闲说道:“别皱着眉头,坚持下去,用不了五天你就会适应,一年后,你的右手就能强壮起来。”
李闲依然苦笑:“小朝哥,我没担心右手,我是在担心左手……可不可以找些不用筷子的东西来给我吃?”
朝求歌发现这个少年确实很可爱,这种状态下竟然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去帮你烤一只兔子。”
朝求歌站起来,朝着重新升起来的火堆走去。昨夜睡觉前,所有的火堆都已经熄灭了,然后压上了石头,确保不会有一颗火星飞出来。
达溪长儒没有阻止李闲一个人将一整只兔子吞下去,虽然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就这样暴饮暴食对身体很不好。因为达溪长儒很清楚,李闲今天……或许只有这一顿早饭可以吃。达溪长儒的要求就是那么简单而苛刻,连续拔刀一千五百次,否则没饭吃。不是一天累计一千五百次,而是连续的不间断的。一个十一岁的少年一口气吃掉一只烤野兔不算惊世骇俗,可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在马背上一边拔刀一边吐,吐到连上个礼拜吃的东西都能回味起味道的时候,他竟然还能硬扛着手脚软得好像面条一样却倔强的继续动作,这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那只烤得很香的野兔在李闲的胃里转了一圈,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就又吐了出来。从嘴里吃进去,从嘴里吐出来,李闲就好像一个单细胞动物,成功的让菊花小门处于下岗状态。
倔强的少年啊,你有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被阳光拖长了的身影,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久违的豪情。
“悟空这两个字,真的不好吗?我还是觉得比安之这两个字强不少。”
达溪长儒试图改变李闲的想法。
“你再提这两个字,我就回花果山不回来了!就算妖精吃了你,我也不回来!”
李闲咬牙切齿的说道。
PS:将明的文字比帝胄自我感觉要漂亮些,所以写起来的速度稍微慢一些。存稿是没有的,我试试每天三更能不能保持,如果不能,最少也不会低于两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