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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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零反派小媳妇
  作者:红芹酥酒
  文案:
  孔嫣穿越到一本七十年代的军婚文中。
  里面的女主上辈子爱慕虚荣贪婪自私最后惨死街头,重生回来后决定好好过日子。
  本来这一切都与她毫不相干,偏偏她是里面下场凄惨的炮灰,为了过好日子嫁给大队长的残疾儿子男配,后来考上大学抛夫弃子。
  原书女主看在男配上辈子的恩情上,带着他一起做生意发家致富,并且揭露她这个女配的恶毒本性。
  孔嫣整个人都不好了,看着眼前这个沉默寡言、自卑敏感的丈夫,谁能想到他竟是那个最后爱而不得为了女主黑化导致国家市场几乎瘫痪坏事做尽的大反派?
  奶奶个腿,她好想回家!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女配 甜文 穿书
  主角:孔嫣,宋清风 ┃ 配角:林杏,赵卫国
  第一章 男配媳妇
  早上,外面天还没亮。
  躺在旁边的人动了动,坐起来了,随后传来一阵细细索索穿衣服的声音。
  被窝里的暖气随着人一开一合的动静散去一部分。
  待人下了床,孔嫣赶紧将手摸索到后背,偷偷掖了掖被角。
  床下穿好衣服的宋清风回过头沉默的看了一眼床上一动不动的人影,走过去推了推她。”……”没有丝毫动静。
  再次推了推。
  “……”还是没有动静。
  抿紧唇,脸上神色不明,然后直接转身出门。
  先是轻的几乎听不见的脚步声,接着是木门摩擦的“吱呀”声。
  关上了。
  房间内静悄悄的,过了一会儿,躺在床上装死的孔嫣才悄咪咪的睁开眼,伸出脖子回过头去看,果然没人。
  松了口气。
  赶紧缩回去,埋在被窝里继续睡。
  她才不起来呢,起来就要干活!
  底下的炕暖乎乎的,简直不要太舒服,这在知青点的时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还是她聪明。
  孔嫣是三个月前穿越过来的。
  准确的说她是穿到一本书中。
  三个多月前她还在现代,一个集美貌与时尚容一身的新时代大学生,洗澡的时候无意间发现胸部里长了一个硬块,本来不是什么大事,医生说取出来就好了,哪知前一秒还在做手术,醒来之后就成了红旗公社前进大队生产二队的下乡新知青孔嫣。
  没错,和她同名同姓。
  这也就算了,偏偏她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年代重生文,里面炮灰就是这个名字,而且不幸的是,她发现自己就是穿到那本书中了,成了里面下场凄惨的女炮灰。
  那本书她到现在都记忆犹新,讲的是一个叫林杏的女主角,上辈子嫁给一个大她十几岁的军人,因为爱慕虚荣不知道珍惜,和村里的一个男知青勾搭在一起最后落得病死街头,重生回来后决定好好过日子的故事,并因为重生取得商机,大大发展了一番事业。
  而书里的孔嫣两辈子都得罪过林杏。
  第一世的时候,男知青一开始喜欢的是她,但她不接受,后来看见男知青和林杏有染,就心下嫉妒,将他们的事暴露出来,害得林杏成了村里的污点,后来落魄都不敢回乡。
  第二世是两人一起在学校里读书,并且是同寝室的舍友,故意多次针对林杏,在外败坏她名声。
  书里还有一个重量级的男配,也就是孔嫣两辈子的丈夫,即大队长的残疾儿子。
  上辈子孔嫣高考后跑到城里读书丢下孩子和丈夫,找了个城里男人。
  男配带着儿子进城找孔嫣时,遇到了林杏,见她可怜给了点钱给她,所以重生回来的林杏决定带着他一起发家致富,最后创业成大佬。
  虽然重生回来的林杏还是没能阻止孔嫣嫁给他,但也在她的刻意引导下让男配厌恶上了孔嫣,最后更因为孔嫣三番五次的找林杏麻烦而断然离婚。
  书中孔嫣后来的下场就是林杏上辈子的结局,给人做小三然后惨死。
  而在创业过程中男配喜欢上了聪明能干的林杏,最后由于爱而不得而黑化,在事业上投机取巧,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大结局就是女主林杏大义灭亲,让男主找人抓捕了男配,然后女主和男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知道自己穿书后,孔嫣原本是打算低调做人的,远离女主与男配,可是……没办法,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书中的孔嫣下乡第二天就中暑了,她也就是那个时候醒过来的。
  每天早上五点不到就有人来喊要去干活,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干了一天全身都是汗还经常洗不了澡,更别说每天都饿肚子。
  好不容易熬过夏天,哪知道冬天更惨,北方十一月份就下雪了,每天晚上都冻得睡不着,手上脚上都生了冻疮,奇痒无比还不敢挠。
  一想到今年才1972年,还有五年才恢复高考!
  整个人都不好了!
  于是挣扎再三,向来自认还有点骨气的孔嫣为了不挨饿为了不受冻,跑到书中男配他妈也就是大队长老婆面前自荐,要给她儿子当媳妇!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般情景。
  迷迷糊糊又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孔嫣再次醒过来时,就看到纸糊的窗口那儿光亮亮的,心口一突,赶紧坐起来穿衣服。
  大红色的花棉袄套在身上,下面是黑色的棉裤,臃肿不堪,头发已经有四天没洗了,随意扎成一个丸子。
  下床穿上鞋,抠了抠眼屎,端着盆出去了。
  谁能想到三个月前还是c大校花的她现在竟邋遢成这般模样?
  孔嫣叹了口气,然后装模作样的扶着腰去了厨房。
  厨房就在对面,烟囱已经冒着白烟了,进了屋就看到一个老式的土糊的灶台,正在炒菜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个子高高大大,圆脸细眼,后脑勺绑着一根大辫子,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棉袄,这是她现在的大嫂曹氏。
  坐在下面看火的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四五十岁妇女,脸瘦长发黄,堆着细纹,剪着齐耳短发,但精神奕奕,这是她婆婆。
  看到孔嫣过来,原本还有些不满的宋妈见她手撑着腰一脸难受的表情,目光闪了闪,赶紧拍了拍手站起来。
  热情道:“你这孩子也真是的,咋起这么早啊?也不多睡一会儿,既然起来了就先洗洗,待会儿男人们就回来了。”
  孔嫣一副乖乖巧巧的样子,点点头,“知道了妈。”
  演戏就要演到底,有些委屈的低下头嘀咕道:“我都说了要起早,清风他……”
  宋妈一听,笑的眯了眼,赶紧拍拍她手,哄道:“这孩子刚成婚不懂事,你多体谅体谅,回头我说说他,待会儿给你蒸个鸡蛋,好好补补身子。”
  孔嫣听了眼睛一亮,见目的达到,赶紧懂事的道:“谢谢妈,那我去洗了。”
  转个身子拿着脸盆去打热水。
  一旁挥着锅铲的曹氏见状,忍不住撇撇嘴,总觉得娶回来的这个弟媳妇不太老实。
  孔嫣刚洗好脸,门口就传来声响,应该是公公和宋清风回来了。
  果然,从门里往外看去,就见两人满头大汗,直接阔步往客厅走去。
  宋清风就是原书中的男配,个子不矮,有一米八多,但不像北方男人那般壮实,而是瘦高型的,脸白净,长得一副不太像会干活的样子,这个时代是崇尚劳动的时代,所以这幅样貌在农村根本不受女孩的欢迎。
  再加上他小时候发烧引起失聪,成了聋哑人导致交流不方便,使得他性格沉默阴郁,所以哪怕是大队长的儿子,也没女孩子愿意嫁给他。
  这也是为什么宋妈一听孔嫣愿意嫁给她儿子时,也不管有没有什么目的,喜得赶紧在三天时间就将她娶回家,生怕反悔了。
  早饭是辣白菜,萝卜和鱼炖豆腐。
  家里九口人,宋大哥已经上班去了,他在镇子的广播站上班,还有两个孩子也去上学了。
  “吃饭吧。”坐在上首的老爷子开口道。
  孔嫣坐在宋清风旁边,见人都动了,赶紧将筷子伸向炖锅里的鱼,急吼吼的夹了一大块鱼肚。
  一旁的宋清风见了,视线随着人的手看向旁边人的嘴,最后还是默默地低下头吃自己碗里的饭。
  孔嫣一点都不知道客气,她是真饿怕了。
  这时候粮食紧张,能吃到鱼已经很难得了,这鱼还是前段时间农忙过了后大队组织人去河里打的,那时候她还没嫁过来,他们知青点也分到几条,但不过几天就吃完了。
  每天半碗粗粮,卡的嗓子难受不说,还吃不饱,饿的人面黄肌瘦。
  他们这里还算好的,听说有的大队还吃不上粮食,社员有的找树根啃,有的则跑到外面借粮食。
  日子苦不堪言!
  孔嫣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生怕吃少了。
  她都想哭,三个月前的她还想着减肥,现在却觉得当初学校食堂的饭菜都是美味。
  吃完饭孔嫣和大嫂一起去厨房洗碗。
  差不多歇了一会儿,宋爸带着家里人都出去干活,只剩下孔嫣一个。
  现在是十一月份,农忙结束了,不过也有事情做,生产队的社员们要去帮自己队或别的队、别的公社、别的县“修水利”、挖河渠、挖河泥当肥料,或“改良土壤”、积肥。
  这个年代,农民除春节外,唯一能休息的机会就是下大雨,生产队只有在下大雨的日子才不要求社员们出工、上工。
  不过,她刚结婚,所以能抽空偷偷歇息几天,这还是因为她嫁的好,而且宋妈跟她说了,要把她换个轻松一点的工作,听的孔嫣感动的想哭。
  早知如此,她就该早点自荐来给她儿子做媳妇,白吃了那么多的苦。
  将口袋里的鸡蛋小心的剥开了吃,连蛋壳上沾了点点的蛋白都给啃了,吃完后乖乖拎着一桶衣服去了河边。
  他们家住在二队这边,村子口那里就有一条大河,妇女平时都在那儿洗衣服。
  孔嫣拎着桶踉踉跄跄走了过去。
  有几个老妇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过来都面带好奇,挤眉弄眼的。
  当她眼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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