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小秋连忙侧身让辅导员进门,一边笑着问好:“老师好。”
杨朋看着眼前乖巧的小姑娘很是满意,转眼看到屋里两个大男孩子,其中一个看起来像在校学生,另一个,看着有点儿凶,不过也是一脸正气的,应该也不是什么坏人。
见他打量秦戎和吴戈,小秋就介绍了一句:“这是我的两个哥哥。”
哥哥,永远比朋友啊、同学啊这些好使。一听是哥哥,杨朋更是放弃了审视,笑着点头招呼,吴戈和秦戎也配合地问了好。
这时,杨朋才转向小秋,道:“王小秋同学,学校的意见,上希望你能在后天的开学典礼上代表新生致辞,你没有问题吧?”
这时候还允许拒绝么?小秋只能答应下来:“谢谢学校和老师们的信任,我没有问题。”
“哈哈,那就好,你这两天准备准备稿子,也不用太长,三到五分钟就好。”杨朋叮嘱一句,又例行地询问了一下小秋报道的事项,得知小秋正准备下楼打水,这位辅导员顺势提出一起下楼,路上,他又介绍了一下学校的大致布局,最后带点儿小得意地透露:“三餐厅是教师餐厅,有小炒业务,想解馋了可以过去吃,到时候找我,我帮你买票就行。”
小秋乖巧地道谢:“谢谢老师关心,我记下了。”
杨朋在楼下告辞离开,小秋才跟着秦戎往水房走。
6、7、8三栋宿舍楼位于校园的一隅,前面有一片杂树林,旁边是护理院的实验室,过去有一个小池塘,旁边是个小操场,从池塘和操场中间穿过去是水房和第二餐厅,二餐厅前边是15号和9号、10号宿舍楼,再往前,才是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操场这些设施,第一餐厅和第三餐厅都在那边。
刚才从杨朋口中得知,7号楼是研究生楼,8号楼是外国留学生交流生和部分单身教室的宿舍楼,只有六号楼一栋是本科生宿舍。杨朋还很高兴地说‘就你们这栋楼是六人间,其他学生宿舍楼都是八人间’,还提小秋高兴呢,小秋却只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儿,若是让她选,她情愿选一个八人间宿舍楼,也强似每天上课、买饭打水跑断腿呀。
九月份,京城已经是入秋,天高气爽,云淡风轻,太阳稍稍有些热,却有风,校园里的绿化很好,路边都是茎干粗壮的大树,绿叶如盖的,沿着路边的树荫慢慢走过去,还算凉爽。
暖瓶由秦戎提了,小秋甩着手慢慢跟着,一边看着周围的景致,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她自己没觉得,却不知,男帅女靓的两个人,早已经成了旁人眼中的风景。
有路过的女生惊喜地窃窃私语:“那个,那个是华大的秦戎吧?很多人说他像光夫,我觉得比光夫更帅……真的好帅啊!”
“哎,哎,我觉得他长得不像光夫,更像潘安邦……”
“唔,你这么一说,气质是挺像的……”
“你们就说那个男生了,那个女生你们看到没?好漂亮啊,像米雪啊……”
“哪里?哪里……还真是漂亮啊……可我觉得不像米雪,像秀芝,啊,就是陈真的那个日本女朋友啊,我觉得她比米雪更漂亮……”
一路走过去,引起一路惊艳,一路议论,等小秋和秦戎去水房打上水,再去餐厅熟悉地形,顺便找一找购买饭票的地方时,医学院校园里基本已经传开了:今年的新生有个特别特别特别漂亮的女生啊,穿着打扮、气质风度、容貌身条……据说有听到声音的,连声音头特别好听,标准的普通话,说话细声细气,温温柔柔的……这是要力压前面几届学姐,成为校花的节奏哇。
小秋和秦戎走出去受人瞩目都习惯了,谁也没觉得有什么异样,打了水,小秋买了五十元钱的饭菜票就回来了。
到了宿舍,吴戈已经把被褥帮小秋铺好了,而且,屋里也多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穿着的确良的花衬衣搭配及膝的黑色百褶半裙,梳着眼下最流行的小鹿纯子头发,正趴在进门的下铺上铺床,而送这个女生来的中年大叔,应该是女生的父亲,正跟吴戈聊的热火朝天的。
吴戈换纸条的时候,小秋就注意到了,这个女生叫李芳云,听大叔一口带着大碴子味儿的口音,应该是辽省人,偏大连营口那块儿的。
那位大叔好像和吴戈聊地震呢,说的满脸激动地:“……艾玛呀,那地面子跟筛糠似的,别说那老土坯房子啦,就是砖瓦房也架不住折腾哇,忽闪忽闪晃上几晃,扑哧一声就趴了……哎妈呀,哪一年亏得预报做的准啊,要不然啊,我们那嘎达得死老些人啦……不比后来唐山那回轻省啊……唉,可惜,隔年唐山那回没预报准,那损失,大了。我当年还参加了救援队见着了,那场面儿……哎妈呀,这辈子都不忘不掉啊,太惨了……我平常一顿饭能造一斤半馒头,吃米饭也得吃三大碗,可那几天天天干活,累得半死,却愣是不饿,皱着眉投强往下咽,一顿也就吃两个馒头,就再也吃不下了……老难受啦……”
小秋进门,那女生闻声抬起头来,浓眉大眼,五官大气漂亮,看见小秋立刻笑着打招呼:“你是王小秋吧?我叫李芳云,营口大石桥的。”
这样爽朗大方的姑娘让人没办法不喜欢,小秋也笑着自我介绍:“王小秋,s省的。”
那边,李芳云的父亲见到小秋和秦戎进来,也停下了讲古,笑呵呵过来跟小秋打招呼:“这个小同学看着年纪不大,你多大岁数了?”
小秋报:“17了。”
李父立刻惊讶道:“哎妈呀,才17岁就考上大学啦?原来还是个小神童啊。比我们家芳云小四岁呢,以后有啥事儿,找你芳云姐帮你做,不用客气,你芳云姐洗衣服缝衣服都麻利,若不是你们宿舍没条件,她做饭也是一把好手……”
说着话,目光还在吴戈和秦戎身上溜过去……看得小秋暗笑不已。这位大叔,这是已经开始推销自家女儿了?不过,眼光不错,她们家这两只绝对是一表人才、文武双全、人品端正的大好青年。
第七百四十二章
吴戈已经把床铺好了,小秋赶着回家制药,也没多在宿舍里停留,与李芳云聊了几句,三个人就辞过李家父女离开了宿舍。
连着两天报道时间,后天有开学典礼,她就必须去学校了,也就是,小秋制药的时间仅剩下两天两夜了,比之前的三天时间更紧张了些。
心里计议一番,小秋也就没回卷棚胡同,而是拉着秦戎吴戈直接去了大宅子那边,拉两个人给她做苦力,碾药、过筛、烧火、看锅……
有了两个人帮手,这些粗笨活计终于不用小秋自己受累了,速度提高了一倍不止。
一个电话打回去,刚刚回到卷棚胡同的秋芬嫂子又回了大宅子,专门给他们烧热水、做饭,负责后勤工作。
一天下来,药材的炮制全部完成,粉碎只完成了一半。第二天上午,吴戈和秦戎两个人一起碾药,铁碾船和捣筒、研钵齐上阵,叮叮咣咣一上午,终于把药材全部粉碎完成,吃过午饭,小秋稍事歇息,没有再叫吴戈秦戎,自己关了门在制药室里,炼蜜入药,熬制成膏。
这个药方子是小秋从一本破烂古籍中发现的,名为‘紫金续命膏’,据传乃是宋朝宫廷内方,用料极为讲究,药材也多以名贵药材,其中珍珠、玛瑙、玉石皆在方中,更有金箔捣碎水飞后入药,据载有‘接骨生肌,疗伤续命’之功效。
小秋发现这个方子之后试制了一部分,交给宋胜书拿去试验,实验结果说比白药红药效果更为显著迅速……但是,这药方子注定无法推广,因为用料太精贵,成本太高,根本没办法大规模生产。
一直到掌灯时分,小秋才将药膏子收了,装在两个棕色药瓶里,然后一并收入小青花内。
弄完这些,小秋浑身疲惫,却还是强撑着开始洗刷用过的家伙事儿,听到动静,吴戈和秦戎敲门进来,秦戎主动把活儿揽过去,推着小秋去洗漱休息。
秦戎没搭理吴戈,吴戈也很知机地跟着小秋出了制药室。
小秋简单地洗了把脸,拢了拢头发,然后带着吴戈进了屋里。
她盯着吴戈,道:“此次你要开赴前线,我替你求了一个保命之物……你伸过手来……”
听小秋这么说,吴戈还以为是什么保命符、平安符之类的,别看吴家是革。命家庭,但吴奶奶却信这个,得知吴戈上前线的消息就哭了,哭了一天,第二天就去了西山,据说在潭拓寺求了一串佛珠回来,让吴戈贴身戴着不要离身。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也信这个……哎哟,疼!”吴戈挑着眉还笑话小秋呢,没防备手指已经被小秋用三棱针刺破,眨眼间,指头顶端就冒出了一个黄豆大小的血珠子。
小秋根本不理会吴戈叫疼的声音,一手捏着吴戈的手指,一手拿着掩在丝线里的小青花,将血珠子‘喂’过去……果然,如她所想的一样,血珠子一碰到小青花,就嗖地一声被吸收了,连丝绳上都没留下任何印迹。
小秋手底下不停用力,血珠子一个个被挤出来,然后喂给小青花吃,连着挤了五六回,都被小青花飞快地吸收了,一边还在小秋心里催促:还要,还要……
小秋烦了,直接把小青花凑到了吴戈手指的针眼上,然后,小秋心里就感觉道一声欢呼,然后是大口大口喝水的声音。
过了将近一分钟,小秋才接收到一个‘饱了’的信号,她这才将小青花从吴戈的指端拿开。
显然,这时,吴戈已经与小青花建立了联系,小秋不出意料地在吴戈脸上看到了一片惊愕和不敢置信。
杨朋看着眼前乖巧的小姑娘很是满意,转眼看到屋里两个大男孩子,其中一个看起来像在校学生,另一个,看着有点儿凶,不过也是一脸正气的,应该也不是什么坏人。
见他打量秦戎和吴戈,小秋就介绍了一句:“这是我的两个哥哥。”
哥哥,永远比朋友啊、同学啊这些好使。一听是哥哥,杨朋更是放弃了审视,笑着点头招呼,吴戈和秦戎也配合地问了好。
这时,杨朋才转向小秋,道:“王小秋同学,学校的意见,上希望你能在后天的开学典礼上代表新生致辞,你没有问题吧?”
这时候还允许拒绝么?小秋只能答应下来:“谢谢学校和老师们的信任,我没有问题。”
“哈哈,那就好,你这两天准备准备稿子,也不用太长,三到五分钟就好。”杨朋叮嘱一句,又例行地询问了一下小秋报道的事项,得知小秋正准备下楼打水,这位辅导员顺势提出一起下楼,路上,他又介绍了一下学校的大致布局,最后带点儿小得意地透露:“三餐厅是教师餐厅,有小炒业务,想解馋了可以过去吃,到时候找我,我帮你买票就行。”
小秋乖巧地道谢:“谢谢老师关心,我记下了。”
杨朋在楼下告辞离开,小秋才跟着秦戎往水房走。
6、7、8三栋宿舍楼位于校园的一隅,前面有一片杂树林,旁边是护理院的实验室,过去有一个小池塘,旁边是个小操场,从池塘和操场中间穿过去是水房和第二餐厅,二餐厅前边是15号和9号、10号宿舍楼,再往前,才是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操场这些设施,第一餐厅和第三餐厅都在那边。
刚才从杨朋口中得知,7号楼是研究生楼,8号楼是外国留学生交流生和部分单身教室的宿舍楼,只有六号楼一栋是本科生宿舍。杨朋还很高兴地说‘就你们这栋楼是六人间,其他学生宿舍楼都是八人间’,还提小秋高兴呢,小秋却只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儿,若是让她选,她情愿选一个八人间宿舍楼,也强似每天上课、买饭打水跑断腿呀。
九月份,京城已经是入秋,天高气爽,云淡风轻,太阳稍稍有些热,却有风,校园里的绿化很好,路边都是茎干粗壮的大树,绿叶如盖的,沿着路边的树荫慢慢走过去,还算凉爽。
暖瓶由秦戎提了,小秋甩着手慢慢跟着,一边看着周围的景致,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她自己没觉得,却不知,男帅女靓的两个人,早已经成了旁人眼中的风景。
有路过的女生惊喜地窃窃私语:“那个,那个是华大的秦戎吧?很多人说他像光夫,我觉得比光夫更帅……真的好帅啊!”
“哎,哎,我觉得他长得不像光夫,更像潘安邦……”
“唔,你这么一说,气质是挺像的……”
“你们就说那个男生了,那个女生你们看到没?好漂亮啊,像米雪啊……”
“哪里?哪里……还真是漂亮啊……可我觉得不像米雪,像秀芝,啊,就是陈真的那个日本女朋友啊,我觉得她比米雪更漂亮……”
一路走过去,引起一路惊艳,一路议论,等小秋和秦戎去水房打上水,再去餐厅熟悉地形,顺便找一找购买饭票的地方时,医学院校园里基本已经传开了:今年的新生有个特别特别特别漂亮的女生啊,穿着打扮、气质风度、容貌身条……据说有听到声音的,连声音头特别好听,标准的普通话,说话细声细气,温温柔柔的……这是要力压前面几届学姐,成为校花的节奏哇。
小秋和秦戎走出去受人瞩目都习惯了,谁也没觉得有什么异样,打了水,小秋买了五十元钱的饭菜票就回来了。
到了宿舍,吴戈已经把被褥帮小秋铺好了,而且,屋里也多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穿着的确良的花衬衣搭配及膝的黑色百褶半裙,梳着眼下最流行的小鹿纯子头发,正趴在进门的下铺上铺床,而送这个女生来的中年大叔,应该是女生的父亲,正跟吴戈聊的热火朝天的。
吴戈换纸条的时候,小秋就注意到了,这个女生叫李芳云,听大叔一口带着大碴子味儿的口音,应该是辽省人,偏大连营口那块儿的。
那位大叔好像和吴戈聊地震呢,说的满脸激动地:“……艾玛呀,那地面子跟筛糠似的,别说那老土坯房子啦,就是砖瓦房也架不住折腾哇,忽闪忽闪晃上几晃,扑哧一声就趴了……哎妈呀,哪一年亏得预报做的准啊,要不然啊,我们那嘎达得死老些人啦……不比后来唐山那回轻省啊……唉,可惜,隔年唐山那回没预报准,那损失,大了。我当年还参加了救援队见着了,那场面儿……哎妈呀,这辈子都不忘不掉啊,太惨了……我平常一顿饭能造一斤半馒头,吃米饭也得吃三大碗,可那几天天天干活,累得半死,却愣是不饿,皱着眉投强往下咽,一顿也就吃两个馒头,就再也吃不下了……老难受啦……”
小秋进门,那女生闻声抬起头来,浓眉大眼,五官大气漂亮,看见小秋立刻笑着打招呼:“你是王小秋吧?我叫李芳云,营口大石桥的。”
这样爽朗大方的姑娘让人没办法不喜欢,小秋也笑着自我介绍:“王小秋,s省的。”
那边,李芳云的父亲见到小秋和秦戎进来,也停下了讲古,笑呵呵过来跟小秋打招呼:“这个小同学看着年纪不大,你多大岁数了?”
小秋报:“17了。”
李父立刻惊讶道:“哎妈呀,才17岁就考上大学啦?原来还是个小神童啊。比我们家芳云小四岁呢,以后有啥事儿,找你芳云姐帮你做,不用客气,你芳云姐洗衣服缝衣服都麻利,若不是你们宿舍没条件,她做饭也是一把好手……”
说着话,目光还在吴戈和秦戎身上溜过去……看得小秋暗笑不已。这位大叔,这是已经开始推销自家女儿了?不过,眼光不错,她们家这两只绝对是一表人才、文武双全、人品端正的大好青年。
第七百四十二章
吴戈已经把床铺好了,小秋赶着回家制药,也没多在宿舍里停留,与李芳云聊了几句,三个人就辞过李家父女离开了宿舍。
连着两天报道时间,后天有开学典礼,她就必须去学校了,也就是,小秋制药的时间仅剩下两天两夜了,比之前的三天时间更紧张了些。
心里计议一番,小秋也就没回卷棚胡同,而是拉着秦戎吴戈直接去了大宅子那边,拉两个人给她做苦力,碾药、过筛、烧火、看锅……
有了两个人帮手,这些粗笨活计终于不用小秋自己受累了,速度提高了一倍不止。
一个电话打回去,刚刚回到卷棚胡同的秋芬嫂子又回了大宅子,专门给他们烧热水、做饭,负责后勤工作。
一天下来,药材的炮制全部完成,粉碎只完成了一半。第二天上午,吴戈和秦戎两个人一起碾药,铁碾船和捣筒、研钵齐上阵,叮叮咣咣一上午,终于把药材全部粉碎完成,吃过午饭,小秋稍事歇息,没有再叫吴戈秦戎,自己关了门在制药室里,炼蜜入药,熬制成膏。
这个药方子是小秋从一本破烂古籍中发现的,名为‘紫金续命膏’,据传乃是宋朝宫廷内方,用料极为讲究,药材也多以名贵药材,其中珍珠、玛瑙、玉石皆在方中,更有金箔捣碎水飞后入药,据载有‘接骨生肌,疗伤续命’之功效。
小秋发现这个方子之后试制了一部分,交给宋胜书拿去试验,实验结果说比白药红药效果更为显著迅速……但是,这药方子注定无法推广,因为用料太精贵,成本太高,根本没办法大规模生产。
一直到掌灯时分,小秋才将药膏子收了,装在两个棕色药瓶里,然后一并收入小青花内。
弄完这些,小秋浑身疲惫,却还是强撑着开始洗刷用过的家伙事儿,听到动静,吴戈和秦戎敲门进来,秦戎主动把活儿揽过去,推着小秋去洗漱休息。
秦戎没搭理吴戈,吴戈也很知机地跟着小秋出了制药室。
小秋简单地洗了把脸,拢了拢头发,然后带着吴戈进了屋里。
她盯着吴戈,道:“此次你要开赴前线,我替你求了一个保命之物……你伸过手来……”
听小秋这么说,吴戈还以为是什么保命符、平安符之类的,别看吴家是革。命家庭,但吴奶奶却信这个,得知吴戈上前线的消息就哭了,哭了一天,第二天就去了西山,据说在潭拓寺求了一串佛珠回来,让吴戈贴身戴着不要离身。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也信这个……哎哟,疼!”吴戈挑着眉还笑话小秋呢,没防备手指已经被小秋用三棱针刺破,眨眼间,指头顶端就冒出了一个黄豆大小的血珠子。
小秋根本不理会吴戈叫疼的声音,一手捏着吴戈的手指,一手拿着掩在丝线里的小青花,将血珠子‘喂’过去……果然,如她所想的一样,血珠子一碰到小青花,就嗖地一声被吸收了,连丝绳上都没留下任何印迹。
小秋手底下不停用力,血珠子一个个被挤出来,然后喂给小青花吃,连着挤了五六回,都被小青花飞快地吸收了,一边还在小秋心里催促:还要,还要……
小秋烦了,直接把小青花凑到了吴戈手指的针眼上,然后,小秋心里就感觉道一声欢呼,然后是大口大口喝水的声音。
过了将近一分钟,小秋才接收到一个‘饱了’的信号,她这才将小青花从吴戈的指端拿开。
显然,这时,吴戈已经与小青花建立了联系,小秋不出意料地在吴戈脸上看到了一片惊愕和不敢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