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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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衡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来相亲了,反正每次来的路上,媒婆卢总会将对方夸的天花乱坠,但“验货”之后,总免不了让她一阵神伤。
  前些天介绍了个书生,说是庆元三十二年的进士,学问是极渊博的,人也长得清秀。
  结果去了一看,那人站起来还没她坐着高。沈衡本着善良淳朴的心态,就说了句:“您能够得着椅子吗?需不需要我找人抱您上去?”
  结果就惹的他拂袖而去,半点风度也无。
  还有一次,介绍了个武馆的教头,听说是个能脚踩猛虎的壮汉。
  谁知道看了才知道,脚踩猛虎说的是腿没瘸的时候。还记得他拄着个拐棍,手持一只青瓷海碗当作见面礼送给她时,她几乎动用了全身力气才忍住没往那碗里丢上一枚铜钱。
  沈衡被人退过婚,而且还是在花轿吹吹打打饶了半座城池之后,被原封不动抬回来的。
  丞相嫡子的婚事,那是朝中但凡有些脸面的人都会参加的,都见证了她尊严扫地的样子。
  这样被退回来的女子,有身份的官员不愿意再娶,没身份的官员不敢娶。二十出头的年纪,即便不找官宦子弟,也是不好嫁了。
  这一次的富家公子,果然也没有让她失望。
  那一张被“富贵”充斥的没有一丝瘦肉的脸上,险象环生,抱团的五官像是彰显着他们家的财运一般,纵横的四通八达。
  落座之后,他上下打量着她,笑眯眯的说道。
  “听说你二十二了?我瞧着倒是不像,比我爹新纳来的那个十六岁的水嫩丫头还灵透三分呢。”
  沈衡微笑着点头,觉得相亲这事,还真他妈的不是一点半点的没靠在谱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所谓“房里人”
  “卢婆子说你三岁能文,五岁能舞,还绣的一手好女红。”
  张富贵用手抓了抓几日未洗的油头。“我就是喜欢你这种会识文断字的,有易趣。”
  三岁能文吗?
  沈衡眨了眨眼睛,三字经确实字数满多的。但是卢媒婆可能没告诉他,她到现在能背全的,还是只有这一本。
  五岁能舞?
  如果拎着裙摆转圈也算的话,她舞的还是挺好的。
  至于女红。
  她从腰上的小荷包里掏出昨天晚上绣好的帕子,真诚无比的说。
  “张公子觉得这绣工如何?”
  张富贵瞪着眼珠瞧着那上面密密麻麻的针脚辨认了半晌,十分敬佩的拱手。
  “沈小姐果然不是一般女子,竟然如此别出心裁的在上面绣了一只蜈蚣,实在另在下大开眼界。”
  沈衡学着他的样子也拱了拱手。
  “公子真会开玩笑,奴家绣的,分明是一条灵蛇。”
  昨晚她绣完了之后,还被道道夸赞了很久。主仆两的绣工都是半斤八两,真不好说谁更胜一筹。
  一般家里的女红,都是母亲手把手交给女儿的。奈何沈衡的娘除了知道银针是暗器之外,压根不知道这东西穿了线之后还是可以用的,以至于沈大小姐长到十六岁才知道这东西的用处。
  能有现在这绣出点图样来的本事,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啊,哈哈哈哈哈。”张公子硬挤出几声不尴不尬的讪笑,颇为理解的道“灵蛇也好,也好。其实女子嘛,也不用什么才情,长得好看才是最关键的。沈小姐长得水灵,以后生出来的孩子肯定也不会差了。”
  孩子长得好不好,貌似爹也是关键吧?
  沈衡看着他油光满面的脸出神,试图在那上面找出一点能看得过去的地方。
  但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样,真的是太难为自己了。
  他们所在的这处临枫阁,是上京茶楼酒肆最文雅的一处所在,临窗而立便能映入满眼的好景致。
  秋日枫叶正红,摇曳在风中的叶脉随风轻摆,泛起阵阵红浪。
  一旁的张公子说:“这枫叶长得多好,跟泼了盆狗血染上去的似的。你若是喜欢,等我们成亲了,我在你院子里也栽上一片,瞧着也喜庆。”
  沈衡听后满认真的点头,觉得狗血这两个字,用的甚合她意。
  楼下传来一阵脚步声,想是又有客人来了。
  临枫阁的老板丘掌柜的亲自带路将人请上来,腰弯的像一只煮熟的龙虾。
  在抬眼看到几名身穿便服上楼的大人时,沈衡觉得这是一出反应“官民一家”的惬意画面。
  在发现满头珠翠的刘雅君也混杂在其中,且一眼便发现自己的时候。她觉得这是一出有可能会引发口舌之争的热闹画面。
  待看到那群人躬身迎着一名轻袍缓带的公子上楼时,她觉得自己坐不下去了。
  那一席月白的广袖长袍,除了那个人,还有谁可以穿的这般慵懒出尘。
  苏月锦似乎也没料到会在这个地方见到沈衡,清澈的眼底闪过一丝怔愣。只是在看到她对面那“一团肥肉”时,又转成了迷茫。
  那个东西,是什么?
  刘雅君本是听说父亲要同端王爷商议朝中政事,死皮赖脸的跟来倒茶混脸熟的,没想到沈衡也在。思及方才看到媒婆卢婆子坐在楼下吃茶,心里便了然了个大概。
  清了清嗓子,她走上前来,故作惊讶道:“沈姐姐这是在做什么?哟,这位公子真是一脸的富相,你们难不成是在。。。”她做了个捂嘴的动作。“相亲呢?”
  张富贵没听出那话里的嘲讽意思,笑呵呵的应到:“是啊是啊。这位姑娘真是有眼光,在下是做猪肉生意的,大至上京,小到周边县城,用的都是我们庄子上的猪肉。就连宫里的吃的,也是咱家供上去的。”
  刘雅君未及对方这样健谈,当下笑的花儿一般:“原是养猪的,难怪我瞧着公子穿的这般体面。沈姐姐平日最爱吃猪肉,嫁到你家真真是合了心意的。”
  “沈姑娘爱吃猪肉?”
  “可不是嘛。”刘雅君摆弄着手腕上的璨金镯子。
  “沈大人没坐上礼官之前,家里一直生活的挺拮据的。除却给些贵人送礼,家里总留不下什么银子。能吃上一顿猪肉,那就是比过年还开心的事情。如现在这般,能穿着织花缎面的料子出来,也算是不容易的了。”
  沈衡本来是想走的,听到刘雅君的这番奚落反倒坐了下来。
  张富贵泪眼婆娑的说:“沈姑娘,我只当你爹在朝为官,你必然生活的不错,不想竟有这样的过往,实在是苦了你了。”
  沈大小姐一面将绣着“灵蛇”的帕子拿给他擦眼泪,一面轻叹:“为官之人,难得做到的便是清廉。我爹当年同刘小姐的爹比邻而居,刘小姐流着鼻涕看我家吃肉的时候也没少咽口水。现如今她爹也富足了,一身行头也都是体面的,你也无需太过感伤。”
  这话,是连着刘雅君一并拉下水了。
  她幼时,确实住在沈衡家隔壁,这也是她最不愿意提及又拉低身家的事情,但说到流口水,那当真是没有的事。
  “我会吃不是猪肉?你莫在那里胡说,我什么时候。。。”
  “妹妹何必这般激动。”沈衡闲闲的截断她的话。“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当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张富贵也分外善解人意的附和“沈姑娘说的极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过往之事虽听上去有些不堪,但说起来,也是难得的笑谈。”
  不堪?笑谈?!!
  刘雅君险些被这两人一唱一和的架势活活气死,待要再说什么,却看见苏小王爷已经踱着步子走过去了。
  身边熟悉的冷香铺天盖地的袭来,让沈衡整个脊背都僵直了。他看见挨着她坐下,十分坦然的对一众官员们道。
  “我现下有要事要忙,你们先去雅阁等我。”
  朝官们默默将视线看向那个不紧不慢,说完还端着茶盏缀了一口的千岁爷,实在没看出他,忙在哪里。
  只是这话谁敢说的出口?纷纷点头应是,去阁里头坐着去了。
  沈衡目不斜视的端坐在旁,苏月锦却是一贯的随性,径自拿着她的筷子夹着点心吃。
  刘雅君站在一旁气的打抖,恼火于沈衡平白打搅了她同王爷的“约会”。
  压低了声音提醒:“王爷,沈姐姐在这相亲呢,您这样坐着不合适吧?”
  苏月锦奇怪的看她:“有什么不合适的?这不用伺候了,你下去吧。”
  这位爷,又将她当成奴才了。。。
  沈衡目送着刘雅君含恨而去的背影,刚想站起来说,要不你再站会吧,我帮你去倒茶去,便听到张富贵虚心求教的问了句。
  “不知这位公子,同沈姑娘是什么关系?”怎么两人共用一双筷子。
  苏月锦挑了块糖浆最厚的松酪在碟子里。
  “我是她房里的人。”
  沈衡整张脸都陷入到一种无法自拔的抽搐之中,狠拍了两下胸口才顺过气来。
  “不是,你别听他瞎说,这人惯会开玩笑的。”
  这话要是传出去,她就别想再嫁了。眼见着苏月锦还要张口,慌忙用手捂住他的嘴。
  “这是我哥,亲哥哥。”
  张富贵听后愕然了一瞬,而后一拍脑门,这“房里人”,原来就是家里人的意思。可见是他书读的少,险些误会了。
  点头哈腰的倒了盏茶水双手奉上,正色道。
  “原是沈家哥哥,失敬失敬。介绍的人不曾说过家里会有人过来,怠慢之处还请原谅则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傻的都不冒泡了
  沈衡听着那句沈家哥哥,只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强自撑着那笑容,替“她哥”将茶盏接了过来。
  苏月锦眨了眨眼睛,慢悠悠的说。
  “阿衡,你这样我没办法喝了。”
  她的手还扣在他的脸上,柔软的唇瓣若有似无的划过,就那样放肆的撩拨着她的掌心,灼热的,让人心悸。
  “你,你喝嘛。”
  沈衡迅速收回手,尽量去忽略方才那丝悸动。但长袖之下的手掌却似被印上了某种印记一般,令她无措。
  一旁的张富贵却是心情甚好的搓了搓手。
  “不知哥哥在哪里高就,怎地没听卢婆子提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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