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章 草菅人命
这离京城,作为曾经大离国的都城,的确是非常的大,也非常的热闹,繁华。
无数的行人,从这座城池的各个大门之中进进出出,到处都是商队,从四面八方载满了货物,万里迢迢,来到离京城贩卖。
在离京城,物价要比其他地方贵上三四成,能够让那些商队赚得金钵满盆,几乎没有亏本买卖。
其中最为吃香的就是丹药生意,光是一颗普通的止血丹,就要卖上三四俩纹银的天价,而且非常抢手。
毕竟现在世道混乱,钱财乃身外之物,保住性命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在大荒之中,以物换物,生命泉水是硬通货,几乎能够交易到任何物品,但是在这里,真金白银才是钱财。
当然,对于那些高手来说,真金白银不能用来修炼,只是垃圾而已,还不如生命泉水。
江易突然之间看到,在这离京城数里之外,无数的钢铁船舰停靠在岸边,卸载货物,这是离京城的码头,此时已经全部被朝廷大军封锁,占据,一眼望去,营帐连天,无数的士兵在其中穿梭,进行操练着,依稀间传来阵阵喊杀。
一般人根本不敢靠近过去,否则就会当成荒族奸细,被当场杀死。
江易收回目光,再次落在离京城上,向前而去。
很快地,他们就来到了离京城下,一片青色的城墙耸立在大地之上,巍峨不动,形成了一道强大的阻隔。
这城墙,足有数十丈之高,可以清楚地看见,有的地方颜色较浅,露出陈旧之气,有的地方则是崭新如初,与离京城格格不入。
当初大离国灭亡的时候,这座城池已经被中央皇朝的铁骑攻破了,城墙倒塌,战火纷飞,所以许多地方都是后来修复上去的。
这是一座古老大城,经历战火之后,所留下的伤疤,也是残酷历史的见证,永远都无法抹去。
这也是江易心中的伤疤。
在这城墙之上,有一扇无比巨大的城门,这城门油漆鲜亮,也是后来重新安装的。
江易顿时看到,有许许多多的百姓,衣着褴褛,满脸疲倦地从四面八方涌现而来,这些百姓,都是受到荒族迫害,失去家园的难民,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想要进入离京城进行避难,获得一处安身之所。
可惜的是,他们却被守城的士兵拦了下来。
“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城?我们的家已经被荒族毁了,走了十天才来到这里,我们要进城。”
一个青年露出义愤填膺之色,大声怒吼道。
刹那之间,城门之处一阵骚乱。
嗖!
就在这时,一支利箭呼啸而至,一下射中那带头的青年,一箭穿心,强大的力量使得这青年倒飞三丈之远,落在地上,当场毙命。
鲜血染红了城门。
周围的那些难民,纷纷退散开来,脸上露出惊恐之色。
“谁敢在离京城捣乱?不想要命了?”
接着,一道怒喝之声响起。
只见那城门之中,一个身穿银色铠甲的年轻人骑着高头大马,手中拿着大弓,带着十几个侍卫,如众星捧月一般,缓缓走出。
“参见小侯爷!”
那城门口的士兵,通通跪了下来行礼道。
此人,正是威武侯的儿子,白凌。
他举止高贵,趾高气昂,用一种厌恶的眼光扫视众人:“你们这群卑贱的难民,速速离去,不要在这里闹事,否则我把你们通通抓起来杀了,听见没有?”
所有难民听到这话,心神发寒,再次后退了数步,被白凌的凶残吓到了,不敢说话。
他这一手杀鸡儆猴,立刻就把所有人震慑住了,威风无比,霸气无比。
“小侯爷威武!”
白凌身后的那些侍卫,非但没有阻止,反而阿谀奉承起来。
“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我父亲修成超凡入圣的境界,要在皇宫宴请百官,绝对不能出现任何的差池,这些难民当中,有许多人肯定是荒族派来刺探消息的奸细,绝对不能让他们进城,谁敢捣乱,便直接杀了,把尸体悬在城门之上,以儆效尤。”
白凌听到这些阿谀奉承的声音,十分享用,再次说道。
“遵命!”那守城的将军诚惶诚恐,连忙应道。
随后他手一招,几个士兵就走上前来,将那青年的尸体抬走,然后挂在了城楼之上,悬尸示众。
那些难民看到这一幕,立刻被吓得脸色发白,哪里还敢继续争辩,全部远远退了开来。
“不错!”白凌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转身离去。
“小侯爷,这样做会不会有些不妥?若是被那钦差大臣周清纱知道了,恐怕要趁机发难,找小侯爷的麻烦。”
一个侍卫有些担心道。
“狗屁的钦差大臣!这个周清纱,被圣上封为异姓郡主,就以为自己是金凤凰了?本公子看上她,那是她的福气,居然不识好歹,在本公子面前装高贵,假清纯,哼!她活不过今晚了,不过在她死之前,本公子定要好好玩一玩……”
这声音,渐渐地随之白凌走进城门之中,而消失不见。
“唉,这些难民太可怜了,不仅受到荒族残害,现在好不容易来到离京城,居然被拒之门外,被随便杀死,命不如狗啊!”
“草菅人命,无法无天,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律法?”
“嘘!禁声!不要被那些官兵听到,否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此人是威武侯之子,人称小侯爷,身份高贵,在离京城内胡作非为惯了,杀人都是小事,还有更恐怖的你没有见过。”
“威武侯修成超凡入圣,权势滔天,白家在离州的地位无人可以撼动,连大离国皇宫都敢占据,还有什么不敢的?”
“他这是要自立为王啊……”
……………………
许多人都聚集在一起,小声地议论起来,言行谨慎,没有人敢出来为那个青年讨回公道,他就这么被悬挂在城楼,鲜血不断滴落,成为杀鸡儆猴的牺牲品。
江易赶到的时候,想要出手拯救,但是已经晚了。
他是没有想到,这威武侯的儿子竟然敢如此大胆,众目睽睽之下把人杀死,简直无所顾忌。
他的脸上,顿时怒气横生,盯着那城门内看了一会儿,露出浓烈的杀机。
荒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
这白凌,江易是见过的,当初在西川万象宗的时候,周清纱,霸少顷等人为了拯救他,差点死在洪唯一的手上。
但是却未曾想到,此人竟然如此凶残,不单单是一般的纨绔子弟而已,随意残害百姓,这样的人,禽兽不如,必须要杀死。
顷刻之间,在江易的心中,已经对白凌宣判了死刑,不过他没有立即动手,而是忍耐了下来。
“走,进城!”随即,三人便牵着马匹,顺利地走进了离京城。
“将军,你怎么了?”一个士兵看见自家将军突然僵在原地,一动不动,顿时问道。
“没有什么!”那守城将军摇了摇头说道。
刚才他突然有一种触电的感觉,浑身僵硬,动弹不得,非常奇怪,不过幸好,这个感觉只是一瞬之间,他便恢复了,于是没有过多的在意。
可惜,若是他知道数个时辰之后,自己就会暴毙而亡,会不会为刚才的事情感到忏悔?
这离京城,极为繁荣,热闹,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人,街道宽阔,四通八达,一座座高大的建筑,拔地而起。
在这离京城的中央,还有内城,其中宫殿林立,气势恢宏,那是大离国皇宫。
婴宁进入这离京城后,便是一脸的稀奇,到处东张西望,似乎所有的东西,对于她来说都是新鲜事物。
而江千叶则是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目光,落在一个又一个人的身上,吞咽着口水,显然在他的眼中,这些人都是美食。
这么多人,如果通通吞了,会获得多大的好处?
他的心中,已经开始盘算了起来,越想越激动。
“主人,你让我杀谁?”他忍不住开口问道。
因为刚才,他已经感受到了江易的杀机。
不过江易没有回答他,也没有欣赏离京城的心思了,他突然走进一间店铺之中,这间店铺,是卖大米的。
一般人修炼武功之后,都不吃大米,而是改吃肉,因为大米中的能量太少了,就算吃得再多,也支撑不住修炼的消耗。
武道之路,筑基塑体的第一步就是修养元胎,调养肉身。
食谷者,智慧而巧,食肉者,勇猛而悍,所以一般念修才吃大米,增进智慧,而武修吃肉。
“客官,需要点什么?本店最近进购了一批大米,是中央皇朝神工院的最新研制,叫做血晶米,每天只需要吃一顿,就不会饿肚子,精力充沛。”
这店铺之中,前来买米的人不少,江易等人一进店,其中一个店员就看见他们穿着华贵,气度不凡,于是便上前迎接,并且趁机推荐新产品。
“血晶米?”
江易一听到对方说是中央皇朝神工院的最新研制,顿时就来了兴趣。
无数的行人,从这座城池的各个大门之中进进出出,到处都是商队,从四面八方载满了货物,万里迢迢,来到离京城贩卖。
在离京城,物价要比其他地方贵上三四成,能够让那些商队赚得金钵满盆,几乎没有亏本买卖。
其中最为吃香的就是丹药生意,光是一颗普通的止血丹,就要卖上三四俩纹银的天价,而且非常抢手。
毕竟现在世道混乱,钱财乃身外之物,保住性命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在大荒之中,以物换物,生命泉水是硬通货,几乎能够交易到任何物品,但是在这里,真金白银才是钱财。
当然,对于那些高手来说,真金白银不能用来修炼,只是垃圾而已,还不如生命泉水。
江易突然之间看到,在这离京城数里之外,无数的钢铁船舰停靠在岸边,卸载货物,这是离京城的码头,此时已经全部被朝廷大军封锁,占据,一眼望去,营帐连天,无数的士兵在其中穿梭,进行操练着,依稀间传来阵阵喊杀。
一般人根本不敢靠近过去,否则就会当成荒族奸细,被当场杀死。
江易收回目光,再次落在离京城上,向前而去。
很快地,他们就来到了离京城下,一片青色的城墙耸立在大地之上,巍峨不动,形成了一道强大的阻隔。
这城墙,足有数十丈之高,可以清楚地看见,有的地方颜色较浅,露出陈旧之气,有的地方则是崭新如初,与离京城格格不入。
当初大离国灭亡的时候,这座城池已经被中央皇朝的铁骑攻破了,城墙倒塌,战火纷飞,所以许多地方都是后来修复上去的。
这是一座古老大城,经历战火之后,所留下的伤疤,也是残酷历史的见证,永远都无法抹去。
这也是江易心中的伤疤。
在这城墙之上,有一扇无比巨大的城门,这城门油漆鲜亮,也是后来重新安装的。
江易顿时看到,有许许多多的百姓,衣着褴褛,满脸疲倦地从四面八方涌现而来,这些百姓,都是受到荒族迫害,失去家园的难民,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想要进入离京城进行避难,获得一处安身之所。
可惜的是,他们却被守城的士兵拦了下来。
“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城?我们的家已经被荒族毁了,走了十天才来到这里,我们要进城。”
一个青年露出义愤填膺之色,大声怒吼道。
刹那之间,城门之处一阵骚乱。
嗖!
就在这时,一支利箭呼啸而至,一下射中那带头的青年,一箭穿心,强大的力量使得这青年倒飞三丈之远,落在地上,当场毙命。
鲜血染红了城门。
周围的那些难民,纷纷退散开来,脸上露出惊恐之色。
“谁敢在离京城捣乱?不想要命了?”
接着,一道怒喝之声响起。
只见那城门之中,一个身穿银色铠甲的年轻人骑着高头大马,手中拿着大弓,带着十几个侍卫,如众星捧月一般,缓缓走出。
“参见小侯爷!”
那城门口的士兵,通通跪了下来行礼道。
此人,正是威武侯的儿子,白凌。
他举止高贵,趾高气昂,用一种厌恶的眼光扫视众人:“你们这群卑贱的难民,速速离去,不要在这里闹事,否则我把你们通通抓起来杀了,听见没有?”
所有难民听到这话,心神发寒,再次后退了数步,被白凌的凶残吓到了,不敢说话。
他这一手杀鸡儆猴,立刻就把所有人震慑住了,威风无比,霸气无比。
“小侯爷威武!”
白凌身后的那些侍卫,非但没有阻止,反而阿谀奉承起来。
“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我父亲修成超凡入圣的境界,要在皇宫宴请百官,绝对不能出现任何的差池,这些难民当中,有许多人肯定是荒族派来刺探消息的奸细,绝对不能让他们进城,谁敢捣乱,便直接杀了,把尸体悬在城门之上,以儆效尤。”
白凌听到这些阿谀奉承的声音,十分享用,再次说道。
“遵命!”那守城的将军诚惶诚恐,连忙应道。
随后他手一招,几个士兵就走上前来,将那青年的尸体抬走,然后挂在了城楼之上,悬尸示众。
那些难民看到这一幕,立刻被吓得脸色发白,哪里还敢继续争辩,全部远远退了开来。
“不错!”白凌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转身离去。
“小侯爷,这样做会不会有些不妥?若是被那钦差大臣周清纱知道了,恐怕要趁机发难,找小侯爷的麻烦。”
一个侍卫有些担心道。
“狗屁的钦差大臣!这个周清纱,被圣上封为异姓郡主,就以为自己是金凤凰了?本公子看上她,那是她的福气,居然不识好歹,在本公子面前装高贵,假清纯,哼!她活不过今晚了,不过在她死之前,本公子定要好好玩一玩……”
这声音,渐渐地随之白凌走进城门之中,而消失不见。
“唉,这些难民太可怜了,不仅受到荒族残害,现在好不容易来到离京城,居然被拒之门外,被随便杀死,命不如狗啊!”
“草菅人命,无法无天,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律法?”
“嘘!禁声!不要被那些官兵听到,否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此人是威武侯之子,人称小侯爷,身份高贵,在离京城内胡作非为惯了,杀人都是小事,还有更恐怖的你没有见过。”
“威武侯修成超凡入圣,权势滔天,白家在离州的地位无人可以撼动,连大离国皇宫都敢占据,还有什么不敢的?”
“他这是要自立为王啊……”
……………………
许多人都聚集在一起,小声地议论起来,言行谨慎,没有人敢出来为那个青年讨回公道,他就这么被悬挂在城楼,鲜血不断滴落,成为杀鸡儆猴的牺牲品。
江易赶到的时候,想要出手拯救,但是已经晚了。
他是没有想到,这威武侯的儿子竟然敢如此大胆,众目睽睽之下把人杀死,简直无所顾忌。
他的脸上,顿时怒气横生,盯着那城门内看了一会儿,露出浓烈的杀机。
荒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
这白凌,江易是见过的,当初在西川万象宗的时候,周清纱,霸少顷等人为了拯救他,差点死在洪唯一的手上。
但是却未曾想到,此人竟然如此凶残,不单单是一般的纨绔子弟而已,随意残害百姓,这样的人,禽兽不如,必须要杀死。
顷刻之间,在江易的心中,已经对白凌宣判了死刑,不过他没有立即动手,而是忍耐了下来。
“走,进城!”随即,三人便牵着马匹,顺利地走进了离京城。
“将军,你怎么了?”一个士兵看见自家将军突然僵在原地,一动不动,顿时问道。
“没有什么!”那守城将军摇了摇头说道。
刚才他突然有一种触电的感觉,浑身僵硬,动弹不得,非常奇怪,不过幸好,这个感觉只是一瞬之间,他便恢复了,于是没有过多的在意。
可惜,若是他知道数个时辰之后,自己就会暴毙而亡,会不会为刚才的事情感到忏悔?
这离京城,极为繁荣,热闹,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人,街道宽阔,四通八达,一座座高大的建筑,拔地而起。
在这离京城的中央,还有内城,其中宫殿林立,气势恢宏,那是大离国皇宫。
婴宁进入这离京城后,便是一脸的稀奇,到处东张西望,似乎所有的东西,对于她来说都是新鲜事物。
而江千叶则是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目光,落在一个又一个人的身上,吞咽着口水,显然在他的眼中,这些人都是美食。
这么多人,如果通通吞了,会获得多大的好处?
他的心中,已经开始盘算了起来,越想越激动。
“主人,你让我杀谁?”他忍不住开口问道。
因为刚才,他已经感受到了江易的杀机。
不过江易没有回答他,也没有欣赏离京城的心思了,他突然走进一间店铺之中,这间店铺,是卖大米的。
一般人修炼武功之后,都不吃大米,而是改吃肉,因为大米中的能量太少了,就算吃得再多,也支撑不住修炼的消耗。
武道之路,筑基塑体的第一步就是修养元胎,调养肉身。
食谷者,智慧而巧,食肉者,勇猛而悍,所以一般念修才吃大米,增进智慧,而武修吃肉。
“客官,需要点什么?本店最近进购了一批大米,是中央皇朝神工院的最新研制,叫做血晶米,每天只需要吃一顿,就不会饿肚子,精力充沛。”
这店铺之中,前来买米的人不少,江易等人一进店,其中一个店员就看见他们穿着华贵,气度不凡,于是便上前迎接,并且趁机推荐新产品。
“血晶米?”
江易一听到对方说是中央皇朝神工院的最新研制,顿时就来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