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他咬咬牙道,“我可以出五……”
还不等他说完,陆时秋抬了抬手,“你先别说这么早。你又不只大丫一个闺女。”他抬了抬下巴,看向对面的三个丫头,意思不言而喻。
三个都是亲生的,给大丫五十两,意味着另两个也是。
将来你能拿得出来吗?
于大郎刚刚脑子被他激了一下,这会子也反应过来了。他还真拿不出那么多。
他张了张嘴,最终才道,“等她结婚,我给她的陪嫁不会少于二十两银子。”
陆时秋满意了,“既然你对这门婚事没什么意见,那我就放心了。你们父女聊吧,我先走了。”
他再大方,也没办法跟娘子的前男人和平共处。通知一声,已经算是仁之义尽。
说完,他站起身,于大郎送他出来。
走到门口的时候,陆时秋回头看了他一眼,“早点娶个婆娘吧,也能有个家。到时候孩子也能有个亲戚走。”
亲戚?他明明是亲爹。于大郎心里很不是滋味,可他也知道自己已经没有立场再说,只能干巴巴点了下头。
进了屋,大丫已经拿起扫把扫地。二丫跟在她身边帮忙。
三丫看到他进来,“我去烧水吧。于……爹爹,你把脸洗一下,换身干净衣服吧。娘说要把自己整得干干净净,才不容易生病。”
于大郎望着这个唠唠叨叨的小丫头,这孩子看着他的目光只有陌生,他又何尝不是。
三丫见他不答话,以为他同意了,出了堂屋,摸到灶房去烧水。
于大郎没有找衣服,因为这个家根本没有他穿的衣服。
他坐到陆时秋刚刚坐的位置上,冲大丫招了招手,“你娘过得好吗?”
大丫一怔,不知该怎么回答,可到底她还是点头,“很好。爹爹对她很好。”
于大郎有些怅然。
他早该想到的。要不然陆时秋为何要娶带着三个拖油瓶的木氏呢?
只能用爱屋及乌来解释了。
于大郎抚了抚女儿的脸,“你怪爹吗?”
大丫摇头,“不怪。阿爷说爹不容易。”
于大郎心里不是滋味儿,“大丫,爹不是不想带你走。爹是为你好。爹只是渔民。没钱没势,你现在的爹是个秀才。跟着他,你能找个好人家嫁了。你要体谅爹的苦心啊。”
大丫再懂事,也听不出于大郎话里的潜台词。只是很懂事地点了下头。
于大郎搂着女儿潸然泪下。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出趟远门,回来后什么都没了。婆娘,孩子,钱财,最重要的三样,都没了。
他现在只剩下这三间大瓦房了。
另一边,出了于家大门。
被忽视彻底的1111实在憋不住了,【宿主,你怎么变化这么大?我都快认不出你来了。你该不会憋啥大招吧?】
也许搁别人身上,会觉得宿主是个心胸宽广,虚怀若谷的真君子。
但1111知道宿主不是啊。他就是个斤斤计较,小气巴拉的生意人。投入一文,必须得有所回报的主儿。
明明于大郎已经回来了,大丫心里还念着亲爹,他居然还能大大方方给对方准备二百两陪嫁,圣人也就能做到这样了。它怎么瞧都不对劲。
陆时秋回头看了眼于家的大门,唇角微勾,“四乙,我瞒过了所有人,到最后,我发现最懂我的人居然是你。”
1111毛骨悚然,这啥意思?它怎么觉得宿主的笑容那么渗人呢?
它有一瞬间的当机,紧接着它冒出一个念头,【宿主,你该不会是想使坏吧?人家都够惨的了,你何必赶尽杀绝呢?】
陆时秋黑了脸,“你想多了。”
他可是秀才,将来有大好前途。他怎么可能会杀人呢?再说了,他杀于大郎对他有什么好处?
他弹了弹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于大郎的突然出现,让我想起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陆时秋叹了口气,“将来有一天,会有另一个男人跟我抢囡囡。”
一想到,他辛辛苦苦养大闺女最爱的不是自己,他就来气。
1111没听懂,提醒他,【囡囡和大丫不一样,你是她亲爹。不会有人冒出来认闺女的。】
陆时秋有时候真的怀疑这系统是个傻子,“我说的不是父亲。我说的是相公。”
1111卡壳,它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1111不想被宿主当傻子,立刻出谋划策,【你可以让她单身一辈子。这样就没人跟你抢女儿了。】
陆时秋黑了脸,“那怎么行。我还得抱外孙呢。你出的这叫什么馊主意。我跟你说,你这破系统也就图书馆有用。陪聊,你是真不擅长,你就别支招了,我怕我会被你带沟里。”
被嫌弃的1111沉默好一会儿,才弱弱反驳,【我本来就不是陪聊,我是人工智能。】它顿了顿,又解释,【人类太复杂了。你明明不想她单身,却又要跟她相公抢地位。那你到底想不想她幸福?】
陆时秋脸上有些不自然,小小声道,“我排第一,他排第五。中间必须空三个位置。你看我要求一点都不高。”
1111无言以对。这要求还不高?谁当你女婿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1111不想跟宿主斗嘴,【所以这跟你对大丫好有关系吗?】
陆时秋理所当然道,【我拿她来练手啊。现在于大郎就是我的情敌。我一定要让大丫更喜欢我。而且绝对超出于大郎一大截的那种。】
要不然他不白那么多精力和钱养她了吗?
最主要的是,大丫走了,他还得重新换个闺女养。何必费那个事儿。再一个,换个闺女,不代表就没有这个烦恼。
1111弄懂这其中的逻辑了。好吧,宿主这想法也真是绝了。别说它一个系统没想到,恐怕正常人都想不到吧。
偏偏他还标榜自己是个好后爹,对别人的夸赞全盘接受,一点也不觉得亏心。
对此,陆时秋振振有词,“我为什么要觉得亏心?我就算没有把大丫当亲生女儿。可她确确实实得到好处了。那二百两嫁妆不是纸糊的。是真的银子。”
1111发现自己居然找不到任何语言来反驳。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陆时秋不阻止三个丫头跟于大郎接触呢?
因为大丫对亲爹有滤镜。接触越深,滤镜掉的就越快。
第95章
陆时秋从于家出来, 在村子里闲逛。
宏三今年十二,比他小的男娃, 村里有很多。
既然要智商碾压宏三,那他就尽可能找聪明点的孩子。
陆时秋想起四乙,“你帮我搜索下咱们村,给我挑三个智商最高的男娃, 年龄不能超过宏三。”
1111很快回复, 【根本数据显示, 符合你条件的三个男孩分别是:狗剩,大头, 贵子】
陆时秋无语, 这些名字还真土啊。
小一辈的孩子, 他大部分都不认得, 陆时秋转身回了家, 把自己说的三个人的名字告诉张氏, 让她帮忙叫人。
张氏惊讶张了张嘴, “狗剩和贵子没什么问题, 两人正在屋里念书,等你四弟教完, 我让他留下两人。不过这个大头有点困难。”
陆时秋不解, 这么点的孩子不能出海, 这个点又不是赶海时间,叫家一趟,能有什么困难的。
陈氏在旁边听到, 小声解释,“不知道三弟记不记得,六年前,大头的爹出海死了,他娘就改嫁了。这孩子就跟着他大伯过。大顺妈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连亲生的女儿,她都苛待。更不用说外人了。那孩子每天起早贪黑干活。哎,没娘的孩子可怜啊。”
陆时秋拧眉,“族里就没人管吗?”
“怎么管啊?你要说她,她就骂你,把孩子扔你家门口,让你们领回家,你说谁还管?谁家过得也不富裕。”
陆时秋想到囡囡和三丫被拐走,饥一顿饱一顿,对这孩子隐隐有些同情。
他走出家门,往娘娘山方向走。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娘娘山风景秀丽,颜色五彩缤纷。
许多孩子会上山拾柴禾,陆家孩子一大早就背着竹篓上山割猪草。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不是没有道理的。
就在这时,山上下来一个小孩,背着一捆厚厚柴禾。那柴禾太重,把他的脊背压得弯弯的。
他叹了口气,这么点的孩子就上山,大人也太狠心了吧?
【这就是大头。】
陆时秋一怔,仔细看去,这孩子个头很高,似乎是营养全给了个子,整个人显得特别瘦,像根竹签似的。
眼见快到陆时秋跟前,他脚下一转,往旁边大树底下去了。
没一会儿,大树下冒出烟来。
陆时秋有些闹不明白这孩子想做什么,蹑手蹑脚靠近。
原来这孩子正在烤蛤蜊。
都是烧烤,他们家放各种调料,蛤蜊肉又白又嫩,油而不腻,香味浓郁,令人回味无穷,唇齿留香。而这孩子烤的,仅仅串了根竹子,什么调料都没有。蛤蜊肉焦黄发黑,把蛤蜊的腥味全激发出来了。
烤完后,他直接放在一种大叶子上。然后继续烤。
就在陆时秋发呆时,不知从何处蹿过来一条大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咬了几根刚刚烤好的蛤蜊。
大头见自己的食物被抢走,又急又怒,毫不犹豫扑向大狗,一把抱住它的脖子。
这狗野性难训,力气又大,没一会儿就把大头甩下,张大嘴,向大头扑了过来。
【这是条疯狗,被它咬到,会得狂犬病的。】
陆时秋唬了一跳,生怕这孩子被狗咬到,四下望了望,很快在树后发现一块石头,他搬起来,冲着那狗砸了过去。
大狗似乎早就防着他呢,眼见石头砸下,慌忙躲闪,却因躲闪不急,正中他一只眼睛。
一抔血扑了出来,大狗甩了甩脑袋,踉跄着狗身往旁边小路上跑。
大头拔腿追了过去。
陆时秋立刻把人拉住,“行啦,你追它干什么?它都快死了。”
大头使出浑身力气依旧甩不掉他,回头,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吃狗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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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等他说完,陆时秋抬了抬手,“你先别说这么早。你又不只大丫一个闺女。”他抬了抬下巴,看向对面的三个丫头,意思不言而喻。
三个都是亲生的,给大丫五十两,意味着另两个也是。
将来你能拿得出来吗?
于大郎刚刚脑子被他激了一下,这会子也反应过来了。他还真拿不出那么多。
他张了张嘴,最终才道,“等她结婚,我给她的陪嫁不会少于二十两银子。”
陆时秋满意了,“既然你对这门婚事没什么意见,那我就放心了。你们父女聊吧,我先走了。”
他再大方,也没办法跟娘子的前男人和平共处。通知一声,已经算是仁之义尽。
说完,他站起身,于大郎送他出来。
走到门口的时候,陆时秋回头看了他一眼,“早点娶个婆娘吧,也能有个家。到时候孩子也能有个亲戚走。”
亲戚?他明明是亲爹。于大郎心里很不是滋味,可他也知道自己已经没有立场再说,只能干巴巴点了下头。
进了屋,大丫已经拿起扫把扫地。二丫跟在她身边帮忙。
三丫看到他进来,“我去烧水吧。于……爹爹,你把脸洗一下,换身干净衣服吧。娘说要把自己整得干干净净,才不容易生病。”
于大郎望着这个唠唠叨叨的小丫头,这孩子看着他的目光只有陌生,他又何尝不是。
三丫见他不答话,以为他同意了,出了堂屋,摸到灶房去烧水。
于大郎没有找衣服,因为这个家根本没有他穿的衣服。
他坐到陆时秋刚刚坐的位置上,冲大丫招了招手,“你娘过得好吗?”
大丫一怔,不知该怎么回答,可到底她还是点头,“很好。爹爹对她很好。”
于大郎有些怅然。
他早该想到的。要不然陆时秋为何要娶带着三个拖油瓶的木氏呢?
只能用爱屋及乌来解释了。
于大郎抚了抚女儿的脸,“你怪爹吗?”
大丫摇头,“不怪。阿爷说爹不容易。”
于大郎心里不是滋味儿,“大丫,爹不是不想带你走。爹是为你好。爹只是渔民。没钱没势,你现在的爹是个秀才。跟着他,你能找个好人家嫁了。你要体谅爹的苦心啊。”
大丫再懂事,也听不出于大郎话里的潜台词。只是很懂事地点了下头。
于大郎搂着女儿潸然泪下。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出趟远门,回来后什么都没了。婆娘,孩子,钱财,最重要的三样,都没了。
他现在只剩下这三间大瓦房了。
另一边,出了于家大门。
被忽视彻底的1111实在憋不住了,【宿主,你怎么变化这么大?我都快认不出你来了。你该不会憋啥大招吧?】
也许搁别人身上,会觉得宿主是个心胸宽广,虚怀若谷的真君子。
但1111知道宿主不是啊。他就是个斤斤计较,小气巴拉的生意人。投入一文,必须得有所回报的主儿。
明明于大郎已经回来了,大丫心里还念着亲爹,他居然还能大大方方给对方准备二百两陪嫁,圣人也就能做到这样了。它怎么瞧都不对劲。
陆时秋回头看了眼于家的大门,唇角微勾,“四乙,我瞒过了所有人,到最后,我发现最懂我的人居然是你。”
1111毛骨悚然,这啥意思?它怎么觉得宿主的笑容那么渗人呢?
它有一瞬间的当机,紧接着它冒出一个念头,【宿主,你该不会是想使坏吧?人家都够惨的了,你何必赶尽杀绝呢?】
陆时秋黑了脸,“你想多了。”
他可是秀才,将来有大好前途。他怎么可能会杀人呢?再说了,他杀于大郎对他有什么好处?
他弹了弹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于大郎的突然出现,让我想起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陆时秋叹了口气,“将来有一天,会有另一个男人跟我抢囡囡。”
一想到,他辛辛苦苦养大闺女最爱的不是自己,他就来气。
1111没听懂,提醒他,【囡囡和大丫不一样,你是她亲爹。不会有人冒出来认闺女的。】
陆时秋有时候真的怀疑这系统是个傻子,“我说的不是父亲。我说的是相公。”
1111卡壳,它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1111不想被宿主当傻子,立刻出谋划策,【你可以让她单身一辈子。这样就没人跟你抢女儿了。】
陆时秋黑了脸,“那怎么行。我还得抱外孙呢。你出的这叫什么馊主意。我跟你说,你这破系统也就图书馆有用。陪聊,你是真不擅长,你就别支招了,我怕我会被你带沟里。”
被嫌弃的1111沉默好一会儿,才弱弱反驳,【我本来就不是陪聊,我是人工智能。】它顿了顿,又解释,【人类太复杂了。你明明不想她单身,却又要跟她相公抢地位。那你到底想不想她幸福?】
陆时秋脸上有些不自然,小小声道,“我排第一,他排第五。中间必须空三个位置。你看我要求一点都不高。”
1111无言以对。这要求还不高?谁当你女婿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1111不想跟宿主斗嘴,【所以这跟你对大丫好有关系吗?】
陆时秋理所当然道,【我拿她来练手啊。现在于大郎就是我的情敌。我一定要让大丫更喜欢我。而且绝对超出于大郎一大截的那种。】
要不然他不白那么多精力和钱养她了吗?
最主要的是,大丫走了,他还得重新换个闺女养。何必费那个事儿。再一个,换个闺女,不代表就没有这个烦恼。
1111弄懂这其中的逻辑了。好吧,宿主这想法也真是绝了。别说它一个系统没想到,恐怕正常人都想不到吧。
偏偏他还标榜自己是个好后爹,对别人的夸赞全盘接受,一点也不觉得亏心。
对此,陆时秋振振有词,“我为什么要觉得亏心?我就算没有把大丫当亲生女儿。可她确确实实得到好处了。那二百两嫁妆不是纸糊的。是真的银子。”
1111发现自己居然找不到任何语言来反驳。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陆时秋不阻止三个丫头跟于大郎接触呢?
因为大丫对亲爹有滤镜。接触越深,滤镜掉的就越快。
第95章
陆时秋从于家出来, 在村子里闲逛。
宏三今年十二,比他小的男娃, 村里有很多。
既然要智商碾压宏三,那他就尽可能找聪明点的孩子。
陆时秋想起四乙,“你帮我搜索下咱们村,给我挑三个智商最高的男娃, 年龄不能超过宏三。”
1111很快回复, 【根本数据显示, 符合你条件的三个男孩分别是:狗剩,大头, 贵子】
陆时秋无语, 这些名字还真土啊。
小一辈的孩子, 他大部分都不认得, 陆时秋转身回了家, 把自己说的三个人的名字告诉张氏, 让她帮忙叫人。
张氏惊讶张了张嘴, “狗剩和贵子没什么问题, 两人正在屋里念书,等你四弟教完, 我让他留下两人。不过这个大头有点困难。”
陆时秋不解, 这么点的孩子不能出海, 这个点又不是赶海时间,叫家一趟,能有什么困难的。
陈氏在旁边听到, 小声解释,“不知道三弟记不记得,六年前,大头的爹出海死了,他娘就改嫁了。这孩子就跟着他大伯过。大顺妈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连亲生的女儿,她都苛待。更不用说外人了。那孩子每天起早贪黑干活。哎,没娘的孩子可怜啊。”
陆时秋拧眉,“族里就没人管吗?”
“怎么管啊?你要说她,她就骂你,把孩子扔你家门口,让你们领回家,你说谁还管?谁家过得也不富裕。”
陆时秋想到囡囡和三丫被拐走,饥一顿饱一顿,对这孩子隐隐有些同情。
他走出家门,往娘娘山方向走。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娘娘山风景秀丽,颜色五彩缤纷。
许多孩子会上山拾柴禾,陆家孩子一大早就背着竹篓上山割猪草。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不是没有道理的。
就在这时,山上下来一个小孩,背着一捆厚厚柴禾。那柴禾太重,把他的脊背压得弯弯的。
他叹了口气,这么点的孩子就上山,大人也太狠心了吧?
【这就是大头。】
陆时秋一怔,仔细看去,这孩子个头很高,似乎是营养全给了个子,整个人显得特别瘦,像根竹签似的。
眼见快到陆时秋跟前,他脚下一转,往旁边大树底下去了。
没一会儿,大树下冒出烟来。
陆时秋有些闹不明白这孩子想做什么,蹑手蹑脚靠近。
原来这孩子正在烤蛤蜊。
都是烧烤,他们家放各种调料,蛤蜊肉又白又嫩,油而不腻,香味浓郁,令人回味无穷,唇齿留香。而这孩子烤的,仅仅串了根竹子,什么调料都没有。蛤蜊肉焦黄发黑,把蛤蜊的腥味全激发出来了。
烤完后,他直接放在一种大叶子上。然后继续烤。
就在陆时秋发呆时,不知从何处蹿过来一条大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咬了几根刚刚烤好的蛤蜊。
大头见自己的食物被抢走,又急又怒,毫不犹豫扑向大狗,一把抱住它的脖子。
这狗野性难训,力气又大,没一会儿就把大头甩下,张大嘴,向大头扑了过来。
【这是条疯狗,被它咬到,会得狂犬病的。】
陆时秋唬了一跳,生怕这孩子被狗咬到,四下望了望,很快在树后发现一块石头,他搬起来,冲着那狗砸了过去。
大狗似乎早就防着他呢,眼见石头砸下,慌忙躲闪,却因躲闪不急,正中他一只眼睛。
一抔血扑了出来,大狗甩了甩脑袋,踉跄着狗身往旁边小路上跑。
大头拔腿追了过去。
陆时秋立刻把人拉住,“行啦,你追它干什么?它都快死了。”
大头使出浑身力气依旧甩不掉他,回头,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吃狗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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