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174
他随着音乐声,微微摆动身体,手指灵活地拨动间,吉他也随之发出近乎哭泣般的音色。
詹姆斯察觉到他的视线,不由得微微侧头,绿色的眼睛中同样倒映着吉他手的身影。
他情不自禁地回了一抹笑容。
两个人目光对视间,又一次于无声中达成默契。
于是,在詹姆斯又唱完两个段落后,吉他声瞬间有了一个高音,旋律进入了一个转折……
经验丰富的鼓手立刻随之跟上。
此时也越来越默契的贝斯手也稳稳地托举着他们向上。
节奏快了一拍。
金发的主唱于是从立式支架上拿下麦克风,声音瞬间从浅吟低唱又变得狂野了起来:“不知为何,我不知为何……啊——!来狂欢吧!来狂欢吧!那些根本什么意义都没有,都没有……如果刽子手抓住你,就狠狠咬他的枪托!”
此时,之前雇佣的巡演乐师们在舞台看不见的小角落里也开始演奏了。
但他们弹奏的声音很轻,仅仅只起到了一个丰富音色的作用,使背景音乐产生一种厚重感觉。
“他们说CrazyNeverDie!C~CrazyNe~NeverDie……CrazyNeverDie!”
詹姆斯用近乎咆哮的声音吼出这句歌词。
兰斯的吉他音丝毫不弱地激烈起来,那些闪烁地火花瞬间被点燃成了一场大火。
这个场面太让乐队所有人满足了,只要看看观众们被彻底震撼到的表情,所有人就都心满意足了。
接下来,又是一场精彩的吉他Solo.
这一段也就是之前被乐评人戴利先生批评过的‘主唱买烟’段,他指责兰斯太沉浸于吉他的演奏,演奏时间过长,以至于让主唱没事干,完全可以出门买包烟,回来再接着唱。
但他这话显然是过分夸张了。
尽管吉他Solo确实占据了主导,但主唱并没有闲着没事干,而仅仅是让出了主导权,转而用人声去配合吉他的声音。
事实上,这首[CrazyNeverDie]灵感确实来源于他们那次打架斗殴进警局的事情。
但兰斯在创作歌曲时,并没有把思维局限于利物浦和曼联两个俱乐部的竞争上,反而文青地从另一个角度上升了主题,提出了CrazyNeverDie的生活态度。
所以,歌词的开篇是‘生活对我有何意义’,紧接着,到了第二段变为‘来狂欢吧’以及‘他们说CrazyNeverDie’,之后,一段极度紧张,堪比野蜂飞舞一般的吉他Solo声是既表现出那份疯狂的生活态度,也暗示当他们疯狂地去狂欢时,周围人和现实不断施加的压力。
所以,在这一段的吉他声中,詹姆斯虽然没有唱一句歌词,但会有很多的语气词。
比如,当吉他声升到一个高峰时,他会压着嗓子低声地反复唱‘Crazy,Crazy,Crazy’,当吉他声缓缓低沉到近乎哭音时,他也会适时地在旁边发出近乎喟叹地声音:‘Oh~Oh~!’当然,偶尔也会有几个单音节的‘啊——啊啊——’。
可以说,这一段是技巧巅峰的吉他声和人声的精妙配合。
根本不是什么吉他手沉迷演奏,害得主唱没事干,只能说这一段恰好是吉他为主而已。
虽然对于一些以主唱为主的乐队,这种做法是有点儿喧宾夺主。
但詹姆斯完全不会有什么意见,因为他一直认为乐队是四个人的,平时以自己为主是音乐需要,因为主唱在舞台上本来就有先天的优势,可现在,兰斯想要以吉他为主做一首歌,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因此,他全程都非常配合,尤其是在那段吉他的Solo中,始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兰斯的手,竖起耳朵听着旋律,在需要自己出声的时候,绝不会早一秒,也不会晚一秒地立刻开口。
而这种恰到好处地配合,无疑给兰斯的弹奏带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合作演出最怕地就是搭档跟不上自己,最后,不但没有强强联手,反而失去自己的优势。可相反,一旦两者默契非凡,珠联璧合时,却又会带来另一种极端地爽感,那种感觉强烈地像是两个互相吸引的精神体在世界的另一个层面中抵死地纠缠在了一起,然后,一起尽情地释放自我。
于是,在这段以吉他为主的Solo中,他很快就high了起来。
知道吗?
但凡痴迷摇滚乐队的人,都会对吉他手痴迷。
吉他手是乐队真正的技术大师,是在狂风暴雨中掌舵的优秀水手。
当他们马力全开的时候,看着吧!
两条长腿叉开站立,旋转大轮臂,疯狂地扫弦,将吉他举过头顶……
他们有数不清的方式来抢夺观众们的眼球,野性地像是南非草原草丛深处的一只豹子,潜伏时优雅从容、不露声色,但当他们开始奔跑捕猎时,又矫健而凶猛。
詹姆斯察觉到他的视线,不由得微微侧头,绿色的眼睛中同样倒映着吉他手的身影。
他情不自禁地回了一抹笑容。
两个人目光对视间,又一次于无声中达成默契。
于是,在詹姆斯又唱完两个段落后,吉他声瞬间有了一个高音,旋律进入了一个转折……
经验丰富的鼓手立刻随之跟上。
此时也越来越默契的贝斯手也稳稳地托举着他们向上。
节奏快了一拍。
金发的主唱于是从立式支架上拿下麦克风,声音瞬间从浅吟低唱又变得狂野了起来:“不知为何,我不知为何……啊——!来狂欢吧!来狂欢吧!那些根本什么意义都没有,都没有……如果刽子手抓住你,就狠狠咬他的枪托!”
此时,之前雇佣的巡演乐师们在舞台看不见的小角落里也开始演奏了。
但他们弹奏的声音很轻,仅仅只起到了一个丰富音色的作用,使背景音乐产生一种厚重感觉。
“他们说CrazyNeverDie!C~CrazyNe~NeverDie……CrazyNeverDie!”
詹姆斯用近乎咆哮的声音吼出这句歌词。
兰斯的吉他音丝毫不弱地激烈起来,那些闪烁地火花瞬间被点燃成了一场大火。
这个场面太让乐队所有人满足了,只要看看观众们被彻底震撼到的表情,所有人就都心满意足了。
接下来,又是一场精彩的吉他Solo.
这一段也就是之前被乐评人戴利先生批评过的‘主唱买烟’段,他指责兰斯太沉浸于吉他的演奏,演奏时间过长,以至于让主唱没事干,完全可以出门买包烟,回来再接着唱。
但他这话显然是过分夸张了。
尽管吉他Solo确实占据了主导,但主唱并没有闲着没事干,而仅仅是让出了主导权,转而用人声去配合吉他的声音。
事实上,这首[CrazyNeverDie]灵感确实来源于他们那次打架斗殴进警局的事情。
但兰斯在创作歌曲时,并没有把思维局限于利物浦和曼联两个俱乐部的竞争上,反而文青地从另一个角度上升了主题,提出了CrazyNeverDie的生活态度。
所以,歌词的开篇是‘生活对我有何意义’,紧接着,到了第二段变为‘来狂欢吧’以及‘他们说CrazyNeverDie’,之后,一段极度紧张,堪比野蜂飞舞一般的吉他Solo声是既表现出那份疯狂的生活态度,也暗示当他们疯狂地去狂欢时,周围人和现实不断施加的压力。
所以,在这一段的吉他声中,詹姆斯虽然没有唱一句歌词,但会有很多的语气词。
比如,当吉他声升到一个高峰时,他会压着嗓子低声地反复唱‘Crazy,Crazy,Crazy’,当吉他声缓缓低沉到近乎哭音时,他也会适时地在旁边发出近乎喟叹地声音:‘Oh~Oh~!’当然,偶尔也会有几个单音节的‘啊——啊啊——’。
可以说,这一段是技巧巅峰的吉他声和人声的精妙配合。
根本不是什么吉他手沉迷演奏,害得主唱没事干,只能说这一段恰好是吉他为主而已。
虽然对于一些以主唱为主的乐队,这种做法是有点儿喧宾夺主。
但詹姆斯完全不会有什么意见,因为他一直认为乐队是四个人的,平时以自己为主是音乐需要,因为主唱在舞台上本来就有先天的优势,可现在,兰斯想要以吉他为主做一首歌,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因此,他全程都非常配合,尤其是在那段吉他的Solo中,始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兰斯的手,竖起耳朵听着旋律,在需要自己出声的时候,绝不会早一秒,也不会晚一秒地立刻开口。
而这种恰到好处地配合,无疑给兰斯的弹奏带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合作演出最怕地就是搭档跟不上自己,最后,不但没有强强联手,反而失去自己的优势。可相反,一旦两者默契非凡,珠联璧合时,却又会带来另一种极端地爽感,那种感觉强烈地像是两个互相吸引的精神体在世界的另一个层面中抵死地纠缠在了一起,然后,一起尽情地释放自我。
于是,在这段以吉他为主的Solo中,他很快就high了起来。
知道吗?
但凡痴迷摇滚乐队的人,都会对吉他手痴迷。
吉他手是乐队真正的技术大师,是在狂风暴雨中掌舵的优秀水手。
当他们马力全开的时候,看着吧!
两条长腿叉开站立,旋转大轮臂,疯狂地扫弦,将吉他举过头顶……
他们有数不清的方式来抢夺观众们的眼球,野性地像是南非草原草丛深处的一只豹子,潜伏时优雅从容、不露声色,但当他们开始奔跑捕猎时,又矫健而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