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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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懵了一下,急忙补充一句:“我的意思是,你在观众席的时候……”
  詹姆斯继续用看弱智的眼神回答:“上舞台,去唱歌。”
  他妈的笑死人!
  彼时还和金发主唱形影不离的黑发吉他手听完这段对话后,笑得差点儿背过气去。
  那名记者先楞了一会儿,最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后来还充满感情地写过这样的话:[这就是吉米,一名天生注定要在舞台上唱歌的歌手。]
  有趣的是……
  几年后,这个对话成真了。
  那天,詹姆斯和斯图尔特简单地说了自己的砸场子计划。
  他想在迈克坎贝尔和兰斯演出的那天,跳上舞台,假装受邀嘉宾,抢走舞台和观众。
  “这么做不好吧,吉米。”
  为人厚道的斯图尔特在得知好友的这个异想天开的计划后,内心纠结,试图阻拦:“这样不行,这不合适啊……”
  詹姆斯快被他唧唧歪歪、没完没了的劝说烦死。
  他早几年就和斯图尔特合不来,如今一看,果然!这确实是个很好的人,可这人实在是没趣得很。如果不是他的音乐偶尔还称得上带劲儿,真不敢相信这是个唱摇滚的歌手。
  当然,不是说摇滚歌手一定要胡作非为,可起码做人要有个摇滚的态度吧!
  摇滚乐从来和安全、安静、金钱、名气、地位统统没有关系,它是水、是风、是火、是本能的东西,是人生的态度,是对权威和主流的蔑视,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循规蹈矩可不是什么好事。
  有什么事,该做什么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别他妈遗憾回首往事……个P啊!
  只要想想自己冲上舞台,抢走那个傻逼迈克的全部风头……
  詹姆斯就热血沸腾,难以自抑。
  这时候谁拦他都是和他过不去!
  于是,斯图尔特没能劝服他,自己反而还被气够呛。
  因为詹姆斯这个小混蛋嫌弃他不够摇滚的同时,直接上升到了乐队层面的攻击,嘴贱地说‘跳舞雕塑乐队的歌太软,没力量,根本不算摇滚乐队,只能算个弹吉他、敲鼓、唱歌乐队’。
  斯图尔特被气得脸都白了,差点儿和他当场绝交。
  但到了迈克坎贝尔和兰斯合作演出的那一天,他还是没好气地跟着去了,一方面是想再拦一下,另一方面就是:“我怕你被打死了都没人管。”
  詹姆斯嘿嘿一笑。
  他好哥们一样亲热地揽住斯图的肩膀,又不嫌对方不够摇滚了。
  他们一起来到了演出的场馆。
  那是个小场馆。
  而且,由于迈克坎贝尔表现力不够,只能算是个录音室歌手,所以,现场号召力不大。
  这就导致,来看现场的几百人中,最低有三分之一是冲着兰斯来的。
  但演出开始后,那些冲着兰斯来的观众就惊讶地发现,在行星乐队时,一向和吉米站在舞台中央的黑发吉他手居然站在了舞台的角落里,连灯光师都没怎么给他打光。
  事实上,这是兰斯自己的意思。
  截止到目前为止,兰斯已经一万次后悔和迈克坎贝尔合作了,因为这个流行歌手有一种神奇的本事:他能把所有激情四射的歌都唱得平平淡淡。
  要知道,兰斯并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但与性格相反的是,他在工作上极端苛刻、认真。
  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当他答应为迈克坎贝尔写歌后,确实就认认真真地考虑了这个人擅长唱的曲风。
  由于走流行歌手路线的迈克一直在唱情歌。
  所以,为他写的新歌自然也是一首情歌,名字还借用了人们都熟识,万圣节那个小孩要糖的典故,起名叫[Trickortreat](不给糖就捣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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