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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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卫雯,她不由想到了美丽端庄的寿仙娘娘,一颗无聊空寂的心开始蠢蠢欲动。
  永安帝听到内侍禀报,才想起来把女儿叫到了宫里。
  既然人已经到了玉华宫,自然是传进来了。
  长乐公主走进内殿,对着永安帝盈盈施礼:“见过父皇。”
  她顿了一下,不动声色道:“见过贵妃娘娘。”
  上方传来永安帝淡淡的询问:“长乐,你今日又胡闹了?”
  大臣因为长乐找他告状有两次,第一次是长乐刚养面首的时候,众臣觉得难以接受,当然后来慢慢就习惯了。
  再然后就是这一次,长乐当街把状元郎给抢了。
  长乐公主向萧贵妃行礼本就觉得憋屈,没想到等来的不是叫她起身,而是训斥,就更觉窝火了。
  饶是如此,她面上并没有露出异色,眉头微皱显出几分委屈来:“父皇是问苏修撰的事么?”
  永安帝睨她一眼:“你也知道?”
  长乐公主抿了抿唇:“女儿只是与苏修撰开个玩笑,早就把人送出府了。”
  永安帝稍稍缓了神色:“送出去了?朕怎么没听说?”
  长乐公主暗暗冷笑。
  父皇一心想着陪身怀六甲的萧贵妃,连召她进宫都忘了,哪还顾得别的事。
  第473章 年关
  永安帝得知长乐公主已经把苏曜放走便安了心,叮嘱道:“以后不要闹得太过火。”
  长乐公主乖巧应了:“女儿知道了。”
  “回去吧。”
  “女儿告退。”长乐公主微微屈膝,默默退了出去。
  退至殿门时她不由抬眸看了一眼,就见永安帝拥着萧贵妃正谈笑风生。
  长乐公主抿了抿唇,走出玉华宫。
  殿外处处都是白茫茫一片,几乎不见别的颜色,正如长乐公主此刻荒芜苍凉的内心。
  曾几何时,她是父皇视线唯一的焦点,而现在父皇却完全无视了她。
  这一切都是因为萧贵妃肚子里的那个孩子!
  长乐公主想到萧贵妃慵懒随意的样子,便忍不住咬牙。
  不过是个出身卑微的庶女,听说在家时是个受气包,摇身一变成了贵妃娘娘怀了孩子,就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了。
  就如卫雯一样,刚来京城时仗着哥哥成了太子,以为能与她争锋。
  结果如何呢?
  长乐公主脑海中晃过美丽的寿仙娘娘像,缓缓勾起了唇角。
  结了冰凌、披了雪衣的花木肃然立着,使园中显得越发安静,不远处两道身影引起了长乐公主注意。
  “那两个是谁?”长乐公主直接问领路的小振子。
  小振子打量一眼,回道:“好像是安嫔与王美人。”
  长乐公主挑眉,不以为意道:“哦,难怪眼生。”
  这般工夫,就到了二人近前。
  小振子出声提醒:“安嫔娘娘、王美人,这是公主殿下。”
  王美人立刻拜了下去。
  安嫔略一犹豫,跟着下拜。
  “见过殿下。”
  长乐公主示意二人起身,随口问道:“天寒地冻,二位怎么在园子里闲逛?”
  王美人垂着头不敢乱说,安嫔眼里闪过不忿,垂眸道:“在屋中有些闷,与王美人来园中散散步。”
  长乐公主面上不露声色,心中嗤笑。
  大冷的天,光秃秃的园子,散什么步。分明醉翁之意不在酒,准备偶遇父皇来了。
  长乐公主对此虽嗤之以鼻,却又生出几分隔岸观火的快意。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宫中进了这么多新人,萧贵妃真以为能一直独宠?
  说到底,萧贵妃最大的依仗是肚子里那个孩子。
  长乐公主眼里闪过寒光。
  倘若萧贵妃失去孩子,与有了身孕的这些新人比,又会如何呢?
  在长乐公主看来,既然韶光将逝的萧贵妃能有孕,这些新人定然更容易。萧贵妃不过是占了个先机而已。
  打量着颜色出众的安嫔,长乐公主似是想起了什么:“你是不是李家人?”
  后族李氏,在幼时也曾令她憧憬过呢。
  那时候她还只是众公主中毫不起眼的一个,享受的尊贵完全不能与嫡公主相比。
  安嫔眼睑轻颤,点了点头:“元后是我族姐。”
  虽然这个族姐比她大了几十岁,她从没见过长什么样子,却始终记着后族的荣耀。
  想到这,她悄悄挺了挺脊背。
  长乐公主把这细微反应看在眼里,不由弯了唇角。
  看出来了,这位元后的族妹可不是什么安分的主儿。
  而她就喜欢这样不安分的人。
  “难怪安嫔娘娘如此出众。”长乐公主微笑着道。
  安嫔敏锐察觉长乐公主态度的转变,心头一跳。
  长乐公主这是什么意思?
  “殿下谬赞了。”安嫔淡淡道谢。
  她只是不甘心永远在萧贵妃面前低头,并不是傻。
  长乐公主神色越发温和:“本宫该走了,就不打扰安嫔娘娘与王美人散步了。”
  二人齐齐行礼:“殿下慢走。”
  等长乐公主走远,王美人小声道:“安姐姐,长乐公主好像挺喜欢您。”
  安嫔抿唇:“长乐公主喜欢有何用?”
  终归还是要赢得皇上宠爱,在这后宫才能立足。
  王美人扫一眼左右,眨了眨眼:“您别忘了,长乐公主目前是皇上唯一的骨肉,受宠多年。她要是在皇上面前为姐姐美言几句,怎么会没用呢?”
  安嫔眼神数变,笑道:“妹妹说得是,不论如何,交好总比交恶强。”
  二人在园中逛了又逛,一直到天色将黑都没等到永安帝从玉华宫出来,冻得发抖回房了。
  随着年关将近,衙门封了印,有间酒肆也歇业了。
  一名五十来岁的男子走在青杏街上,直奔有间酒肆。
  酒肆大门紧闭,只有零星几只家雀儿在门前雪地上蹦跳,随着身材高大的男子走近,呼啦啦飞走了。
  男子在门前停了停,抬手敲门。
  不多时门开了,露出一张美丽犹存的脸。
  女掌柜愣了愣,脱口道:“你是朱五他叔?”
  男子也愣了一下,笑道:“没想到掌柜还记得我。”
  女掌柜神情有些古怪。
  能不记得么?她可是掌柜的,别的能耐不说,记人可是最基本的本事。
  再说了,朱五这位叔叔几个月前在酒肆吃过一次,是朱五请的客。
  嗯,吃得多不多以她掌柜的身份不好评价,反正十年内大概是不用给朱五发月钱了。
  女掌柜打开了门:“兴叔快进来吧,是找朱五的吗?”
  兴叔走了进去,看着布局熟悉的大堂莫名有些胆怯。
  他还记得吃了侄儿一顿酒,侄儿差点与他断绝叔侄关系的反应。
  “兴叔坐。”女掌柜麻利端来一杯热茶。
  兴叔接过来,客气道了谢,问道:“朱五那小子呢?”
  女掌柜嘴角一抽。
  这有长辈的就是好,老光棍一个还能被喊一声小子。
  想一想早逝的双亲,女掌柜有些黯然。
  兴叔留意到女掌柜神色的变化,心中一动。
  怎么掌柜的听他提起朱五,神色有异?
  莫非——想到某种可能,兴叔先是一喜,而后又冷静下来。
  罢了,不能让朱五连累别人。
  “东家觉得都住在酒肆有些挤,安排朱五还去原来赁的宅子住了。”
  眼见兴叔脸色微变,女掌柜忙道:“东家出的钱。”
  兴叔心情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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