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她们都是我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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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哪玩?”萧清雪满心期待着今天的节目。
  “赌场怎么样,上次和永林在里面玩的挺开心的。”
  方辰建议道。
  “”萧清雪撇了撇嘴道:“就没更合适点的地方?”
  慧娴雅煦。
  方辰脑子里立即冒出个地方,不过这个他没敢说出口。最终,两人选择了去爬山。
  南海最高的莲荷山,海拔也不过就两三百米而已。
  不过这里的风景优美,还有一些历史古迹,是旅游休闲的好去处。
  大门外面,很多小商贩在售卖着玩具零食纪念品。
  “吃不,我请客。”
  方辰难得大方一次,主要是因为才两块钱一根。
  萧清雪摇了摇头,大街上这样吃东西,她不太习惯。从小出生贵族家庭,她非常注重形象。
  “太客气了。”
  方辰才不管那么多,买了一根不顾形象的吃起来。
  看他吃的津津有味,萧清雪也有些心动。
  想到这里除了方辰,也没有其他人认识自己。萧清雪犹豫着也买了一根吃起来。
  “还挺好吃的。”
  萧清雪笑道,这种零食,她是第一次尝。
  随后,两人买好门票,进入了莲荷山。
  莲荷山最有名的是莲花和荷花,只不过现在不是荷花盛、开的季节,看不到荷花盛、开的美景。
  荷花飘香在夏季,佳人初春已离去。
  孤芳自赏最心痛,独自枯萎谁在意。
  忽然,萧清雪念了一首诗,然后有点小得意的问:“我写的,怎么样。”
  噗。
  方辰没忍能住笑,这写的虽然也有点应景,并且还押了韵。可惜连平阙不对头,意境也几乎没有。
  萧清雪用一副吃人的眼神盯着方辰。
  面对才华横溢的方辰,萧清雪有时候都会觉得自己太平凡了些。有心想在方辰面前炫耀下自己的诗词才华,居然一开口就被无情的取笑。
  太不给面子了,自己好歹也是美女呀。
  再说了,自己写的也不差呀。现代社会,有几个人还会写古诗词,能有这种水平就已经很不错了。
  至少,在学校自己不知道被夸奖过多少次。
  “既然已经有了美貌,又何必去靠才华吃饭呢?安静的做个美少女不好吗?”
  方辰笑道。
  “懒得理你。”萧清雪还是有些不满意,没有受宠的感觉。
  “好诗,诗美,人更美。”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然后方辰就看到了程欢这家伙。
  看看人家,这嘴多甜。
  萧清雪心里那股小怨念,只恨这话不是方辰说的。
  “方辰,这么巧,居然在这碰到你,介绍下你朋友呗。”
  这时的程欢,手中拿着把折扇,要是脱了那条牛仔裤,倒还颇有几分古代才子模样,风度翩翩。
  在我面前装帅耍酷,方辰表示不屑,右手直接搂住了萧清雪的腰,说道:“这是我女朋友萧清雪,他是我高中的一个同学,程欢。”
  注意到方辰的举动,萧清雪大吃一惊。很快,她就明白,方辰这是在宣示主权,告诉对方自己名花有主。
  想到这,萧清雪心里还有点小欢喜。
  程欢心里同样大吃一惊,前天方辰的女朋友还是凌青霞,怎么才过了两天,身边就又多出了一个不比凌青霞差的女孩子。
  方辰有一个凌青霞,程欢就已经嫉妒的眼睛发红,这特么再加上一个萧清雪,这让不让人活了?
  忽然,程欢灵机一动。
  他想到,只要自己揭穿了方辰和凌青霞的事,那眼前的美女,还不立马给方辰一巴掌,然后扬长而去?
  虽然这也许会惹方辰生气,但程欢也没把方辰太当朋友。
  “你女朋友不是凌青霞吗?哦不对,我瞎说的,瞎说的。”
  程欢刚说完,然后连忙假装自己是无心之举。
  “哈哈,程欢你不用紧张,清雪知道我和青霞的事,她们两个都是我女朋友。”
  方辰大笑着,然后朝萧清雪眨了眨眼。
  这时的萧清雪,哪还不明白方辰的意思。
  前天方辰为了zhu:āng'b-i让凌青霞去假装女朋友的事,她也知道。而现在,这家伙明显又是在zhu:āng'b-i。
  说实在的,萧清雪很有一种揭穿他的冲动,然后看方辰出糗的样子。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最终还是忍住了。
  听到方辰那极其嚣张嘚瑟的话,程欢彻底傻眼了。
  同时拥有两个极品美女做女朋友,这怎么可能,她们两个能够答应?
  程欢不相信,可是,看到萧清雪那面带微笑,任由方辰搂着的样子,又实在没有怀疑的理由。
  “萧小姐,难道你一点都不介意?”程欢忍不住的吐槽了一句。
  “他这人风流成性,只能由着他了。”萧清雪说道。
  操,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程欢现在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悄的吐两口血再说。
  哎,可惜了这么一个极品美女,又漂亮,又有气质,还有才华。刚刚那一首诗,水平也是相当高呀。
  程欢感觉自己的心在痛,为萧清雪感到不值。
  他相信,萧清雪肯定不是真心想和方辰在一起,一定是方辰太有钱,或者有权势之类的原因。
  一时间,程欢忽然开始幻想。
  萧清雪微笑下肯定隐藏着苦涩,肯定渴望真爱。说不定,自己悄悄的对她进行一番关怀,她会感动的脱离方辰的魔抓
  “程欢,你怎么了?”方辰见这家伙一动不动的,问了一句。
  “噢没什么,没什么。”
  程欢连忙收起自己的心思,然后他提出邀请道:“萧小姐也是个诗词爱好者,正好今天有几个古诗词的爱好者在这山上聚会。我也是其中一员,可以带你们一起去,切磋切磋。”
  说完,程欢小小的骄傲了一下,佩服自己的机智。
  这样一来,既可以光明正大的接近萧清雪,又能展示自己的才华,同时可以和方辰形成对比,让萧清雪对自己刮目相看。
  一个浑身铜臭的方辰,一个浑身才华的自己,萧清雪一定会更喜欢自己些。电视里的那些剧情,不都是这样演嘛。
  “你觉得呢?”萧清雪征求了下方辰的意见。
  “随你。”方辰表示无所谓。
  随后,程欢带着方辰和萧清雪来到了山顶的一个大凉亭中。
  这里已经聚集了三男两女五个人,显然就是程欢口中的古诗词爱好者。
  方辰注意到,其中有个女孩子长得贼好看,一双修长的细手犹如光滑的玉石。手指也同雕塑出来的一样,完美比例,给人一看就有种很舒服的感觉。
  注意到方辰的眼睛,萧清雪很不客气的捏了方辰腰间一把。那个绝色女子,面不改色,似乎根本不在意方辰的目光。
  程欢热情的给众人介绍着,从介绍中,方辰知道了这个女孩子的名字,柳如夕。
  紧接着,程欢把萧清雪刚刚做的那一首诗吟了出来,众人一片叫好声。
  美女写出来的东西,就算是一坨屎都会有人叫好,方辰对此不屑一顾。
  “不但诗写的好,人也漂亮,简直就是第二个如夕呀。不知道清雪你以前在哪间学校念书,
  是什么专业的。”
  一个叫孟小虎的家伙夸道。
  “我就是瞎写,没你们说的那么好。以前实在燕大学绘画设计。”萧清雪说。
  “天哪,居然是燕大的高材生。”
  “不是中文系的,还能写出这么好的诗。”
  一片夸赞涌向萧清雪,方辰在一旁被众人冷落无视。
  好吧,没自己什么事了,方辰只能自己找点事来干,比如欣赏柳如夕这种美女。
  柳如夕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心里暗道这家伙胆子怎么这么大,当着自己女朋友的面也这么放肆。
  众人聊了一会儿,便把重点从萧清雪身上转移到了今日的主题。
  赏月,写诗作词。
  赏月是华夏独有的传统,历史悠久。古代的诗人,最喜欢一边赏月一边创作,留下了不少有关月亮的诗词。
  “今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写首诗或者写首词。然后大家一起投票,输了的要罚酒。”
  孟小虎说道,他和柳如夕才是聚会的主角,程欢这种时候只能在一旁附和。
  不过,程欢此时心情却还不错。
  每人都要写一首,意味着方辰也不能幸免。到时候就可以看到他出糗的样子,想想都令人兴奋。
  “输了的罚酒,赢了怎么样?”
  方辰忽然开口,他想知道这种比试有没有奖金,要是有奖金的话,那自己也不能放过。
  虽然自己不会写诗词,可是神秘商店里有一大把。
  那地球上的作品,在自己这个世界,基本上都是找不到的。也就是说,自己可以写出一大堆经典诗词,亮瞎这些人的狗眼。
  “哦,听方辰你的意思,好像你信心十足嘛。不过,你会写诗吗?”程欢笑道。
  “这得看情况。”
  方辰说,众人都是疑惑不解。
  这会写就是会写,不会就是不会,还要分什么情况。
  “有好处奖励我就会,没有我就不会。”方辰补充道。
  “”众人。
  “比试只是我们的兴趣爱好,赢了也没有什么奖励。”
  柳如夕解释了一下。
  没好处,方辰顿时没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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