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赦_149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樊庄庄前年去世,当时只有22岁,大学刚毕业,被网上认识的男友骗进传销组织,为了让她就范,组织里的人轮番看着她,不上她睡觉,最终樊庄庄从被关押的9楼跳窗,当场死亡。
  根据案宗记录,当时负责看守樊庄庄的三名传销组织成员坚称,第一,他们没有逼迫樊庄庄跳楼,第二,他们有施救行为。
  可惜,坠楼发生在深夜,既没有监控,又没有目击者,一些细节模棱两可,最终量刑的时候,两个判了一年六个月,还有一个判了四年三个月,判得重的那个,是把樊庄庄骗进传销组织的男朋友。组织头目仍然在逃。”
  第85章好姐姐
  乖乖女,网骗,传销组织,非法拘禁,坠楼身亡……
  这些词组合在一起,令人心惊。
  “……樊庄庄的母亲,就是你们正在审问的女人,名叫杜珍珠……单亲妈妈,丈夫10年前癌症去世,她自己把女儿拉扯大……
  女儿死后,她开始频繁地看精神科,后来被她姐姐送进精神病院,接受长期治疗……姐姐是她唯一的亲人,但……姐姐的家庭条件应该不太好——我查到她姐夫是个残疾人,在吃低保。
  大概是家人实在无力照顾杜珍珠吧,病情有了好转之后,她就被送到了福利院——是一家私人慈善性质的福利院,专门照顾精神不健全导致无劳动能力的人。
  不过……她是怎么离开福利院的,就不清楚了。”
  冯笑香的一番解释,让两人明白了眼前这女人为何精神失常。
  先是失去丈夫,一个人抚养孩子本就格外艰难,偏偏孩子又在大好年华丧命,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发疯。
  闫思弦通过手机给冯笑香发去四个字:
  亚圣书院
  审讯室外,冯笑香看着电脑上弹出的聊天窗口,愣了一下。
  她悄悄环视一圈,发现在监控玻璃外旁听审讯的人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便一低头,抱着笔记本电脑回了空无一人的刑侦一支队办公室。
  几分钟后,闫思弦和吴端再次听到了冯笑香的声音。
  “樊庄庄跟亚圣书院没关系,她上学时成绩一直不错,应该属于那种不太让家长操心的乖乖女,正常上完小学、中学,考了一所211大学,中途没有休学、退学、转学的经历——她没有去亚圣书院就读的时间。”
  冯笑香心中憋了好几个问题,但知道两人此时没法回答她,只能暂时压下。
  审讯室里,闫思弦和吴端心中也笼罩上了浓浓的疑惑。
  亚圣书院的校长、教官先后被精神病人袭击,丧命,难道只是巧合?
  走出审讯室,吴端对同组的刑警交代道:“附近宾馆开间房,先带她去洗洗,换换衣服,务必小心,多哄着点,别招惹她的“小庄”。要是跟你们闹,就先给弄点儿吃的。上点儿心,是个可怜人。
  还有,叫貂芳来帮她检查一下,不久前她很可能被人性侵过。
  联系她姐姐,务必让她姐姐来一趟,姐姐要是不乐意,可以承诺帮她找福利机构收留杜珍珠。”
  杜珍珠的姐姐倒没有不乐意,不仅如此,她还埋怨起曾经收留过杜珍珠的福利机构。
  “……当初我就说,那根本不靠谱,还是一家人知根知底,照顾起来方便……现在可好,闯祸了吧?
  我问你啊,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吧?我妹妹不用坐牢吧?”
  坐在吴端面前的,是个敦实的妇女,膀大腰圆,脸颊黝黑,脸蛋上有两坨高原红。
  她的衣服款式已经过时了,牛仔裤的膝盖位置磨得发白,却很干净,如果离得近些,能闻到她身上新鲜的洗衣粉味儿。
  跟她一比,杜珍珠简直成了个纸片人,但若是仔细看,还是能发现,两人的五官有些神似之处,尤其是眼睛,外眼角向下弯的弧度比平常人要大一些,属于那种一笑起来就会弯成月牙的眼睛。
  吴端严谨地回答道:“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确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你说的不用坐牢。
  但我们还是得展开调查,你妹妹的病究竟有多严重,是不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些都要经过专业的精神鉴定。
  还有,即便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要面临民事赔偿……”
  女人嗤之以鼻,“赔钱我们可不管,人又不是我照顾丢的,噢,现在出事儿了就让我赔钱,合适吗?你们怎么不问问福利院为啥没把人看好?”
  “你先别激动,没说让你掏钱,”吴端伸手向下按了按,以安抚女人的情绪,“听你的意思,原本是想把杜珍珠接回家照顾的?”
  “当然了,她就我一个姐姐,我不管她还指望谁管?”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