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刀拿紧了
武放将良子送到了王大夫那里,便马不停蹄的奔向李天畴所说的城北的小黑楼。那个地方他略有了解,袁华也曾经跟他说过,之前是用来吓唬沈鸣放的,位置极为偏僻,被李天畴开玩笑的称之为鬼楼。
半路上收到李天畴的短信,武放的心里才稍稍踏实一些,信息不长,但内容和口气却让他立刻想破口大骂,“帮忙,这些人早上再放了。”
等武放赶到鬼楼时,已经是午夜,想像中鬼哭狼嚎的场景显然早已结束。小楼看上去比袁华形容的的更加阴森可怖,除了楼内偶尔传来的哼哼唧唧的声音外,四周出奇的安静。七个抓来的人被分别绑在三个房间里,至少有一半已经是遍体鳞伤,而李天畴和祁宝柱自然也已不知去向。
看来李天畴已经从这些人的嘴里得到了想要知道的消息,此刻正不知奔向哪个倒霉鬼那里。这个家伙一旦疯起来简直不可收拾,武放气得来回在三间屋子转悠,恨不得把这些人再狠揍一顿。
好半天武放的火气才缓和下来,他一把撕开了大高个的面罩,此人如烂柿子般的一张脸把他吓了一跳,尼玛的,下手真够狠的。他心里暗骂着,想要找这些人撒撒气儿的想法也就此无疾而终。
大高个的眼神无光,看上去像死了一般,要不是武放在他面前点着了一支香烟,他甚至连眼珠都不会转动一下。武放颇为大方的将烟屁股插进了大高个血丝呼啦的嘴里,然后就静静的蹲在一旁盯着对方。
大高个明显来了精神,瞳孔深处也渐渐泛出了一些光彩,肿得如香肠一般的嘴唇在用力吮吸、收缩,但没两下便被呛的大声咳嗽,进而涕泪横流。武放很恶心的将沾满粘液的烟头扔了,又重新给他点了一支。
没多大功夫,武放就知道了李天畴所了解到信息,绰号大伟的真实姓名以及他在韵山县城的具体住址,还有就是大伟的上家春哥,一个与老A团伙有着说不清道不明关系的神秘人物,据说早年在道上也是有些名头的。
看起来今天晚上的事件真和老A有关,否则很难解释韵山的混混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跑到福山来捣乱,而且专门针对裕兴。不用问,李天畴二人一定是去找大伟了,但武放觉得有点过于鲁莽,他连忙问,“那俩人离开多久了?”
大高个一脸迷茫,他还真没有算过之前那两个恶魔究竟有多长时间没找他麻烦了,反正安静了一段,否则他也不能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但是一想到那俩人,他就打心底泛出阵阵寒意,双目刚有的些许光彩也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冰冷的恐惧。
武放摇摇头,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塞在了大高个的手上,“有能耐,就自己离开吧。”说完他站起了身。
“哎,大哥等等。你看我这儿……”大高个一边挣扎,一边努力的向武放展示着浑身密如织网的绳索,满眼的哀求之意,早就没有了之前在酒吧时的张狂。
“刀拿紧了。”武放冷冷的打断了对方,转身离开,刚到门口时又忽然停下了身,用带着回忆的口吻喃喃道,“这房子以前是真闹过鬼的。”
身后传来大高个的沙哑的喊叫声,武放脑袋疼。他给袁华打了个电话,想了想又给另一个同伴发了条短信,这才开车离开。韵山他不打算去了,酒吧那边也没啥好看的,有祝磊坐镇绝不会出问题,干脆回宿舍睡觉,反正第二天想要知道的消息会很及时的传进他的耳朵,双方的好戏还在后面,需要抓紧时间养足精神。
第二天上午,心怀忐忑的祝磊终于得到李天畴回来的消息,他连忙安排了手边的琐事儿,便匆匆赶往为王大夫临时租住的那排平房。
情况要比他想的好很多,远远的就能看见那辆如野牛一般的摩托车,李天畴在酣睡,祁宝柱则受了点轻伤,此刻正坐在平房前的空地上抽烟。
“事儿办的顺利么?”祝磊拉了个小板凳坐在了祁宝柱身边。
“不知道。”祁宝柱摇摇头,“办了两个人,给他们留了点记号。”
祝磊了解对方,肚子里明白但不见得能在嘴上表达清楚,所以也不着急,等李天畴醒过来再说。他进屋看了彭伟华和良子后又回到了院子,此时蚕豆却突然打来电话。
“什么情况?”
“给头儿的电话没打通啊。”
“睡着呢。”
“薛义凯有动静了,他带着一帮人,两辆车,好像是准备出门。”
祝磊心里一动,李天畴曾交代过薛义凯的动静很关键,必须盯牢,于是连忙问道,“你在哪儿?”
“还盯着呢,但是他们一上车我就没招了。”
“你等会儿,马上给你打回来。”祝磊挂了电话直接奔回屋里叫醒了李天畴。
但李天畴听完了事情的原委后并不是很着急,他挠着脑袋仔细梳理了一下几件事的脉络,觉得很蹊跷。
昨天晚上虽然没有在阿伟和春哥的嘴里撬出多少东西,但他已基本确定酒吧捣乱事件是出自老A方面的授意。按道理自酒吧之始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无论王繁、老A或是其他相关的人一定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消息,但奇怪的是对方偏偏选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薛义凯重新活跃起来准备走货,这是否有意而为之,李天畴还不敢轻易下结论。
此时祝磊的手机又响了,是蚕豆发来的一条短信,“他们出发了。”
“这样,把我的摩托车给蚕豆送过去。继续盯着就行,嘱咐他千万不要有任何动作,一切以安全为主,有情况随时通知咱们。”
祝磊点点头,李天畴的想法基本和他相似,于是不再犹豫,转身出门。
刚发动摩托车,没料到武放此时却出现在视野中,祝磊皱皱眉头,很不感冒。他并不排斥对方,但对其的信任感却不如李天畴,一直没琢磨明白此人为什么总是要掺和裕兴的事情。李天畴没说清楚,祝磊也不方便多问,但始终有着防备之心。
半路上收到李天畴的短信,武放的心里才稍稍踏实一些,信息不长,但内容和口气却让他立刻想破口大骂,“帮忙,这些人早上再放了。”
等武放赶到鬼楼时,已经是午夜,想像中鬼哭狼嚎的场景显然早已结束。小楼看上去比袁华形容的的更加阴森可怖,除了楼内偶尔传来的哼哼唧唧的声音外,四周出奇的安静。七个抓来的人被分别绑在三个房间里,至少有一半已经是遍体鳞伤,而李天畴和祁宝柱自然也已不知去向。
看来李天畴已经从这些人的嘴里得到了想要知道的消息,此刻正不知奔向哪个倒霉鬼那里。这个家伙一旦疯起来简直不可收拾,武放气得来回在三间屋子转悠,恨不得把这些人再狠揍一顿。
好半天武放的火气才缓和下来,他一把撕开了大高个的面罩,此人如烂柿子般的一张脸把他吓了一跳,尼玛的,下手真够狠的。他心里暗骂着,想要找这些人撒撒气儿的想法也就此无疾而终。
大高个的眼神无光,看上去像死了一般,要不是武放在他面前点着了一支香烟,他甚至连眼珠都不会转动一下。武放颇为大方的将烟屁股插进了大高个血丝呼啦的嘴里,然后就静静的蹲在一旁盯着对方。
大高个明显来了精神,瞳孔深处也渐渐泛出了一些光彩,肿得如香肠一般的嘴唇在用力吮吸、收缩,但没两下便被呛的大声咳嗽,进而涕泪横流。武放很恶心的将沾满粘液的烟头扔了,又重新给他点了一支。
没多大功夫,武放就知道了李天畴所了解到信息,绰号大伟的真实姓名以及他在韵山县城的具体住址,还有就是大伟的上家春哥,一个与老A团伙有着说不清道不明关系的神秘人物,据说早年在道上也是有些名头的。
看起来今天晚上的事件真和老A有关,否则很难解释韵山的混混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跑到福山来捣乱,而且专门针对裕兴。不用问,李天畴二人一定是去找大伟了,但武放觉得有点过于鲁莽,他连忙问,“那俩人离开多久了?”
大高个一脸迷茫,他还真没有算过之前那两个恶魔究竟有多长时间没找他麻烦了,反正安静了一段,否则他也不能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但是一想到那俩人,他就打心底泛出阵阵寒意,双目刚有的些许光彩也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冰冷的恐惧。
武放摇摇头,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塞在了大高个的手上,“有能耐,就自己离开吧。”说完他站起了身。
“哎,大哥等等。你看我这儿……”大高个一边挣扎,一边努力的向武放展示着浑身密如织网的绳索,满眼的哀求之意,早就没有了之前在酒吧时的张狂。
“刀拿紧了。”武放冷冷的打断了对方,转身离开,刚到门口时又忽然停下了身,用带着回忆的口吻喃喃道,“这房子以前是真闹过鬼的。”
身后传来大高个的沙哑的喊叫声,武放脑袋疼。他给袁华打了个电话,想了想又给另一个同伴发了条短信,这才开车离开。韵山他不打算去了,酒吧那边也没啥好看的,有祝磊坐镇绝不会出问题,干脆回宿舍睡觉,反正第二天想要知道的消息会很及时的传进他的耳朵,双方的好戏还在后面,需要抓紧时间养足精神。
第二天上午,心怀忐忑的祝磊终于得到李天畴回来的消息,他连忙安排了手边的琐事儿,便匆匆赶往为王大夫临时租住的那排平房。
情况要比他想的好很多,远远的就能看见那辆如野牛一般的摩托车,李天畴在酣睡,祁宝柱则受了点轻伤,此刻正坐在平房前的空地上抽烟。
“事儿办的顺利么?”祝磊拉了个小板凳坐在了祁宝柱身边。
“不知道。”祁宝柱摇摇头,“办了两个人,给他们留了点记号。”
祝磊了解对方,肚子里明白但不见得能在嘴上表达清楚,所以也不着急,等李天畴醒过来再说。他进屋看了彭伟华和良子后又回到了院子,此时蚕豆却突然打来电话。
“什么情况?”
“给头儿的电话没打通啊。”
“睡着呢。”
“薛义凯有动静了,他带着一帮人,两辆车,好像是准备出门。”
祝磊心里一动,李天畴曾交代过薛义凯的动静很关键,必须盯牢,于是连忙问道,“你在哪儿?”
“还盯着呢,但是他们一上车我就没招了。”
“你等会儿,马上给你打回来。”祝磊挂了电话直接奔回屋里叫醒了李天畴。
但李天畴听完了事情的原委后并不是很着急,他挠着脑袋仔细梳理了一下几件事的脉络,觉得很蹊跷。
昨天晚上虽然没有在阿伟和春哥的嘴里撬出多少东西,但他已基本确定酒吧捣乱事件是出自老A方面的授意。按道理自酒吧之始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无论王繁、老A或是其他相关的人一定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消息,但奇怪的是对方偏偏选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薛义凯重新活跃起来准备走货,这是否有意而为之,李天畴还不敢轻易下结论。
此时祝磊的手机又响了,是蚕豆发来的一条短信,“他们出发了。”
“这样,把我的摩托车给蚕豆送过去。继续盯着就行,嘱咐他千万不要有任何动作,一切以安全为主,有情况随时通知咱们。”
祝磊点点头,李天畴的想法基本和他相似,于是不再犹豫,转身出门。
刚发动摩托车,没料到武放此时却出现在视野中,祝磊皱皱眉头,很不感冒。他并不排斥对方,但对其的信任感却不如李天畴,一直没琢磨明白此人为什么总是要掺和裕兴的事情。李天畴没说清楚,祝磊也不方便多问,但始终有着防备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