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察哈尔省发展纲要>(1)
部队的训练可以交给各师旅长亲自去抓,但是察哈尔省的整体发展战略却只能陈锋自己去做,没有人能代替。
现在察哈尔省名头有了,地盘也有了,但是依然缺乏很多必要的东西,比如最重要的发展规划,例如经济建设制度、政治建设制度等,这些统统都是空白。所以陈锋要趁日军没有大动作之际好好规划一下察哈尔省今后要走的路,这关乎着第四十集团的生存与发展,一点都不能马虎。
其实之前陈锋就已经写了份类似于发展纲略之类的东西,并且也照着里面的相关设想执行了几项,但是毕竟没有通盘实施,而且陈锋也觉的他之前写的那份东西有很多漏洞,需要仔细斟酌,所以回到兴和之后他没日没夜地修改这些东西,终于在3月10日前把这份长达38页的文件改了出来。
文件的题目很直白——《察哈尔省发展纲要》,这份战略规划共分为四篇,第一篇为察哈尔省政治建设纲要,第二篇为察哈尔省经济发展纲要,第三篇为察哈尔省军事发展纲要,第四篇为察哈尔省科教文卫发展纲要。
第一篇讲的是察哈尔省的政治制度,由于察哈尔省绝大多数的地方之前都曾沦陷过,真正没有被日军占领的只有之前的兴和、商都、集宁、丰镇、陶林、天镇、阳高、大同、左云、右玉这几个县城,剩下的以前都是日军的地盘。
被日军占领后,当地的地方政权遭到了毁灭性的破毁,很多地方的地方政权不是集体当了汉奸就是被日军灭掉了,因此陈锋想要真正接手察哈尔的政务,当好这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就必须建设一支高效廉洁且精干的政工部队,将二十多个县市的政权重新建立起来。
但是陈锋现在手里并没有那么多的政工干部,不要说20个县市了,就算是一半的人员配置都不够。按照陈锋的规划,新的地方政权包括这么几部分,省下面察南、绥东、雁北以及兴和四个行政区,行政区下设县,县下设乡镇,乡镇下面设行政村。
察哈尔省设立农业部、工业部、商业部、宣教部、武装部五个部门。在行政区设立农业厅、工业厅、商业厅、宣教厅、武装部。在县里设立农业局、工业局、宣教局、武装部。在乡镇设立农业科、工业科、商业科、宣教科、民兵小队。
经过这番划分,察哈尔省全省一共分成了五个系统,即农业系统、工业系统、商业系统、教育系统、武装系统。
由于察哈尔省缺乏政工干部,所以关于察哈尔省的政治建设陈锋借鉴了中.共在陕甘宁边区实施的“三三制”原则,决定在察哈尔省也实施三三制原则。不过这个三三制和中.共在陕甘宁边区实施的三三制有所不同,中.共的三三制是旨在建立一个统一战线性质的民主政权,是一种由各党派、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的联合政府。具体内容是,在辖区内的最高权力机关参议会的人事组成上,共.产党参议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参议员,中间派人士参议员,各占三分之一。
但是在察哈尔省的三三制原则中并没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参议员,也没有中间派人士参议员,除了第四十集团军自己派出的三分之一的政工干部以外,还将邀请国民政府以及中.共各派三分之一的代表到察哈尔省政府任职。
在新政府中,第四十集团军除了对军队以及兵工生产部门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以外,其他的全部由三方共同掌管。
陈锋认真考虑过了,邀请延安方面的人到新政府中任职,老蒋势必会很不高兴。但是陈锋敢保证老蒋除了不高兴之外并不会采取什么过激的手段,一方面是老蒋还指望陈锋给他提供哪些武器装备。另一方面老蒋自己其实已经很清楚了,他在任命陈锋为察哈尔省主席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把察哈尔省拱手让给陈锋的准备了。就像阎锡山的山西和绥远,刘湘的四川、李白的广西,对于这些地方老蒋根本就插不进手去。
现在陈锋虽然说要请共.产党人到新政府中任职让老蒋很不满意,但是陈锋却同样邀请国民政府的代表到新政府里任职,相信有了这些人的监督,老蒋应该会放心的。更何况现在国共正处于合作时期,很多地方军阀和**之间的距离并没有国民政府想象中划分的那么清晰,比如二战区,在很长时间内共.产党都是阎长官的座上宾,就连新军也都是共.产党代为训练的。
而且陈锋还打算卖老蒋一个面子,如果国民政府同意他这个方案,那么老蒋关心的那个混蛋薛去病陈锋也就不为难他了。
陈锋确实是没办法,没有一个健全的地方政府,他的这个察哈尔省政府就是个睁眼瞎,很多事情根本就办不了。像人口普查、实施普遍兵役制度等等,这都需要人实实在在来干的。
他们老陈家一直以来都是商业家族,哪来的那么多政工干部,必须向这两边求助。经过一番统计,如果要把察哈尔省政府这个架子搭起来,不算武装部就需要2150名政工干部,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即使是陈锋现在已经把那十几个县的地方政府架子搭起来了,也不过只有区区七八百名政工干部而已,距离两千多人还有很大的一个缺口。
第二篇是为察哈尔省的经济建设而制定的经济建设纲要,因为是战争时期,为了支持长期抗战,陈锋打算在察哈尔省进行了全面的“先军经济”经济建设。
所谓的先军经济就是所有的经济建设必须以部队的需求为第一位的,一切的经济建设都是为军队乃至于战争服务的。在察哈尔省的所有经济建设中,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其次才是轻工业和农业。在经济成分上察哈尔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成分,包括由政府或机关、学校、部队经营的公营经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集体活动的合作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同时,察哈尔省还残存着地主经济,只要地主阶级还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支持军队打鬼子,那么地主的利益也是会得到保护的。
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陈锋对于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困难时期实行的计划经济很是推崇,只有集中有限的力量才能办大事。所以陈锋要求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虽然不一定非要占多数,但是却占占主导地位。政府必须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财政金融和对外贸易,公营经济必须是骨干,是领导力量。
第三篇军事发展纲要主要是对部队成军以来那些成功的治军经验进行了一次总结,确定了今后第四十集团军要发展成为怎样的一支部队,同时也详细的阐述了第四十集团军今后将要怎么做。
根据纲要,第四十集团在未来的三年内主要以日军的华北方面军和关东军为主要敌人,对敌作战的范围区域不仅仅限定于华北五省市,还要扩展到塞北草原和东北四省(含热河)。第四十集团军要利用三年的时间建设成为一支人数不少于五十万综合作战能力极强的机械化部队,部队不但要建成四个以上的整编师,还要建设一支包括骑兵、工兵、辎重兵、炮兵、防空兵、装甲兵、航空兵、特种兵在内的综合战队,其中炮兵和装甲兵以及航空兵的规模要增加,炮兵不少于5个旅,装甲兵不少于3个装甲师,航空兵不少于3个航空师。
要建设这么一支庞大的部队,必须要实施全省范围内的义务兵制度。所以陈锋打算下一阶段的工作就是要对全省范围内的城镇人口实施普查,并且实施普遍的义务兵制度。为此陈锋特意制定了《察哈尔省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根据兵役法规定,从1938年5月15日开始,察哈尔省所有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青壮年男女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服兵役,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月15日以后,按照先男后女的顺序到指定的地点编入当地的民兵小队参加军事训练。平时这些民兵部队负责当地的地方治安,战时帮助野战部队维护后方秩序。如果民兵部队的战斗力达到一定的标准,经考核后可以升格为正规部队。同时民兵部队也是正规野战部队的后备兵员,在完成为期3个月的新兵军训以后,所有的民兵部队随时可能被当做补充兵拉上战场。
除志愿兵必须服役超过10年才可退役的以外,义务兵服役的年限只有6年,6年后义务兵可以向部队申请退役。
当然,作为保障,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公费医疗等待遇。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现在察哈尔省名头有了,地盘也有了,但是依然缺乏很多必要的东西,比如最重要的发展规划,例如经济建设制度、政治建设制度等,这些统统都是空白。所以陈锋要趁日军没有大动作之际好好规划一下察哈尔省今后要走的路,这关乎着第四十集团的生存与发展,一点都不能马虎。
其实之前陈锋就已经写了份类似于发展纲略之类的东西,并且也照着里面的相关设想执行了几项,但是毕竟没有通盘实施,而且陈锋也觉的他之前写的那份东西有很多漏洞,需要仔细斟酌,所以回到兴和之后他没日没夜地修改这些东西,终于在3月10日前把这份长达38页的文件改了出来。
文件的题目很直白——《察哈尔省发展纲要》,这份战略规划共分为四篇,第一篇为察哈尔省政治建设纲要,第二篇为察哈尔省经济发展纲要,第三篇为察哈尔省军事发展纲要,第四篇为察哈尔省科教文卫发展纲要。
第一篇讲的是察哈尔省的政治制度,由于察哈尔省绝大多数的地方之前都曾沦陷过,真正没有被日军占领的只有之前的兴和、商都、集宁、丰镇、陶林、天镇、阳高、大同、左云、右玉这几个县城,剩下的以前都是日军的地盘。
被日军占领后,当地的地方政权遭到了毁灭性的破毁,很多地方的地方政权不是集体当了汉奸就是被日军灭掉了,因此陈锋想要真正接手察哈尔的政务,当好这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就必须建设一支高效廉洁且精干的政工部队,将二十多个县市的政权重新建立起来。
但是陈锋现在手里并没有那么多的政工干部,不要说20个县市了,就算是一半的人员配置都不够。按照陈锋的规划,新的地方政权包括这么几部分,省下面察南、绥东、雁北以及兴和四个行政区,行政区下设县,县下设乡镇,乡镇下面设行政村。
察哈尔省设立农业部、工业部、商业部、宣教部、武装部五个部门。在行政区设立农业厅、工业厅、商业厅、宣教厅、武装部。在县里设立农业局、工业局、宣教局、武装部。在乡镇设立农业科、工业科、商业科、宣教科、民兵小队。
经过这番划分,察哈尔省全省一共分成了五个系统,即农业系统、工业系统、商业系统、教育系统、武装系统。
由于察哈尔省缺乏政工干部,所以关于察哈尔省的政治建设陈锋借鉴了中.共在陕甘宁边区实施的“三三制”原则,决定在察哈尔省也实施三三制原则。不过这个三三制和中.共在陕甘宁边区实施的三三制有所不同,中.共的三三制是旨在建立一个统一战线性质的民主政权,是一种由各党派、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的联合政府。具体内容是,在辖区内的最高权力机关参议会的人事组成上,共.产党参议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参议员,中间派人士参议员,各占三分之一。
但是在察哈尔省的三三制原则中并没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参议员,也没有中间派人士参议员,除了第四十集团军自己派出的三分之一的政工干部以外,还将邀请国民政府以及中.共各派三分之一的代表到察哈尔省政府任职。
在新政府中,第四十集团军除了对军队以及兵工生产部门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以外,其他的全部由三方共同掌管。
陈锋认真考虑过了,邀请延安方面的人到新政府中任职,老蒋势必会很不高兴。但是陈锋敢保证老蒋除了不高兴之外并不会采取什么过激的手段,一方面是老蒋还指望陈锋给他提供哪些武器装备。另一方面老蒋自己其实已经很清楚了,他在任命陈锋为察哈尔省主席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把察哈尔省拱手让给陈锋的准备了。就像阎锡山的山西和绥远,刘湘的四川、李白的广西,对于这些地方老蒋根本就插不进手去。
现在陈锋虽然说要请共.产党人到新政府中任职让老蒋很不满意,但是陈锋却同样邀请国民政府的代表到新政府里任职,相信有了这些人的监督,老蒋应该会放心的。更何况现在国共正处于合作时期,很多地方军阀和**之间的距离并没有国民政府想象中划分的那么清晰,比如二战区,在很长时间内共.产党都是阎长官的座上宾,就连新军也都是共.产党代为训练的。
而且陈锋还打算卖老蒋一个面子,如果国民政府同意他这个方案,那么老蒋关心的那个混蛋薛去病陈锋也就不为难他了。
陈锋确实是没办法,没有一个健全的地方政府,他的这个察哈尔省政府就是个睁眼瞎,很多事情根本就办不了。像人口普查、实施普遍兵役制度等等,这都需要人实实在在来干的。
他们老陈家一直以来都是商业家族,哪来的那么多政工干部,必须向这两边求助。经过一番统计,如果要把察哈尔省政府这个架子搭起来,不算武装部就需要2150名政工干部,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即使是陈锋现在已经把那十几个县的地方政府架子搭起来了,也不过只有区区七八百名政工干部而已,距离两千多人还有很大的一个缺口。
第二篇是为察哈尔省的经济建设而制定的经济建设纲要,因为是战争时期,为了支持长期抗战,陈锋打算在察哈尔省进行了全面的“先军经济”经济建设。
所谓的先军经济就是所有的经济建设必须以部队的需求为第一位的,一切的经济建设都是为军队乃至于战争服务的。在察哈尔省的所有经济建设中,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其次才是轻工业和农业。在经济成分上察哈尔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成分,包括由政府或机关、学校、部队经营的公营经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集体活动的合作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同时,察哈尔省还残存着地主经济,只要地主阶级还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支持军队打鬼子,那么地主的利益也是会得到保护的。
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陈锋对于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困难时期实行的计划经济很是推崇,只有集中有限的力量才能办大事。所以陈锋要求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虽然不一定非要占多数,但是却占占主导地位。政府必须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财政金融和对外贸易,公营经济必须是骨干,是领导力量。
第三篇军事发展纲要主要是对部队成军以来那些成功的治军经验进行了一次总结,确定了今后第四十集团军要发展成为怎样的一支部队,同时也详细的阐述了第四十集团军今后将要怎么做。
根据纲要,第四十集团在未来的三年内主要以日军的华北方面军和关东军为主要敌人,对敌作战的范围区域不仅仅限定于华北五省市,还要扩展到塞北草原和东北四省(含热河)。第四十集团军要利用三年的时间建设成为一支人数不少于五十万综合作战能力极强的机械化部队,部队不但要建成四个以上的整编师,还要建设一支包括骑兵、工兵、辎重兵、炮兵、防空兵、装甲兵、航空兵、特种兵在内的综合战队,其中炮兵和装甲兵以及航空兵的规模要增加,炮兵不少于5个旅,装甲兵不少于3个装甲师,航空兵不少于3个航空师。
要建设这么一支庞大的部队,必须要实施全省范围内的义务兵制度。所以陈锋打算下一阶段的工作就是要对全省范围内的城镇人口实施普查,并且实施普遍的义务兵制度。为此陈锋特意制定了《察哈尔省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根据兵役法规定,从1938年5月15日开始,察哈尔省所有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青壮年男女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服兵役,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月15日以后,按照先男后女的顺序到指定的地点编入当地的民兵小队参加军事训练。平时这些民兵部队负责当地的地方治安,战时帮助野战部队维护后方秩序。如果民兵部队的战斗力达到一定的标准,经考核后可以升格为正规部队。同时民兵部队也是正规野战部队的后备兵员,在完成为期3个月的新兵军训以后,所有的民兵部队随时可能被当做补充兵拉上战场。
除志愿兵必须服役超过10年才可退役的以外,义务兵服役的年限只有6年,6年后义务兵可以向部队申请退役。
当然,作为保障,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公费医疗等待遇。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