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4:毁容
宗玄奕这个人骨子里其实是非常冷漠的,如果不是这样,当初也不会对纳兰锦绣下那么重的手。他们自然也就不可能万劫不复。
他小时候性子还算和善,直到宗家出事之后,他看着死了那么多人,心肠一下子就变硬了。他前半生几乎都是为了复仇而活,就像个机器一样,自然不可能有感情。
等到仇报完了,他会感觉茫然若失,似乎支撑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已经没有了。
为了让自己能继续生活下去,他就开始弄权,他想要站在最高处,看着那些低贱的生灵,为了生存而变得狰狞,互相倾轧。
纳兰锦绣活着的时候,他还会觉得自己像个人。起码他也会有开心的时候,也会有难过的情绪。生活里有些事情值得期待,府里也有人在等他回来。
可惜,这样的日子在纳兰锦绣去世后,就不复存在了。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花戎白,容貌上和纳兰锦绣有几分相像,心里自然是安慰的。
但自欺欺人称不了多久,即便是皮囊再相像,骨子里也是完全不像的。花戎白曾受人指点,刻意模仿过纳兰锦绣。
宗玄奕本来还没有那么厌恶她,但模仿来模仿去,反而更加让他生烦。他每次看了花戎白,心里就会变得更加烦躁。
这种情绪在遇到徐锦笙之后,就爆发到了一个至高点。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花戎白终究不是纳兰锦绣,和她继续有牵扯,才是对不住纳兰锦绣。
他给了花戎白很多钱,所以让她衣食无忧。他想自己本就是个无情的人,做事情没有那么多道义要去遵守,对花戎白,他应该是直接丢弃的。
之所以愿意给她银子,保她一世无忧,主要还是因为她这张脸。芸芸众生中,只有她长了一张和纳兰锦绣相似的脸,这就是她的福气。
如今,宗玄奕觉得这张脸她都不配拥有了,因为这个女人太愚蠢,也太过烦人。她把他最后一丝耐心都耗尽了,就应该承担应有的后果。
宗玄奕居高临下的看着花戎白,声音冰冷的毫无感情:“我当初让你离开,你偏偏不肯。说是一个弱女子出去了也是无依无靠,就守着相府过日子,做一个端茶递水的侍女。这些话你可记得?”
花戎白瑟瑟发抖:“奴婢记得。”
“那你见过谁家的奴婢,敢爬上主人的床?”
花戎白知道自己完了,她不该那么贪心,不该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她本就出身低微,从小受人欺凌。
她才知道被人踩在脚下的那种感觉了,所以才更加希望,自己的身份可以改变。相府无疑是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只要可以待在这,就没有人敢欺负她。
她刚来相府的时候,这院子里是没有侍女的,来来往往的都是男子。是因为她需要人伺候,所以才买来了一些侍女。
她从来都是以主人的身份,出现在那些侍女的面前。因为从小被人欺负,所以在她成为主子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变本加利的欺负别人。
这院子里的侍女,每一个都受过她的打骂。她知道相爷喜欢安静,不能吵的太厉害,所以罚人的时候都是无声无息的。
她出身低,吃过的苦多,受过的罪就更多了。于是,她学会了很多东西。用一些细碎的法子折磨人,既可以不留痕迹,又可以让人痛不欲生,何乐而不为呢?
可能真的是因为她以前做的太过火了。当相爷不让她再以主人的身份,待在相府的时候,那些曾经被她欺辱过的,就反过来开始欺负她了。
她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区区的一些小姑娘并不能把她怎么样,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她们从骨子里看不起她。
几乎所有人都在说,相爷不要你了,而且是说不要就不要了,连个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就是因为你出身低贱呀!
这些话还算是好听的,对于那些难听的,总是不堪入耳。花戎白心里渐渐就升起了一丝执念,那就是窝窝囊囊的活着,还不如死了来的痛快。
于是,她就仗着胆子,顺着窗子,又一次来到了这个房间。她十分了解男人,知道即便是再无情的人,也是有生理需求的。
相爷不好女色,甚至懒得在女人身上花费时间。这府里一直没有女主人,相爷就一直没人侍候。所以她就想,自己也许有机会。
她虽然不是个见多识广的,眼皮子也十分浅,但她懂得如何取悦男人,这一点就足够了。她精心的打扮过,志在必得,哪里知道会是这样一番场景?
之前的那种活着不如死了的想法,在死亡真要临近的时候,一下子就变得无影无踪。她也终于明白了人们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她现在心里已经没有别的想法了,她就想活着。她顾不得自己现在的姿态难不难看,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跪在宗玄奕脚边。
“奴婢也是听了旁人的话,一时鬼迷心窍,扰了相爷安静。奴婢真的知道错了,还望相爷恕罪。”
宗玄奕本来是想坐到床榻上去的,可看了一眼那些被褥,再看看脚下跪着的这个人,无端觉得一阵恶心。
他阴冷着声音说:“我该说你单纯还是该说你傻,你觉得本相是那种宽宏大量的人么?在我这里,没有再三再四的时候,因为我不允许人犯错。”
花戎白这时候心里已经不那么害怕了,最初的那种恐惧,已经被克服住了。左右事情已经成了这样,她就希望自己能活着,仅此而已。
她把姿态放到最低,用手轻轻拉住宗玄奕的裤脚,那模样让她想起了,流连在贵人旁边的狗。她咬了咬嘴唇,哑声说道:“奴婢知道错了,求您宽恕我这一次。”
宗玄奕看都懒得看她,她姿态放得越低,他心里就越加反感。他素来是骄傲的,眼高于顶,当初为何会鬼迷心窍,因为这么一张脸皮子就动了心!
他的妻子,容貌过人,出身高贵,性情同样也骄傲。她从来不会做出这样一副姿态,即便是她成为所有人的笑柄,她也永远是主人的姿态。
高傲、倔强、不容侵犯。
“我现在越看你这张脸越恶心。”宗玄奕觉得这张脸,是对纳兰锦绣的亵渎。
花戎白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活下去。她必须要活着,只有活下去,才能把今日所受的屈辱洗去。她伸手拔下头上的簪子,毫不犹豫的对着自己的脸划了下去。
本是如花似玉的一张脸,顿时变得鲜血淋漓。一道长长的疤顺着额头延伸到脸颊上,最美好的东西就这样被破坏掉了。
花戎白心里冰凉如水,这让她感觉不到疼痛。她就像是完成了一个非常**的仪式,剩下的反而是轻松。
“相爷不想看到奴婢这张脸,那奴婢就毁了它。只希望相爷能饶奴婢,给奴婢一条活路。”
宗玄奕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她就会做出这么过激的行为。他本来就见过这世上最丑陋、最狰狞的东西,所以,这种场面惊不着他。
不过,到底是让他动了一丝恻隐之心。好好的一张脸已经成了这样,花戎白也算是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他又何必赶尽杀绝。
“你现在就去领一千两银票,然后收拾东西走吧,以后不许出现在金陵城。”宗玄奕挥了挥手,他也感到有些疲倦了。
花戎白退了出去。夏日的夜里一向是静谧的,就连夜风都透着一丝灼热。花戎白的脸皮子被风一吹,才感到阵阵疼痛。
她知道自己的脸毁了,也知道自己已经忍受了非人的侮辱。她告诫自己不能哭,不然眼泪流到伤口上,一定会疼死的。
她要回自己的住所收拾东西,她有一些首饰,还有刚刚相爷赏的一千两。她拿着这些东西离开金陵,以后就有好日子过了。
可她转念又想到,她的脸毁了,还能有什么好日子。只怕以后旁人见到她,都会觉得她像是个夜叉。
她忽然特别恨今日欺负她的那些侍女,若不是她们逼迫,她们不停的嘲笑她,她又怎么可能鬼迷心窍,又怎么可能毁了自己?
她想那些人她都不能放过,等到有一天,她一定会找到她们,一定要把这些账,一笔一笔和她们算清楚。
这时他听到身后有动静,就闪身钻进了身旁的花丛中,敛声静气。走过来的是两个侍卫,手里还抱着一床被褥,还有床幔。
“小以哥,这些东西明明都好好的,相爷又是用惯了的,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这可都是好东西,赏给下人们用也成啊!”
“你知道什么?相爷的东西素来是谁都不给用的,你胆子可不小,什么都敢惦记。”
“我就是觉得烧了有点可惜,在我们老家,只有人死了才会把他用过的东西烧了。”
被叫做小以哥的那个人,赶快伸手捂住了那个侍卫的嘴,低声呵斥:“以后这种话不能再说了,知不知道!”
他小时候性子还算和善,直到宗家出事之后,他看着死了那么多人,心肠一下子就变硬了。他前半生几乎都是为了复仇而活,就像个机器一样,自然不可能有感情。
等到仇报完了,他会感觉茫然若失,似乎支撑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已经没有了。
为了让自己能继续生活下去,他就开始弄权,他想要站在最高处,看着那些低贱的生灵,为了生存而变得狰狞,互相倾轧。
纳兰锦绣活着的时候,他还会觉得自己像个人。起码他也会有开心的时候,也会有难过的情绪。生活里有些事情值得期待,府里也有人在等他回来。
可惜,这样的日子在纳兰锦绣去世后,就不复存在了。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花戎白,容貌上和纳兰锦绣有几分相像,心里自然是安慰的。
但自欺欺人称不了多久,即便是皮囊再相像,骨子里也是完全不像的。花戎白曾受人指点,刻意模仿过纳兰锦绣。
宗玄奕本来还没有那么厌恶她,但模仿来模仿去,反而更加让他生烦。他每次看了花戎白,心里就会变得更加烦躁。
这种情绪在遇到徐锦笙之后,就爆发到了一个至高点。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花戎白终究不是纳兰锦绣,和她继续有牵扯,才是对不住纳兰锦绣。
他给了花戎白很多钱,所以让她衣食无忧。他想自己本就是个无情的人,做事情没有那么多道义要去遵守,对花戎白,他应该是直接丢弃的。
之所以愿意给她银子,保她一世无忧,主要还是因为她这张脸。芸芸众生中,只有她长了一张和纳兰锦绣相似的脸,这就是她的福气。
如今,宗玄奕觉得这张脸她都不配拥有了,因为这个女人太愚蠢,也太过烦人。她把他最后一丝耐心都耗尽了,就应该承担应有的后果。
宗玄奕居高临下的看着花戎白,声音冰冷的毫无感情:“我当初让你离开,你偏偏不肯。说是一个弱女子出去了也是无依无靠,就守着相府过日子,做一个端茶递水的侍女。这些话你可记得?”
花戎白瑟瑟发抖:“奴婢记得。”
“那你见过谁家的奴婢,敢爬上主人的床?”
花戎白知道自己完了,她不该那么贪心,不该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她本就出身低微,从小受人欺凌。
她才知道被人踩在脚下的那种感觉了,所以才更加希望,自己的身份可以改变。相府无疑是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只要可以待在这,就没有人敢欺负她。
她刚来相府的时候,这院子里是没有侍女的,来来往往的都是男子。是因为她需要人伺候,所以才买来了一些侍女。
她从来都是以主人的身份,出现在那些侍女的面前。因为从小被人欺负,所以在她成为主子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变本加利的欺负别人。
这院子里的侍女,每一个都受过她的打骂。她知道相爷喜欢安静,不能吵的太厉害,所以罚人的时候都是无声无息的。
她出身低,吃过的苦多,受过的罪就更多了。于是,她学会了很多东西。用一些细碎的法子折磨人,既可以不留痕迹,又可以让人痛不欲生,何乐而不为呢?
可能真的是因为她以前做的太过火了。当相爷不让她再以主人的身份,待在相府的时候,那些曾经被她欺辱过的,就反过来开始欺负她了。
她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区区的一些小姑娘并不能把她怎么样,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她们从骨子里看不起她。
几乎所有人都在说,相爷不要你了,而且是说不要就不要了,连个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就是因为你出身低贱呀!
这些话还算是好听的,对于那些难听的,总是不堪入耳。花戎白心里渐渐就升起了一丝执念,那就是窝窝囊囊的活着,还不如死了来的痛快。
于是,她就仗着胆子,顺着窗子,又一次来到了这个房间。她十分了解男人,知道即便是再无情的人,也是有生理需求的。
相爷不好女色,甚至懒得在女人身上花费时间。这府里一直没有女主人,相爷就一直没人侍候。所以她就想,自己也许有机会。
她虽然不是个见多识广的,眼皮子也十分浅,但她懂得如何取悦男人,这一点就足够了。她精心的打扮过,志在必得,哪里知道会是这样一番场景?
之前的那种活着不如死了的想法,在死亡真要临近的时候,一下子就变得无影无踪。她也终于明白了人们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她现在心里已经没有别的想法了,她就想活着。她顾不得自己现在的姿态难不难看,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跪在宗玄奕脚边。
“奴婢也是听了旁人的话,一时鬼迷心窍,扰了相爷安静。奴婢真的知道错了,还望相爷恕罪。”
宗玄奕本来是想坐到床榻上去的,可看了一眼那些被褥,再看看脚下跪着的这个人,无端觉得一阵恶心。
他阴冷着声音说:“我该说你单纯还是该说你傻,你觉得本相是那种宽宏大量的人么?在我这里,没有再三再四的时候,因为我不允许人犯错。”
花戎白这时候心里已经不那么害怕了,最初的那种恐惧,已经被克服住了。左右事情已经成了这样,她就希望自己能活着,仅此而已。
她把姿态放到最低,用手轻轻拉住宗玄奕的裤脚,那模样让她想起了,流连在贵人旁边的狗。她咬了咬嘴唇,哑声说道:“奴婢知道错了,求您宽恕我这一次。”
宗玄奕看都懒得看她,她姿态放得越低,他心里就越加反感。他素来是骄傲的,眼高于顶,当初为何会鬼迷心窍,因为这么一张脸皮子就动了心!
他的妻子,容貌过人,出身高贵,性情同样也骄傲。她从来不会做出这样一副姿态,即便是她成为所有人的笑柄,她也永远是主人的姿态。
高傲、倔强、不容侵犯。
“我现在越看你这张脸越恶心。”宗玄奕觉得这张脸,是对纳兰锦绣的亵渎。
花戎白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活下去。她必须要活着,只有活下去,才能把今日所受的屈辱洗去。她伸手拔下头上的簪子,毫不犹豫的对着自己的脸划了下去。
本是如花似玉的一张脸,顿时变得鲜血淋漓。一道长长的疤顺着额头延伸到脸颊上,最美好的东西就这样被破坏掉了。
花戎白心里冰凉如水,这让她感觉不到疼痛。她就像是完成了一个非常**的仪式,剩下的反而是轻松。
“相爷不想看到奴婢这张脸,那奴婢就毁了它。只希望相爷能饶奴婢,给奴婢一条活路。”
宗玄奕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她就会做出这么过激的行为。他本来就见过这世上最丑陋、最狰狞的东西,所以,这种场面惊不着他。
不过,到底是让他动了一丝恻隐之心。好好的一张脸已经成了这样,花戎白也算是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他又何必赶尽杀绝。
“你现在就去领一千两银票,然后收拾东西走吧,以后不许出现在金陵城。”宗玄奕挥了挥手,他也感到有些疲倦了。
花戎白退了出去。夏日的夜里一向是静谧的,就连夜风都透着一丝灼热。花戎白的脸皮子被风一吹,才感到阵阵疼痛。
她知道自己的脸毁了,也知道自己已经忍受了非人的侮辱。她告诫自己不能哭,不然眼泪流到伤口上,一定会疼死的。
她要回自己的住所收拾东西,她有一些首饰,还有刚刚相爷赏的一千两。她拿着这些东西离开金陵,以后就有好日子过了。
可她转念又想到,她的脸毁了,还能有什么好日子。只怕以后旁人见到她,都会觉得她像是个夜叉。
她忽然特别恨今日欺负她的那些侍女,若不是她们逼迫,她们不停的嘲笑她,她又怎么可能鬼迷心窍,又怎么可能毁了自己?
她想那些人她都不能放过,等到有一天,她一定会找到她们,一定要把这些账,一笔一笔和她们算清楚。
这时他听到身后有动静,就闪身钻进了身旁的花丛中,敛声静气。走过来的是两个侍卫,手里还抱着一床被褥,还有床幔。
“小以哥,这些东西明明都好好的,相爷又是用惯了的,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这可都是好东西,赏给下人们用也成啊!”
“你知道什么?相爷的东西素来是谁都不给用的,你胆子可不小,什么都敢惦记。”
“我就是觉得烧了有点可惜,在我们老家,只有人死了才会把他用过的东西烧了。”
被叫做小以哥的那个人,赶快伸手捂住了那个侍卫的嘴,低声呵斥:“以后这种话不能再说了,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