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274
他说天一阁迟早要交入沈浔手中,沈天昊虽然不止他这一个儿子,但是沈浔却是他唯一的希望,他是古往今来道门中出现天赋最高的弟子,不到二十岁就临近化神,这是前所未有的。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沈浔身上,把天一阁所有的希望也寄托在他身上,他不能为了一个谢欢,就弃整个天一阁不管不顾。
他还说,只有足够强,才能护得住谢欢。
那天,在沈天昊的帮助之下,他终于破了化神的关卡。并且,没有再阻拦赵长泽。
谢欢继续笑道:“既然收了哥哥的礼,不还礼肯定是不行的。”他说着,从乾坤袋中取出一样东西来。
这东西沈浔见过,祭房那天,谢欢就是用这个东西打破了祭房外的结界和祭房内的阵法。
这是一把黑铁长剑,做工做不得精致,但是材质却是极好,这是上古黑铁,通体漆黑如墨,即使因为漆黑看不到剑光,但是还是可以感觉此剑身上凛冽的寒气,还有一股让人骨不含而立的煞意。
“你不是没有佩剑了嘛,送你的。”谢欢道:“这是那天去永宁村的时候,我偶然得到的,你知道的永宁村地下有金矿,这估计应该是金矿的伴生矿吧。不多,只有一点点,刚好只能用来打一把剑。”
沈浔接过来,有些珍重地抚在手中,“所以前几天你天天往山下跑,就是去铸这把剑?”
谢欢点点头,这就是他的“作品”。
“此剑为何没有开锋?”沈浔问。虽然寒气逼人,但是此剑并没有剑刃,别说杀人了,割条口子都不行。不过一旦靠近,被剑气震得皮开肉绽是肯定的。
谢欢道:“修真者的剑本来也不需要剑刃,有剑气就足够了,数十米外取人首级不在话下。此剑有灵,我又往里注入了大量的灵力,使得此剑威力更甚,不开锋只是不想让它沾血,本来也只是想给哥哥做防身的武器,或者御剑飞行的工具,并不是为了杀戮。”
忽地,谢欢又笑了下,只是他一向爱爽朗开怀地笑,此刻他的笑容竟有一丝自嘲的意味,“哥哥应该不会喜欢这样的剑吧,毕竟这剑用来碎尸不是很方便。”
沈浔脸色一白。
他刚想说话,谢欢突然一把保住他,“对不起,哥哥对不起,我不应该这么跟你说话,对不起。”
沈浔心头触动,“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不,你不要说,”谢欢抱着他的手用力,“你不要说,你没有对不起我,我知道你为了保护我一定也很艰难,你不要跟我说对不起,我不想你为了我做出什么违背父命、或者背叛家族的事,哥哥你很好,哥哥你真的很好。”
沈浔没有再说话,只是也无言地拥紧了他。
……
谢欢给那把剑起名藏灵,十分表里如一的名字。从此之后,藏灵便是沈浔唯一的贴身佩剑。
从那之后,谢欢虽然依旧活泼爱笑,但只有沈浔知道,不一样了,谢欢和以前不一样了。
谢欢依旧天天往外跑,只是不再老去后山抓山鸡野兔,而是总去重山之外那片树林。他整日里对着那些永宁村村民的碎肉残骸,不知道在做什么。
谢欢收了苏七宝做弟子,这在天一阁新一辈弟子中是件稀罕事,毕竟在他们这个年纪还没有收弟子的。不过沈浔也不会拦他,甚至也把苏七宝当做自己的弟子一般,倾囊相授。
永宁村的事让沈浔明白,他和谢欢不会有隔阂,他们对于彼此的意义依旧不一样,只是他们终会分离。
谢欢想坚持守护的,是他那颗赤子之心;而沈浔除了想守护他的稚子之心,还必须守护天一阁。
只是沈浔没想到,分离会来得这么快。
寒来暑往,谢欢酿的第二批杏花酒又可以出窖了。
苏七宝已经长高很多,这一年多以来,一直跟着谢欢修炼,已经是个体型健硕的少年了。他跟着谢欢,将一坛坛酒搬上凌云楼。
“师父,就非得搬到凌云楼上去喝吗?凌云楼不许饮酒的。”
谢欢道:“你懂什么,我去年酿的那一批不太好,沈家哥哥都没尝上一口,今年当然要沈家哥哥好好尝尝啦。至于规矩嘛,当然是用来违背的啊。”
苏七宝:“不是用来遵守的么……”
谢欢给自己倒了一杯,品尝起来,“奇怪了,怎么还是跟杏花酒的味道不一样?”
苏七宝也尝了一杯,“是不太一样,初时微甘,回味略苦,很特别,不过也挺好喝的。”
“可是不一样啊。”谢欢道。
“不一样就不一样吧,”苏七宝道:“干嘛非要一样?好喝不就得了,你可以给它起个新的名字。”
谢欢响了响,“有道理,那我一定要起个好听的名字。”可他想了好几个都觉得不太好,于是他决定等晚上沈浔回来的时候问问沈浔。
“那我先走,顺便让厨房给师父您送几个小菜。”苏七宝转身要走。
谢欢道:“别走啊,我用传音符通知厨房就得了,沈家哥哥马上快回来了,你留下一起吃啊?”
一听他这么说,苏七宝更果断要走了,“不不不,还是您二位一起吃吧,我就不打扰了,我在这多多余啊是吧。”
他还说,只有足够强,才能护得住谢欢。
那天,在沈天昊的帮助之下,他终于破了化神的关卡。并且,没有再阻拦赵长泽。
谢欢继续笑道:“既然收了哥哥的礼,不还礼肯定是不行的。”他说着,从乾坤袋中取出一样东西来。
这东西沈浔见过,祭房那天,谢欢就是用这个东西打破了祭房外的结界和祭房内的阵法。
这是一把黑铁长剑,做工做不得精致,但是材质却是极好,这是上古黑铁,通体漆黑如墨,即使因为漆黑看不到剑光,但是还是可以感觉此剑身上凛冽的寒气,还有一股让人骨不含而立的煞意。
“你不是没有佩剑了嘛,送你的。”谢欢道:“这是那天去永宁村的时候,我偶然得到的,你知道的永宁村地下有金矿,这估计应该是金矿的伴生矿吧。不多,只有一点点,刚好只能用来打一把剑。”
沈浔接过来,有些珍重地抚在手中,“所以前几天你天天往山下跑,就是去铸这把剑?”
谢欢点点头,这就是他的“作品”。
“此剑为何没有开锋?”沈浔问。虽然寒气逼人,但是此剑并没有剑刃,别说杀人了,割条口子都不行。不过一旦靠近,被剑气震得皮开肉绽是肯定的。
谢欢道:“修真者的剑本来也不需要剑刃,有剑气就足够了,数十米外取人首级不在话下。此剑有灵,我又往里注入了大量的灵力,使得此剑威力更甚,不开锋只是不想让它沾血,本来也只是想给哥哥做防身的武器,或者御剑飞行的工具,并不是为了杀戮。”
忽地,谢欢又笑了下,只是他一向爱爽朗开怀地笑,此刻他的笑容竟有一丝自嘲的意味,“哥哥应该不会喜欢这样的剑吧,毕竟这剑用来碎尸不是很方便。”
沈浔脸色一白。
他刚想说话,谢欢突然一把保住他,“对不起,哥哥对不起,我不应该这么跟你说话,对不起。”
沈浔心头触动,“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不,你不要说,”谢欢抱着他的手用力,“你不要说,你没有对不起我,我知道你为了保护我一定也很艰难,你不要跟我说对不起,我不想你为了我做出什么违背父命、或者背叛家族的事,哥哥你很好,哥哥你真的很好。”
沈浔没有再说话,只是也无言地拥紧了他。
……
谢欢给那把剑起名藏灵,十分表里如一的名字。从此之后,藏灵便是沈浔唯一的贴身佩剑。
从那之后,谢欢虽然依旧活泼爱笑,但只有沈浔知道,不一样了,谢欢和以前不一样了。
谢欢依旧天天往外跑,只是不再老去后山抓山鸡野兔,而是总去重山之外那片树林。他整日里对着那些永宁村村民的碎肉残骸,不知道在做什么。
谢欢收了苏七宝做弟子,这在天一阁新一辈弟子中是件稀罕事,毕竟在他们这个年纪还没有收弟子的。不过沈浔也不会拦他,甚至也把苏七宝当做自己的弟子一般,倾囊相授。
永宁村的事让沈浔明白,他和谢欢不会有隔阂,他们对于彼此的意义依旧不一样,只是他们终会分离。
谢欢想坚持守护的,是他那颗赤子之心;而沈浔除了想守护他的稚子之心,还必须守护天一阁。
只是沈浔没想到,分离会来得这么快。
寒来暑往,谢欢酿的第二批杏花酒又可以出窖了。
苏七宝已经长高很多,这一年多以来,一直跟着谢欢修炼,已经是个体型健硕的少年了。他跟着谢欢,将一坛坛酒搬上凌云楼。
“师父,就非得搬到凌云楼上去喝吗?凌云楼不许饮酒的。”
谢欢道:“你懂什么,我去年酿的那一批不太好,沈家哥哥都没尝上一口,今年当然要沈家哥哥好好尝尝啦。至于规矩嘛,当然是用来违背的啊。”
苏七宝:“不是用来遵守的么……”
谢欢给自己倒了一杯,品尝起来,“奇怪了,怎么还是跟杏花酒的味道不一样?”
苏七宝也尝了一杯,“是不太一样,初时微甘,回味略苦,很特别,不过也挺好喝的。”
“可是不一样啊。”谢欢道。
“不一样就不一样吧,”苏七宝道:“干嘛非要一样?好喝不就得了,你可以给它起个新的名字。”
谢欢响了响,“有道理,那我一定要起个好听的名字。”可他想了好几个都觉得不太好,于是他决定等晚上沈浔回来的时候问问沈浔。
“那我先走,顺便让厨房给师父您送几个小菜。”苏七宝转身要走。
谢欢道:“别走啊,我用传音符通知厨房就得了,沈家哥哥马上快回来了,你留下一起吃啊?”
一听他这么说,苏七宝更果断要走了,“不不不,还是您二位一起吃吧,我就不打扰了,我在这多多余啊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