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猪圈狗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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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吸着厕所里香喷喷的空气,她心情愉悦的把红包用脱下的旧衣服严严实实的包裹好,生怕被人看到会偷走抢走。
  猪八戒叔叔对她真是太好了,袋子里不光有衣裳,还有一双簇新的红皮鞋。红的那么鲜艳,就跟红包一样。
  她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鞋子,而且还是高跟鞋,虽然只有不到五厘米,但已经和她平时看到的鞋子完全不一样。
  比起衣服,她更喜欢这双鞋。不,都喜欢,包括那个五百块的大红包。叔叔送的,她都喜欢,太喜欢了。
  她兴高采烈的换上衣服和鞋子,昂首挺胸的走出来,在洗手台的镜子前看了又看。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高级时装这么一穿,她还真变了样。叔叔说的没错,她长得还真有是挺漂亮的。
  这下是信心满满,拎起装着旧衣服和大红包的包装袋,昂首挺胸的走出了厕所。
  给她带路的女服务员早就走了,大酒店里就跟迷宫似的,幸亏她记性好,自己也能走回去。
  猪八戒叔叔已经叫了一桌菜,有荤有素,全是她没见过没吃过的。
  一看到她,叔叔又竖起大拇指夸她漂亮,说她长得像陈晓旭,不,比陈晓旭还漂亮,把她都夸得不好意思起来了。
  还叫服务员拿菜单给她看,要她点自己喜欢吃的菜。
  她说不用点了,桌上这些就够。
  猪八戒叔叔听了哈哈大笑,说这些都是冷盘小吃,用来垫垫嘴开开胃的,正菜还没上呢。把她臊了个大红脸,心想原来红楼梦里写的是真的,有钱人家吃饭,出了正菜还要上冷盘和看菜。以前看书的时候就羡慕这种富豪人家衣食无忧的精致生活,想不到她也有机会领略一番。
  翻开菜单,看到上面的价格,又让她吃惊不已。好贵啊,最便宜的菜都要十块钱,贵的一个菜就好几百。这是吃什么,要这么多钱?
  这么贵的菜,她怎么点的下手。赶紧把菜单还给叔叔,叫他点。
  猪八戒叔叔又点了四个热炒,两个大荤,还有两个海鲜和一个汤。不一会功夫,桌子都摆满了。晓得她是个好学生,叔叔没叫酒水,给她点了一扎鲜榨的西瓜汁。
  冬天还能吃到新鲜的西瓜,她想都不敢想,而且用来榨汁喝。这真是太奢侈了!
  叔叔哈哈大笑,告诉她这是从海南空运过来的西瓜。一个大西瓜只能榨半瓶果汁,这一扎西瓜汁要用两个大西瓜呢。海南天气热,一年四季都能种西瓜。海南不光有西瓜,还有芒果,还有椰子,好多好吃的水果。
  她听得都惊呆了。
  猪八戒叔叔笑的更欢了,还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
  她竟然一点不觉得恶心,还觉得叔叔挺俏皮,又见多识广气派大,很威风。
  他热情的招呼她吃菜,她也就不客气了。跟大酒店的菜比,家里的菜学校的菜都成了猪食,她一吃就停不下来。
  那么大一盘油焖虾,那么大一条鱼,还有她叫不出名的炒贝壳,都归她一个人吃,想吃多少吃多少。真痛快!
  她这边忙着吃,那边猪八戒叔叔就呱呱的她说话。
  说来也好笑,猪八戒叔叔一直在她跟前装“神秘”,以至于她都不知道他姓什么名什么。每次写信,信封上就写“好心人”三个字。直到到现在他自我介绍,才知道叔叔姓郭,叫郭利发,是轻纺街的卖布老板,有很大的一个门市部,赚的钱那是海了去了。
  卖布老板?那不是跟柏丽娜的哥哥一个行当,难怪这么有钱。
  上学期开学报到,她还见过柏丽娜哥哥开的车,可没猪八戒叔叔的车好。可见这个郭利发比柏丽娜的哥哥厉害。
  一想到这个,她心里就更高兴了,看郭利发也越顺眼了。
  郭利发就着年轻女学生下饭,是越说越有劲,越说越得意,牛皮都吹到天上去。白雨不懂他这些生意经,就胡乱听着。反正只要他愿意继续出钱供她念书,他说什么她都听。
  这一顿饭,鸡鸭鱼肉,海鲜山珍,应有尽有,点了满满一桌十几个菜,末了又上了点心和水果。
  白雨是努力吃也吃不完,看着桌上根本没动几筷子的菜,她觉得可惜。可郭利发一点不在乎,潇洒的一挥手,叫了服务员过来结账。
  好这一桌竟然要四百多块。
  郭利发掏出钱包,刷刷就数了五张大团结拍在桌上。
  “五百,不用找了,剩下的是给你的小费。”
  服务员马上弯腰,双手拿起钱。
  “谢谢老板。”
  郭利发满不在乎的挥挥手,连正眼都不瞧一下。
  白雨都看呆了,突然觉得这个猪八戒叔叔身上有一种特别的魅力,金钱的魅力。
  有钱真好!她似乎有点理解柏丽娜的嚣张跋扈了,兜里有钱,做什么都有底气。
  随后猪八戒叔叔又开车载着她回了家,车依然只能停在弄堂口。她下了车却不敢回家,怕身上的衣服惹人闲话,只好跑到公共厕所里去,要把衣服换掉。
  可才到公厕附近,就被那扑鼻的臭气给熏得直犯恶心。
  身上的衣服那么贵,公厕那么脏,还臭,万一把她的衣服弄脏了熏臭了,可怎么得了!
  罢了!这衣服是别人送她的,又不是她偷的抢的,干嘛怕别人看见。这么好的衣服,不穿着让人看,难道还藏起来不成?
  这么一想,她就昂着头直接回家去了。
  这一路自然是引来无数围观,尤其是一些爱八卦的大妈大婶,都问她衣服是哪儿买的,多少钱?
  她一面回答是别人送的,因为她考了年段第一,奖励她的。一面还要躲避这些好奇的手,免得她们摸坏弄脏了自己的新衣服。
  她的家在弄堂底,越往里走,心就越往下沉,脚步也越来越拖沓。
  小弄堂黑黢黢的,石板路坑坑洼洼铬人脚底。她都不敢快步走,怕走快了,石板会磨坏她脚上的新皮鞋。
  路边墙角下,还积着一滩不知谁家泼的污水,蔓延的水渍淌的满地都是。她不得不踮起脚走路,怕弄脏了鞋。
  她怎么就住这种地方?跟大酒店里环境一比,这里就是猪圈狗窝里,根本不是人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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