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我准备离开了
第340章 我准备离开了
我的妈!
夏小仙女:什么鬼?那个照片里的小孩难道是斐飘谩吗?她小时候的样子?
诗晴宝宝:对啊!!阿炎说的,这是去年EAB开始大火的时候有黑子质疑她们整容,除了白樱妮是童星出身,不少人都看着她长大的,另外三人都发了照片。斐飘谩直接把小时候开始每周岁生日拍的照片发上来了。
诗晴宝宝:我说怎么我感觉甜甜看着这么熟悉呢,怎么长的这么像?这是有什么不清不白的血缘关系吗?
诗晴宝宝:按照言情小说的套路,这孩子很可能是斐飘谩的女儿!
诗晴宝宝:年龄也符合诶,我看了一下,下个月月初就是斐飘谩二十二周岁生日了,甜甜也就一岁多的样子,二十岁出头生孩子。
夏小仙女:甜甜看着也就一岁出头的样子,EAB出道快两年了,要是那时候她怀孕了,出道的时候肚子应该很大才是。虽说时间推算下来,甜甜是在冬天出生的,但是快生孩子的孕妇,衣服应该遮不住吧。
诗晴宝宝:也是哦,那看来只是碰巧长得像。
夏晨曦陷入了沉思,转过头看了看还在给娃娃梳小辫子的小甜甜,心里猜测着这孩子是不是和斐飘谩有什么关系。不是女儿,也可能是亲戚之类的。
她赶紧去度娘那边搜索了下关于斐飘谩的资料,简单的浏览了一遍,发现资料上并没有关于斐飘谩是哪里人的记录。
所以说,她可能是A市人,也可能不是。
这资料怎么这么隐秘?
想了想自家大表哥似乎是对人家有意思的,她便赶紧发了信息过去。
夏小仙女:大表哥,我未来大表嫂是哪个城市的人?我发现我家小甜甜好像和她长得很像。
大表哥:F市人,我问过,她说家里没丢失的孩子。
夏晨曦看到这里,心底有些失望。
虽说她很喜欢小甜甜,也想一直养着她,但毕竟她不是这孩子的亲生母亲,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帮甜甜找到亲生父母的。
小甜甜乖巧的玩着娃娃,小肉手小心翼翼的给娃娃扎辫子,似乎是怕弄疼了娃娃一般。一张肉嘟嘟的小脸此刻非常严肃,蹙着小眉头的模样,看着特别可爱。
夏晨曦感觉心都被萌化了,坐在她身边,道:“甜甜今天打算给娃娃梳什么辫子啊?”
小甜甜扬起小脑袋,笑着露出了小梨涡,“麻花。”
“甜甜真聪明,这么小就会梳麻花啦。”
“嗯,甜甜很聪明。”小甜甜知道这是在夸奖自己,顿时笑容更大了。
她认真的给娃娃梳好了麻花辫子,然后抱着娃娃,给她换小衣服。
夏晨曦在一边看着,有些心疼这孩子。分明这么乖巧,平时也很少哭闹,可却一直被抛弃。
夏晨曦将她抱在怀中,道:“甜甜喜欢爸爸妈妈吗?”
“喜欢。”小甜甜肉呼呼的小手努力的笔画了一下,做出了一个爱心的手势。
这个还是夏晨曦教她的,见她都记住了,夏晨曦更开心了,将她抱到腿上,让她肉呼呼的小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妈妈怀孕了,以后可能生个弟弟或者妹妹。”
“什么?”小甜甜一脸疑惑,她知道弟弟和妹妹的概念,但是为什么会有弟弟妹妹?
“有个比小甜甜还要小的宝宝在妈妈的肚子里哦。出来后会是甜甜的弟弟或者妹妹,以后甜甜就是姐姐了,要好好照顾宝宝,知道吗?”
“弟弟妹妹会和甜甜玩吗?”小甜甜好奇的问。
“小时候不会,长大了会。”夏晨曦忍不住动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小甜甜一听,顿时眼底好似有星光闪烁,“甜甜喜欢弟弟妹妹!”
夏晨曦揉了揉她柔软的发丝,心里估摸着陆御霆的想法其实也是可行的。
如果她这胎是女儿,那生完这胎,肯定得休息一年的,再生个儿子,和甜甜的年纪相差起码也得四岁以上了。
所以这次如果生女儿的话,两个闺女可以一起玩,要是是儿子……那说不定还真能当童养媳。
也就相差两岁而已,姐弟恋不也挺好的吗?
当然,这一切还是得看两个孩子自己是不是愿意了。
这天晚上,夏晨曦将小甜甜长得和斐飘谩小时候很像的事情告知陆御霆,见陆御霆才开始怀疑,便得意的将斐飘谩家里并没有丢失孩子的事情告知他。
“耍我很好玩?”陆御霆见她这得意的劲儿,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
夏晨曦赶紧将他的手拿下,“没有啊。就是告诉你一下,让你知道嘛。”
陆御霆:“然后呢?是准备加快进度帮甜甜找父母?”
“你之前让人找,都没下落吗?”夏晨曦问。
“仅有的线索也就是之前养着甜甜的那家人,但是除了能肯定那孩子之前就是被遗弃的外,再也查不出别的线索。A市内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我也都查过了,医院内都有明确的记录,并没有少了哪个孩子。她可能并不是在A市出生的。”
从别的城市出生,在A市被遗弃。
夏晨曦想了想,道:“要不你查查看F市?或者我们去看看,斐飘谩和甜甜的DNA验证结果?”
“如果是近亲还好说,远亲的话,DNA检验不出来。这个世界上人有相似,只是因为长得像就验证,斐家不见得乐意。”毕竟那可是斐家的掌上明珠,虽说斐家的家主实在是有点问题。
“斐家很厉害吗?”夏晨曦好奇。
“你二表姐的乐队四个人,就没有背景差的。”陆御霆很淡定的道。
夏晨曦有些惊讶,“连你都说背景不差,那就表示都挺厉害的了?”
“嗯,她们四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如果不是家里有背景,有几个能跟洛家的女儿一起长大?”
夏晨曦想想,觉得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虽说如今讲究人人平等,但事实上阶梯等级还是非常明显。以洛妤颜的背景,认识的人大多数也都是名门望族的少爷小姐。
那以斐家的背景,怎么也不至于养不起一个小孩。就算小甜甜是私生女,也可以暗地里养着,而不会选择遗弃。
那么,小甜甜和斐家有关系的可能性,也就降低了不少。
夏晨曦无奈的叹了口气,“每天看着甜甜这么乖巧,一想到她被遗弃两次,就感觉好心疼。”
“有我们在,今后不会委屈她的。”毕竟可能是儿子的老婆,怎么着也是得好好养着的。
夏晨曦点点头。
夜晚,市区内的一栋公寓里。
洛妤颜正在看着自己的剧本,顺便吃着宵夜。
见她前后吃了十个蛋挞,南宫启忍不住提醒:“你今晚好像吃的有点多,小心胖了。”
洛妤颜的动作一顿,拿纸巾擦了擦手,随后摸摸自己的肚子,“没长肉啊。”
“现在不会,以后不见得不会。”南宫启将剩下的蛋挞都给吃了后,道:“上次的事情造成很大的轰动。先是那个女记者发布的新闻暗指你贪慕虚荣而且自视甚高,要十亿一天的包养费,后来又是一个记者揭穿了你的身份。最近好像很多高端路线的代言在找你。”
洛妤颜点点头,“是比较忙。”
“你说十亿的包养费太冒险了点,话放出去,万一真有人出这个钱,你怎么下台来?”南宫启蹙眉,试探性的问。
“哪个白痴花十亿包养个女人一天?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么?”洛妤颜不屑的冷笑。
“……”南宫启:“万一真有呢?”
“有钱不赚是白痴。”洛妤颜一边看剧本一边道:“一天就能赚十亿,我干嘛不答应?哦,长得不能辣眼睛,不然二十亿也不行。”
“……”南宫启童鞋陷入了沉思,他长得应该不算辣眼睛,否则她也不会留他在身边才是。
见她还在认真看剧本,南宫启抿了抿唇,道:“我准备离开了。”
原本还很认真看剧本的洛妤颜一听这话,抬起头,挑眉,“你说什么?”
“我准备离开了。”南宫启重复了这句话,随后道:“回南宫家。”
整个客厅陷入了一片寂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问:“什么时候走?”
没有挽留,没有不舍,她面上依旧是平日里的冷漠,面无表情的。
南宫启心里有些不好受,总感觉这段时间就是自己一直被耍,这女人都没把心思放在他心上。
“下个月月初,就回去。”他道。
“哦,那还有一段时间。”洛妤颜点点头,“那我得赶紧再找个助理接替你的位置。”
南宫启咬牙切齿,“你想说的就只有这个?”
妈的,他还没走她就想着找人代替他的位置,怎么想都好气。不允许她找男的!天气开始热起来了,这女人又要只穿着背心短裤走来走去!
“不然呢?”洛妤颜挑眉。
南宫启气得不轻,“我不确定这次回去,能不能活着回来!”
我的妈!
夏小仙女:什么鬼?那个照片里的小孩难道是斐飘谩吗?她小时候的样子?
诗晴宝宝:对啊!!阿炎说的,这是去年EAB开始大火的时候有黑子质疑她们整容,除了白樱妮是童星出身,不少人都看着她长大的,另外三人都发了照片。斐飘谩直接把小时候开始每周岁生日拍的照片发上来了。
诗晴宝宝:我说怎么我感觉甜甜看着这么熟悉呢,怎么长的这么像?这是有什么不清不白的血缘关系吗?
诗晴宝宝:按照言情小说的套路,这孩子很可能是斐飘谩的女儿!
诗晴宝宝:年龄也符合诶,我看了一下,下个月月初就是斐飘谩二十二周岁生日了,甜甜也就一岁多的样子,二十岁出头生孩子。
夏小仙女:甜甜看着也就一岁出头的样子,EAB出道快两年了,要是那时候她怀孕了,出道的时候肚子应该很大才是。虽说时间推算下来,甜甜是在冬天出生的,但是快生孩子的孕妇,衣服应该遮不住吧。
诗晴宝宝:也是哦,那看来只是碰巧长得像。
夏晨曦陷入了沉思,转过头看了看还在给娃娃梳小辫子的小甜甜,心里猜测着这孩子是不是和斐飘谩有什么关系。不是女儿,也可能是亲戚之类的。
她赶紧去度娘那边搜索了下关于斐飘谩的资料,简单的浏览了一遍,发现资料上并没有关于斐飘谩是哪里人的记录。
所以说,她可能是A市人,也可能不是。
这资料怎么这么隐秘?
想了想自家大表哥似乎是对人家有意思的,她便赶紧发了信息过去。
夏小仙女:大表哥,我未来大表嫂是哪个城市的人?我发现我家小甜甜好像和她长得很像。
大表哥:F市人,我问过,她说家里没丢失的孩子。
夏晨曦看到这里,心底有些失望。
虽说她很喜欢小甜甜,也想一直养着她,但毕竟她不是这孩子的亲生母亲,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帮甜甜找到亲生父母的。
小甜甜乖巧的玩着娃娃,小肉手小心翼翼的给娃娃扎辫子,似乎是怕弄疼了娃娃一般。一张肉嘟嘟的小脸此刻非常严肃,蹙着小眉头的模样,看着特别可爱。
夏晨曦感觉心都被萌化了,坐在她身边,道:“甜甜今天打算给娃娃梳什么辫子啊?”
小甜甜扬起小脑袋,笑着露出了小梨涡,“麻花。”
“甜甜真聪明,这么小就会梳麻花啦。”
“嗯,甜甜很聪明。”小甜甜知道这是在夸奖自己,顿时笑容更大了。
她认真的给娃娃梳好了麻花辫子,然后抱着娃娃,给她换小衣服。
夏晨曦在一边看着,有些心疼这孩子。分明这么乖巧,平时也很少哭闹,可却一直被抛弃。
夏晨曦将她抱在怀中,道:“甜甜喜欢爸爸妈妈吗?”
“喜欢。”小甜甜肉呼呼的小手努力的笔画了一下,做出了一个爱心的手势。
这个还是夏晨曦教她的,见她都记住了,夏晨曦更开心了,将她抱到腿上,让她肉呼呼的小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妈妈怀孕了,以后可能生个弟弟或者妹妹。”
“什么?”小甜甜一脸疑惑,她知道弟弟和妹妹的概念,但是为什么会有弟弟妹妹?
“有个比小甜甜还要小的宝宝在妈妈的肚子里哦。出来后会是甜甜的弟弟或者妹妹,以后甜甜就是姐姐了,要好好照顾宝宝,知道吗?”
“弟弟妹妹会和甜甜玩吗?”小甜甜好奇的问。
“小时候不会,长大了会。”夏晨曦忍不住动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小甜甜一听,顿时眼底好似有星光闪烁,“甜甜喜欢弟弟妹妹!”
夏晨曦揉了揉她柔软的发丝,心里估摸着陆御霆的想法其实也是可行的。
如果她这胎是女儿,那生完这胎,肯定得休息一年的,再生个儿子,和甜甜的年纪相差起码也得四岁以上了。
所以这次如果生女儿的话,两个闺女可以一起玩,要是是儿子……那说不定还真能当童养媳。
也就相差两岁而已,姐弟恋不也挺好的吗?
当然,这一切还是得看两个孩子自己是不是愿意了。
这天晚上,夏晨曦将小甜甜长得和斐飘谩小时候很像的事情告知陆御霆,见陆御霆才开始怀疑,便得意的将斐飘谩家里并没有丢失孩子的事情告知他。
“耍我很好玩?”陆御霆见她这得意的劲儿,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
夏晨曦赶紧将他的手拿下,“没有啊。就是告诉你一下,让你知道嘛。”
陆御霆:“然后呢?是准备加快进度帮甜甜找父母?”
“你之前让人找,都没下落吗?”夏晨曦问。
“仅有的线索也就是之前养着甜甜的那家人,但是除了能肯定那孩子之前就是被遗弃的外,再也查不出别的线索。A市内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我也都查过了,医院内都有明确的记录,并没有少了哪个孩子。她可能并不是在A市出生的。”
从别的城市出生,在A市被遗弃。
夏晨曦想了想,道:“要不你查查看F市?或者我们去看看,斐飘谩和甜甜的DNA验证结果?”
“如果是近亲还好说,远亲的话,DNA检验不出来。这个世界上人有相似,只是因为长得像就验证,斐家不见得乐意。”毕竟那可是斐家的掌上明珠,虽说斐家的家主实在是有点问题。
“斐家很厉害吗?”夏晨曦好奇。
“你二表姐的乐队四个人,就没有背景差的。”陆御霆很淡定的道。
夏晨曦有些惊讶,“连你都说背景不差,那就表示都挺厉害的了?”
“嗯,她们四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如果不是家里有背景,有几个能跟洛家的女儿一起长大?”
夏晨曦想想,觉得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虽说如今讲究人人平等,但事实上阶梯等级还是非常明显。以洛妤颜的背景,认识的人大多数也都是名门望族的少爷小姐。
那以斐家的背景,怎么也不至于养不起一个小孩。就算小甜甜是私生女,也可以暗地里养着,而不会选择遗弃。
那么,小甜甜和斐家有关系的可能性,也就降低了不少。
夏晨曦无奈的叹了口气,“每天看着甜甜这么乖巧,一想到她被遗弃两次,就感觉好心疼。”
“有我们在,今后不会委屈她的。”毕竟可能是儿子的老婆,怎么着也是得好好养着的。
夏晨曦点点头。
夜晚,市区内的一栋公寓里。
洛妤颜正在看着自己的剧本,顺便吃着宵夜。
见她前后吃了十个蛋挞,南宫启忍不住提醒:“你今晚好像吃的有点多,小心胖了。”
洛妤颜的动作一顿,拿纸巾擦了擦手,随后摸摸自己的肚子,“没长肉啊。”
“现在不会,以后不见得不会。”南宫启将剩下的蛋挞都给吃了后,道:“上次的事情造成很大的轰动。先是那个女记者发布的新闻暗指你贪慕虚荣而且自视甚高,要十亿一天的包养费,后来又是一个记者揭穿了你的身份。最近好像很多高端路线的代言在找你。”
洛妤颜点点头,“是比较忙。”
“你说十亿的包养费太冒险了点,话放出去,万一真有人出这个钱,你怎么下台来?”南宫启蹙眉,试探性的问。
“哪个白痴花十亿包养个女人一天?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么?”洛妤颜不屑的冷笑。
“……”南宫启:“万一真有呢?”
“有钱不赚是白痴。”洛妤颜一边看剧本一边道:“一天就能赚十亿,我干嘛不答应?哦,长得不能辣眼睛,不然二十亿也不行。”
“……”南宫启童鞋陷入了沉思,他长得应该不算辣眼睛,否则她也不会留他在身边才是。
见她还在认真看剧本,南宫启抿了抿唇,道:“我准备离开了。”
原本还很认真看剧本的洛妤颜一听这话,抬起头,挑眉,“你说什么?”
“我准备离开了。”南宫启重复了这句话,随后道:“回南宫家。”
整个客厅陷入了一片寂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问:“什么时候走?”
没有挽留,没有不舍,她面上依旧是平日里的冷漠,面无表情的。
南宫启心里有些不好受,总感觉这段时间就是自己一直被耍,这女人都没把心思放在他心上。
“下个月月初,就回去。”他道。
“哦,那还有一段时间。”洛妤颜点点头,“那我得赶紧再找个助理接替你的位置。”
南宫启咬牙切齿,“你想说的就只有这个?”
妈的,他还没走她就想着找人代替他的位置,怎么想都好气。不允许她找男的!天气开始热起来了,这女人又要只穿着背心短裤走来走去!
“不然呢?”洛妤颜挑眉。
南宫启气得不轻,“我不确定这次回去,能不能活着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