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他想死
韦夏认为他现在的样子有点像电影尿血花花公子帮老实人朋友要女孩子联系方式。
狗血的电影往往会出现这样的剧情:女孩子爱上花花公子。
幸好,他现在严格来说就是以哈夫利切克的身份去要联系方式,所以就算女孩明天发现她见到的哈夫利切克和今天的不同,也不会太在意。
首先,他要拿到女孩的联系方式。
哈夫利切克的心脏加快跳动,就像在提示着他什么。
好吧,他知道应该怎么做,不要再跳了。
其实韦夏并不擅长搭讪,他目前只有过一段不太成功的高中恋爱。他追求莎沙·卡西迪的时候,已经是劳尔梅里恩的风云人物。
大人物解决单身问题总是很容易的。
可是哈夫利切克现在根本没什么国民度,ncaa虽然已经是具备国民度的比赛,但由于现在人们不上网,没有电视转播,只能听广播自己yy比赛画面,那和亲眼看到比赛进展的体验比起来差远了。
因此,纵然哈夫利切克已经是大学篮坛的风云人物,在这位万里挑一的金发美女面前,恐怕就只是一个口音不太好,脸有些长,留着毫无个人风格的小平头的普通白人。
“嗨,女士。”
韦夏是顺着哈夫利切克想说的话说出了那句女士。
他并不知道,在60年代,对陌生女人搭讪说这句话十有八九是土包子。
被搭讪的美女眼神已经有些几分戏谑了,如果不是哈夫利切克长得人高马大——这点还算是加分项——她恐怕已经留下一个“你没有机会”的背影转身走人。
“嗨,男士。”
她用和韦夏一样的语气回应。
“这么说可能有些冒昧,但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韦夏认为他的发挥还算完美。
“你确定你要穿这样陪我喝一杯吗?”金发美女笑吟吟地问。
接着,韦夏发现哈夫利切克这个土鳖顶着炎炎夏日只穿着无袖背心和小短裤在俄亥俄州大附近跑步!
就这造型,能搭讪成功才是见鬼了!
看出了韦夏的尴尬,金发美女笑道:“今天可能不行,不如这样吧,如果你明天还经过这里,而我们还能遇见的话,我就请你喝一杯。当然,你最好换一身衣服。”
“好的...”韦夏只能这么说了。
看着金发美女远去,她在走出超市门口的时候回望了一眼。
一个回眸已经胜过无数的风景了。
美丽的颜色是不会随着流金的岁月而改变的。
即使韦夏是个21世纪00年代穿越过来的人,见到这位放到他那个时代可能已经老到脸上长满年轮的人,依然有些激动。
“洪多,要不是我,你才没机会和她喝一杯呢!”韦夏自作多情地嘀咕。
说起来,人家哈夫利切克短时间内也没机会和她喝一杯。
人家可是说了“如果你明天还经过这里,而我们还能遇见的话”,这需要多么好的运气和多大的偶然?
韦夏认为,以哈夫利切克的作风,新学期开学之前,他会按照此时的时间,不断地在附近跑步,他一定会再次碰见金发美女。
韦夏没别的事情可做,只能按照哈夫利切克原来的计划继续跑步。
他顶着烈日全速狂奔,好像要把自己累死。
不知道经过了多久,他发现太阳准备下山,已经是傍晚了。
他感觉到疲惫和饥饿,需要睡觉和填饱肚子。
他奇怪的很,平时放现在他应该已经从旧时光里离开了。他很少在旧时光里待到晚上,难道是因为他没有比赛,所以没人叫他起床?
有可能是这样。
他记得他没设置闹钟,没人叫起床又没闹钟提醒的话,他还真不知道如何从旧时光里出来。
既然暂时回不去,韦夏只好帮哈夫利切克解决一下生理需求了。
他真的饿了。
韦夏从口袋里掏出了所有的钱。
他发现哈夫利切克真是个神奇的人,顶着太阳出来跑步就算了,造型像乡巴佬不利于和妹子搭讪就罢了,说话吞吞吐吐还留着没什么特点的平头也可以忍了——可是你为什么出门不多带点钱?吃晚饭的钱都不带的吗?
韦夏开始通过哈夫利切克的大脑回想。
哈夫利切克很早就帮家里减负了,高中的时候经常在外面打工,大学的生活费有34是自己挣来的,同时他还有全额奖学金,家人担心他在外面不好过,多多少少寄了点钱。其实那份钱哈夫利切克完全用不上。
他有两份全额奖学金,平时还负责给学校打工——寄快递,毕竟跑得快1——吃喝用度球队是负责的,学校还提供宿舍,因此基本不花什么钱。
1那年代,球员人均告副业,凯队五十大汤姆·海因索恩一边踢湖人的屁股一边当司机、戴夫·宾一边打球一边开店,鲍勃·库西即是某公司的项目经理又是nba的第一后卫...球星兼职打两份工在那个时代不算事。
即使如此,他在外面的零花依然不多。
是的,韦夏发现了,哈夫利切克不但不懂得打理自己还扣扣搜搜的,不带饭钱出来是为了让自己赶在学校的食堂熄灯之前回去吃一口热乎的。
韦夏只能争取在日落之前跑回学校。
进入俄亥俄州大,他又变成了风云人物,愿意冲这个留着平头,有张披萨脸,穿无袖背心和紧身短裤以及一身汗臭味打招呼的同学数不胜数。
韦夏赶回了学校食堂中了头等彩。
学校食堂今天提供的晚餐是苏格兰蛋(scotcheggs),听名字就知道是英国食物。
韦夏从小是被英国女人滋养大的,苏格兰蛋自然吃过许多次,但他从来没吃过这样的苏格兰蛋。
“约翰,多吃点,这可是你最喜欢的晚餐。”胖厨师大笑。
结合哈夫利切克心中的排斥,韦夏认为哈夫利切克并不是喜欢,他只是表面装作喜欢,由于胖出手相信老实人不骗人,真的以为哈夫利切克很喜欢,每次做苏格兰蛋都给他留了一大堆...
直到韦夏吃进第一口,几乎让他七窍流血的迷之味道使他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三个字,他想死。
狗血的电影往往会出现这样的剧情:女孩子爱上花花公子。
幸好,他现在严格来说就是以哈夫利切克的身份去要联系方式,所以就算女孩明天发现她见到的哈夫利切克和今天的不同,也不会太在意。
首先,他要拿到女孩的联系方式。
哈夫利切克的心脏加快跳动,就像在提示着他什么。
好吧,他知道应该怎么做,不要再跳了。
其实韦夏并不擅长搭讪,他目前只有过一段不太成功的高中恋爱。他追求莎沙·卡西迪的时候,已经是劳尔梅里恩的风云人物。
大人物解决单身问题总是很容易的。
可是哈夫利切克现在根本没什么国民度,ncaa虽然已经是具备国民度的比赛,但由于现在人们不上网,没有电视转播,只能听广播自己yy比赛画面,那和亲眼看到比赛进展的体验比起来差远了。
因此,纵然哈夫利切克已经是大学篮坛的风云人物,在这位万里挑一的金发美女面前,恐怕就只是一个口音不太好,脸有些长,留着毫无个人风格的小平头的普通白人。
“嗨,女士。”
韦夏是顺着哈夫利切克想说的话说出了那句女士。
他并不知道,在60年代,对陌生女人搭讪说这句话十有八九是土包子。
被搭讪的美女眼神已经有些几分戏谑了,如果不是哈夫利切克长得人高马大——这点还算是加分项——她恐怕已经留下一个“你没有机会”的背影转身走人。
“嗨,男士。”
她用和韦夏一样的语气回应。
“这么说可能有些冒昧,但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韦夏认为他的发挥还算完美。
“你确定你要穿这样陪我喝一杯吗?”金发美女笑吟吟地问。
接着,韦夏发现哈夫利切克这个土鳖顶着炎炎夏日只穿着无袖背心和小短裤在俄亥俄州大附近跑步!
就这造型,能搭讪成功才是见鬼了!
看出了韦夏的尴尬,金发美女笑道:“今天可能不行,不如这样吧,如果你明天还经过这里,而我们还能遇见的话,我就请你喝一杯。当然,你最好换一身衣服。”
“好的...”韦夏只能这么说了。
看着金发美女远去,她在走出超市门口的时候回望了一眼。
一个回眸已经胜过无数的风景了。
美丽的颜色是不会随着流金的岁月而改变的。
即使韦夏是个21世纪00年代穿越过来的人,见到这位放到他那个时代可能已经老到脸上长满年轮的人,依然有些激动。
“洪多,要不是我,你才没机会和她喝一杯呢!”韦夏自作多情地嘀咕。
说起来,人家哈夫利切克短时间内也没机会和她喝一杯。
人家可是说了“如果你明天还经过这里,而我们还能遇见的话”,这需要多么好的运气和多大的偶然?
韦夏认为,以哈夫利切克的作风,新学期开学之前,他会按照此时的时间,不断地在附近跑步,他一定会再次碰见金发美女。
韦夏没别的事情可做,只能按照哈夫利切克原来的计划继续跑步。
他顶着烈日全速狂奔,好像要把自己累死。
不知道经过了多久,他发现太阳准备下山,已经是傍晚了。
他感觉到疲惫和饥饿,需要睡觉和填饱肚子。
他奇怪的很,平时放现在他应该已经从旧时光里离开了。他很少在旧时光里待到晚上,难道是因为他没有比赛,所以没人叫他起床?
有可能是这样。
他记得他没设置闹钟,没人叫起床又没闹钟提醒的话,他还真不知道如何从旧时光里出来。
既然暂时回不去,韦夏只好帮哈夫利切克解决一下生理需求了。
他真的饿了。
韦夏从口袋里掏出了所有的钱。
他发现哈夫利切克真是个神奇的人,顶着太阳出来跑步就算了,造型像乡巴佬不利于和妹子搭讪就罢了,说话吞吞吐吐还留着没什么特点的平头也可以忍了——可是你为什么出门不多带点钱?吃晚饭的钱都不带的吗?
韦夏开始通过哈夫利切克的大脑回想。
哈夫利切克很早就帮家里减负了,高中的时候经常在外面打工,大学的生活费有34是自己挣来的,同时他还有全额奖学金,家人担心他在外面不好过,多多少少寄了点钱。其实那份钱哈夫利切克完全用不上。
他有两份全额奖学金,平时还负责给学校打工——寄快递,毕竟跑得快1——吃喝用度球队是负责的,学校还提供宿舍,因此基本不花什么钱。
1那年代,球员人均告副业,凯队五十大汤姆·海因索恩一边踢湖人的屁股一边当司机、戴夫·宾一边打球一边开店,鲍勃·库西即是某公司的项目经理又是nba的第一后卫...球星兼职打两份工在那个时代不算事。
即使如此,他在外面的零花依然不多。
是的,韦夏发现了,哈夫利切克不但不懂得打理自己还扣扣搜搜的,不带饭钱出来是为了让自己赶在学校的食堂熄灯之前回去吃一口热乎的。
韦夏只能争取在日落之前跑回学校。
进入俄亥俄州大,他又变成了风云人物,愿意冲这个留着平头,有张披萨脸,穿无袖背心和紧身短裤以及一身汗臭味打招呼的同学数不胜数。
韦夏赶回了学校食堂中了头等彩。
学校食堂今天提供的晚餐是苏格兰蛋(scotcheggs),听名字就知道是英国食物。
韦夏从小是被英国女人滋养大的,苏格兰蛋自然吃过许多次,但他从来没吃过这样的苏格兰蛋。
“约翰,多吃点,这可是你最喜欢的晚餐。”胖厨师大笑。
结合哈夫利切克心中的排斥,韦夏认为哈夫利切克并不是喜欢,他只是表面装作喜欢,由于胖出手相信老实人不骗人,真的以为哈夫利切克很喜欢,每次做苏格兰蛋都给他留了一大堆...
直到韦夏吃进第一口,几乎让他七窍流血的迷之味道使他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三个字,他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