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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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哥伸手。
  任明卿紧张地递上,在将要交到他手中的一瞬间又往回缩:“你会守约么?完璧归赵之后,我要把我弟弟带走。”
  德哥劈手夺过他手上的烟枪,打着手电仔仔细细验了货,然后递给手下人,绕着任明卿转了两圈。当走到他身后时,德哥猝不及防地抬手,打了记他的后脑勺:“偷了我的东西,还跟我谈条件,小瘪三。”
  任明卿吓懵了,顶着一小撮乱发,眼神左右游离。周围响起混混们轻蔑的嘲笑。而德哥转回到姜勇面前就是狠狠一脚:“小赤佬!还给老子嘴硬!没偷!去你妈了个巴子!太岁头上动土!谁给你的胆子!”
  姜勇连人带椅被踹翻在地,任明卿赶忙上前将他护住:“别打了别打了……阿勇,快跟人家道歉!”
  “道歉?”德哥一把将任明卿挥开,踩住了姜勇的手,弹出一把刀,“生意还没做成,就给我顺手牵羊?今天这个事儿,留下只手就算两清,否则,没完!”
  姜勇一听要废掉他的手,吓得屎尿齐流,求爷爷告姥姥:“德哥!德哥!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那么贵重,我以为是小玩意儿,这不是我相好成天要我送这送那么……”他编了个理由,眼见德哥不为所动,便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你说你,怎么就管不住这手!”
  “管不住我帮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着,熟练地把玩着刀具,明明是处暑,却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挣开了手下人,再一次扑到姜勇身边,从德哥鞋底下抢出了他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告饶:“阿勇他的右手本来就不灵便,要是、要是再废掉他的左手,他这一辈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奋不顾身地挡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个大胆的主意。他凑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着衷心:“对啊!我要是彻底残废了,还怎么给德哥你当牛做马?!”他眼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转过头直视着任明卿,“德哥,这回我是被我哥撺掇了,昏了头!他知道您家大业大,身边样样都是宝贝,说出国以后天高皇帝远……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个人两清,他才是主谋!”
  任明卿难以置信地望着姜勇。
  姜勇睁着一双红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断了一条胳膊,是不是还要害我断另一条胳膊才甘心!长兄如父,父亲已经不在了,你难道就可以这样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个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灵魂的提线木偶。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立刻扭头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两断,可是对于这个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债还清,从他曾经伤害过的人那里得到救赎,不然过去的梦魇会一直追逐着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没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里没有反驳,以为他默认,想了想,把姜勇踹起来,朝打手们使了个眼色。
  然后,任明卿听到了耳旁的风声。
  那是撬棍撕裂空气的声音,对准的是他的太阳穴。
  第29章 他是个疯子
  庄墨赶到17号仓库的时候,这里显然不太平,有人在巷子里斗殴。他循声赶到红皮仓库,发现斗殴已经快到尾声。水门汀上躺了一地嗷嗷乱叫的人,站着的只有四人。庄墨没有想到这里面有任明卿,而他竟然是最凶猛的那个。
  他身手敏捷,下手毒辣,一杆撬棍捅得凶神恶煞,庄墨从他冷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熟悉的样子。要不是这个人穿着任明卿常穿的那身T恤长裤,庄墨几乎没有办法认出他来。
  战斗仍在继续,三对一,剩下的都是好手。任明卿身上也见了血,庄墨无论如何无法坐视不理,冲上去踹开了一个妄图偷袭他的人。庄墨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寺庙养了几年,会一点武术,长大后也系统地学习过近身搏击与擒拿。他一边对付难缠的对手,一边留心任明卿那边的情况。
  只见他灵活地跳到箱子上,躲开了正面劈来的撬棍,然后绕到对手背后,一个扼背错开对手的关节,动作干脆利落。另一个彪形大汉冲上来从背后锁喉,任明卿下巴一收,猛地抓住他的右小臂下拉,同时借助着腰部的力量往上一顶——直接就是一个过头摔。彪形大汉被他头朝下摔晕了过去。庄墨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迅速地结束了自己手上的这个。
  这时,最后一人见势不好,竟然摸出了一把枪!庄墨喊了声小心,一个滑铲把持枪者绊倒,任明卿顺势一脚踩在那人握枪的手上。那人哀呼一声,枪脱手了。庄墨下意识地翻身夺枪,任明卿就地一滚,先他一步取枪在手,单膝蹲地,将枪口顶住了庄墨的额头。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两秒钟之内,一下子,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庄墨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这辈子居然会被自己的作者拿枪顶着!这太荒谬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发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被蒙在鼓里的庄墨发现自己对任明卿一无所知,也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对他的控制,因此怒火中烧。他连示弱都不想,只冷冰冰地望着任明卿。
  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着他。
  两人对视了几秒,任明卿讥诮地扯了扯嘴角:“他妈的怎么哪儿都有你啊?”
  庄墨没有说话。
  这个人一开口,就让他彻底冷静了下来——他非常确定这绝对不是任明卿。
  任明卿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语气总是很轻柔,生怕吓到什么人,而且绝对绝对不会飙脏话。
  眼前的人却操一口正宗的东北口音,嗓音低沉沙哑,脏话连篇。
  如果平常那个温顺的任明卿是在演戏,那嗓音和口音呢?这是无法捏造的,他们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你是谁?”难道任明卿除了那个二流子弟弟,还有个孪生兄弟不成?
  “我他妈还没问你呢。”那人拿了枪站了起来,轻佻地顶顶他的脑袋,“跪下,有话问你。”
  看到庄墨眼中冒火,那人扑哧一笑:“哟,脾气还挺倔的。觉得我不会开枪是吧?”说着拉开保险就是砰得一枪。庄墨只看见黑暗中一簇火星,鼻尖传来浓重的焦味,冷汗哗就下来了。那人二话不说开枪射了他的衣角,没有给他一点喘息的时间,他甚至拿不准这是不是种警告,这个人太狠了。
  “跪下。”他不笑了,双手握枪,狠厉道,“不然我就打穿你的脑袋。”
  庄墨做了一次深呼吸,又做了一次深呼吸,双手举高放弃抵抗,对着那人缓缓跪下。生死关头,不论他本性有多高傲,都不敢擅自激怒眼前这个疯子。相反,在这场异常的屈辱中,他异常地冷静,用一种手术刀般的眼神审视着那张熟悉的脸,希望从中找到熟悉的善良与正直。可是,他什么都没找到。眼前的人极具进攻性,目露凶光,有一种残酷的狡猾。
  那人使他屈服了,很有些洋洋得意:“还以为骨头有多硬!”但他很快又对此感到厌烦,狠狠踹了他一脚,彻底对他失去了兴趣。收拾完庄墨,那人背过身去,以一种可怕的熟练,把在场的其他打手统统敲晕。然后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姜勇面前,举起了枪。
  姜勇的表情仿佛见了鬼。他倒打一耙后,如愿以偿地让任明卿背了黑锅,替他受罚,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这羸弱残疾的哥哥竟然一个人干掉了德哥的所有人马。他战战兢兢地蹲在原地抱着头,对着越来越近的枪口:“哥……有话好好说……哥!”
  “住手!”庄墨从背后一把抱住他,夺过枪丢进了水里,“别意气用事!”
  姜勇趁机逃走了。
  庄墨坚持到姜勇的背影消失不见,才敢在那人的拳打脚踢中败下阵来。那人狠狠踹了他一脚,对着姜勇的背影吐了口唾沫,烦躁地在原地踱来踱去。
  “到底怎么回事?”庄墨从地上爬起来,抹掉嘴角的血沫。明明和任明卿长得一模一样,下手却狠极了。
  “姜勇惹了不该惹的人,让小瘸子替他背锅,差点被剁了手。”那人言简意赅道,“——操他妈狗娘养的,老子迟早有一天做了他!”
  他坐在白炽灯的阴影里,脖子以上晦暗不清,庄墨偏偏能看清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疯狂又清醒。他的薄唇冷酷地吐出杀戮预告,毫无疑问说到做到。
  “你呢?你他妈老是在小瘸子身边晃来晃去,你是谁?”那人眯起眼睛审视着他。
  “小瘸子?”庄墨抓住了这个重要的称谓。
  “少他妈给我装蒜。”那人懒散地后仰,“别说你不知道我在说谁。”
  “任明卿。”庄墨肯定道,“任明卿是小瘸子,那你是谁?”
  那人看了他一会儿,愉悦地笑起来:“我是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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