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明朝考科举_231
《诗经》的十五国风部分有不少含有男女私情的词句,极少从中出题,大多题目都是从《雅》《颂》里出的。即便是这两部分也有许多诗中有悲、怨、悼、怀、讽刺、针砭之意,若单列出来作题目,写出来的文章便容易偏离圣人之意。所以《诗经》里能出的题目极少,重复率极高,这四道题目中有三道崔燮都曾做过,或是做过含着题中句子的长题。
只有《假乐》一篇他自己练习时是以整首诗为题的,单列出“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两句和以整诗为题时作文的重点差别有些大,须得彻底推翻重做。
他琢磨了琢磨题目,倒出一杯尚且热气腾腾的热姜汤喝,而后把壶杯都放到身边,磨墨铺纸,拿镇纸压稿纸,开始答第一题——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三月不知肉味”这句话实在太有名了。崔燮穿越之前就知道,穿越之后林先生也常指着这句教他们努力学习,光关于这段的作文就作了不知几遍,几乎是把这节能写的花样都写遍了。
《史记·孔子世家》中也有这句,是“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比论语中所记添了“学之”二字。朱子注释中亦取了这个“学之”,有了这两字才更好解释前因后果: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后,是因苦心志学,才无暇顾及餐饮细务,以至于三月不知肉味。
孔子就是再爱听音乐,也不至于自己脑内回忆足了三个月的齐国交响乐——他脑子里还货真价实地存着1G的小黄片呢,耽搁他吃肉了吗?
而那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是因孔子体味到了大舜《韶》乐中尽美尽善的感情和乐律,不觉深彻投入于学习韶乐之中,诚心叹美这场宏大的圣乐。
圣人闻圣乐,自然有所感触,遥拜前圣的功德与乐中精妙音律,故而诚心学之,那么双圣之间暗暗的契合就是必写的知识点。
而孔子追慕前圣,倾心《韶》乐,其所为就是“学之”,先“学之”才能有“三月不知肉味”;先有这三个月不暇外顾的学习和反复回味,才能深彻理解《韶》乐,与大舜的圣心契合,发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的感叹。
朱子中用“学之”二字贯通原文,实是点睛之笔。有了这两个字才能叫题中三句话前后串珠成链,给“三月不知肉味”一个现实依据,免得其沦为虚无飘渺的臆想。
所以“学之”二字是串起题目的引线,也就是他要作的这篇文章的明线!
一明一暗的两条线索设定好,文章的筋骨就立起来了,只需按着题目那三句正论反论,增填血肉,校练文字。他破题向来爱用明破之法,堂皇正大,这回也不想改风格,就照着原题一字字翻译——最要紧的“学之”二字在破题里就得点明!
“圣人寓邻国而听古乐,学之久而……”而不知肉味。这里正是因专一学乐才不知肉味的,关键在专一,精炼一下就是专。
“学之久而专,称其至美。”
破题之下,就是承题。承题当与破题相反相承,便从韶乐之美入手,要写得有力些,毕竟许多考官看文章只看前几句,前几句不吸引人根本就不往下看
要有力地赞美它……那就是:“夫古乐莫美于韶也!”
孔子都能说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天底下还有什么夸的比这个更狠?他只拿古乐比韶,还比得不够全面呢!
作制艺文章还不就靠放开吹,哪个大明朝的文人还真的能代入圣人的眼光心思?
——王阳明不算。
崔燮放开胸怀,吹完了韶乐又吹孔子,吹他学韶乐、称赞韶乐,从其赞赏之句里既能看出圣乐之美,更能看出圣人追慕先圣的用心之诚。
起讲、入题两段就略微解释一下背景:“昔有乐名韶者,乃帝舜所作也”,千年后唯齐国仍传有韶乐,孔子在齐国闻之。而闻之之后自然要学之——这里若直接从闻之接到学之,却显得有些跳脱,不连贯,正好点一句二圣之心暗契,孔子是为追慕大舜,才要学他的韶乐。
一二比写了孔子志慕大舜,从乐中感受到三代之风,前圣之德;三四比便自然而然地转入“学之”,精研大舜传下的乐音乐器,凡琴瑟笙萧、鼓鼗钟磬之类无不精研——得学这么多才能让圣人三月不知肉味,而不是光怀想着音乐就能食不甘味了。
五六比自然过接了“三月不知肉味”,转写孔子学乐之诚。因为专心于韶乐,专心于追寻古圣之德,从学乐中已能体会到学有所得之乐,谁还在意俗常的口腹之欲呢?
齐国养的小畜牲算什么,怎能比得上圣人跟圣人之间精神交流?怎么比得上韶乐可以上升到天人之际的协和之美和里面隐含的大禹的圣德!
最后两比便就要重写韶乐的“至”。不只至美,还有至善。《八佾》中有“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一段,不只是赞其乐声有仙乐之美,更赞叹这场盛乐中体现出的舜的圣德,如天覆地载之厚。
这是圣人之间遥知暗印的默契!所以孔子才会这么诚挚地赞叹韶乐。
然而八比的极力赞美之后,还要有个简短有力的收尾,若结尾这一口气提不住,文章档次也得掉一级。
可刚才已经赞了一整篇,再赞也提升不上去什么了,得转个方向……接着赞。这篇题目就是圣人赞圣乐,他们在文章里要代先贤立言,敢说不么?
又要赞,又不能再正面吹捧,那就只能拿俗人衬托了。
韶乐至善至美,所以非大舜不能作,非孔子也不能知,俗人根本听不懂——听不懂,就不能像孔子那样盛赞韶乐!
崔燮眉头一挑,掐去中间推理部分,直接把俗人拎出来批判:“若彼端冕而听古乐惟恐卧者,可以语此也哉?”
其实他也是听着听着古乐就能睡着的俗人,不过这不耽误他站在圣贤角度鄙视别人嘛。
这一句言简意赅,也反扣了原题,文章疏理下来一脉相承,足可作结语了。
他从头到尾读了几遍,略改了几个字词,删去过长的过接句,只紧紧扣着“学之”二字把文章裁剪干净了,便誊抄到纸上。
这一题写得略久,他活动了活动脖子,看着太阳已升至近中天的地方,心里微微紧张。好在《诗经》题中大多有熟题可借,四书题的题目又都是做过简答、问答的。那些大题虽然跟时文的体例不同,但在提炼中心思想方面,思路是一致的,再用上当时想到的和标准答案里写到的典故……
还是略避着点儿标准答案,用新鲜些的典故吧,不然考生中不知有多少临考前看过《科举必读笔记》的,十个看的里能有一两个直接用答案里的分析和典故,这文章就俗得不行了。
他得坚决当那个不同俗流的!
后面两篇四书文既想要写得新鲜,就又得多费些工夫。他写得用心,才写了两篇文章就已过了中午,连午饭都只能匆匆对付,找巡场的校尉要了些热水冲姜茶,拿薄饼裹着午餐肉片就凑合了一顿。
吃罢饭再把第三篇四书题补全,剩下的便是四篇诗经题。好在诗经题有旧文可用,那些文章也都是精心写就的,改改就能抄上,正式要从头写的唯有“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一篇。
而这句也不算难写,只要写出劝君主勤勉政事,使百姓得以安乐休息的意思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场考试会写得比较详细,因为是最后一场考四书五经了,后面的表诰判策问什么的题目也会写得比较细,大家不要嫌烦,因为以后真的没有了,不多写写我怕以后遗憾
差点忘了写,这篇的作者是吴宽,这是弘治十几年会试的程文,正好崔燮这届他也是副主考
第189章
四鼓进场, 黎明放卷。
直到申时初刻, 崔燮才把早已印在PDF里的《麟趾》《我觏之子》《天命多辟》三题誊抄在草稿纸上,按着本次命题要求修改好, 在正式考卷上誊了前两题, 只留出《天命多辟》一题, 等那道“不解于位,民之攸墍”做好后一并誊清。
题目出自《大雅·假乐》, 首句便是“假乐君子, 显显令德”。而在《中庸》中则写作“嘉乐君子,宪宪令德”, 嘉乐即是美而乐之的意思。不过古人写错字都叫通假字, 后人不能轻易修改, 连朱熹这样的圣人也只能在后面附上正确的字,重解释诗意。
自从有了朱圣人,诗经的原文也好、诗序也罢,后世的学子都不大认真看了, 都是按着经传注释来的。诗序中说《假乐》是赞美成王之诗, 可朱子说《假乐》“可能”是一首祭典, 是周代宗庙祭上,“公尸”用来回答祭诗《凫翳》的答谢诗,那他们做文章时就得按照答礼诗的思路来做,还要联系上文,把《凫翳》也捎着写上一两句。
《凫翳》倒是首很纯粹简单的“宾尸”之诗,也就是请先王的来享用祭祀的食物, 并降福庇佑王室。
只有《假乐》一篇他自己练习时是以整首诗为题的,单列出“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两句和以整诗为题时作文的重点差别有些大,须得彻底推翻重做。
他琢磨了琢磨题目,倒出一杯尚且热气腾腾的热姜汤喝,而后把壶杯都放到身边,磨墨铺纸,拿镇纸压稿纸,开始答第一题——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三月不知肉味”这句话实在太有名了。崔燮穿越之前就知道,穿越之后林先生也常指着这句教他们努力学习,光关于这段的作文就作了不知几遍,几乎是把这节能写的花样都写遍了。
《史记·孔子世家》中也有这句,是“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比论语中所记添了“学之”二字。朱子注释中亦取了这个“学之”,有了这两字才更好解释前因后果: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后,是因苦心志学,才无暇顾及餐饮细务,以至于三月不知肉味。
孔子就是再爱听音乐,也不至于自己脑内回忆足了三个月的齐国交响乐——他脑子里还货真价实地存着1G的小黄片呢,耽搁他吃肉了吗?
而那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是因孔子体味到了大舜《韶》乐中尽美尽善的感情和乐律,不觉深彻投入于学习韶乐之中,诚心叹美这场宏大的圣乐。
圣人闻圣乐,自然有所感触,遥拜前圣的功德与乐中精妙音律,故而诚心学之,那么双圣之间暗暗的契合就是必写的知识点。
而孔子追慕前圣,倾心《韶》乐,其所为就是“学之”,先“学之”才能有“三月不知肉味”;先有这三个月不暇外顾的学习和反复回味,才能深彻理解《韶》乐,与大舜的圣心契合,发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的感叹。
朱子中用“学之”二字贯通原文,实是点睛之笔。有了这两个字才能叫题中三句话前后串珠成链,给“三月不知肉味”一个现实依据,免得其沦为虚无飘渺的臆想。
所以“学之”二字是串起题目的引线,也就是他要作的这篇文章的明线!
一明一暗的两条线索设定好,文章的筋骨就立起来了,只需按着题目那三句正论反论,增填血肉,校练文字。他破题向来爱用明破之法,堂皇正大,这回也不想改风格,就照着原题一字字翻译——最要紧的“学之”二字在破题里就得点明!
“圣人寓邻国而听古乐,学之久而……”而不知肉味。这里正是因专一学乐才不知肉味的,关键在专一,精炼一下就是专。
“学之久而专,称其至美。”
破题之下,就是承题。承题当与破题相反相承,便从韶乐之美入手,要写得有力些,毕竟许多考官看文章只看前几句,前几句不吸引人根本就不往下看
要有力地赞美它……那就是:“夫古乐莫美于韶也!”
孔子都能说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天底下还有什么夸的比这个更狠?他只拿古乐比韶,还比得不够全面呢!
作制艺文章还不就靠放开吹,哪个大明朝的文人还真的能代入圣人的眼光心思?
——王阳明不算。
崔燮放开胸怀,吹完了韶乐又吹孔子,吹他学韶乐、称赞韶乐,从其赞赏之句里既能看出圣乐之美,更能看出圣人追慕先圣的用心之诚。
起讲、入题两段就略微解释一下背景:“昔有乐名韶者,乃帝舜所作也”,千年后唯齐国仍传有韶乐,孔子在齐国闻之。而闻之之后自然要学之——这里若直接从闻之接到学之,却显得有些跳脱,不连贯,正好点一句二圣之心暗契,孔子是为追慕大舜,才要学他的韶乐。
一二比写了孔子志慕大舜,从乐中感受到三代之风,前圣之德;三四比便自然而然地转入“学之”,精研大舜传下的乐音乐器,凡琴瑟笙萧、鼓鼗钟磬之类无不精研——得学这么多才能让圣人三月不知肉味,而不是光怀想着音乐就能食不甘味了。
五六比自然过接了“三月不知肉味”,转写孔子学乐之诚。因为专心于韶乐,专心于追寻古圣之德,从学乐中已能体会到学有所得之乐,谁还在意俗常的口腹之欲呢?
齐国养的小畜牲算什么,怎能比得上圣人跟圣人之间精神交流?怎么比得上韶乐可以上升到天人之际的协和之美和里面隐含的大禹的圣德!
最后两比便就要重写韶乐的“至”。不只至美,还有至善。《八佾》中有“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一段,不只是赞其乐声有仙乐之美,更赞叹这场盛乐中体现出的舜的圣德,如天覆地载之厚。
这是圣人之间遥知暗印的默契!所以孔子才会这么诚挚地赞叹韶乐。
然而八比的极力赞美之后,还要有个简短有力的收尾,若结尾这一口气提不住,文章档次也得掉一级。
可刚才已经赞了一整篇,再赞也提升不上去什么了,得转个方向……接着赞。这篇题目就是圣人赞圣乐,他们在文章里要代先贤立言,敢说不么?
又要赞,又不能再正面吹捧,那就只能拿俗人衬托了。
韶乐至善至美,所以非大舜不能作,非孔子也不能知,俗人根本听不懂——听不懂,就不能像孔子那样盛赞韶乐!
崔燮眉头一挑,掐去中间推理部分,直接把俗人拎出来批判:“若彼端冕而听古乐惟恐卧者,可以语此也哉?”
其实他也是听着听着古乐就能睡着的俗人,不过这不耽误他站在圣贤角度鄙视别人嘛。
这一句言简意赅,也反扣了原题,文章疏理下来一脉相承,足可作结语了。
他从头到尾读了几遍,略改了几个字词,删去过长的过接句,只紧紧扣着“学之”二字把文章裁剪干净了,便誊抄到纸上。
这一题写得略久,他活动了活动脖子,看着太阳已升至近中天的地方,心里微微紧张。好在《诗经》题中大多有熟题可借,四书题的题目又都是做过简答、问答的。那些大题虽然跟时文的体例不同,但在提炼中心思想方面,思路是一致的,再用上当时想到的和标准答案里写到的典故……
还是略避着点儿标准答案,用新鲜些的典故吧,不然考生中不知有多少临考前看过《科举必读笔记》的,十个看的里能有一两个直接用答案里的分析和典故,这文章就俗得不行了。
他得坚决当那个不同俗流的!
后面两篇四书文既想要写得新鲜,就又得多费些工夫。他写得用心,才写了两篇文章就已过了中午,连午饭都只能匆匆对付,找巡场的校尉要了些热水冲姜茶,拿薄饼裹着午餐肉片就凑合了一顿。
吃罢饭再把第三篇四书题补全,剩下的便是四篇诗经题。好在诗经题有旧文可用,那些文章也都是精心写就的,改改就能抄上,正式要从头写的唯有“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一篇。
而这句也不算难写,只要写出劝君主勤勉政事,使百姓得以安乐休息的意思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场考试会写得比较详细,因为是最后一场考四书五经了,后面的表诰判策问什么的题目也会写得比较细,大家不要嫌烦,因为以后真的没有了,不多写写我怕以后遗憾
差点忘了写,这篇的作者是吴宽,这是弘治十几年会试的程文,正好崔燮这届他也是副主考
第189章
四鼓进场, 黎明放卷。
直到申时初刻, 崔燮才把早已印在PDF里的《麟趾》《我觏之子》《天命多辟》三题誊抄在草稿纸上,按着本次命题要求修改好, 在正式考卷上誊了前两题, 只留出《天命多辟》一题, 等那道“不解于位,民之攸墍”做好后一并誊清。
题目出自《大雅·假乐》, 首句便是“假乐君子, 显显令德”。而在《中庸》中则写作“嘉乐君子,宪宪令德”, 嘉乐即是美而乐之的意思。不过古人写错字都叫通假字, 后人不能轻易修改, 连朱熹这样的圣人也只能在后面附上正确的字,重解释诗意。
自从有了朱圣人,诗经的原文也好、诗序也罢,后世的学子都不大认真看了, 都是按着经传注释来的。诗序中说《假乐》是赞美成王之诗, 可朱子说《假乐》“可能”是一首祭典, 是周代宗庙祭上,“公尸”用来回答祭诗《凫翳》的答谢诗,那他们做文章时就得按照答礼诗的思路来做,还要联系上文,把《凫翳》也捎着写上一两句。
《凫翳》倒是首很纯粹简单的“宾尸”之诗,也就是请先王的来享用祭祀的食物, 并降福庇佑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