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食
想归想,他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需要。
“你为什么不吃?”常霜没想到他居然不要,原本还略有不舍的小脸,顿时变成好奇。
“因为我不想抢啊,那多累。”
“你……那你就甘愿做小哑巴!”常霜气得脸都圆了起来
“小哑巴有什么不好的,我现在可以坐这里看风景,总好过去玩泥巴吧。”
下方的院子里,一群小孩子正在泥巴里撒了欢地玩耍,一个个都脏得不成样子。
也正是因为这样,常霜才会一眼注意到他的存在,这个小家伙总是透着一股子与众不同的气息。
“玩……玩泥巴有什么不好的,我觉得很好玩啊。”常霜有些心虚,她也没少玩,要不是看到他这里,估计已经加进去。
林风再次轻扫她一眼,那眼神儿,就像是在看白痴,那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意味,让常霜再次抓狂。
她伸手冲着脑袋再次抓去,却被林风一只手格开,‘别闹!’
“就要闹,就要闹!”她年纪比林风大了一半多,自然可以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堂堂纵横各界的大佬,不堪受辱,不得不退避三舍,两人在楼上走廊一追一逃。
“别跑……小哑巴,我要拨光你的头发!”
“有种别追!”
“有种你就别逃。”
“不知羞,女追男,想让我当你相公不成。”
“呀呸……你去死吧!”
林风跑着跑着,突然撞在一堵厚实的肉墙上,面前出现了一个胖墩,身高一米五六左右,全身肥肉堆砌得犹如肿起来的水袋。
被他这么一撞,一阵剧烈抖动,对方缓缓低下头来,是一张黑沉黑沉的脸蛋。
“你没长眼睛么!”一只肉乎乎的巴掌就扇过来。
林风一缩脑袋,躲了过去,对方有些意外,不信邪,撸起袖子就准备狠狠给他一顿教训。
“张金宝,你干嘛?”常霜连忙出声道。
“这小混蛋不长眼睛,我正在教训他。”张金宝不耐烦地道。
“他有病,万一打坏了怎么办。”常霜急道。
张金宝看了看自己的大手掌,再对比一下眼前的小个子,好像的确是这样,这一巴掌抽中了,没准前几天还快要死的小子就真死了。
“哼!”他狠狠一挥手,扬长而去。
身后跟着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那模样就跟横着走的螃蟹似的,他们就是这个孤儿院的孩子王。
张金宝是院长的儿子,从小都是被院里的所有孩子捧着长大,是这片土地的绝对王者,某种程度上,他的威望要比大人还要高。
因为大人不会拿孩子怎么样,但他却能让你欲仙欲死,寸步难行。
被这么一打叉,常霜也顾不得折腾林风了,她带着担忧问:“你小心点,不要再惹到他,不然有你好果子吃。”
林风点点头,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这个小孩子的世界,其实也挺好玩。
这一周以来,利用本源世界反哺的力量,这具身体逐渐跟灵魂融合,初步有了认同感。
对于这一层身份,也是确为无奈,怎么每次开局,都是这么落魄,这回明明是皇子的啊。
“当……当当!”
院子里响起一阵钟声,这是开饭的信号。
顿时,刚刚还在院子里疯玩的孩童,转了个方向就往屋里冲去。
常霜二话不说,拖着林风就下楼,正好撞见一个大妈把一群泥巴娃拦下来,用狮吼“都给我洗干净了!”
一群人全被震住,常霜拉着林风昂首挺胸走过去,大妈鹰隼一般的目光扫过两人,然后表扬道:“看看……看看霜霜和小哑巴,人家多干净。”
林风顿时感觉到后背一把把刺刀也似的寒芒,唉,又被拉了一把仇恨。
这一次,食堂里人很少,只有十来个稍大点的孩子,他们是分开吃的,一共分三个锅。
大中小,不然小的是不可能抢得过大的那些,林风和常霜是同一个锅,此时一个人都没有。
一个木盆子,上边盛满了青菜,偶尔有看到一两条肉丝,要是以前,基本上是没办法看清。
现在嘛,常霜手脚麻利盛了两碗饭,塞到他手里,两人就开动起来。
常霜手飞快地挑着肉丝,尽可能地将之弄到自己碗里,盆里的肉丝飞快地消失不见。
她心里狂喜,下意识一看林风,却发现人家规规矩矩地在吃着,而自己碗里已全是肉丝。
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咕哝道:“你怎么不吃肉啊?”
“因为手慢。”林风平静地回了一句。
常霜脸刷地红了起来,这家伙真是讨厌,好吧,她从碗里夹了一筷子肉丝过去。
“快吃,快吃,不然等下他们就回来了。”
正说着,已经有毛孩子洗好冲进来,林风也没有矫情,狠狠夹了一筷子菜,放到碗里就站起来。
其他人进来时,看到常霜的饭碗上铺满的肉丝,满满的怨念,就差没打起来。
好在,有大妈在一边镇着,一个个跟狗抢食似的,常霜也跟着他捧着饭碗缩到一边,嘿嘿直乐,小圆脸都快咪了起来。
今天真是她的幸运日,没想到去抓弄这家伙,居然还有这好处,看来以后要多逗逗他才行。
小常霜心里下意识有了这个结论,林风没来由地又看她一眼。
“看什么看,剩下的都是我的,谁让你手慢来着。”
林风……
好不容易雨停了,孤儿院的各项活动重新开展起来,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日常,就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上街去表演。
作为新成员的林风,也免不了被抓了壮丁,表演的都是些烂俗的节目,什么功夫小队,女孩子则是载歌载舞。
水平也就那样,不过,在固定几个地方,刷刷存在感,让帝都的人们不要忘他们的存在。
大街上人流如织,长发长衫,因为连绵大雨冲刷过街道的原因,气味倒不算难闻。
林风颇为好奇地跟在队伍中央,打量着四周的情况,其他人都是规规矩矩地,没有人敢乱跑。
院里的教助经常告诫他们,会有人贩子拐人,拐了去把手脚砍掉,再扔到大街上乞讨。
所以这些孩子都不敢放肆,当然,也可能是放肆的已经被剁了手脚。
这里跟印象中的古代没什么两样,就是味道和色彩鲜明了许多,不可避免的,人人身上味道都很浓烈。
也没有那么多俊男美女,电视剧里一水的偶像脸,这里一个也看不到。
“你为什么不吃?”常霜没想到他居然不要,原本还略有不舍的小脸,顿时变成好奇。
“因为我不想抢啊,那多累。”
“你……那你就甘愿做小哑巴!”常霜气得脸都圆了起来
“小哑巴有什么不好的,我现在可以坐这里看风景,总好过去玩泥巴吧。”
下方的院子里,一群小孩子正在泥巴里撒了欢地玩耍,一个个都脏得不成样子。
也正是因为这样,常霜才会一眼注意到他的存在,这个小家伙总是透着一股子与众不同的气息。
“玩……玩泥巴有什么不好的,我觉得很好玩啊。”常霜有些心虚,她也没少玩,要不是看到他这里,估计已经加进去。
林风再次轻扫她一眼,那眼神儿,就像是在看白痴,那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意味,让常霜再次抓狂。
她伸手冲着脑袋再次抓去,却被林风一只手格开,‘别闹!’
“就要闹,就要闹!”她年纪比林风大了一半多,自然可以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堂堂纵横各界的大佬,不堪受辱,不得不退避三舍,两人在楼上走廊一追一逃。
“别跑……小哑巴,我要拨光你的头发!”
“有种别追!”
“有种你就别逃。”
“不知羞,女追男,想让我当你相公不成。”
“呀呸……你去死吧!”
林风跑着跑着,突然撞在一堵厚实的肉墙上,面前出现了一个胖墩,身高一米五六左右,全身肥肉堆砌得犹如肿起来的水袋。
被他这么一撞,一阵剧烈抖动,对方缓缓低下头来,是一张黑沉黑沉的脸蛋。
“你没长眼睛么!”一只肉乎乎的巴掌就扇过来。
林风一缩脑袋,躲了过去,对方有些意外,不信邪,撸起袖子就准备狠狠给他一顿教训。
“张金宝,你干嘛?”常霜连忙出声道。
“这小混蛋不长眼睛,我正在教训他。”张金宝不耐烦地道。
“他有病,万一打坏了怎么办。”常霜急道。
张金宝看了看自己的大手掌,再对比一下眼前的小个子,好像的确是这样,这一巴掌抽中了,没准前几天还快要死的小子就真死了。
“哼!”他狠狠一挥手,扬长而去。
身后跟着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那模样就跟横着走的螃蟹似的,他们就是这个孤儿院的孩子王。
张金宝是院长的儿子,从小都是被院里的所有孩子捧着长大,是这片土地的绝对王者,某种程度上,他的威望要比大人还要高。
因为大人不会拿孩子怎么样,但他却能让你欲仙欲死,寸步难行。
被这么一打叉,常霜也顾不得折腾林风了,她带着担忧问:“你小心点,不要再惹到他,不然有你好果子吃。”
林风点点头,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这个小孩子的世界,其实也挺好玩。
这一周以来,利用本源世界反哺的力量,这具身体逐渐跟灵魂融合,初步有了认同感。
对于这一层身份,也是确为无奈,怎么每次开局,都是这么落魄,这回明明是皇子的啊。
“当……当当!”
院子里响起一阵钟声,这是开饭的信号。
顿时,刚刚还在院子里疯玩的孩童,转了个方向就往屋里冲去。
常霜二话不说,拖着林风就下楼,正好撞见一个大妈把一群泥巴娃拦下来,用狮吼“都给我洗干净了!”
一群人全被震住,常霜拉着林风昂首挺胸走过去,大妈鹰隼一般的目光扫过两人,然后表扬道:“看看……看看霜霜和小哑巴,人家多干净。”
林风顿时感觉到后背一把把刺刀也似的寒芒,唉,又被拉了一把仇恨。
这一次,食堂里人很少,只有十来个稍大点的孩子,他们是分开吃的,一共分三个锅。
大中小,不然小的是不可能抢得过大的那些,林风和常霜是同一个锅,此时一个人都没有。
一个木盆子,上边盛满了青菜,偶尔有看到一两条肉丝,要是以前,基本上是没办法看清。
现在嘛,常霜手脚麻利盛了两碗饭,塞到他手里,两人就开动起来。
常霜手飞快地挑着肉丝,尽可能地将之弄到自己碗里,盆里的肉丝飞快地消失不见。
她心里狂喜,下意识一看林风,却发现人家规规矩矩地在吃着,而自己碗里已全是肉丝。
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咕哝道:“你怎么不吃肉啊?”
“因为手慢。”林风平静地回了一句。
常霜脸刷地红了起来,这家伙真是讨厌,好吧,她从碗里夹了一筷子肉丝过去。
“快吃,快吃,不然等下他们就回来了。”
正说着,已经有毛孩子洗好冲进来,林风也没有矫情,狠狠夹了一筷子菜,放到碗里就站起来。
其他人进来时,看到常霜的饭碗上铺满的肉丝,满满的怨念,就差没打起来。
好在,有大妈在一边镇着,一个个跟狗抢食似的,常霜也跟着他捧着饭碗缩到一边,嘿嘿直乐,小圆脸都快咪了起来。
今天真是她的幸运日,没想到去抓弄这家伙,居然还有这好处,看来以后要多逗逗他才行。
小常霜心里下意识有了这个结论,林风没来由地又看她一眼。
“看什么看,剩下的都是我的,谁让你手慢来着。”
林风……
好不容易雨停了,孤儿院的各项活动重新开展起来,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日常,就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上街去表演。
作为新成员的林风,也免不了被抓了壮丁,表演的都是些烂俗的节目,什么功夫小队,女孩子则是载歌载舞。
水平也就那样,不过,在固定几个地方,刷刷存在感,让帝都的人们不要忘他们的存在。
大街上人流如织,长发长衫,因为连绵大雨冲刷过街道的原因,气味倒不算难闻。
林风颇为好奇地跟在队伍中央,打量着四周的情况,其他人都是规规矩矩地,没有人敢乱跑。
院里的教助经常告诫他们,会有人贩子拐人,拐了去把手脚砍掉,再扔到大街上乞讨。
所以这些孩子都不敢放肆,当然,也可能是放肆的已经被剁了手脚。
这里跟印象中的古代没什么两样,就是味道和色彩鲜明了许多,不可避免的,人人身上味道都很浓烈。
也没有那么多俊男美女,电视剧里一水的偶像脸,这里一个也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