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番外:青梅竹马篇7
“这样啊……那很巧啊,我今天正要也好去城西办事儿,中午咱们一起吃个饭吧?”谭小梅低头整理着自己的东西。
“好啊!”顾薇薇一口答应了下来,顾薇薇其实是觉得谭小梅很不错,一心想要撮合谭小梅和辛十三。
听到顾薇薇答应了,谭小梅连忙道:“那好……你把那个工厂具体的位置给我发一个定位,我们就在附近一吃……如果你下午没有事儿的话,还可以一起回来!”
“好……”顾薇薇点头,“那小梅姐……我们下午见!”
“好……下午见!”
挂了电话,谭小梅和辛十三打了一声招呼说自己有事儿,辛十三这个老板一向是对员工很好,谭小梅说有事儿,辛十三没有问什么事儿,就直接让谭小梅走了。
顾薇薇坐在地铁上,心里对谭小梅还是带着些愧疚的。
按照道理说……自己和辛十三住在一起,谭小梅应该很不开心才对。
毕竟……哪有人高兴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和别的女人住在一起?
可是谭小梅却一副把顾薇薇当做妹妹的样子,谭小梅也可以理解辛十三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想要照顾自己的那份儿心。
顾薇薇记得当初……自己百般不愿意和辛十三住在一起,谭小梅还来劝过顾薇薇,说……顾薇薇和辛十三的感情被称之为亲兄妹也不为过,妹妹还没有出嫁……当然要和哥哥住在一起了。
顾薇薇这个人从来都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她觉得谭小梅这个人很好,而且……还那么喜欢辛十三,这么多年在辛十三的身边照顾他从无怨言。
所以,顾薇薇愿意撮合谭小梅和辛十三。
中午,顾薇薇忙完工作从公司里出来的时候,谭小梅已经在公司门口等着顾薇薇了。
顾薇薇一看到谭小梅的车,就快步跑了过去。
上车之后,顾薇薇特别不好意思的对谭小梅道:“小梅姐……不好意思,我忙的有些晚了!饿了吧……我们快去吃饭吧!我刚才问了,这附近有一家做鱼的特别好吃,你不是最喜欢吃鱼了,我们就去那一家吧?”
“好……”谭小梅点头启动了车。
两个人坐下之后,顾薇薇点了很多菜,今天她要请谭小梅好好吃一顿。
之前一直顾薇薇都说要请谭小梅,可是每一次到最后都会变成辛十三结账,今天好不容易辛十三不在。
谭小梅看着顾薇薇,终于还是开口说起了正事儿:“薇薇……我听说,十三手上的一个强奸案的官司,原告找的是你?”
顾薇薇抬头看着谭小梅,嘴里咬着筷子,有些呆萌呆萌的:“十三连这个都告诉你了?”
“没有……不是十三说的,因为这个案子对我们事务所来说比较重要,所以……我就多留心多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原告找的是你!”谭小梅笑开来。
“恩……”顾薇薇眉头紧皱。
“这样也好……”谭小梅对着顾薇薇笑容明媚,“你竟然能和十三打对台,这要是你赢了十三……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进入十三的律师事务所,以后我们就方便照顾你了!”
顾薇薇抬头看着谭小梅勉强笑了笑之后才道:“小梅姐……我已经不当原告的代理律师了!”
谭小梅一愣,看着顾薇薇问:“为什么?你……你是害怕和十三打官司吗?”
顾薇薇摇了摇头:“我不是害怕……是这个原告别有用心!”
谭小梅手心一紧,险些笑不出来,她看着顾薇薇问:“怎么说……”
“原告肯定是知道了我和十三的关系,所以才找我的……我连给她介绍我们事务所的大状她都不愿意用,非要用我,这不是别有用心是什么?”顾薇薇眉头紧皱。
“你是不是……想多了?”谭小梅轻笑开口。
原本,顾薇薇和辛十三的关系就是谭小梅卖给辛十三当事人叔叔秘书的。
谭小梅之所以这么做,是希望顾薇薇和辛十三这一场官司之后,两个人因为这件事儿不得不分开住,更重要的……是说不定顾薇薇和辛十三会因为这件事儿闹翻,那么……谭小梅就不用带担心顾薇薇和辛十三的关系了。
“我确定我没有想多……”顾薇薇眉头紧皱,“昨天晚上十三给我提了一个醒,然后我自己今天试了一下,算是不会有什么差错,就算是有什么差错……为了不连累十三,这个案子我也不会接了。”
谭小梅看到顾薇薇这么坚定的说自己不接那个案子了,如果这个时候……谭小梅鼓励顾薇薇接这个案子的话,一定会被察觉出古怪。
不过……谭小梅已经和那边儿说好了,她也只是尽力的来劝一劝顾薇薇,至于有没有用,那么……她就不知道了。
谭小梅本意也不想害了辛十三,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要顾薇薇离开辛十三。
因为顾薇薇对谭小梅来说,威胁性实在是太大了……比那些千金大小姐的威胁性还要大。
于是,谭小梅终于还是缓缓对顾薇薇开口:“其实……我今天约你出来,是别有目的,有事儿要和你说的!”
顾薇薇抬头看着谭小梅:“小梅姐你要说什么,你说……”
谭小梅放下手中的筷子看着顾薇薇,抿了抿唇之后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按照道理说……这个话我真的不应该说,可是……我又担心十三的幸福!”
提到辛十三,顾薇薇的神色变得凝重了起来:“小梅姐……”
“是这样的……”谭小梅对顾薇薇笑了笑,“之前……十三和莫家千金的事情,你知道吗?”
莫家千金……
这个顾薇薇知道,就是那个一直喜欢辛十三的千金大小姐。
“我听说昨天好像那个莫家千金和十三分手了,原因……应该就是因为你。”谭小梅好像说出这句话很艰难一样,表情越发的尴尬。
顾薇薇唇瓣微张,辛十三什么时候和那个莫家的千金小姐谈恋爱的,她怎么不知道?
不是……外面媒体传来传去的,可是辛十三和那个莫家的千金大小姐一直都没有在一起,都是绯闻吗?
“可是……我没有听十三说他和那个莫家的千金在一起了!”顾薇薇有些茫茫然的,“而且……我一直在撮合你和十三哥你也没有说,我……”
谭小梅听到顾薇薇的话,伸手拉住了顾薇薇的小手开口:“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你知道我喜欢十三,所以你就撮合我和十三,我也知道……你把十三当成是哥哥一样,你希望十三幸福,所以今天我才故意瞒着十三来找你!”
顾薇薇看着谭小梅,完全的信任……甚至没有丝毫怀疑,因为谭小梅是喜欢辛十三的这个顾薇薇知道。
在顾薇薇的认知里,喜欢一个人……那么就是想要看到一个人幸福,她以己度人,把谭小梅想的太好了。
或许就像是辛十三说的,顾薇薇涉世不深……她把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想的太美好了。
“薇薇……其实外面传的那些未必是搏风捉影,昨天晚上……一个狗仔拍到了十三和莫家千金吃饭吵架的照片,是我硬给压下来的……”
说着,谭小梅把自己手机上的照片翻给顾薇薇看:“你看……原本他们吃饭吃的好好的,后来就翻脸走了!”
果然!
顾薇薇看着心里有些难受,原来……昨天晚上辛十三回来之前都已经吃过饭了,又陪着自己吃了一次。
照片一开始两个人都有说有笑的,又来不知道说到了什么,莫家的千金果然愤然的站起身离开了。
“我今天看十三的心情不好,就旁敲侧击打电话问了那个莫小姐身边的一个闺密,那个闺密说昨天晚上,莫家千金和十三吃饭的时候,谈到希望你能搬出十三家的家里,没想到十三不同意,说是你现在单身……没有人照顾你,后来莫家大小姐就说想要给你介绍一个男盆友,这样十三就能放心了,没想到十三还是不同意,所以她发脾气离开了!”
谭小梅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顾薇薇的表情,见顾薇薇垂着头一脸愧疚的样子……谭小梅更加放心大胆的说下去。
“薇薇你也想一想,毕竟……莫家的千金也是女孩子,是个女孩子谁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和别的女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而且……你还是单身!连她好心要给你介绍男朋友十三都不愿意,那……让莫家的大小姐怎么想?”谭小梅说的话好像句句在理。
“薇薇,小梅姐知道你和我一样……都希望十三幸福!所以小梅姐才来找你!”谭小梅用力握着顾薇薇的小手。
顾薇薇想了很久之后抬头看着谭小梅:“小梅姐……你的话我都听进去了!”
谭小梅是个聪明人,知道有些话点到就够了……不用过多的去说,说多了……反倒是让顾薇薇多心。
谭小梅眼眶红了,她看着顾薇薇:“薇薇……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搬来和我一起住!”
“好啊!”顾薇薇一口答应了下来,顾薇薇其实是觉得谭小梅很不错,一心想要撮合谭小梅和辛十三。
听到顾薇薇答应了,谭小梅连忙道:“那好……你把那个工厂具体的位置给我发一个定位,我们就在附近一吃……如果你下午没有事儿的话,还可以一起回来!”
“好……”顾薇薇点头,“那小梅姐……我们下午见!”
“好……下午见!”
挂了电话,谭小梅和辛十三打了一声招呼说自己有事儿,辛十三这个老板一向是对员工很好,谭小梅说有事儿,辛十三没有问什么事儿,就直接让谭小梅走了。
顾薇薇坐在地铁上,心里对谭小梅还是带着些愧疚的。
按照道理说……自己和辛十三住在一起,谭小梅应该很不开心才对。
毕竟……哪有人高兴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和别的女人住在一起?
可是谭小梅却一副把顾薇薇当做妹妹的样子,谭小梅也可以理解辛十三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想要照顾自己的那份儿心。
顾薇薇记得当初……自己百般不愿意和辛十三住在一起,谭小梅还来劝过顾薇薇,说……顾薇薇和辛十三的感情被称之为亲兄妹也不为过,妹妹还没有出嫁……当然要和哥哥住在一起了。
顾薇薇这个人从来都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她觉得谭小梅这个人很好,而且……还那么喜欢辛十三,这么多年在辛十三的身边照顾他从无怨言。
所以,顾薇薇愿意撮合谭小梅和辛十三。
中午,顾薇薇忙完工作从公司里出来的时候,谭小梅已经在公司门口等着顾薇薇了。
顾薇薇一看到谭小梅的车,就快步跑了过去。
上车之后,顾薇薇特别不好意思的对谭小梅道:“小梅姐……不好意思,我忙的有些晚了!饿了吧……我们快去吃饭吧!我刚才问了,这附近有一家做鱼的特别好吃,你不是最喜欢吃鱼了,我们就去那一家吧?”
“好……”谭小梅点头启动了车。
两个人坐下之后,顾薇薇点了很多菜,今天她要请谭小梅好好吃一顿。
之前一直顾薇薇都说要请谭小梅,可是每一次到最后都会变成辛十三结账,今天好不容易辛十三不在。
谭小梅看着顾薇薇,终于还是开口说起了正事儿:“薇薇……我听说,十三手上的一个强奸案的官司,原告找的是你?”
顾薇薇抬头看着谭小梅,嘴里咬着筷子,有些呆萌呆萌的:“十三连这个都告诉你了?”
“没有……不是十三说的,因为这个案子对我们事务所来说比较重要,所以……我就多留心多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原告找的是你!”谭小梅笑开来。
“恩……”顾薇薇眉头紧皱。
“这样也好……”谭小梅对着顾薇薇笑容明媚,“你竟然能和十三打对台,这要是你赢了十三……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进入十三的律师事务所,以后我们就方便照顾你了!”
顾薇薇抬头看着谭小梅勉强笑了笑之后才道:“小梅姐……我已经不当原告的代理律师了!”
谭小梅一愣,看着顾薇薇问:“为什么?你……你是害怕和十三打官司吗?”
顾薇薇摇了摇头:“我不是害怕……是这个原告别有用心!”
谭小梅手心一紧,险些笑不出来,她看着顾薇薇问:“怎么说……”
“原告肯定是知道了我和十三的关系,所以才找我的……我连给她介绍我们事务所的大状她都不愿意用,非要用我,这不是别有用心是什么?”顾薇薇眉头紧皱。
“你是不是……想多了?”谭小梅轻笑开口。
原本,顾薇薇和辛十三的关系就是谭小梅卖给辛十三当事人叔叔秘书的。
谭小梅之所以这么做,是希望顾薇薇和辛十三这一场官司之后,两个人因为这件事儿不得不分开住,更重要的……是说不定顾薇薇和辛十三会因为这件事儿闹翻,那么……谭小梅就不用带担心顾薇薇和辛十三的关系了。
“我确定我没有想多……”顾薇薇眉头紧皱,“昨天晚上十三给我提了一个醒,然后我自己今天试了一下,算是不会有什么差错,就算是有什么差错……为了不连累十三,这个案子我也不会接了。”
谭小梅看到顾薇薇这么坚定的说自己不接那个案子了,如果这个时候……谭小梅鼓励顾薇薇接这个案子的话,一定会被察觉出古怪。
不过……谭小梅已经和那边儿说好了,她也只是尽力的来劝一劝顾薇薇,至于有没有用,那么……她就不知道了。
谭小梅本意也不想害了辛十三,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要顾薇薇离开辛十三。
因为顾薇薇对谭小梅来说,威胁性实在是太大了……比那些千金大小姐的威胁性还要大。
于是,谭小梅终于还是缓缓对顾薇薇开口:“其实……我今天约你出来,是别有目的,有事儿要和你说的!”
顾薇薇抬头看着谭小梅:“小梅姐你要说什么,你说……”
谭小梅放下手中的筷子看着顾薇薇,抿了抿唇之后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按照道理说……这个话我真的不应该说,可是……我又担心十三的幸福!”
提到辛十三,顾薇薇的神色变得凝重了起来:“小梅姐……”
“是这样的……”谭小梅对顾薇薇笑了笑,“之前……十三和莫家千金的事情,你知道吗?”
莫家千金……
这个顾薇薇知道,就是那个一直喜欢辛十三的千金大小姐。
“我听说昨天好像那个莫家千金和十三分手了,原因……应该就是因为你。”谭小梅好像说出这句话很艰难一样,表情越发的尴尬。
顾薇薇唇瓣微张,辛十三什么时候和那个莫家的千金小姐谈恋爱的,她怎么不知道?
不是……外面媒体传来传去的,可是辛十三和那个莫家的千金大小姐一直都没有在一起,都是绯闻吗?
“可是……我没有听十三说他和那个莫家的千金在一起了!”顾薇薇有些茫茫然的,“而且……我一直在撮合你和十三哥你也没有说,我……”
谭小梅听到顾薇薇的话,伸手拉住了顾薇薇的小手开口:“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你知道我喜欢十三,所以你就撮合我和十三,我也知道……你把十三当成是哥哥一样,你希望十三幸福,所以今天我才故意瞒着十三来找你!”
顾薇薇看着谭小梅,完全的信任……甚至没有丝毫怀疑,因为谭小梅是喜欢辛十三的这个顾薇薇知道。
在顾薇薇的认知里,喜欢一个人……那么就是想要看到一个人幸福,她以己度人,把谭小梅想的太好了。
或许就像是辛十三说的,顾薇薇涉世不深……她把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想的太美好了。
“薇薇……其实外面传的那些未必是搏风捉影,昨天晚上……一个狗仔拍到了十三和莫家千金吃饭吵架的照片,是我硬给压下来的……”
说着,谭小梅把自己手机上的照片翻给顾薇薇看:“你看……原本他们吃饭吃的好好的,后来就翻脸走了!”
果然!
顾薇薇看着心里有些难受,原来……昨天晚上辛十三回来之前都已经吃过饭了,又陪着自己吃了一次。
照片一开始两个人都有说有笑的,又来不知道说到了什么,莫家的千金果然愤然的站起身离开了。
“我今天看十三的心情不好,就旁敲侧击打电话问了那个莫小姐身边的一个闺密,那个闺密说昨天晚上,莫家千金和十三吃饭的时候,谈到希望你能搬出十三家的家里,没想到十三不同意,说是你现在单身……没有人照顾你,后来莫家大小姐就说想要给你介绍一个男盆友,这样十三就能放心了,没想到十三还是不同意,所以她发脾气离开了!”
谭小梅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顾薇薇的表情,见顾薇薇垂着头一脸愧疚的样子……谭小梅更加放心大胆的说下去。
“薇薇你也想一想,毕竟……莫家的千金也是女孩子,是个女孩子谁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和别的女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而且……你还是单身!连她好心要给你介绍男朋友十三都不愿意,那……让莫家的大小姐怎么想?”谭小梅说的话好像句句在理。
“薇薇,小梅姐知道你和我一样……都希望十三幸福!所以小梅姐才来找你!”谭小梅用力握着顾薇薇的小手。
顾薇薇想了很久之后抬头看着谭小梅:“小梅姐……你的话我都听进去了!”
谭小梅是个聪明人,知道有些话点到就够了……不用过多的去说,说多了……反倒是让顾薇薇多心。
谭小梅眼眶红了,她看着顾薇薇:“薇薇……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搬来和我一起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