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丧心病狂苟男女【2】: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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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一半财产就意味着刘翌在公司所占股份有一半得转到凌蓁的名下,他舍不得。
凌蓁是在刘翌奇奇怪怪的态度下进行技巧性的追问,才套出他的真话的。
原来这个人以为以她平日里大大咧咧只重感情看轻钱财的作风,在遭受背叛之后会伤心会顾不上去计较这些,会觉得“连人都留不住了搂住钱又有什么用”,他居然以为自己主动提出把家里的所有现金存款给她已经是十分体贴了。
真是天真。
难道不知道女人一旦没了感情的蒙蔽,会变得比男人更理智与冷硬吗?
她算过,他们家的资产林林总总的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亿,他想用一千来万的存款就打发了她?
当她是傻子么?
反正到了后来,轮到刘翌拖着不肯与凌蓁离婚了。
凌蓁知道刘翌是舍不得他的股份,因为他一直将公司看得很重。但她也不是非要股权不可,直接换算成现金给她其实更好,因为如此一来她就不用再转手把股份卖掉,其实更省事了。
但刘翌还是拖着不肯正面与凌蓁协商这件事。
于是她就知道,他不仅仅是舍不得一手打拼的视为心血结晶的公司,而且舍不得钱。
凌蓁知道是因为股份所换算出来的那个金额让刘翌心疼了,说到底他就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作为被背叛的一方,她不去追究他作为出|轨方而需要在财产分割时多付她精神损失费的那部分已经算是很大方了。
平分已经算是便宜他,她不可能再退步。
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他背叛了一生一世的承诺,想换人就换人,还想带走绝大部分俩人的共同财产?
刘翌也知道自己不占理,所以他只有拖。
但凌蓁又不是那个找了下家的人,她又岂会怕拖?
想耗就一直耗着呗。
后来不知怎么的,刘翌突然又回心转意了,绝口不提离婚的事,还处处讨好她,想要破镜重圆。
凌蓁是不可能同意的。她有精神洁癖,被别的女人用过的男人,她嫌脏。
但是架不住心软的父母,被刘翌求了几回之后就把女儿“卖”了,借口拉她出去T国旅游散散心,临到机场时才说护照忘带了,让她先上机,他们改签下一班。
之后就很狗血的,到了T国的机场后发现刘翌在等着她,而父母没有出现在下一班到埠的旅客名单中。
他们后来一定很后悔,因为凌蓁就是在那一次因为应付父母的唠叨而跟刘翌一起在T国游玩了两天,结果在那天下午去潜水时失踪了……
凌蓁只记得当时刚下水后没多久,她就变得有些精神恍惚,紧接着就体力不支,待她恢复清醒时发现被卡在了一个隐秘的珊瑚所形成的空腔洞里。
不是失去意识之后被水流带过来的,而是被人为塞进了洞里,洞口用石头巧妙地卡住了,从里面挪不开。
氧气早就在凌蓁昏迷的期间耗尽了,她是被憋醒的,之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等着死亡的到来。
灵魂出窍之后,她发现那个珊瑚洞离潜水地很远,于是更加意识到了事情很不对劲,之后她万里迢迢地飘回了国,回到了她与刘翌的家。
刘翌已经迫不及待地与那个小三出双入对了。
连续跟了这对狗男女一个星期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刘翌态度改变、讨好她以求复合时,阴谋已经开始了。
是那个女人给刘翌出的主意,他在家里凌蓁喝的水与牛奶中加了料。
那些药物的剂量每次都下得很少,因此看似对她的身体没有很快造成影响,但是一直累积在她的体内,终于在到T国后,他们觉得时机成熟了,刘翌在她下水前给她喝的那瓶矿泉水里加了重料。
然后趁她在水中失去意识的时候悄悄把她带走,扔进了早就物色好的那个洞里。
之后他报警,警方找的是那片她出事的潜水海域,自然找不到人。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而从俩人的对话中凌蓁也知道了,那个女人已经不是初犯了,先前刘翌公司的那个合伙人的死,也是她做的手脚。
那女人通过她每日亲手煲的汤,一点一点地把慢性毒药下到合伙人的体内。这些药物在老头子的体内积少成多,慢慢损坏着他的心脏,最后只需要刺激他,让他的情绪出现比较大一些的波动,他就马上心肌梗塞而死。
而他在出事之前已经出现了心脏有问题的症状,看起来就像是年纪大机器坏,没有谁怀疑是中毒,因此也不会有尸检,而犯下恶行的人却逍遥法外。
这也是凌蓁一直执著着报仇的原因,凭什么害人的凶手反而过得越来越好?
现在好了,她回来了。
凌蓁之所以觉得这个小岛眼熟,是因为她从那个她罹难的洞口里飘出来时曾路经这里,她知道小岛离那个珊瑚洞不远了。
她马上明白了那个神秘的高科技组织把她送回到这里的原因:明面上她是在T国失踪的,此后一直没有出入境记录,现在她回来了,是回来做“人”的,因此总不能凭空出现在华国,得走正常的程序,从T国回去。
而且她的尸体还留在那个洞里,如果放着不去处理的话,有一天要是被人找出来验了DNA,那就搞笑了。
自己为自己收尸,这话说起来悲壮,但是对于已经拥有全新身体的凌蓁来说其实还好。
因为已经把新身体当成“自己”,再去看以前的旧躯体时,心态已经平稳到就如同看着陌生的遇难者那样了。
并且因为实际上并没有死亡,所以一点也没有伤情惋惜之类的情绪产生。
那个洞口堵着的石头只是被用一种巧妙的手法卡住了,从里面怎么也推不开,但是在外面还是挺容易挪动的,现在凌蓁有了实体,要搬开石头取出遗骨并不困难。
遗骨取出来之后,她在岛上捡了不少枯枝堆到一起把它给烧了。
烧成灰,撒进大海,即便日后刘翌与那女人再回来查,也再查不到什么。
不管谁问起,她都可以推说自己一直昏迷着,醒来时已经流落到这个荒岛,理直气壮地一问三不知。
刘翌当时也许是确定了她再没有生还的可能,也许是怕多做什么让警察发现端倪,总之并没有再接近那个洞。
她原来的尸首从未被人发现,对于她的死里逃生再有疑问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最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凌蓁开始在荒岛里一边探索一边思索:接下来该做的就是研究研究怎么回到陆地去的问题了。
分一半财产就意味着刘翌在公司所占股份有一半得转到凌蓁的名下,他舍不得。
凌蓁是在刘翌奇奇怪怪的态度下进行技巧性的追问,才套出他的真话的。
原来这个人以为以她平日里大大咧咧只重感情看轻钱财的作风,在遭受背叛之后会伤心会顾不上去计较这些,会觉得“连人都留不住了搂住钱又有什么用”,他居然以为自己主动提出把家里的所有现金存款给她已经是十分体贴了。
真是天真。
难道不知道女人一旦没了感情的蒙蔽,会变得比男人更理智与冷硬吗?
她算过,他们家的资产林林总总的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亿,他想用一千来万的存款就打发了她?
当她是傻子么?
反正到了后来,轮到刘翌拖着不肯与凌蓁离婚了。
凌蓁知道刘翌是舍不得他的股份,因为他一直将公司看得很重。但她也不是非要股权不可,直接换算成现金给她其实更好,因为如此一来她就不用再转手把股份卖掉,其实更省事了。
但刘翌还是拖着不肯正面与凌蓁协商这件事。
于是她就知道,他不仅仅是舍不得一手打拼的视为心血结晶的公司,而且舍不得钱。
凌蓁知道是因为股份所换算出来的那个金额让刘翌心疼了,说到底他就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作为被背叛的一方,她不去追究他作为出|轨方而需要在财产分割时多付她精神损失费的那部分已经算是很大方了。
平分已经算是便宜他,她不可能再退步。
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他背叛了一生一世的承诺,想换人就换人,还想带走绝大部分俩人的共同财产?
刘翌也知道自己不占理,所以他只有拖。
但凌蓁又不是那个找了下家的人,她又岂会怕拖?
想耗就一直耗着呗。
后来不知怎么的,刘翌突然又回心转意了,绝口不提离婚的事,还处处讨好她,想要破镜重圆。
凌蓁是不可能同意的。她有精神洁癖,被别的女人用过的男人,她嫌脏。
但是架不住心软的父母,被刘翌求了几回之后就把女儿“卖”了,借口拉她出去T国旅游散散心,临到机场时才说护照忘带了,让她先上机,他们改签下一班。
之后就很狗血的,到了T国的机场后发现刘翌在等着她,而父母没有出现在下一班到埠的旅客名单中。
他们后来一定很后悔,因为凌蓁就是在那一次因为应付父母的唠叨而跟刘翌一起在T国游玩了两天,结果在那天下午去潜水时失踪了……
凌蓁只记得当时刚下水后没多久,她就变得有些精神恍惚,紧接着就体力不支,待她恢复清醒时发现被卡在了一个隐秘的珊瑚所形成的空腔洞里。
不是失去意识之后被水流带过来的,而是被人为塞进了洞里,洞口用石头巧妙地卡住了,从里面挪不开。
氧气早就在凌蓁昏迷的期间耗尽了,她是被憋醒的,之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等着死亡的到来。
灵魂出窍之后,她发现那个珊瑚洞离潜水地很远,于是更加意识到了事情很不对劲,之后她万里迢迢地飘回了国,回到了她与刘翌的家。
刘翌已经迫不及待地与那个小三出双入对了。
连续跟了这对狗男女一个星期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刘翌态度改变、讨好她以求复合时,阴谋已经开始了。
是那个女人给刘翌出的主意,他在家里凌蓁喝的水与牛奶中加了料。
那些药物的剂量每次都下得很少,因此看似对她的身体没有很快造成影响,但是一直累积在她的体内,终于在到T国后,他们觉得时机成熟了,刘翌在她下水前给她喝的那瓶矿泉水里加了重料。
然后趁她在水中失去意识的时候悄悄把她带走,扔进了早就物色好的那个洞里。
之后他报警,警方找的是那片她出事的潜水海域,自然找不到人。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而从俩人的对话中凌蓁也知道了,那个女人已经不是初犯了,先前刘翌公司的那个合伙人的死,也是她做的手脚。
那女人通过她每日亲手煲的汤,一点一点地把慢性毒药下到合伙人的体内。这些药物在老头子的体内积少成多,慢慢损坏着他的心脏,最后只需要刺激他,让他的情绪出现比较大一些的波动,他就马上心肌梗塞而死。
而他在出事之前已经出现了心脏有问题的症状,看起来就像是年纪大机器坏,没有谁怀疑是中毒,因此也不会有尸检,而犯下恶行的人却逍遥法外。
这也是凌蓁一直执著着报仇的原因,凭什么害人的凶手反而过得越来越好?
现在好了,她回来了。
凌蓁之所以觉得这个小岛眼熟,是因为她从那个她罹难的洞口里飘出来时曾路经这里,她知道小岛离那个珊瑚洞不远了。
她马上明白了那个神秘的高科技组织把她送回到这里的原因:明面上她是在T国失踪的,此后一直没有出入境记录,现在她回来了,是回来做“人”的,因此总不能凭空出现在华国,得走正常的程序,从T国回去。
而且她的尸体还留在那个洞里,如果放着不去处理的话,有一天要是被人找出来验了DNA,那就搞笑了。
自己为自己收尸,这话说起来悲壮,但是对于已经拥有全新身体的凌蓁来说其实还好。
因为已经把新身体当成“自己”,再去看以前的旧躯体时,心态已经平稳到就如同看着陌生的遇难者那样了。
并且因为实际上并没有死亡,所以一点也没有伤情惋惜之类的情绪产生。
那个洞口堵着的石头只是被用一种巧妙的手法卡住了,从里面怎么也推不开,但是在外面还是挺容易挪动的,现在凌蓁有了实体,要搬开石头取出遗骨并不困难。
遗骨取出来之后,她在岛上捡了不少枯枝堆到一起把它给烧了。
烧成灰,撒进大海,即便日后刘翌与那女人再回来查,也再查不到什么。
不管谁问起,她都可以推说自己一直昏迷着,醒来时已经流落到这个荒岛,理直气壮地一问三不知。
刘翌当时也许是确定了她再没有生还的可能,也许是怕多做什么让警察发现端倪,总之并没有再接近那个洞。
她原来的尸首从未被人发现,对于她的死里逃生再有疑问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最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凌蓁开始在荒岛里一边探索一边思索:接下来该做的就是研究研究怎么回到陆地去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