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1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欧阳建雄打心眼儿里,应该是恨透了他的大舅子吧!
欧阳建雄是个有野心的人,对于金钱的渴望远没有对权力来得大,所以他做一切的事情都是披着道德的外衣,损公肥私的目的也是为了让自己获得更大的权力和名声的支持。
而王国忠……
看上去很强大的黑色会头子,其实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货,打着欧阳建雄的旗号,无所不用其极的捞钱,他离完蛋其实就隔着一条线,这一点,赵明从欧阳建雄把杨科留在身边起,就已经知道了。
当天要弄死杨皎月的那个人,十有八九是王国忠找来的,杨科要亲手收拾了王国忠,必定要得到欧阳建雄的支持和许可。只看杨科在渝州如日中天的样子,就差不多可以预想到汉市王国忠的下场到底有多惨。
当然这些话赵明是不会告诉詹伟的,知道的太多,对詹伟来说并不算什么好事。
詹伟要走了,这算是对过去的一个告别。
所以忍不住是有些惆怅的。
赵明送詹伟下楼,淡淡地说道:“现在走是最好的时机,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小子,说得轻巧,我在这里工作了三十年,说放手,哪有这么容易啊?”
詹伟有点难过地说道。
赵明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一位国企的老职工,只是淡淡地说,“你们从欧阳建雄的身上割下这么大一块肉来,说是让你一个人背黑锅,离开了这个单位,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欧阳建雄还没有发难呢,鬼才知道他接下来想干什么,早点走吧,你要是走晚了,说不定到最后也是炮灰。”
詹伟一听,毛都立起来了,赵明说的这话应该是有根据的。
赵明想起欧阳建雄带着林震到符江来找自己的那一天,如果不是那一对结婚证的话,赵明估计现在已经不知道被埋在什么地方,坟头草应该都两米高了吧。
以欧阳建雄的性格,这件事还没有完。詹伟看上去是背了黑锅,承受了赵明的怒火而离开的,实际上是在保命,赵明也相信欧阳建雄看着赵明的面子上,不会对詹伟补刀,这是一个女婿该有的面子。
詹伟突然想起那个流氓来,忍不住地问,“按理说你也不是个心慈手软的角色,怎么会对那个季阳手下留情的?”
“他有老婆,有女儿,等着他养活呢!”
詹伟看到赵明的表情是摇了摇头说,“我不太相信。”
赵明打了个哈哈,然后长时间的杵在那里,过了很久才说道:“你们从小可能都是非常优秀的人,理解不了我们这种刺头,走到哪儿都被人嫌弃,亲生父母都不把我们当正常人看,除了打骂没别的。我也渴望机会,渴望被关爱。所以这个时候,只要有人抛个稻草给我们,我们都会像抓救命稻草一样的,死死的拽着不松手,季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我是一样的人,只不过他没我运气这么好。因为我有个好二姐!”
“哈哈哈哈……”
詹伟大笑道:“臭小子,我以为你会说,你运气好,遇到了我呢!”
赵明摆摆手,“拍马屁也不是这么个拍法呀……詹叔,谢谢你,谢谢你一直都这么相信我。”
“走了!南方局以后就是你的天下了,我在华瑞等着你的好消息。”
看着詹伟消失在夜色当中,赵明的心中是百感交集,一晃七年了,这一切好像才刚刚开始呢。
……
夜深了,祝远山看着窗外的雪花在灯光下飘洒,青松在厚雪的强压下,坚持挺直腰杆,看起来很倔强,自我的坚持却总是让人无比的欣赏。
祝远山觉得自己做的没有错,有的事的确就得他这样的人来完成,看上去是逆水行舟,却是一件为了长远大计不得不坚持,不得不完成的事。
他们都在害怕,可是祝远山不怕。
时代变了,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要敢于迈出这一步,去改变,去提升。
这样的做法看上去是在破坏,却是破而后立,懂的人自然懂,装不懂的人,永远也解释不懂。
祝远山想到了管仲,想到了李悝,想到了商鞅,他们的目的一样,得到的结果一样,就连下场也一样。
再看看自己,祝远山笑得跟个孩子一样子,他当了恶人,却做了最正确的事,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就在祝远山走出办公室的大门时,门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站了好多人,此时,他们站成了一排,等着祝远山过来跟他们握手。
祝远山微微一笑,依次握着手走了过去,最后一个,是有一段时间没见的康华。
康华从来都是个腰杆挺得笔直的人,在他的脸上很难年到什么感情的变化,然而这个时候,康华的眼眶通红,鼻头也红红的,原本只是因为天太冷了,被冻成这个样子的。
可是看到康华的眼泪珠子滚出来的时候,祝远山的心里还是禁不住有些感触的。
“你康华辈子就像机器似的,怎么到最后一刻反而崩不住了?”
康华听到这话的时候,更是泣不成声,眼泪珠子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根本止不住。
康华能想到最坏的后果,可是却没有想到后果会严重到这个地步。
康华从秘书手里拿过手套亲自给祝远山戴上,“国外更冷,祝总此去一定要保重身体,千万别病了累着。”
祝远山打了个哈哈,说道:“我现在是一身轻了,可以全身心地放在跟那帮老外谈判之上,如果不把我们的国家抬进去,我就不打算回来了。”
祝远山正准备走的时候,突然想起点什么来,“那个……涪江那个水里来,火里去的小赵,怎么样了?”
“他……他被停职了!”
“哈哈哈哈……”
祝远山又打了个哈哈,说道:“我就说为什么对这小子总是有种抹不掉的欣赏,原来他跟我是同一类人,有一股子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气势嘛,哈哈哈哈……走了!”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祝远山的声音远去,这并不是同一首诗的上下两句凑在一起,留下的是无奈,更多的是决心。
(本章完)
欧阳建雄是个有野心的人,对于金钱的渴望远没有对权力来得大,所以他做一切的事情都是披着道德的外衣,损公肥私的目的也是为了让自己获得更大的权力和名声的支持。
而王国忠……
看上去很强大的黑色会头子,其实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货,打着欧阳建雄的旗号,无所不用其极的捞钱,他离完蛋其实就隔着一条线,这一点,赵明从欧阳建雄把杨科留在身边起,就已经知道了。
当天要弄死杨皎月的那个人,十有八九是王国忠找来的,杨科要亲手收拾了王国忠,必定要得到欧阳建雄的支持和许可。只看杨科在渝州如日中天的样子,就差不多可以预想到汉市王国忠的下场到底有多惨。
当然这些话赵明是不会告诉詹伟的,知道的太多,对詹伟来说并不算什么好事。
詹伟要走了,这算是对过去的一个告别。
所以忍不住是有些惆怅的。
赵明送詹伟下楼,淡淡地说道:“现在走是最好的时机,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小子,说得轻巧,我在这里工作了三十年,说放手,哪有这么容易啊?”
詹伟有点难过地说道。
赵明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一位国企的老职工,只是淡淡地说,“你们从欧阳建雄的身上割下这么大一块肉来,说是让你一个人背黑锅,离开了这个单位,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欧阳建雄还没有发难呢,鬼才知道他接下来想干什么,早点走吧,你要是走晚了,说不定到最后也是炮灰。”
詹伟一听,毛都立起来了,赵明说的这话应该是有根据的。
赵明想起欧阳建雄带着林震到符江来找自己的那一天,如果不是那一对结婚证的话,赵明估计现在已经不知道被埋在什么地方,坟头草应该都两米高了吧。
以欧阳建雄的性格,这件事还没有完。詹伟看上去是背了黑锅,承受了赵明的怒火而离开的,实际上是在保命,赵明也相信欧阳建雄看着赵明的面子上,不会对詹伟补刀,这是一个女婿该有的面子。
詹伟突然想起那个流氓来,忍不住地问,“按理说你也不是个心慈手软的角色,怎么会对那个季阳手下留情的?”
“他有老婆,有女儿,等着他养活呢!”
詹伟看到赵明的表情是摇了摇头说,“我不太相信。”
赵明打了个哈哈,然后长时间的杵在那里,过了很久才说道:“你们从小可能都是非常优秀的人,理解不了我们这种刺头,走到哪儿都被人嫌弃,亲生父母都不把我们当正常人看,除了打骂没别的。我也渴望机会,渴望被关爱。所以这个时候,只要有人抛个稻草给我们,我们都会像抓救命稻草一样的,死死的拽着不松手,季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我是一样的人,只不过他没我运气这么好。因为我有个好二姐!”
“哈哈哈哈……”
詹伟大笑道:“臭小子,我以为你会说,你运气好,遇到了我呢!”
赵明摆摆手,“拍马屁也不是这么个拍法呀……詹叔,谢谢你,谢谢你一直都这么相信我。”
“走了!南方局以后就是你的天下了,我在华瑞等着你的好消息。”
看着詹伟消失在夜色当中,赵明的心中是百感交集,一晃七年了,这一切好像才刚刚开始呢。
……
夜深了,祝远山看着窗外的雪花在灯光下飘洒,青松在厚雪的强压下,坚持挺直腰杆,看起来很倔强,自我的坚持却总是让人无比的欣赏。
祝远山觉得自己做的没有错,有的事的确就得他这样的人来完成,看上去是逆水行舟,却是一件为了长远大计不得不坚持,不得不完成的事。
他们都在害怕,可是祝远山不怕。
时代变了,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要敢于迈出这一步,去改变,去提升。
这样的做法看上去是在破坏,却是破而后立,懂的人自然懂,装不懂的人,永远也解释不懂。
祝远山想到了管仲,想到了李悝,想到了商鞅,他们的目的一样,得到的结果一样,就连下场也一样。
再看看自己,祝远山笑得跟个孩子一样子,他当了恶人,却做了最正确的事,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就在祝远山走出办公室的大门时,门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站了好多人,此时,他们站成了一排,等着祝远山过来跟他们握手。
祝远山微微一笑,依次握着手走了过去,最后一个,是有一段时间没见的康华。
康华从来都是个腰杆挺得笔直的人,在他的脸上很难年到什么感情的变化,然而这个时候,康华的眼眶通红,鼻头也红红的,原本只是因为天太冷了,被冻成这个样子的。
可是看到康华的眼泪珠子滚出来的时候,祝远山的心里还是禁不住有些感触的。
“你康华辈子就像机器似的,怎么到最后一刻反而崩不住了?”
康华听到这话的时候,更是泣不成声,眼泪珠子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根本止不住。
康华能想到最坏的后果,可是却没有想到后果会严重到这个地步。
康华从秘书手里拿过手套亲自给祝远山戴上,“国外更冷,祝总此去一定要保重身体,千万别病了累着。”
祝远山打了个哈哈,说道:“我现在是一身轻了,可以全身心地放在跟那帮老外谈判之上,如果不把我们的国家抬进去,我就不打算回来了。”
祝远山正准备走的时候,突然想起点什么来,“那个……涪江那个水里来,火里去的小赵,怎么样了?”
“他……他被停职了!”
“哈哈哈哈……”
祝远山又打了个哈哈,说道:“我就说为什么对这小子总是有种抹不掉的欣赏,原来他跟我是同一类人,有一股子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气势嘛,哈哈哈哈……走了!”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祝远山的声音远去,这并不是同一首诗的上下两句凑在一起,留下的是无奈,更多的是决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