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9章 收作己用
看见巨剑落下,要是被打中绝对会被劈成碎骨,陆青歌那个灵活躲闪,这就避开了一剑。
结果那重剑打落在地面上,轰的一声,地面被砸得粉碎,石头飞出,烟尘飘散。
陆青歌看着这重剑的破坏力可吓了一跳了,然而这样的重剑威力奇大,但剑速却很慢,想要出剑收剑都不容易。
陆青歌看准机会,手里握着一根下品玄器的长剑就冲了上去,提剑正准备要刺向白角牛人的胸膛中。
白角牛人动作敏捷,他猛得把重剑一收,以剑刃的剑身来抵挡下陆青歌一剑。
剑刃相碰发出铿锵之音,陆青歌一剑没有刺中反而打在对方的重剑之上,实在意想不到白角牛人的收剑速度居然那么快,这不合逻辑啊。因为一般来说重剑的威力大但速度慢的,但对方挥起的重剑不仅仅威力大速度也快!
白角牛人是看出陆青歌的惊讶,冷笑说:“我练剑已有数十载,挥剑速度更是十分有自信,可不要以为找到我的弱点了。”
白角牛人说话时再次举剑,猛得把剑举过脑袋又朝陆青歌劈去。
陆青歌跳跃躲闪,然而这次躲闪的不是很及时,对方的剑尖居然划破了他的皮肤了。皮肤血液从皮毛中渗了出来,疼痛隐现。
陆青歌那个苦啊,因为使用幻离法后,他的身体被置换作牛人的模样,然而这具身体他根本就没有习惯,要用来进行战斗简直是大打折扣了。
最重要的其实还是修为上的差距,这位白角牛人居然有着升魂境十层的本事!这可是无比接近天理境。
相比较起来,陆青歌仅仅是固体境境七层,这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哪是这么容易弥补得来。
周围的牛人都开始为白角牛人鼓掌呐喊,纷纷叫着快点把陆青歌收拾好了。这场胜负在别人看来或许有点无趣,实力相差悬浮,没有人认为陆青歌会赢。
然而陆青歌从来就不会打没把握的仗,早在牛大火提出测试时,陆青歌就猜出牛大火肯定会让自己的副将白角牛人代劳的。如果陆青歌对上天理境的强者,或许没一战之力,但对上天理境级别的却还是能战胜。
因为陆青歌有着最大的武器啊,太古铭文术!
在来之前,陆青歌已经把铭文术近三十种加强型铭文法术都镌刻在手中这把武器中,只需要激活剑中的铭文,并且配合体内灵气波动,届时就可以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一击必胜!
此时就可以发现陆青歌灵力暴动,手执的银剑上浮现多个奇怪的小型符号光阵,那都是浮现出来的铭文之术。
提剑一挥,一股强劲的巨弧剑刃就破空飞出直落向白角牛人。陆青歌挥出的攻击可是很强,灵力的波动甚至引起地面的震动,在大堂周围观看的兽人们更是被这股强烈的灵气给冲得踉跄不稳。
白角牛人双手握住重剑,以剑刃进行抵挡,然而陆青歌挥出那巨大剑弧宛若洪荒怪物猛得碰撞,就算白角牛人提着重剑来抵挡也抵挡不成,他整个人受到巨力重重厚摔,扑通一下就倒落在地上了。
遭受到锐利剑气清晰,白角牛人穿着的银白铠甲落得斑斑破裂,牛毛掉落,皮肤血液渗出落在地上,看上去受伤很重啊。
陆青歌见状却是不由心中一沉,想着这下可麻烦了,他本以为刚刚那一击能将白角牛人给击败的,未想到对方还能站得起来,实在是失算。
最关键陆青歌挥出一击后没法挥出第二击,他的攻击力量有限,尤其是铭刻在剑刃中的铭文之法都已经消磨掉了。
白角牛人受了重伤,但他却被陆青歌给激怒了,他乃是大王麾下的副将,在族中受人尊敬,此时大庭广众之下却被一个外来人打得这么狼狈,实在令人恼怒。
白角牛人猛得深呼吸一口气,双手提剑大步冲来,他每走一步仿佛都能引起地面震动。眼见着白角牛人的重剑要拍过来时,牛大火突然出声制止住:“够了,战斗胜负已分,是你输了,牛白银。”
胜负已经分了?白角牛人大汉当然不愿了,他认为战斗才刚刚开始,便是向牛大火说:“大王,我还能再战。”
“还嫌丢人现眼不够吗?这位五河部落来的兄弟实力定然不弱于你,他刚刚挥出一击后并没有多少灵力损耗,这证明他还有余力与你对决!再打下去你只是自取其辱。”
牛大火一番话,引来堂中牛人的点头佩服,大家都能发现陆青歌灵力充盈并没有多少消耗。
说来着全部都是因为刚刚陆青歌挥出的强烈攻击是以剑刃中的铭文为源动力,这些铭文对外可以吸收灵力,并不会大量消耗陆青歌自身的灵力,所以他的灵力并没有多少消耗。没想到这样反被误会了,大家都以为陆青歌是很强,所以纵然挥出那么强的一击后也没有损耗。
既然如此自然最好了,牛大火都宣布胜负已分了,陆青歌不会傻得还叫嚷着说要再战。
白角牛人牛白银他虽然心里不甘还想与陆青歌再战,但大王开口,他不得不从,于是只能自觉认输。
牛大火此时将陆青歌招来堂前,目放欣赏光芒:“不错啊,五河部落来的兄弟实力不凡,超乎我的想象……只是这位小兄弟,你刚刚展现出来的实力足能比拟天理境,为什么修为却这样低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我自幼就力大无穷,灵力过人,奈何五河部落的族人觉得我修为太低丢了族人的脸面,所以才把我驱逐出来。”
陆青歌把话说得很委婉,意思就是他本身是很强的,只不过他的强没表现在修为上,五河部落的族人没有长眼珠都以为他是一个弱者才把他驱逐出来。
事实上陆青歌的话也令得牛大火想通了,他心里面狂喜,想着自己真是捡到宝了。想不到五河部落那群强者居然会遗漏了这么一位牛族成员,既然发现美玉,那当然得收为己用了。
(本章完)
结果那重剑打落在地面上,轰的一声,地面被砸得粉碎,石头飞出,烟尘飘散。
陆青歌看着这重剑的破坏力可吓了一跳了,然而这样的重剑威力奇大,但剑速却很慢,想要出剑收剑都不容易。
陆青歌看准机会,手里握着一根下品玄器的长剑就冲了上去,提剑正准备要刺向白角牛人的胸膛中。
白角牛人动作敏捷,他猛得把重剑一收,以剑刃的剑身来抵挡下陆青歌一剑。
剑刃相碰发出铿锵之音,陆青歌一剑没有刺中反而打在对方的重剑之上,实在意想不到白角牛人的收剑速度居然那么快,这不合逻辑啊。因为一般来说重剑的威力大但速度慢的,但对方挥起的重剑不仅仅威力大速度也快!
白角牛人是看出陆青歌的惊讶,冷笑说:“我练剑已有数十载,挥剑速度更是十分有自信,可不要以为找到我的弱点了。”
白角牛人说话时再次举剑,猛得把剑举过脑袋又朝陆青歌劈去。
陆青歌跳跃躲闪,然而这次躲闪的不是很及时,对方的剑尖居然划破了他的皮肤了。皮肤血液从皮毛中渗了出来,疼痛隐现。
陆青歌那个苦啊,因为使用幻离法后,他的身体被置换作牛人的模样,然而这具身体他根本就没有习惯,要用来进行战斗简直是大打折扣了。
最重要的其实还是修为上的差距,这位白角牛人居然有着升魂境十层的本事!这可是无比接近天理境。
相比较起来,陆青歌仅仅是固体境境七层,这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哪是这么容易弥补得来。
周围的牛人都开始为白角牛人鼓掌呐喊,纷纷叫着快点把陆青歌收拾好了。这场胜负在别人看来或许有点无趣,实力相差悬浮,没有人认为陆青歌会赢。
然而陆青歌从来就不会打没把握的仗,早在牛大火提出测试时,陆青歌就猜出牛大火肯定会让自己的副将白角牛人代劳的。如果陆青歌对上天理境的强者,或许没一战之力,但对上天理境级别的却还是能战胜。
因为陆青歌有着最大的武器啊,太古铭文术!
在来之前,陆青歌已经把铭文术近三十种加强型铭文法术都镌刻在手中这把武器中,只需要激活剑中的铭文,并且配合体内灵气波动,届时就可以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一击必胜!
此时就可以发现陆青歌灵力暴动,手执的银剑上浮现多个奇怪的小型符号光阵,那都是浮现出来的铭文之术。
提剑一挥,一股强劲的巨弧剑刃就破空飞出直落向白角牛人。陆青歌挥出的攻击可是很强,灵力的波动甚至引起地面的震动,在大堂周围观看的兽人们更是被这股强烈的灵气给冲得踉跄不稳。
白角牛人双手握住重剑,以剑刃进行抵挡,然而陆青歌挥出那巨大剑弧宛若洪荒怪物猛得碰撞,就算白角牛人提着重剑来抵挡也抵挡不成,他整个人受到巨力重重厚摔,扑通一下就倒落在地上了。
遭受到锐利剑气清晰,白角牛人穿着的银白铠甲落得斑斑破裂,牛毛掉落,皮肤血液渗出落在地上,看上去受伤很重啊。
陆青歌见状却是不由心中一沉,想着这下可麻烦了,他本以为刚刚那一击能将白角牛人给击败的,未想到对方还能站得起来,实在是失算。
最关键陆青歌挥出一击后没法挥出第二击,他的攻击力量有限,尤其是铭刻在剑刃中的铭文之法都已经消磨掉了。
白角牛人受了重伤,但他却被陆青歌给激怒了,他乃是大王麾下的副将,在族中受人尊敬,此时大庭广众之下却被一个外来人打得这么狼狈,实在令人恼怒。
白角牛人猛得深呼吸一口气,双手提剑大步冲来,他每走一步仿佛都能引起地面震动。眼见着白角牛人的重剑要拍过来时,牛大火突然出声制止住:“够了,战斗胜负已分,是你输了,牛白银。”
胜负已经分了?白角牛人大汉当然不愿了,他认为战斗才刚刚开始,便是向牛大火说:“大王,我还能再战。”
“还嫌丢人现眼不够吗?这位五河部落来的兄弟实力定然不弱于你,他刚刚挥出一击后并没有多少灵力损耗,这证明他还有余力与你对决!再打下去你只是自取其辱。”
牛大火一番话,引来堂中牛人的点头佩服,大家都能发现陆青歌灵力充盈并没有多少消耗。
说来着全部都是因为刚刚陆青歌挥出的强烈攻击是以剑刃中的铭文为源动力,这些铭文对外可以吸收灵力,并不会大量消耗陆青歌自身的灵力,所以他的灵力并没有多少消耗。没想到这样反被误会了,大家都以为陆青歌是很强,所以纵然挥出那么强的一击后也没有损耗。
既然如此自然最好了,牛大火都宣布胜负已分了,陆青歌不会傻得还叫嚷着说要再战。
白角牛人牛白银他虽然心里不甘还想与陆青歌再战,但大王开口,他不得不从,于是只能自觉认输。
牛大火此时将陆青歌招来堂前,目放欣赏光芒:“不错啊,五河部落来的兄弟实力不凡,超乎我的想象……只是这位小兄弟,你刚刚展现出来的实力足能比拟天理境,为什么修为却这样低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我自幼就力大无穷,灵力过人,奈何五河部落的族人觉得我修为太低丢了族人的脸面,所以才把我驱逐出来。”
陆青歌把话说得很委婉,意思就是他本身是很强的,只不过他的强没表现在修为上,五河部落的族人没有长眼珠都以为他是一个弱者才把他驱逐出来。
事实上陆青歌的话也令得牛大火想通了,他心里面狂喜,想着自己真是捡到宝了。想不到五河部落那群强者居然会遗漏了这么一位牛族成员,既然发现美玉,那当然得收为己用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