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5章 钱大鹰的用处
九十枚金灵晶是何等的财富,想不到钱大鹰一个区区的天理境巅峰弟子会有这样的钱财,可看出销售丹药到底是多么好赚。
现在紧握着陆青歌的手,张临远怂恿道:“快快,大哥答应他啊,这可是九十枚金灵晶,有了这笔钱财我们可以买上许多好东西啊!”
九十枚金灵晶可以买上尊器级武器,甚至连一个人类的小城镇都可以买的下来!
令人错愕的是陆青歌居然拒绝了,他以一种高高在上的语气说道:“区区一点钱就想把我打发掉吗?九十枚金灵晶还是不能满足我,我可没有把这点钱放在眼里的。”
钱大鹰彻底崩溃了,连九十枚金灵晶都没办法买回自由就代表他真的要成为陆青歌一辈子奴隶了。
或许是不甘愿就这样失败,他突然起身生气地大拍桌子:“陆青歌,你实在是太贪婪了,九十枚金灵晶已经足够一个修炼者十辈子的生活花销了!你连这都不满足!难道真的要一千枚金灵晶吗?”
“对啊,因为在我看来你的价值可以值个一千枚金灵晶,没有这个数目我哪能放你回去啊。”
“你就是坐地起价,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天理境修炼者,哪有什么价值可言啊!”
“不对不对,你的价值可大了。”陆青歌俊朗一笑这就分析起来呢。
先抛开钱大鹰是个潜力不错的修炼者的身份不说,就冲着他有四品炼丹师这个头衔就价值个三百枚金灵晶。毕竟按照市场价计算雇佣一个四品炼丹师每年最少也要花费上五十枚金灵晶,按照六十年计算刚刚好就是三百枚金灵晶。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钱大鹰在年丹门中掌握的力量,他可以决定丹药的销售方向和价格。如果与其他宗门大城合作以低价销售丹药,销售个数十次,其中的利润差额很容易就能超过一千枚金灵晶的。
“所以情况就是这样子,除非你能拿出一千枚金灵晶,不然就乖乖当我的小弟吧。”陆青歌笑眯眯地说。
相比较起来钱大鹰是彻底的绝望了,一千枚金灵晶他估计得赚上五十年才能赚的回来,这不就代表他要给陆青歌当五十年的小弟供人驱使吗?这还不如去自刎好了!
“陆青歌,我才不会被你控制了,我要死给你看!”话音落下钱大鹰从袖衣中抽出一把匕首,扬着匕首就朝自己的脖子刺去。只是刀刃抵在皮肤表面时却神奇的停了下来了,钱大鹰握着匕首久久不动,掌心微微颤着,看来他是没有勇气自刎啊。
陆青歌哀叹一句,这就上前将他的匕首给抢下来:“还真是一个孩子啊,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哪可以这样说自刎就自刎呢?你就不想想你的父母吗?”
“哇……”钱大鹰双手趴在桌子上痛哭哀嚎,他实在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好。
陆青歌适时就进行安慰:“放心好了,虽然让你当我的小弟但我也不会让你干些危险的事,只要你好好听我的吩咐,三年后还你自由。”
钱大鹰似乎是做梦一般,不敢相信陆青歌这样洒脱地就把自由归还给他,于是就可以看见他低声喃喃说:“真的吗,你没有骗我吧?”
“不骗你!”
“真的太好了,谢谢你大哥!”一下子钱大鹰变得感恩戴德,都要将陆青歌当作是再生父母了。
人性就是这样子,你刚开始狠狠挫败柔躏对方一番,然后再给对方一个胡萝卜,于是原本怨恨你的人转而就变成感激你,钱大鹰就是如此。
现在三人从茶馆离开后,陆青歌就与钱大鹰分别了,分别前还不忘嘱咐对方办两件事。第一件就是不能说起今天发生的事,尤其是他已经成为陆青歌小弟的事。第二件就是陆青歌需要他前去年丹门打听关于探索仙人洞府的情报,若有什么消息就得立刻进行汇报。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变得漆黑,陆青歌和张临远两人走在寂静街头中,他们正要回去驿站了。
张临远是满腹疑惑不解了,现在趁着周围没人,他询问说:“大哥啊,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要钱大鹰给的九十枚金灵晶啊,虽然你把他说的非常有价值,但如果他背叛你的话那就完了。”
钱大鹰具备价值,但能不能好好利用就不知道了,万一他回去以后向师门禀报,年丹门过来算账,怕是麻烦不断呢。
陆青歌早就考虑过后果了,胸有成竹的他肯定道:“钱大鹰不会和宗门进行禀报的,他不是笨蛋也明白就算禀报也解除不了生死契约,甚至于会因为通风报信而触怒我使得我将他杀了。”
“这可就说不准了,指不定前答应不怕死呢?”
陆青歌不由扬着掌心在张临远的脑袋拍了一下,斥责对方的脑袋真是不好使啊。
假设钱大鹰不是一个贪生怕死之人,当时使用红斑毛毛虫吓吓对方哪可能就胁迫得了对方签订生死契约啊。
“何况我给了他希望啊,三年时间。”
没错,这就是陆青歌最大的自信!他能肯定钱大鹰不会背叛自己正是因为这个希望所在。就好比是告诉一个沙漠迷路者前方有一片绿洲,哪怕这位迷路者奄奄一息也会凭着意志力去行走的,因为他有希望啊!
待得张临远听明白后,他不由竖起拇指赞美道:“不愧是大哥,一世英名不同凡响啊,你的智慧是我远远比不上的。”
“得了得了,少给我拍马屁。”说着时陆青歌似乎是想起什么东西,就与张临远说,“对了,我还有一点东西忘记买了,你先回去驿站吧。”
夜色漆黑,安宁镇作为一个小城镇比不得那些泱泱大城繁华,一到日落时分村民都已归去,整个小镇显得安静,唯一比较显眼的应该是天空中照落下来的星月光芒。
集市的道路小巷中正有一男一女步行,是欧阳世华和张柔柔呢。欧阳世华初来乍到对于安宁镇不熟悉,于是张柔柔就带着他四处闲逛。
(本章完)
现在紧握着陆青歌的手,张临远怂恿道:“快快,大哥答应他啊,这可是九十枚金灵晶,有了这笔钱财我们可以买上许多好东西啊!”
九十枚金灵晶可以买上尊器级武器,甚至连一个人类的小城镇都可以买的下来!
令人错愕的是陆青歌居然拒绝了,他以一种高高在上的语气说道:“区区一点钱就想把我打发掉吗?九十枚金灵晶还是不能满足我,我可没有把这点钱放在眼里的。”
钱大鹰彻底崩溃了,连九十枚金灵晶都没办法买回自由就代表他真的要成为陆青歌一辈子奴隶了。
或许是不甘愿就这样失败,他突然起身生气地大拍桌子:“陆青歌,你实在是太贪婪了,九十枚金灵晶已经足够一个修炼者十辈子的生活花销了!你连这都不满足!难道真的要一千枚金灵晶吗?”
“对啊,因为在我看来你的价值可以值个一千枚金灵晶,没有这个数目我哪能放你回去啊。”
“你就是坐地起价,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天理境修炼者,哪有什么价值可言啊!”
“不对不对,你的价值可大了。”陆青歌俊朗一笑这就分析起来呢。
先抛开钱大鹰是个潜力不错的修炼者的身份不说,就冲着他有四品炼丹师这个头衔就价值个三百枚金灵晶。毕竟按照市场价计算雇佣一个四品炼丹师每年最少也要花费上五十枚金灵晶,按照六十年计算刚刚好就是三百枚金灵晶。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钱大鹰在年丹门中掌握的力量,他可以决定丹药的销售方向和价格。如果与其他宗门大城合作以低价销售丹药,销售个数十次,其中的利润差额很容易就能超过一千枚金灵晶的。
“所以情况就是这样子,除非你能拿出一千枚金灵晶,不然就乖乖当我的小弟吧。”陆青歌笑眯眯地说。
相比较起来钱大鹰是彻底的绝望了,一千枚金灵晶他估计得赚上五十年才能赚的回来,这不就代表他要给陆青歌当五十年的小弟供人驱使吗?这还不如去自刎好了!
“陆青歌,我才不会被你控制了,我要死给你看!”话音落下钱大鹰从袖衣中抽出一把匕首,扬着匕首就朝自己的脖子刺去。只是刀刃抵在皮肤表面时却神奇的停了下来了,钱大鹰握着匕首久久不动,掌心微微颤着,看来他是没有勇气自刎啊。
陆青歌哀叹一句,这就上前将他的匕首给抢下来:“还真是一个孩子啊,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哪可以这样说自刎就自刎呢?你就不想想你的父母吗?”
“哇……”钱大鹰双手趴在桌子上痛哭哀嚎,他实在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好。
陆青歌适时就进行安慰:“放心好了,虽然让你当我的小弟但我也不会让你干些危险的事,只要你好好听我的吩咐,三年后还你自由。”
钱大鹰似乎是做梦一般,不敢相信陆青歌这样洒脱地就把自由归还给他,于是就可以看见他低声喃喃说:“真的吗,你没有骗我吧?”
“不骗你!”
“真的太好了,谢谢你大哥!”一下子钱大鹰变得感恩戴德,都要将陆青歌当作是再生父母了。
人性就是这样子,你刚开始狠狠挫败柔躏对方一番,然后再给对方一个胡萝卜,于是原本怨恨你的人转而就变成感激你,钱大鹰就是如此。
现在三人从茶馆离开后,陆青歌就与钱大鹰分别了,分别前还不忘嘱咐对方办两件事。第一件就是不能说起今天发生的事,尤其是他已经成为陆青歌小弟的事。第二件就是陆青歌需要他前去年丹门打听关于探索仙人洞府的情报,若有什么消息就得立刻进行汇报。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变得漆黑,陆青歌和张临远两人走在寂静街头中,他们正要回去驿站了。
张临远是满腹疑惑不解了,现在趁着周围没人,他询问说:“大哥啊,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要钱大鹰给的九十枚金灵晶啊,虽然你把他说的非常有价值,但如果他背叛你的话那就完了。”
钱大鹰具备价值,但能不能好好利用就不知道了,万一他回去以后向师门禀报,年丹门过来算账,怕是麻烦不断呢。
陆青歌早就考虑过后果了,胸有成竹的他肯定道:“钱大鹰不会和宗门进行禀报的,他不是笨蛋也明白就算禀报也解除不了生死契约,甚至于会因为通风报信而触怒我使得我将他杀了。”
“这可就说不准了,指不定前答应不怕死呢?”
陆青歌不由扬着掌心在张临远的脑袋拍了一下,斥责对方的脑袋真是不好使啊。
假设钱大鹰不是一个贪生怕死之人,当时使用红斑毛毛虫吓吓对方哪可能就胁迫得了对方签订生死契约啊。
“何况我给了他希望啊,三年时间。”
没错,这就是陆青歌最大的自信!他能肯定钱大鹰不会背叛自己正是因为这个希望所在。就好比是告诉一个沙漠迷路者前方有一片绿洲,哪怕这位迷路者奄奄一息也会凭着意志力去行走的,因为他有希望啊!
待得张临远听明白后,他不由竖起拇指赞美道:“不愧是大哥,一世英名不同凡响啊,你的智慧是我远远比不上的。”
“得了得了,少给我拍马屁。”说着时陆青歌似乎是想起什么东西,就与张临远说,“对了,我还有一点东西忘记买了,你先回去驿站吧。”
夜色漆黑,安宁镇作为一个小城镇比不得那些泱泱大城繁华,一到日落时分村民都已归去,整个小镇显得安静,唯一比较显眼的应该是天空中照落下来的星月光芒。
集市的道路小巷中正有一男一女步行,是欧阳世华和张柔柔呢。欧阳世华初来乍到对于安宁镇不熟悉,于是张柔柔就带着他四处闲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