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鬼怕恶人
宋姓村民很冷血的表示,他卖一具尸体的价钱顶多也就两三千块元,还不如他卖一条高档狗的价钱。如果,他没有被抓,还会继续以这种方式赚钱,并将这些资金,全都投入到他养狗的事业上去。
审讯宋姓村民的时候,郎剑飞也在场,我听到他嘴巴里面传出咬碎钢牙的声音,我真担心他会忍不住,冲上去给冷血又不知廉耻的宋姓村民几拳。
不过还好他忍住了,直到审讯结束,他才重重的一拳敲在桌子上,将心中的愤怒发泄出来。
说句实话,我当时非常羡慕郎剑飞发泄愤怒的举动,我心头的那股愤怒,不能以激进的方式发泄出来,便一直非常恼人的萦绕在心头上。
宋姓村民被送上了法庭,轻贱他人性命,冷血无情的他,以后再也不会为祸人间了!
赵安所长对我们刑侦三分队表示了感谢,说要留我们吃一顿庆功酒再走。配阴婚这起案件牵扯了太多被害人,事后工作他要忙很长一段时间,我便让他无需客气,然后带着三分队的成员,回去荒山市。
回去的路上,胖子说:“我们虽然侧写出了凶手,但要不是半路杀出一个桃华大姐,我们还得跑不少的冤枉路。”
说到这里,离不开怪力乱神之说的胖子立刻问我,桃华大姐所说的百喜红嫁衣鬼新娘讨命的事情,有没有可能是真的?
我想起那天晚上,桃华大姐在离开后,她身后跟着的那个恐怖女鬼。
自从李茜死后,我看到恐怖鬼影的毛病又回来了。我不相信鬼神之说,但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心理有问题。觉得自己是因为太过渴望再见李茜一面,所以,才会又出现能够看到鬼影的这种情况。只是,李茜的影子,除了长久的浮现在我脑海中之外,却没有再在我眼前出现过一次。
圣昊说若是有冤鬼讨命,为什么不去找杀害她们的凶手宋姓村民,而是缠着桃华?
结果郎剑飞忽然开口说:“鬼怕恶人。”
这句话出自苏轼的《艾子杂说》,是本古时的笑话集,大文豪鲁迅大师曾经说过,这部书是为了“嘲讽世情,讥讽时病”而作。
郎剑飞的语气中,听不出嘲讽,只有满腔的怒吼,我从他身上看到了李茜的身影,一样的嫉恶如仇。
想到这里,不知为何,我的心又开始疼痛起来。
胖子见我脸色不好,问我是不是这几天都没能好好休息,身体吃不消了?
我摇头,说只是觉得,不管案件以何种方式水落石出,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们,只要谨记刑警职责,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尽职尽责的通过侧写努力破案,便不辜负自己身上的这身警服。
胖子见我又开始老生常谈,便对郎剑飞说:“咱们头儿,别的什么毛病都没有,就是喜欢讲一些令人耳朵生茧子的酸腐大道理,你以后,听着听着,慢慢就习惯了。”
说完,他又不假思索的感叹若是李茜在,一定也会埋怨我太爱说教,将好好的气氛都搞僵了。
结果他此话一出口,顿时肠子都悔青了,表情变得十分尴尬。我没有在意,伸出手对郎剑飞说:“刑侦三分队,欢迎你的加入。”
郎剑飞在这一次调查案件中的表现很不错,有他加入三分队,不止填补了李茜的空缺,还令三分队如虎添翼。只是,我希望他能够改一改脾气暴躁乖僻,又有些桀骜不驯的个性。
郎剑飞握住了我的手,说了一句:“共同进步”,然后就有松开了我的手。
郎剑飞是一个话很少,惜字如金,但绝对不是小肚鸡肠的人。他喜欢用桀骜不驯的傲娇性格,来掩饰他的羞涩、尴尬、堂皇等他自认为有失男子汉风度的情绪。这种人单纯中又带着一丝腹黑,聪明又谨慎,内敛得恰到好处。唯一的缺点,就是驾驭不好自己的乖僻的个性,又太容易产生暴躁的情绪。
路城镇的配阴婚案件结束后,我们回到荒山市警署,结果我发现桌子上面有个匿名寄给我的快递,我打开后,整个人都呆住了。
快递盒子里面放的全是李茜的照片,最上面的一张,是她那天穿着白色婚纱,倒在血泊中的样子。而其他的照片,全都是从各个场所,不同角度,对李茜进行的偷拍,在一些照片中,还能看到我的身影。
我拿着快递箱,风一般冲进警署收发室,问看门的大爷,有没有看到送快递的人?
看门大爷说快递是他放在我桌子上面的,不过,那已经是几天前的事情了,而且,每天来送快递的人有很多,他也记不清对方的脸。
三分队之前出差了路城镇,是在这段时间内,有人将这个快递寄给了我,我只好回到办公室,让徐荣调取警局的监控,查看看门大爷将快递放到我桌上的那一天,门口都来了哪些快递员?
徐荣说,调查快递单会更快一些,可是当他将快递单的号码输入到查询框之后发现,快递盒上面的快递单,是假的。
徐荣认为快递单都是假的,那个送快递的人,一定进行了乔装改扮,很难调查出线索来。但我仍旧执着的让他将门口的监控调取出来,查看是谁将这个快递送到了大门口的收发室?
徐荣很快就调取出来三天前,也就是看门大爷将快递放到我桌上那一天,门口的监控视频,将其进行了剪接,交到了我的手上。
我反复的查看了监控视频很久,都没有发现可疑的快递员,这个有问题的快递,有可能没有经过快递员的手,便出现在了收发室内,快递这条线索,断了。
我这两天抽时间继续调查了一下李茜的案件,思忖了很久,想到了另一种有四位数字组合的编号,就是“劳改犯”。
于是我悄悄拜托徐荣从狱警的系统内,调查有关编号9871劳改犯的资料,他在调查了很久之后,说在多年前,有个劳改犯的编号是这四个数字,但后来那名劳改犯被枪毙了,这个编号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审讯宋姓村民的时候,郎剑飞也在场,我听到他嘴巴里面传出咬碎钢牙的声音,我真担心他会忍不住,冲上去给冷血又不知廉耻的宋姓村民几拳。
不过还好他忍住了,直到审讯结束,他才重重的一拳敲在桌子上,将心中的愤怒发泄出来。
说句实话,我当时非常羡慕郎剑飞发泄愤怒的举动,我心头的那股愤怒,不能以激进的方式发泄出来,便一直非常恼人的萦绕在心头上。
宋姓村民被送上了法庭,轻贱他人性命,冷血无情的他,以后再也不会为祸人间了!
赵安所长对我们刑侦三分队表示了感谢,说要留我们吃一顿庆功酒再走。配阴婚这起案件牵扯了太多被害人,事后工作他要忙很长一段时间,我便让他无需客气,然后带着三分队的成员,回去荒山市。
回去的路上,胖子说:“我们虽然侧写出了凶手,但要不是半路杀出一个桃华大姐,我们还得跑不少的冤枉路。”
说到这里,离不开怪力乱神之说的胖子立刻问我,桃华大姐所说的百喜红嫁衣鬼新娘讨命的事情,有没有可能是真的?
我想起那天晚上,桃华大姐在离开后,她身后跟着的那个恐怖女鬼。
自从李茜死后,我看到恐怖鬼影的毛病又回来了。我不相信鬼神之说,但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心理有问题。觉得自己是因为太过渴望再见李茜一面,所以,才会又出现能够看到鬼影的这种情况。只是,李茜的影子,除了长久的浮现在我脑海中之外,却没有再在我眼前出现过一次。
圣昊说若是有冤鬼讨命,为什么不去找杀害她们的凶手宋姓村民,而是缠着桃华?
结果郎剑飞忽然开口说:“鬼怕恶人。”
这句话出自苏轼的《艾子杂说》,是本古时的笑话集,大文豪鲁迅大师曾经说过,这部书是为了“嘲讽世情,讥讽时病”而作。
郎剑飞的语气中,听不出嘲讽,只有满腔的怒吼,我从他身上看到了李茜的身影,一样的嫉恶如仇。
想到这里,不知为何,我的心又开始疼痛起来。
胖子见我脸色不好,问我是不是这几天都没能好好休息,身体吃不消了?
我摇头,说只是觉得,不管案件以何种方式水落石出,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们,只要谨记刑警职责,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尽职尽责的通过侧写努力破案,便不辜负自己身上的这身警服。
胖子见我又开始老生常谈,便对郎剑飞说:“咱们头儿,别的什么毛病都没有,就是喜欢讲一些令人耳朵生茧子的酸腐大道理,你以后,听着听着,慢慢就习惯了。”
说完,他又不假思索的感叹若是李茜在,一定也会埋怨我太爱说教,将好好的气氛都搞僵了。
结果他此话一出口,顿时肠子都悔青了,表情变得十分尴尬。我没有在意,伸出手对郎剑飞说:“刑侦三分队,欢迎你的加入。”
郎剑飞在这一次调查案件中的表现很不错,有他加入三分队,不止填补了李茜的空缺,还令三分队如虎添翼。只是,我希望他能够改一改脾气暴躁乖僻,又有些桀骜不驯的个性。
郎剑飞握住了我的手,说了一句:“共同进步”,然后就有松开了我的手。
郎剑飞是一个话很少,惜字如金,但绝对不是小肚鸡肠的人。他喜欢用桀骜不驯的傲娇性格,来掩饰他的羞涩、尴尬、堂皇等他自认为有失男子汉风度的情绪。这种人单纯中又带着一丝腹黑,聪明又谨慎,内敛得恰到好处。唯一的缺点,就是驾驭不好自己的乖僻的个性,又太容易产生暴躁的情绪。
路城镇的配阴婚案件结束后,我们回到荒山市警署,结果我发现桌子上面有个匿名寄给我的快递,我打开后,整个人都呆住了。
快递盒子里面放的全是李茜的照片,最上面的一张,是她那天穿着白色婚纱,倒在血泊中的样子。而其他的照片,全都是从各个场所,不同角度,对李茜进行的偷拍,在一些照片中,还能看到我的身影。
我拿着快递箱,风一般冲进警署收发室,问看门的大爷,有没有看到送快递的人?
看门大爷说快递是他放在我桌子上面的,不过,那已经是几天前的事情了,而且,每天来送快递的人有很多,他也记不清对方的脸。
三分队之前出差了路城镇,是在这段时间内,有人将这个快递寄给了我,我只好回到办公室,让徐荣调取警局的监控,查看看门大爷将快递放到我桌上的那一天,门口都来了哪些快递员?
徐荣说,调查快递单会更快一些,可是当他将快递单的号码输入到查询框之后发现,快递盒上面的快递单,是假的。
徐荣认为快递单都是假的,那个送快递的人,一定进行了乔装改扮,很难调查出线索来。但我仍旧执着的让他将门口的监控调取出来,查看是谁将这个快递送到了大门口的收发室?
徐荣很快就调取出来三天前,也就是看门大爷将快递放到我桌上那一天,门口的监控视频,将其进行了剪接,交到了我的手上。
我反复的查看了监控视频很久,都没有发现可疑的快递员,这个有问题的快递,有可能没有经过快递员的手,便出现在了收发室内,快递这条线索,断了。
我这两天抽时间继续调查了一下李茜的案件,思忖了很久,想到了另一种有四位数字组合的编号,就是“劳改犯”。
于是我悄悄拜托徐荣从狱警的系统内,调查有关编号9871劳改犯的资料,他在调查了很久之后,说在多年前,有个劳改犯的编号是这四个数字,但后来那名劳改犯被枪毙了,这个编号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