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习字
第76章 习字
本来那些围观的村民,听了石雪云的解释,感觉林奕欢过来找石雪云的麻烦,有点无理取闹。不过被林奕欢如此一说,他们心里刷的一下就反应过来。
莺儿有这么好的手艺,为什么不自己制绢花赚钱,而是过来告诉石雪云,让石雪云赚呢?再说莺儿家里可比许家穷啊,莺儿这做法实在是有反常理。
大家若有若无的看向莺儿,莺儿只感觉脸颊火烧一般。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不是我,我也不想偷嫂子的手艺。”说着莺儿捂着脸就跑了。
林奕欢虽心中恨的要死,感觉莺儿如此做实在是没必要,如果她真缺银钱,可以跟她说,她还能捂着绢花的制作方式不跟她说吗?青山县这么大,多两家制作绢花的也没问题。
可惜莺儿用了最最愚蠢的方式来制绢花赚钱。
林奕欢在石雪云家吵了一架,心里火气是散出来一些,但此事可不会就这么简单的揭过,不过她现在并不着急,她有的是时间收拾石雪云。
当人惨的时候,你收拾她,她是感觉不到痛的,因为这个时候已经痛麻木了,但当一个日子过的极为顺遂的时候,突然摔了一个在无翻身的大跟头,那时候她才能真正感觉到痛。
晚上吃过晚饭,林奕欢想起识字的事情来,她进屋见秦荣煊正在写毛笔字,上前说道,“夫君,你能不能也教我识字,我以前在娘家的时候识的几个,可最近看话本的时候,我才发现,我那几个字根本不够用的,话本上的好多字我都不认识。”
“你先写几个给我看看。”秦荣煊把手里的毛笔递给林奕欢说道。
林奕欢上辈子可没学过毛笔,这软软的笔尖着实难以驾驭,她出来的字,就好似被龙卷风挂过一般,难道的要死。
“你手上倒是有力气,不过拿毛笔不是拿刻刀。”说着秦荣煊拿着林奕欢的手,一笔一划的写起字来。
两人紧紧挨在一起,林奕欢只感觉自己整个脑子都是懵的,耳尖也红了,哪里能记得秦荣煊跟她说的写字要点。
“你在写一下试试。”秦荣煊放开林奕欢的手说道。
林奕欢老脸一红,说道,“我自己先练几个字试试,一会我拿给你看。”
“好吧,你坐我旁边来。”
屋子里只有一张桌子,林奕欢见秦荣煊一副没事人一样坐在哪里写字,她暗暗唾弃自己,一把年纪了怎么被男人握一下手还面红耳赤的。
鬼知道此刻的秦荣煊比她也好不哪里去,心跳的厉害不说,手里的字都变的模样。他心想,果然要念好说,是不能娶亲的。娶了漂亮媳妇,哪里能安心念书啊。
秦荣煊晚上教了林奕欢十个大字,林奕欢写了半晚上,嘀咕道,“写大字比做簪子难多了,我这手腕都要断了,字写的还是跟被大风刮过一样。”
“写着需要耐心,可不是你写一个晚上就会写好的,以后每天晚上你跟着我写几页字,等在过半年,你这字也是能见人了。”秦荣煊看着林奕欢写的大字,简直不忍直视,实在是太丑了。
“我就不信了,写字能比我学医难?”林奕欢嘀咕道。
“学医?”秦荣煊奇怪的问道。
“就是医术,我以前学这个的时候,也是可难了。夫君已经很晚了,你还不睡吗?”林奕欢打着哈哈,赶紧岔开这个话题。
“你先睡,我在看会书。”秦荣煊说道。
林奕欢在石雪云家吵了一顿,第二天整个信高村都传遍了,石雪云偷学了林奕欢的手艺,现在也在集市上卖绢花,生意还不错,直接把林奕欢的生意给顶了。
村里人有同情林奕欢的,但更多的却是羡慕石雪云,制绢花可能赚不少银钱。那个妇人有这手艺,养家糊口都不成问题。
看看石雪云就知道了,以前他们家穷的都要揭不开锅了,现在可是三天两头能闻到肉味。
除了这个林奕欢还隐隐约约听到一些传闻,说莺儿之所以拿着绢花的手艺讨好石雪云,是她看上石雪云的弟弟石志云了。
林奕欢一听这传言心中明了,感情莺儿肚子里的孩子是石志云的,怪不得莺儿要讨好石雪云,看来是遇上负心汉了,没有办法想让石雪云帮忙。
可惜她所托非人,石雪云根本做不了家里的主。
此事传的沸沸扬扬有模有样,本来林奕欢还想着莺儿家会大闹石家,毕竟现在莺儿的名声已经坏了,她想要找个好人家已经是不可能了。
可最后的结果,却大大出乎林奕欢的意料,莺儿竟然出嫁了。
嫁的人家是几十里地外的一个鳏夫,那人是猎户出身,前两年一场瘟疫带走了他老妻和儿女的命,莺儿过去算是填房。
林奕欢听见这个消息,心中唏嘘莺儿年纪不大,却因为失了名节,嫁给一个比她大二十几岁的男人,也算是命苦的。
不过她跟柳姨娘提起此事的时候,柳姨娘却说,这门婚事不错,总比嫁去石家强。
莺儿如果嫁去石家,怕是一辈子都在村里抬不起头了,也会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失了名节的妇人,没有被沉河就很好了。
但她嫁给那鳏夫,却不会被人在后边说闲话,毕竟两个村子离着很远。好好过日子,莺儿的后半辈子也不会难过。
天热起来后,林奕欢做针线的时候,就不在闷在屋里,改去院子的紫藤花架下做针线。
现在紫藤还没开花,但枝叶茂密,坐在花架下做针线,也不热特别舒服。
“祖母,你看我漂亮吗?”一身水蓝色襦裙的林奕欢,站在花架下,转了一圈问道。
林奕欢换上了柳姨娘给她做的襦裙,头上戴着那根粉贝的簪花,如果不是她脸上那几道疤,就她现在的模样,绝对可以称得上绝色。
“趁着年轻,就应该穿点颜色鲜亮的衣衫。”柳姨娘笑眯眯的说道。
以前家里穷,一家子都穿那种最便宜的粗布衣,因为襦裙布料贵,干活又不方便,林奕欢长这么大就没穿过一次襦裙,全都是粗布的衣裤。
现在突然换上这么漂亮的襦裙,不只是柳姨娘眼前一亮,就连刚刚进门的谢兰都惊讶的不行。
本来那些围观的村民,听了石雪云的解释,感觉林奕欢过来找石雪云的麻烦,有点无理取闹。不过被林奕欢如此一说,他们心里刷的一下就反应过来。
莺儿有这么好的手艺,为什么不自己制绢花赚钱,而是过来告诉石雪云,让石雪云赚呢?再说莺儿家里可比许家穷啊,莺儿这做法实在是有反常理。
大家若有若无的看向莺儿,莺儿只感觉脸颊火烧一般。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不是我,我也不想偷嫂子的手艺。”说着莺儿捂着脸就跑了。
林奕欢虽心中恨的要死,感觉莺儿如此做实在是没必要,如果她真缺银钱,可以跟她说,她还能捂着绢花的制作方式不跟她说吗?青山县这么大,多两家制作绢花的也没问题。
可惜莺儿用了最最愚蠢的方式来制绢花赚钱。
林奕欢在石雪云家吵了一架,心里火气是散出来一些,但此事可不会就这么简单的揭过,不过她现在并不着急,她有的是时间收拾石雪云。
当人惨的时候,你收拾她,她是感觉不到痛的,因为这个时候已经痛麻木了,但当一个日子过的极为顺遂的时候,突然摔了一个在无翻身的大跟头,那时候她才能真正感觉到痛。
晚上吃过晚饭,林奕欢想起识字的事情来,她进屋见秦荣煊正在写毛笔字,上前说道,“夫君,你能不能也教我识字,我以前在娘家的时候识的几个,可最近看话本的时候,我才发现,我那几个字根本不够用的,话本上的好多字我都不认识。”
“你先写几个给我看看。”秦荣煊把手里的毛笔递给林奕欢说道。
林奕欢上辈子可没学过毛笔,这软软的笔尖着实难以驾驭,她出来的字,就好似被龙卷风挂过一般,难道的要死。
“你手上倒是有力气,不过拿毛笔不是拿刻刀。”说着秦荣煊拿着林奕欢的手,一笔一划的写起字来。
两人紧紧挨在一起,林奕欢只感觉自己整个脑子都是懵的,耳尖也红了,哪里能记得秦荣煊跟她说的写字要点。
“你在写一下试试。”秦荣煊放开林奕欢的手说道。
林奕欢老脸一红,说道,“我自己先练几个字试试,一会我拿给你看。”
“好吧,你坐我旁边来。”
屋子里只有一张桌子,林奕欢见秦荣煊一副没事人一样坐在哪里写字,她暗暗唾弃自己,一把年纪了怎么被男人握一下手还面红耳赤的。
鬼知道此刻的秦荣煊比她也好不哪里去,心跳的厉害不说,手里的字都变的模样。他心想,果然要念好说,是不能娶亲的。娶了漂亮媳妇,哪里能安心念书啊。
秦荣煊晚上教了林奕欢十个大字,林奕欢写了半晚上,嘀咕道,“写大字比做簪子难多了,我这手腕都要断了,字写的还是跟被大风刮过一样。”
“写着需要耐心,可不是你写一个晚上就会写好的,以后每天晚上你跟着我写几页字,等在过半年,你这字也是能见人了。”秦荣煊看着林奕欢写的大字,简直不忍直视,实在是太丑了。
“我就不信了,写字能比我学医难?”林奕欢嘀咕道。
“学医?”秦荣煊奇怪的问道。
“就是医术,我以前学这个的时候,也是可难了。夫君已经很晚了,你还不睡吗?”林奕欢打着哈哈,赶紧岔开这个话题。
“你先睡,我在看会书。”秦荣煊说道。
林奕欢在石雪云家吵了一顿,第二天整个信高村都传遍了,石雪云偷学了林奕欢的手艺,现在也在集市上卖绢花,生意还不错,直接把林奕欢的生意给顶了。
村里人有同情林奕欢的,但更多的却是羡慕石雪云,制绢花可能赚不少银钱。那个妇人有这手艺,养家糊口都不成问题。
看看石雪云就知道了,以前他们家穷的都要揭不开锅了,现在可是三天两头能闻到肉味。
除了这个林奕欢还隐隐约约听到一些传闻,说莺儿之所以拿着绢花的手艺讨好石雪云,是她看上石雪云的弟弟石志云了。
林奕欢一听这传言心中明了,感情莺儿肚子里的孩子是石志云的,怪不得莺儿要讨好石雪云,看来是遇上负心汉了,没有办法想让石雪云帮忙。
可惜她所托非人,石雪云根本做不了家里的主。
此事传的沸沸扬扬有模有样,本来林奕欢还想着莺儿家会大闹石家,毕竟现在莺儿的名声已经坏了,她想要找个好人家已经是不可能了。
可最后的结果,却大大出乎林奕欢的意料,莺儿竟然出嫁了。
嫁的人家是几十里地外的一个鳏夫,那人是猎户出身,前两年一场瘟疫带走了他老妻和儿女的命,莺儿过去算是填房。
林奕欢听见这个消息,心中唏嘘莺儿年纪不大,却因为失了名节,嫁给一个比她大二十几岁的男人,也算是命苦的。
不过她跟柳姨娘提起此事的时候,柳姨娘却说,这门婚事不错,总比嫁去石家强。
莺儿如果嫁去石家,怕是一辈子都在村里抬不起头了,也会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失了名节的妇人,没有被沉河就很好了。
但她嫁给那鳏夫,却不会被人在后边说闲话,毕竟两个村子离着很远。好好过日子,莺儿的后半辈子也不会难过。
天热起来后,林奕欢做针线的时候,就不在闷在屋里,改去院子的紫藤花架下做针线。
现在紫藤还没开花,但枝叶茂密,坐在花架下做针线,也不热特别舒服。
“祖母,你看我漂亮吗?”一身水蓝色襦裙的林奕欢,站在花架下,转了一圈问道。
林奕欢换上了柳姨娘给她做的襦裙,头上戴着那根粉贝的簪花,如果不是她脸上那几道疤,就她现在的模样,绝对可以称得上绝色。
“趁着年轻,就应该穿点颜色鲜亮的衣衫。”柳姨娘笑眯眯的说道。
以前家里穷,一家子都穿那种最便宜的粗布衣,因为襦裙布料贵,干活又不方便,林奕欢长这么大就没穿过一次襦裙,全都是粗布的衣裤。
现在突然换上这么漂亮的襦裙,不只是柳姨娘眼前一亮,就连刚刚进门的谢兰都惊讶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