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媚骨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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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从初一到十五,就是芙蓉园最热闹的花魁宴了。这个时间进来的宾客都是要看今年推出的新人,好多人都为了买清官的初夜而来。去年的时候最高的竞价是五百两黄金,确定了去年的花魁。今年推出的差不多有三十多个清官,但是重点能争清官花魁的也只有五个人而已。
  “和亲王,这次平乱之后,要在京城呆上多久呢?”这时,芙蓉园的后院当中雅阁内,战旭刀正和他的几个好友在这里享用丰富的菜肴。几个人觥筹交错,开始了今天开始的活动。从这个雅阁的窗口正好可以看到院子里面亭台上的表演。
  “李云飞,你倒是几月不见就客气起来了。你我什么时候这么见外了。叫刀哥。”战旭刀很久没回帝京,在外平山贼竟然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真是把他憋坏了。刚回京述职就找了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出来玩了。
  “小刀,这里是我们最近发现的地方,其实以前也很有名了,不过我们那时候年龄小,家里人看管的严格,倒是很少来这种地方。今正好你回来,我和云光,小靖早已经来玩过数回,真是不错的地方。”萧释端一边喝酒,一边看着下面的热闹。
  “是啊,刀哥,我在这里认识个叫小凡的,身体柔软如棉,善解人意,长的那叫可爱。”李云飞一边说着一边等着他叫的人来,炫耀自己的眼光。
  “呵呵,你再喜欢,李将军也不能让你把人带回去吧?玩玩就算了,别太认真。”萧释端喝了一口酒,笑着和战旭刀无奈的对视一眼。只有荣靖仍然一言不发,陪着说笑而已。
  几个人是京城又名的名族后裔了,战旭刀的身份就是亲王,皇帝的亲弟弟,排行第九。萧释端比他们几个年长,早已成婚,不过偶尔也出来厮混,如今在户部混的不错,皇后的弟弟,也算是国舅爷了。李云飞的爷爷就是兵部尚书,将军荣衔,他自己正在军中历练。荣靖则是国师的儿子,几个在座都是他父亲的学生。几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年龄相仿,一直是很要好的朋友。
  “其实我也就是听小凡说,今天十五的花魁宴是压轴戏。还有一阵子开始了,我们先喝酒吧。”李云飞笑着说,他已经有点微醺了。
  此时,雅阁的房间打开了,叫小凡的乖巧可爱的小倌走了进来,后面还跟了几个让他们几个挑选的人跟了进来。小凡乖乖的和几个人打过招呼,坐到了李云飞的旁边,给他倒了一杯酒。“云飞哥哥,小凡来晚了,先自罚一杯给各位赔罪了。”确实是乖乖可爱,善解人意的类型。
  “嗯。好。”几人也拿起酒杯同陪着抿了一口酒。接着他们各自都找了人来陪。萧释端以前来过,也有个常相见的,可是他比较喜欢新鲜感,这次换了一位,让之前那位娇嗔了一下也就离开了。不得不感叹,根本看不出来他们互相抢了客人,心里可有不高兴之类的。
  荣靖和战旭刀都没有选,他们两人互相暧昧的看了一眼。只是但笑不语。
  小凡看了眼他们,大胆的开了玩笑。“二位爷是等着一会我们的小骨出来吧?今天的重头戏可是他呢。”四个客人只选了两人,另外两人也不能被冷落了,芙蓉园的头牌小倌们早已经是熟练这种情景,几个人也就加入了话题。
  萧释端选择的是个清清冷冷性格的人,此人看上去虽然不爱说话,不过这种情景也不得不出来做个推荐了。毕竟如果他们的客人博得头筹,他们也有银子可分。此时叫清儿的人,清雅一笑说道,“小骨确实是我们新人当中的极品,我们老板可是调教了快十年,平时我们几个见了他,都觉得妖媚入骨呢……”
  萧释端此时调笑到:“哦?可是比清儿还美的么?”说完度了一口酒到清儿的嘴里,有趣的看着清雅的人面色嫣红,露出一点娇媚。
  “爷真会取笑清儿……,我敢打赌,今天晚上林烟骨出来之后,这整个园子里会异常热闹呢……”
  “嗯,对,萧爷,清儿说的没错。我很期待今天的热闹呢,真不知道他的初夜能多少金。”小凡也有点兴奋的看着窗外,每年这个时候总是最热闹的,虽然新人出来之后,他们这些老人就会失去一部分的客人,可是这里就是这样,林烟骨很特别,他总是让大家过的开心。
  【天生媚骨】第3章 (1446字)
  “今天最高的多少了?”林烟骨一边在后面准备,一边无聊的看着人们进进出出,看着身边忙乱的老板笑的合不拢嘴,撇了撇嘴。这不雅的动作立刻引来老板浮云的一巴掌,打在屁股上。“干嘛打我啊?”
  “小兔崽子,又没个样儿了,如果你今天超不过五百金,你等着你的小命吧。”老板警告。
  “靠,老子长这么漂亮,不会给你丢脸的。”林烟骨看了看身上这行头,是早就做好的,一身的大红色绸衣,标准的后开叉的小倌服装,按着他的要求贴合了腰身,侧开的裙摆只要掀开就能看到白花花的大腿。头发用一根簪子挽了一个松松的结。嗯,除了这些,什么都没有了。只是把平时易容的面罩拿了下来,换上一块红色的薄纱,遮住了脸面。
  林烟骨自从八岁之后就开始学易容了,因为他的老板爹爹突然发现他长的实在是太过妖孽。后来林烟骨有一次看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飞快的骂了一句,“妈的,这是人么?妖孽。”给自己下了评语之后,林烟骨偶尔都要给自己的面部稍微修改一下,让他的脸看上去普通一点。林烟骨的真实心里话是这样的:“唉,人长成这样,也不容易啊!不做小倌,可惜了啊!”
  其实到现在,我都没有告诉大家,林烟骨为什么在芙蓉园那么听话,对吧?因为林烟骨有一个最大的缺点——爱钱。
  在林烟骨六岁的时候,老板就发现他爱钱到骨子里了。别的孩子都怕疼要哭的训练,只要给林烟骨一块碎银子,他立马乖乖做完训练,不哭不闹。八岁的时候让他学易容术,也是给了他一两银子,学完,一点不拖拉。至于后来很多很多方面,只要有人求他或者让他干什么,递上银票,立马办妥。管他什么侮辱啊,调教啊,再下贱的事情,林烟骨半点不马虎的做完。只要不伤及他的性命,没有林烟骨不能做的。尤其是,给钱的时候。
  至于这次接客,其他人都听从命运的安排。林烟骨不,他和老板谈条件,如果他超过了五百金,给他多少分成。否则林烟骨就会露出哪个痞里痞气的样子,让自己一百金都卖不出去。
  此时,林烟骨已经准备好,要上台表演了。
  每个小倌都有一段自我的才艺表演,一般都是选择弹琴唱歌跳舞。林烟骨也不列外,不过他这个舞蹈么,选择的背景歌大家估计也听说过,就是《青媚狐》,嗯,就是这个,没听过的,自己去找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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