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_84
当初选择末日,是因为想要欣赏那毁灭的瞬间,火树银花该是何等的炫目。上一个世界里,沈慕离虽然看见了自己心底对于活着的渴望,但下意识里仍然是选择走向死亡,才选择了这样一个世界。但不知不觉间,最初的目的已经偏移。沈慕离开始以旁观的视角来看待人类的生死离别,其中重点是安璟。
他看了这么多年,安璟从普通人慢慢变为真正的强者,每一次磨炼都是新的蜕变;最重要的是从始至终未曾便宜自己的信念,学会努力的生活,而非沉湎于仇恨,无论是前世亦或是今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走到了现在,他越来越疲倦,想到往日的苦海深仇也开始真的提不起劲来。他想要给自己一个解脱,又始终并不甘心。安璟的出现是天平两端一根细小的牛毛,成为了一场契机。与其说他是在意安璟,不如说他第一次选择信任天命。此时他终于放自己自由。
沈慕离的身影消失在了他们眼前,于此同时世界上所有的丧尸归于尘土,回归世界的怀抱。
这是沈慕离给予世界的最后的回馈,助它完成蜕变,从此两清。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可能不更新,理一下新故事的思路
☆、你好,少年(一)
冬日的天亮得格外晚。凌晨六点左右, 才有稀薄日光
沈微蓝揉了揉眼,依旧有些困意, 手脚却已经动了起来, 翻身下床,穿衣叠被。七岁大的孩子一丝不苟地收拾着自己。干完这一系列事情, 她的觉也醒得差不多了。
“妈妈早安。”沈微蓝对着母亲绽放出一个甜美的微笑, 走过去接过母亲手上的毛巾。
沈妈妈看着乖巧的女儿,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浅淡的笑容。沈妈妈名叫沈黎, 穿着宽大的格子衬衫,打扮朴素甚至是有些土气, 因为昨晚没有睡好的原因, 脸上有着明显的黑眼圈, 满是疲惫。纵使精神状况已是这般不佳,却仍然掩不住其清丽的容颜。
“我们微微好乖。”沈黎摸了摸沈微蓝的头,心里有些欣慰。幸好她有一个这样懂事的女儿, 不然沈黎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能够撑下去。一个离异的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又是生来病弱、药不离身, 在八十年代的华夏实在是艰难。因为小的那个孩子的身体原因,沈黎不可避免将注意力向小儿子倾斜。幸好大女儿懂事,从不会因此而不满。
若换上真正的孩童, 或许真的会因此心生嫉妒。毕竟孩子太小,能够看见的东西很浅,所以会忽略深层次的情感。沈微蓝孩子的身躯里,有的是成人的灵魂, 所以能够体贴母亲,明白此世母亲的不易。
她看着憔悴的母亲,心里微微苦涩,“妈妈,我们一会儿去看弟弟好不好,弟弟一定会没事的。”沈微蓝每每看着沈妈妈,都会在心里唾弃起自己的亲生父亲。有这样的大美人在,竟然还要出轨。男人果然都是这般吃着盆里望着锅里。
沈黎的手顿住了,许久才道:“好。”语气百感交集。
沈黎骑着老旧的自行车载着沈微蓝前往县城的诊所。昨日黄昏的时候,三岁的小儿子忽而发起了热烧,她急急忙忙将孩子送入了诊所,等到高烧好不容易缓和之后,想起家中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更是心慌。可是小儿子的身体一贯就单薄,现在更是经不起夜风的清冷。诊所的王医生对沈黎一家也算了解,答应替沈黎看着孩子,沈黎才得以脱身回到了家中。这也是沈黎一晚没有睡好的原因。
母女两人赶到的时候,王医生正在给小家伙念书。王医生是很典型的斯文书生,声音温和,带着融融暖意,很受小孩子喜欢。一大一小两人,在晨光中显得格外的温馨。
“慕慕,有没有想姐姐。”沈微蓝哒哒哒地跑了过去,见弟弟精神气尚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沈微蓝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两年了,可以说这两年里几乎是她在带沈慕离。沈妈妈为了养家糊口,工作得很拼,本就已经劳碌不堪了。沈微蓝为了减轻沈妈妈的负担,便接过了照顾弟弟的任务。因此姐弟两人感情极深。
她的弟弟生得极好,比天使还要可爱。看着弟弟苍白的脸色,沈微蓝自是心疼。她握住沈慕离的手,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慕慕不怕,姐姐陪着你。”
“我没有害怕。”沈慕离淡淡陈述事实,对于自己又变成了一个孩子的事情已经十分习惯。这一世,他并没有以本体出现,再度拥有了一个羸弱的身躯。强大的灵魂导致了身体的不匹配,身体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先天性心脏病,情绪无法过于波动;时不时地感染上各种小病,反正也要不了他的命。
明明三岁大的孩子,眼睛却有着超出年龄的沉静。病痛使得他不得不成长起来。沈微蓝握住沈慕离的手一紧,面上却依旧保持着愉悦的笑容。她不能够表现出担忧呢,这样慕慕会察觉到的。沈慕离对人的情感有一种近乎直觉的敏锐,偏生他的身体容不得他多思。因而沈微蓝绝不能让沈慕离看出她情绪里的黯淡。
沈黎停好车,看着两个孩子相互依偎的场景,心里有一角软成一团棉花糖,好甜好甜。王医生和沈黎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之后,便将空间留给了母子三人。
沈黎走向前,摸向沈慕离的额头,很好,已经褪去了昨夜的高温。她如今也只是期望一家人都能够好好的而已。她的孩子是她在这世界上最宝贵的珍宝,哪怕孩子的爹曾带给她那么多伤痛。
她与沈父是高中同学,两人相识相恋,曾经也是众人心中的神仙眷侣。但人的心,一旦变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成为县长之后的沈父,面临的诱惑更多,也厌倦了妻子永远的平淡,两人合离。沈妈妈唯一的要求是带走两个孩子。大的女儿还好,沈父是典型的传统家庭里养出的孩子,重男轻女是常态。可是小儿子,却是有些麻烦了。恰恰沈父的新情人有了身孕,沈慕离身体又一贯脆弱,尚且是一个婴儿状态的他,也显不出他超凡脱俗的智慧。沈妈妈这才要走了两个孩子。
两人好歹有那么多年的感情,沈父也没有赶尽杀绝,给她留下了一栋老房子以及两万左右的现金。沈妈妈为了两个孩子的成长,也并不想要看见那充满了美好回忆的老房子,于是卖掉了房子,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临城,并且给两个孩子改了她的姓。
沈黎的姑姑正是嫁到了临城,一向喜欢沈黎这个侄女。在姑姑的帮助下,沈黎找好了房子,定居了下来。
她原本是一个小学的老师。教师这个职业受人尊敬,却也清贫。沈妈妈为了照顾两个孩子,也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她思索许久,开起了一个小餐馆。那个时候,虽然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好几年,对于封闭的内地而言,经商也仍然是大胆的举动。若是可以,沈黎也希望选择安稳的生活,她从来不是雄心壮志之人。但为母则强,沈黎还是孤注一掷地选择了经商。她也不敢弄什么虚无缥缈的投资,考虑到自己一手不错的厨艺,选择了开饭馆。
她长得好看,人又勤快,将小小的店铺收拾得很整洁,做出来的东西味道也不错,因此生意还挺好。80年代中后期的时候,百业俱兴,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不错的增长,开始有闲钱能够出来吃餐馆。这也是沈黎决定做生意的原因中重要的一点。
沈微蓝来到这个世界上,正是沈黎饭馆刚开张之时。那时恰恰是沈黎最忙碌的时候,突然成熟起来的沈微蓝给沈黎省了太多的心。说实话,两个孩子都不是闹心的性子,但孩子嘛,总有任性的时候,再加上父母亲又刚离婚,给幼小的却已经有些懵懂知世的沈微蓝带来了大大的阴影,更兼换了陌生的环境,那段时间沈微蓝也的确不太听话,总是哭。直到另一个沈微蓝的到来。
不得不说,沈黎的基因的确好,沈微蓝她们的生父也长得不错,生出来的两个孩子都有一张精致美丽的脸。虽然还没有长开,却已经能够看出是一个美人胚子了。两个乖巧又好看的孩子,亦是为沈妈妈的生意吸引了不少人气。
等到餐店生意进入正轨,沈微蓝已经六岁,到了该上学的时候了。而进入学校的沈微蓝从来没有让沈黎失望,一直都是年纪第一。
生意兴隆,大女儿也争气,沈黎面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生活中唯一使得她揪心的事情只剩下了小儿子的身体问题。她的小儿子,先天不足,身体虚弱,又有一个先天先天心脏病。养活这样一个孩子,不知耗费了她多少心血。
这一次的高烧来得太急,沈黎不得不担忧。好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个星期便已经痊愈。沈黎特意做了一顿丰富的,用来庆祝沈慕离这一病的痊愈。即使是生活最困难的时候,沈黎都没有舍得亏待两个孩子,更何况现在生活比较宽裕了以后。
这一个星期里,沈黎的姑姑一家也有来看望沈慕离。这些年来沈黎受到姑姑的帮助良多,自然也一并招待了姑姑一家。
沈黎的姑姑是沈黎爷爷的老来子,只比沈黎大十岁左右。年龄的相近也是沈黎与她关系亲切的一个重要原因。她有两个孩子,大的一个儿子许颂比沈微蓝大七岁,小的一个女儿许宛和沈微蓝同龄。许宛与沈微蓝上的是同一个学校。
许宛性子活泼,天性洒脱,与沈微蓝相处得极好。沈微蓝自己知道自己,心思太重,性格偏向内向,看着甜美,实则外暖内冷,不太能够与人交心。许宛恰恰与她互补,也无怪乎两人投契了。虽然对于喊一个和自己生理上同龄,心理上差距更大的孩子为表姨有些羞耻。对于两个孩子的交好,双方家长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对于最小的沈慕离,无论是几个大人,还是大一点的孩子,都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心理。这个孩子看起来太过柔弱了,仿佛一阵风便能将他吹走,格外令人心疼。
沈慕离这一世的家人算得上待他极好了。令无比疲惫的他有些许宽心,更多的,却也说不上。冷心冷情成为了习惯,即使决定放自己自由,一时之间也很难纠正已经形成的习惯。不得不说,这一世的环境已经很适合沈慕离来调整自己的心境了。对于法则的安排,他也就默认。
平淡一些的生活,恰恰适合他如今的心境。这样,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想不到赶上了,快点赞我,最近敲勤快的。
这一个世界要走治愈路线,你们信吗?微笑.jpg
☆、你好,少年(二)
沈家隔壁搬来了一个怪老头, 姓赵,总是板着一张脸, 不喜欢出门, 不喜欢与邻里来往,养了一条看起来就很凶悍的土狗。
一向开朗爱笑讨老人家们喜欢的许宛也在他面前折戟, 好一阵都不敢来沈家, 就怕遇见他。因为沈妈妈的能干,将小餐馆开成了连锁饭店, 家里也有了钱买房。90年代初期的房价可谓是物美价廉的代表,沈妈妈最后选中了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区, 一家人搬了新家。如今已经一年, 沈微蓝满了十岁。离许宛家的距离也比以前更远。
沈微蓝的灵魂毕竟是一个成人, 所以仍然每天挂着甜美的笑容向赵老头问好。可是收效甚微,沈微蓝感觉到了对方态度的软化,却只有一点点。
所以当某一日回到家时, 发现自己弟弟与赵老头交谈甚欢时,沈微蓝表示自己受到了相当大的惊吓。
沈慕离两年前便开始上小学, 由于身体问题,三天两头地要请病假,在家里的时间远远超过在学校的时间。这种情况下, 也不会有什么特别交好的小朋友,沈黎一直都很怕沈慕离觉得孤独。见沈慕离喜欢看书,沈黎就买了一大堆书回来。
他看了这么多年,安璟从普通人慢慢变为真正的强者,每一次磨炼都是新的蜕变;最重要的是从始至终未曾便宜自己的信念,学会努力的生活,而非沉湎于仇恨,无论是前世亦或是今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走到了现在,他越来越疲倦,想到往日的苦海深仇也开始真的提不起劲来。他想要给自己一个解脱,又始终并不甘心。安璟的出现是天平两端一根细小的牛毛,成为了一场契机。与其说他是在意安璟,不如说他第一次选择信任天命。此时他终于放自己自由。
沈慕离的身影消失在了他们眼前,于此同时世界上所有的丧尸归于尘土,回归世界的怀抱。
这是沈慕离给予世界的最后的回馈,助它完成蜕变,从此两清。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可能不更新,理一下新故事的思路
☆、你好,少年(一)
冬日的天亮得格外晚。凌晨六点左右, 才有稀薄日光
沈微蓝揉了揉眼,依旧有些困意, 手脚却已经动了起来, 翻身下床,穿衣叠被。七岁大的孩子一丝不苟地收拾着自己。干完这一系列事情, 她的觉也醒得差不多了。
“妈妈早安。”沈微蓝对着母亲绽放出一个甜美的微笑, 走过去接过母亲手上的毛巾。
沈妈妈看着乖巧的女儿,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浅淡的笑容。沈妈妈名叫沈黎, 穿着宽大的格子衬衫,打扮朴素甚至是有些土气, 因为昨晚没有睡好的原因, 脸上有着明显的黑眼圈, 满是疲惫。纵使精神状况已是这般不佳,却仍然掩不住其清丽的容颜。
“我们微微好乖。”沈黎摸了摸沈微蓝的头,心里有些欣慰。幸好她有一个这样懂事的女儿, 不然沈黎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能够撑下去。一个离异的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又是生来病弱、药不离身, 在八十年代的华夏实在是艰难。因为小的那个孩子的身体原因,沈黎不可避免将注意力向小儿子倾斜。幸好大女儿懂事,从不会因此而不满。
若换上真正的孩童, 或许真的会因此心生嫉妒。毕竟孩子太小,能够看见的东西很浅,所以会忽略深层次的情感。沈微蓝孩子的身躯里,有的是成人的灵魂, 所以能够体贴母亲,明白此世母亲的不易。
她看着憔悴的母亲,心里微微苦涩,“妈妈,我们一会儿去看弟弟好不好,弟弟一定会没事的。”沈微蓝每每看着沈妈妈,都会在心里唾弃起自己的亲生父亲。有这样的大美人在,竟然还要出轨。男人果然都是这般吃着盆里望着锅里。
沈黎的手顿住了,许久才道:“好。”语气百感交集。
沈黎骑着老旧的自行车载着沈微蓝前往县城的诊所。昨日黄昏的时候,三岁的小儿子忽而发起了热烧,她急急忙忙将孩子送入了诊所,等到高烧好不容易缓和之后,想起家中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更是心慌。可是小儿子的身体一贯就单薄,现在更是经不起夜风的清冷。诊所的王医生对沈黎一家也算了解,答应替沈黎看着孩子,沈黎才得以脱身回到了家中。这也是沈黎一晚没有睡好的原因。
母女两人赶到的时候,王医生正在给小家伙念书。王医生是很典型的斯文书生,声音温和,带着融融暖意,很受小孩子喜欢。一大一小两人,在晨光中显得格外的温馨。
“慕慕,有没有想姐姐。”沈微蓝哒哒哒地跑了过去,见弟弟精神气尚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沈微蓝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两年了,可以说这两年里几乎是她在带沈慕离。沈妈妈为了养家糊口,工作得很拼,本就已经劳碌不堪了。沈微蓝为了减轻沈妈妈的负担,便接过了照顾弟弟的任务。因此姐弟两人感情极深。
她的弟弟生得极好,比天使还要可爱。看着弟弟苍白的脸色,沈微蓝自是心疼。她握住沈慕离的手,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慕慕不怕,姐姐陪着你。”
“我没有害怕。”沈慕离淡淡陈述事实,对于自己又变成了一个孩子的事情已经十分习惯。这一世,他并没有以本体出现,再度拥有了一个羸弱的身躯。强大的灵魂导致了身体的不匹配,身体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先天性心脏病,情绪无法过于波动;时不时地感染上各种小病,反正也要不了他的命。
明明三岁大的孩子,眼睛却有着超出年龄的沉静。病痛使得他不得不成长起来。沈微蓝握住沈慕离的手一紧,面上却依旧保持着愉悦的笑容。她不能够表现出担忧呢,这样慕慕会察觉到的。沈慕离对人的情感有一种近乎直觉的敏锐,偏生他的身体容不得他多思。因而沈微蓝绝不能让沈慕离看出她情绪里的黯淡。
沈黎停好车,看着两个孩子相互依偎的场景,心里有一角软成一团棉花糖,好甜好甜。王医生和沈黎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之后,便将空间留给了母子三人。
沈黎走向前,摸向沈慕离的额头,很好,已经褪去了昨夜的高温。她如今也只是期望一家人都能够好好的而已。她的孩子是她在这世界上最宝贵的珍宝,哪怕孩子的爹曾带给她那么多伤痛。
她与沈父是高中同学,两人相识相恋,曾经也是众人心中的神仙眷侣。但人的心,一旦变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成为县长之后的沈父,面临的诱惑更多,也厌倦了妻子永远的平淡,两人合离。沈妈妈唯一的要求是带走两个孩子。大的女儿还好,沈父是典型的传统家庭里养出的孩子,重男轻女是常态。可是小儿子,却是有些麻烦了。恰恰沈父的新情人有了身孕,沈慕离身体又一贯脆弱,尚且是一个婴儿状态的他,也显不出他超凡脱俗的智慧。沈妈妈这才要走了两个孩子。
两人好歹有那么多年的感情,沈父也没有赶尽杀绝,给她留下了一栋老房子以及两万左右的现金。沈妈妈为了两个孩子的成长,也并不想要看见那充满了美好回忆的老房子,于是卖掉了房子,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临城,并且给两个孩子改了她的姓。
沈黎的姑姑正是嫁到了临城,一向喜欢沈黎这个侄女。在姑姑的帮助下,沈黎找好了房子,定居了下来。
她原本是一个小学的老师。教师这个职业受人尊敬,却也清贫。沈妈妈为了照顾两个孩子,也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她思索许久,开起了一个小餐馆。那个时候,虽然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好几年,对于封闭的内地而言,经商也仍然是大胆的举动。若是可以,沈黎也希望选择安稳的生活,她从来不是雄心壮志之人。但为母则强,沈黎还是孤注一掷地选择了经商。她也不敢弄什么虚无缥缈的投资,考虑到自己一手不错的厨艺,选择了开饭馆。
她长得好看,人又勤快,将小小的店铺收拾得很整洁,做出来的东西味道也不错,因此生意还挺好。80年代中后期的时候,百业俱兴,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不错的增长,开始有闲钱能够出来吃餐馆。这也是沈黎决定做生意的原因中重要的一点。
沈微蓝来到这个世界上,正是沈黎饭馆刚开张之时。那时恰恰是沈黎最忙碌的时候,突然成熟起来的沈微蓝给沈黎省了太多的心。说实话,两个孩子都不是闹心的性子,但孩子嘛,总有任性的时候,再加上父母亲又刚离婚,给幼小的却已经有些懵懂知世的沈微蓝带来了大大的阴影,更兼换了陌生的环境,那段时间沈微蓝也的确不太听话,总是哭。直到另一个沈微蓝的到来。
不得不说,沈黎的基因的确好,沈微蓝她们的生父也长得不错,生出来的两个孩子都有一张精致美丽的脸。虽然还没有长开,却已经能够看出是一个美人胚子了。两个乖巧又好看的孩子,亦是为沈妈妈的生意吸引了不少人气。
等到餐店生意进入正轨,沈微蓝已经六岁,到了该上学的时候了。而进入学校的沈微蓝从来没有让沈黎失望,一直都是年纪第一。
生意兴隆,大女儿也争气,沈黎面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生活中唯一使得她揪心的事情只剩下了小儿子的身体问题。她的小儿子,先天不足,身体虚弱,又有一个先天先天心脏病。养活这样一个孩子,不知耗费了她多少心血。
这一次的高烧来得太急,沈黎不得不担忧。好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个星期便已经痊愈。沈黎特意做了一顿丰富的,用来庆祝沈慕离这一病的痊愈。即使是生活最困难的时候,沈黎都没有舍得亏待两个孩子,更何况现在生活比较宽裕了以后。
这一个星期里,沈黎的姑姑一家也有来看望沈慕离。这些年来沈黎受到姑姑的帮助良多,自然也一并招待了姑姑一家。
沈黎的姑姑是沈黎爷爷的老来子,只比沈黎大十岁左右。年龄的相近也是沈黎与她关系亲切的一个重要原因。她有两个孩子,大的一个儿子许颂比沈微蓝大七岁,小的一个女儿许宛和沈微蓝同龄。许宛与沈微蓝上的是同一个学校。
许宛性子活泼,天性洒脱,与沈微蓝相处得极好。沈微蓝自己知道自己,心思太重,性格偏向内向,看着甜美,实则外暖内冷,不太能够与人交心。许宛恰恰与她互补,也无怪乎两人投契了。虽然对于喊一个和自己生理上同龄,心理上差距更大的孩子为表姨有些羞耻。对于两个孩子的交好,双方家长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对于最小的沈慕离,无论是几个大人,还是大一点的孩子,都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心理。这个孩子看起来太过柔弱了,仿佛一阵风便能将他吹走,格外令人心疼。
沈慕离这一世的家人算得上待他极好了。令无比疲惫的他有些许宽心,更多的,却也说不上。冷心冷情成为了习惯,即使决定放自己自由,一时之间也很难纠正已经形成的习惯。不得不说,这一世的环境已经很适合沈慕离来调整自己的心境了。对于法则的安排,他也就默认。
平淡一些的生活,恰恰适合他如今的心境。这样,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想不到赶上了,快点赞我,最近敲勤快的。
这一个世界要走治愈路线,你们信吗?微笑.jpg
☆、你好,少年(二)
沈家隔壁搬来了一个怪老头, 姓赵,总是板着一张脸, 不喜欢出门, 不喜欢与邻里来往,养了一条看起来就很凶悍的土狗。
一向开朗爱笑讨老人家们喜欢的许宛也在他面前折戟, 好一阵都不敢来沈家, 就怕遇见他。因为沈妈妈的能干,将小餐馆开成了连锁饭店, 家里也有了钱买房。90年代初期的房价可谓是物美价廉的代表,沈妈妈最后选中了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区, 一家人搬了新家。如今已经一年, 沈微蓝满了十岁。离许宛家的距离也比以前更远。
沈微蓝的灵魂毕竟是一个成人, 所以仍然每天挂着甜美的笑容向赵老头问好。可是收效甚微,沈微蓝感觉到了对方态度的软化,却只有一点点。
所以当某一日回到家时, 发现自己弟弟与赵老头交谈甚欢时,沈微蓝表示自己受到了相当大的惊吓。
沈慕离两年前便开始上小学, 由于身体问题,三天两头地要请病假,在家里的时间远远超过在学校的时间。这种情况下, 也不会有什么特别交好的小朋友,沈黎一直都很怕沈慕离觉得孤独。见沈慕离喜欢看书,沈黎就买了一大堆书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