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6章 好好活下去
听到这里,沈长歌或多或少也了解了大概,楚皇想将楚庆推向太子之位,但是为了让众人心服口服,所以楚皇需要给楚庆安排一些功劳,于是他看准了周贤。
一方面,楚皇想将楚庆推上太子之位;一方面,楚皇想要除去周贤。
所以,楚皇借楚庆之手,查出了周贤通敌叛国的罪名,将周家满门抄斩。
这条通往储君的路上,鲜血满地、白骨累累。。。。。。光芒璀璨之处,亦是悬崖万丈!
楚皇将杀戮给了周家,把功名给了楚庆,难怪楚庆会一夕之间,变了个人似的。
沈长歌重新递给子泠一壶酒,道:“我总算明白了,楚庆为何变化如此之大。”
“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放在角落里都积满了灰尘,谁知拿出来,还是可以让人痛彻心扉,血肉撕裂般的疼。。。。。。”
子泠一口一口灌着酒,他在把酒当作麻醉药,只有醉了,疼痛感才稍稍能减轻一点。
沈长歌拍了拍子泠的肩头,道:“子泠,我想知道那几年发生的事情。”
子泠的发丝有些松散。
原本那一段记忆,他是不愿意告诉任何人的,可现在不知怎么的,或许是酒色醉人,又或许是眼前这个姑娘和他投缘,他想将那些陈年往事拿出来,晒一晒。。。。。。
“几年前。。。。。。”
楚庆昏睡一天,醒过来后,他第一句话就是:“求父皇重申周家之案!”
他是从梦中惊醒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了。
楚庆从房间里跑出去,他逢人就问:“周家怎么样了?周家怎么样了?。。。。。。”
可宫里的人都得了楚皇的命令,不能透露给楚庆一丁半点,违令者死!
楚庆在皇宫四处奔跑,他问遍了所有人,可就是得不到答案。
在这一夜,楚庆偷偷跑出了皇宫。
大雨瓢泼,楚庆什么都不管了,他什么也不在乎了,他就想找到子泠。
为此,他陷入深深的自责。
楚庆一直认为,若不是他,周家就不会被判罪,是他害了周家,是他害了子泠。。。。。。
楚庆离开皇宫之后,直奔周府。
可眼前的周府已经是一片废墟,就连“丞相府”三字牌匾,都已经掉落在地、破碎不堪,布满了脚印。
楚庆颤颤巍巍地走过去,他已经料到发生了什么,记忆中的周府,是那样温馨安宁。
周相是一个很儒雅的学士,每每和他交谈,楚庆总能学到一些东西,如沐春风一般。
而周夫人最是温柔,她的脸上总是挂着让人舒心的笑容,她做得一手好菜,是楚庆在皇宫里吃不到的味道。
还有子泠。。。。。。
周家人对于楚庆来说,不是臣子,而是家人。可就是他,亲手将他们送进了监狱、送上了断头台。。。。。。
是他该死!
楚庆将地上这块破烂不堪的匾额捡起来,他轻轻擦去上面的灰尘,往里面走去。
周府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就连花花草草上面,都沾了血污,大多枯萎凋零。
楚庆心头陡然一凉,他转过身子,往刑场奔去。
刑场上还充斥着晌午的血腥味,虽然尸首已经被清理了,但地面上的血迹,可不是几个时辰就能清洗的。
即使清理了尸首和血迹,这里的冤魂也难以消除。
楚庆跪在刑场,他闭上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那时的画面,一百多口人命啊,成了楚皇为他安排的垫脚石。
如果可以,楚庆宁愿拿自己的生命,去换回周家人的性命。
一般来说,罪犯的尸首都是被随意扔在城南的乱葬岗里,任由狼犬分尸。
楚庆想给周家人留最后一点体面,他不能让他们抛尸荒野,所以他去了乱葬岗。
乱葬岗里,都是尸体。
腐烂的气息已经和这片大地融为一体。
白日里,都不敢有活人敢到这里来,就更别说夜晚了。
楚庆一个人跑到了乱葬岗,在尸体堆里找了很久很久。。。。。。
黑夜之中,都是幽蓝色的眼睛,很多狼犬都在这个时候,准备来分食尸体了。
楚庆是在尸体堆里面,找到子泠的。
子泠想着把父母的尸体给带走,可他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或许是已经被狼犬给吃了,或许被有心人给带走了,在精疲力尽之时,他便晕倒在了这里。
看见子泠的那一刻,楚庆欣喜若狂,“子泠、子泠,我终于找到你了!”
子泠意识迷离,他只看见,在漫漫大雨之中,有人飞奔而来,如同神抵,将他从地狱里面救起。
楚庆试探了子泠的呼吸,他收回手指,紧紧抱着子泠,“子泠,你活着就好,对不起。。。。。。”
于是乎,瞒着所有人,背负着欺君的罪名,楚庆将子泠从乱葬岗里救走了。
但是楚庆的一切住宅都在楚皇的控制之中,楚庆不能把子泠安排在自己的宅院里面。
这时候,楚庆恰好遇上了,自己曾经救过的一个人,此人是戏班子的班主。
楚庆就把子泠先放在戏班子这里。
从这一刻开始,子泠只有名,再无姓氏。
若人提起子泠来,只称他为天下第一名伶,唱得一手好戏,那模样、那身段、一寸一骨都是万种风情!
。。。。。。
沈长歌问:“你便是这样成了天下第一名伶?”
“是吧。”子泠的语气很平淡,似乎多年来的辛苦不值一提,被掩于风花雪月之中。
“你不恨楚庆吗?”若是沈长歌,她一定会恨楚庆的,即使不杀,也会要了他半条命。
尽管沈长歌知道,楚庆也是无心之过,可她过不去心里那个坎。
子泠:“恨,我当然恨他。”
当年,子泠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楚庆。
子泠拖着一身病骨,将身旁的剪刀,扎进了楚庆的胸膛,“我要你死!”
楚庆没有躲避,他任由子泠的剪刀狠狠刺下去,道:“拿我的性命去偿还吧,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好好活下去。。。。。。“他跪在子泠面前,坦然赴死。
(未完待续)
一方面,楚皇想将楚庆推上太子之位;一方面,楚皇想要除去周贤。
所以,楚皇借楚庆之手,查出了周贤通敌叛国的罪名,将周家满门抄斩。
这条通往储君的路上,鲜血满地、白骨累累。。。。。。光芒璀璨之处,亦是悬崖万丈!
楚皇将杀戮给了周家,把功名给了楚庆,难怪楚庆会一夕之间,变了个人似的。
沈长歌重新递给子泠一壶酒,道:“我总算明白了,楚庆为何变化如此之大。”
“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放在角落里都积满了灰尘,谁知拿出来,还是可以让人痛彻心扉,血肉撕裂般的疼。。。。。。”
子泠一口一口灌着酒,他在把酒当作麻醉药,只有醉了,疼痛感才稍稍能减轻一点。
沈长歌拍了拍子泠的肩头,道:“子泠,我想知道那几年发生的事情。”
子泠的发丝有些松散。
原本那一段记忆,他是不愿意告诉任何人的,可现在不知怎么的,或许是酒色醉人,又或许是眼前这个姑娘和他投缘,他想将那些陈年往事拿出来,晒一晒。。。。。。
“几年前。。。。。。”
楚庆昏睡一天,醒过来后,他第一句话就是:“求父皇重申周家之案!”
他是从梦中惊醒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了。
楚庆从房间里跑出去,他逢人就问:“周家怎么样了?周家怎么样了?。。。。。。”
可宫里的人都得了楚皇的命令,不能透露给楚庆一丁半点,违令者死!
楚庆在皇宫四处奔跑,他问遍了所有人,可就是得不到答案。
在这一夜,楚庆偷偷跑出了皇宫。
大雨瓢泼,楚庆什么都不管了,他什么也不在乎了,他就想找到子泠。
为此,他陷入深深的自责。
楚庆一直认为,若不是他,周家就不会被判罪,是他害了周家,是他害了子泠。。。。。。
楚庆离开皇宫之后,直奔周府。
可眼前的周府已经是一片废墟,就连“丞相府”三字牌匾,都已经掉落在地、破碎不堪,布满了脚印。
楚庆颤颤巍巍地走过去,他已经料到发生了什么,记忆中的周府,是那样温馨安宁。
周相是一个很儒雅的学士,每每和他交谈,楚庆总能学到一些东西,如沐春风一般。
而周夫人最是温柔,她的脸上总是挂着让人舒心的笑容,她做得一手好菜,是楚庆在皇宫里吃不到的味道。
还有子泠。。。。。。
周家人对于楚庆来说,不是臣子,而是家人。可就是他,亲手将他们送进了监狱、送上了断头台。。。。。。
是他该死!
楚庆将地上这块破烂不堪的匾额捡起来,他轻轻擦去上面的灰尘,往里面走去。
周府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就连花花草草上面,都沾了血污,大多枯萎凋零。
楚庆心头陡然一凉,他转过身子,往刑场奔去。
刑场上还充斥着晌午的血腥味,虽然尸首已经被清理了,但地面上的血迹,可不是几个时辰就能清洗的。
即使清理了尸首和血迹,这里的冤魂也难以消除。
楚庆跪在刑场,他闭上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那时的画面,一百多口人命啊,成了楚皇为他安排的垫脚石。
如果可以,楚庆宁愿拿自己的生命,去换回周家人的性命。
一般来说,罪犯的尸首都是被随意扔在城南的乱葬岗里,任由狼犬分尸。
楚庆想给周家人留最后一点体面,他不能让他们抛尸荒野,所以他去了乱葬岗。
乱葬岗里,都是尸体。
腐烂的气息已经和这片大地融为一体。
白日里,都不敢有活人敢到这里来,就更别说夜晚了。
楚庆一个人跑到了乱葬岗,在尸体堆里找了很久很久。。。。。。
黑夜之中,都是幽蓝色的眼睛,很多狼犬都在这个时候,准备来分食尸体了。
楚庆是在尸体堆里面,找到子泠的。
子泠想着把父母的尸体给带走,可他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或许是已经被狼犬给吃了,或许被有心人给带走了,在精疲力尽之时,他便晕倒在了这里。
看见子泠的那一刻,楚庆欣喜若狂,“子泠、子泠,我终于找到你了!”
子泠意识迷离,他只看见,在漫漫大雨之中,有人飞奔而来,如同神抵,将他从地狱里面救起。
楚庆试探了子泠的呼吸,他收回手指,紧紧抱着子泠,“子泠,你活着就好,对不起。。。。。。”
于是乎,瞒着所有人,背负着欺君的罪名,楚庆将子泠从乱葬岗里救走了。
但是楚庆的一切住宅都在楚皇的控制之中,楚庆不能把子泠安排在自己的宅院里面。
这时候,楚庆恰好遇上了,自己曾经救过的一个人,此人是戏班子的班主。
楚庆就把子泠先放在戏班子这里。
从这一刻开始,子泠只有名,再无姓氏。
若人提起子泠来,只称他为天下第一名伶,唱得一手好戏,那模样、那身段、一寸一骨都是万种风情!
。。。。。。
沈长歌问:“你便是这样成了天下第一名伶?”
“是吧。”子泠的语气很平淡,似乎多年来的辛苦不值一提,被掩于风花雪月之中。
“你不恨楚庆吗?”若是沈长歌,她一定会恨楚庆的,即使不杀,也会要了他半条命。
尽管沈长歌知道,楚庆也是无心之过,可她过不去心里那个坎。
子泠:“恨,我当然恨他。”
当年,子泠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楚庆。
子泠拖着一身病骨,将身旁的剪刀,扎进了楚庆的胸膛,“我要你死!”
楚庆没有躲避,他任由子泠的剪刀狠狠刺下去,道:“拿我的性命去偿还吧,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好好活下去。。。。。。“他跪在子泠面前,坦然赴死。
(未完待续)